小说下载尽在http://www.bookben.cn - 手机访问 m.bookben.cn - ★★书本网论坛★★.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   《半纪华年(gl)》易痕 文案: 半个世纪,五十年华,时代变化太快,留下的印迹太少。 那些抓不住的,想拥有的,后悔的,无奈的,努力的,拼搏的,失落的,得到的,失去的,承受不起的,所有所有的一切,归结起来,才是人生。 总要经历,总要面对,总要接受。 内容标签: 情有独钟 乡村爱情 青梅竹马 搜索关键字:主角:华怀卓,沈华 ┃ 配角:华永信,华永新,沈绰约,沈卓文,华荣进,华萤,华梅,华荣格,村民们 ┃ 其它:时代变迁,人物变化   长卷 第1章 第一章   时隔十年,或者更准确的说是,十年零一个月,华怀卓终是再次踏上了故乡的泥土地。   两天前,她开着车,不知疲惫的行驶了几十个小时。中途在她曾就读过的,也是距离村子最近的镇上停留了一个晚上。镇上的变化很明显,有太多她未走过的街道,有太多她在城市里见过的“新鲜”玩意。就连当初的母校也扩建了好几次。她没停留太久,这些没能勾起她的思乡之情。反而是知道了当初居住过的旅馆湮没在历史的尘埃时,她伤感了好一会。   第二天,吃过早餐后,她继续出发,忽略掉街道上人们或羡慕或惊艳的眼神,平稳的将车停在了村子里的一块空地上。车子左侧有一条小溪,细长的水流几乎贯穿整个村子,再者建村最初就是由华姓大家族从外地迁移而来,故名:华溪村。   从她有记忆以来,这条小溪就一直存在,下暴雨时还会大涨,同时也会把上游发源地鱼塘里的一些小鱼冲下来。那时,小溪便是孩子们玩乐的地点。孩子们抓到小鱼后并不吃掉——也没多少吃的价值——而是放到塑料瓶子里养起来。不出所料的是,鱼儿们多活不过一周。可即便如此,抓了养,养了死的活动仍是孩子们无聊童年的一味有效的调味剂,包括华怀卓。   她是一位货真价实的女孩,至少外表来看是如此。离家的十年里,出于种种原因,她出落的越发迷人,全身上下无不散发出成熟女性的诱人味道。她身量修长匀称,凹凸有致,皮肤细腻紧致,富有弹性。拥有一头精心染烫过的栗色长卷发,和因自信而明媚动人、摄人心魄的双眼。很难想象,这样一位迷人的女人年少时会是一个喜欢男孩玩具,会在雨后还湿润的泥地上毫无顾忌的玩泥巴,会和男孩一样思考,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   在那个年代,单是披散头发已属禁忌,更别提染烫。她的长发是在进入青春期后才开始留的,此后为了图方便而任由发丝因风而凌乱。长大后离了家更是如此。毫无疑问,这个衣着光鲜,时尚先卫的女人属于另一个世界,外表没有丝毫华家人的显著特征。也许正因为此,第一次归乡的她逃了,带着她外乡人的气息离开,一如从没回来过。   怀卓关掉音乐,并未急着下车,而是点燃了一支香烟。这个习惯是前几年才染上的,短短的几个月后,她再也离不开香烟。她望着窗外呆呆出神,注视着因墨色车窗玻璃而变了色的天空,思绪早已飘远。   华溪村几乎四面环山,只有一条人工夯实的泥土小路,经过数十年的修缮与管理,已能轻松的通过一辆中型货车。   地处群山环抱的村子比她目前居住的城市要凉爽的多,相对于城市的繁华,村子也要冷清的多。正值炎热的中午,家家大门紧闭,连看护大门的土狗也懒懒的趴在了地上。此刻正是午睡的好时候。   一个月前,也就是中秋前,她就回来过一次,特意选择了象征团圆的节目不无理由。离家的十年里,她一次也没有回来过,无论发生什么事。仅靠一封封邮局的信件和银行的汇款单,家人才得已确定,她还活着,并且过的不错。   她离开时正值十八,一个年少轻狂的年纪,凭借与生俱来的大无畏精神、对家人不理解的失望以及无法吐露的灼心的秘密,她离开了。仅背个包,包里放有若干衣服、一点儿干粮、水,以及最重要必不可少的:钱。   那时候村子里的路还不曾这么便捷,何况她属于偷跑,更不敢对家人说起。唯一一个知道她念头的人是她名义上的堂姐:沈华。   “你不后悔就好。”只比她大一岁却远比她成熟懂事的堂姐这样对她说,无形中给她注入坚定的勇气。   在一个凉爽的午后,趁着家人还在农田里忙活,她收拾好衣物,带上节省下来的钱——父亲对她不错,给的零花钱永远是同龄人的一倍——沿着出村的路步行离开。那时电灯尚未普及全村,到了傍晚,整个世界都暗了下来,时间仿佛停滞不前。忽然之间,悔意顿生,可内心的某种自尊不允许她后退。她走了一个多钟头,直到脚底板发热出汗,才来到了镇上。在车站旁找了一家简陋的旅馆后,她和衣睡下。晚上的时候,不熟悉的木板床和陌生的味道让她陷入了失眠,她睁着眼,眼泪默默的滑了下来,不仅仅是因为后悔。   第二天,她拖着疲惫的身子,搭上一辆满是灰尘的老旧大巴,车子行驶在路上像去投奔废铁收购场。她抱着背包,看着窗外陌生的田堤,思念感油然而生。她知道,两个小时后,她会换乘一辆长途大巴,车子将会把她带到一个从没到过,只在书上听说过的,沈华出生的地方。   没人知道沈华的父母亲是谁,她五岁时,华怀卓的大伯也就是她的养父华永信把她带回了村子里。落户口时没有冠以华姓,而是用了她母亲的姓。奇怪的是,他让她喊他爸爸,却对她的身世只字不提。村里人一开始还在背地里窃窃私语,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大家对事情本身的真相也失了热度。因为无论是谁,都无法确定说出个因果关系来,唯一一个猜到事情真相的人则因为对自己懦弱行为后悔而选择了躲在黑暗里,闭口不谈。最终,沈华的身世成了迷。唯一可以确认的是,她不是华家人。   无论谁来看,无论从外表还是言谈,她都和村里人不同。她举止温和,待人礼貌,谈吐不凡。在穿着上更是不同村里人,她的衣服永远干净整齐,散发出淡淡的皂香,虽因年代久远而褪了色仍不失风采。她身形高挑削瘦,面容白净柔和,一派江南女子的温婉。   要过很久,华怀卓才明白沈华那与众不同的气质出自何处。那是她刚到魔都的第三个年头,一次和老板出去应酬时,她偶遇了一位穿着天蓝色旗袍的女人。那女人眉眼间流露出的皆是柔弱的气息,让人忍不住去爱、去好好呵护,和沈华生病时偶尔流露出的神态不无一致。   她是个坚强的女人,从不轻易落泪,更别提示弱。从小她表现出来的乖巧懂事的程度让人吃惊,当怀卓还和一群男孩子玩闹时,她就已经学会收拾衣物,打扫房间,最后安静的坐在小板凳上看她温习过无数遍的课本。在她学会常用的文字后,她开始阅读课外读物,此后对书本的爱好一如当初,甚至着迷。   很难想象,这样两个性格迥异,爱好全然不同的人——即便她们是名义上的堂姐妹——会走到一起,并比村子里任何同龄人的友谊更为坚定。   香烟在指尖燃尽,华怀卓突然被惊醒,茫然四顾,好一会才想起来自己身在何处。她陷入了短暂的浅眠中,明明只有五分钟,她却在梦中把前二十八年发生的让她永生难忘的事情都回顾了一遍。即便有些事模糊到只剩一闪而过的影像,由此而催生的难过,想哭的欲/望依然如初。   在外人看来,她比沈华开朗活泼,坚强如男子。但只有她自己知道,她不过是伪装的比较好,真实的她自卑懦弱,至少头十八年是如此,只不过是现实无情的残酷教会了她如何生存,活下来。相反,外表柔弱的沈华有一种令所有人都汗颜的倔强,她认定的事无论多难多久,她都会坚持到底。实在没有办法时,她也会拐个弯以另一种方式实现。   阿华。怀卓在心里念了一遍。   村里人的午睡还在继续,华卓怀的思绪再一次飘到了一个月前。   那天她回到村子里时已是傍晚,不同于她离开时的光线昏暗,道路两旁那用砖块砌成的房子门前,几乎每家都装上了白炽灯。村子的变化不算大,当初是什么样,现在还是什么样。只不过变得更好。   在自家门前台阶上吃饭的人看见她无不惊讶,目光灼灼的盯着她,似乎想辨认出她是谁家大逆不道的女儿。怀卓对这一切猜测置之不理,她沿着熟悉的路一直向前。每走一步都觉得心跳加快一点。她不知道等见到家人时会不会心跳如雷而亡。她先见到的是一群玩耍的小孩,男孩居多,只有两个女孩。   她那一代也是如此,读小学四年级后,比她大的小姐姐们纷纷离开村子去读初中,甚至是高中。和她同龄的只有沈华和另一女生。大概是因为性别不均的原因,三人组成了一个小圈子,这种因无奈组成的关系最终也随着学校的不同而分道扬镳。   她停在那群孩子前。孩子们刚放学回来,趁着晚饭还没端上桌,扔下书包聚集欢闹了起来。他们正在玩一个团体游戏:跳房子。见到她,齐刷刷的停了下来,像看外星人一样盯着她。她没有开车回来,所有的一切穿着打扮无邪的暴露在空气中。洁白的白衬衫,墨黑的小西服以及一双矮跟靴。标准的职业装,端庄高雅,出席任何会议都可。   但在孩子们看来就有些不伦不类了,尤其是那头栗色的长卷发。其他孩子还呆愣时,两个唯一的女孩,个子较高的那个回过神,仰起小面孔来看她。那是一张酷似沈华的脸。   她是华萤,沈华和华荣进的女儿。她约莫四五岁,正是好玩好动的年纪,留着一头男孩似的短发,摸在手里扎手。她有一双灵动的眼睛,闪着纯粹的天真。虽面容和母亲相似,气质却完全相反。凭心而论,她更像华家的后代,年少时活泼好动总是惹祸。青春期时心事重重,不再轻易表露任何情绪,成年后阴郁入骨,无人能懂。   华怀卓瞬间愣在原地,悲伤到不能呼吸。虽然早有准备——前几年的来信里父亲告诉了她这一消息——可她一直在逃避,仿佛装作什么都不知道,就真的什么都没发生过。然而现实却是,她唯一爱的堂姐,结了婚,有了小孩。   忽然,在离她们不远的房子拐角处,探出来一只小脑袋,小男孩用他甜美的童音喊道:“阿姐,阿妈喊你回屋吃饭!”   孩子们立刻一哄而散,画在地上的房子也被混乱的脚步蹭掉了几条线。怀卓失魂落魄的离开,好不容易积累下来的勇气烟消云散。之前那拨吃饭的人仍在吃饭,看她的眼神依然惊讶,只是这一次他们变成了怀疑她是否走错了村子。   只有上了年纪且富有经验的老人们敏感的察觉到:世道要变了。   华怀卓回到村口,拨通了现任助理的电话。不多时,一辆黑色名车驶来。一个月后,她将开着这辆车带着失而复得的勇气重回华溪村。   助理刚停下车,还没来得及询问她为何突然改变计划,就被一个急切的、炽热的吻失了话语。   她跟了她两年,是她众多的情人之一,也是最听话,最懂她的人。亳无疑问,这位小助理爱了她两年,也和她做/爱了两年。偶尔她会留在她家,第二天早晨起来时,小助理就会担起原本的责任,为她准备早餐。通常,小助理会随意套一件宽松的衣服,光着两条腿在厨房里忙活。每当这时,怀卓都会有种恍惚的幸福感。兴起之致,她还会从背后抱住她,把手伸到她的腿下面,从而推迟吃早餐的时间。   华怀卓从不主动寻找猎物,只会等待迷途的羔羊投入她的怀抱。但有一点,猎物们都是女性。她为她们提供职位,教会她们如何在吃人不吐骨头的城市里生存下来,但她从不给予她们金钱。相对的,她们给她提供身体,或高或瘦的,年轻的,青涩的身体。这是很公平的交易,也同样讲究你情我愿。因此从没人抱怨,她们互不相欠。   对于华怀卓来说,这是肉体上的不忠,灵魂上的绝对忠诚。自始至终,她爱的人只有沈华。   “回去吧。”怀卓坐在副驾上,闭上了双眼。懂事的助理不再询问,她了解她,现在最该做的是发动车子,离开这里,最好再来点音乐。在音乐的环绕中,当初父亲写给她的信件浮现在怀卓眼前:阿华要和荣进结婚了,你要回来参加吗?   她拒绝了,没有任何理由,连回信都不敢。潜意识里她怀着某种自欺欺人的态度,相信这只是父亲写错了。或许要结婚的不是阿华,而是她弟弟或者村里的姐姐们,任何一个都好,只要不是她的阿华。   然而四个月后,又一封注定打破她这种自欺欺人幻想的信件如期而至:阿华怀孕了,全家都很高兴。   六月后,带着宿命般意味的信件再次到来:阿华的孩子出生了,是个女孩,取名叫华萤。   华萤。这个名字如同一块重石肆无忌惮的压在她心口。   华怀卓扔掉指尖的香烟,打开了车,午后炽热的风吹进来,她觉得车厢内的烟味有些重了。她打开某个暗格,取出一瓶香水,往身上喷了几下,继续靠在座椅上,等着烟味散尽,被香水掩盖。   外头开始有动静了,村里人逐渐苏醒,尤其是孩子们,国庆假期结束了,她们该去上学了。大多数孩子已经学会了自己背上书包去村子里的小学校。学校在怀卓那一代就已存在,有段时期还停办过好几年,最后还是因为村子里孩子越来越多,村里人才费尽心思重办。但由于能力有限,学校只能提供两年级以下的课程。等到孩子们再大一点,她们就得步行半个多钟去邻近的村子读书。   曾经华怀卓那一代人也是这样过来的。   沈华在小学里当老师。这件事她是知道的。虽然十年未曾归家,但关于沈华的消息总是有意无意的传到她耳朵里,被她记在心里。高中毕业后,沈华没再读大学,尽管无论是她的养父还是住在一个宅院的人都表示他们有心且有能力供她读大学,直到毕业。然而,沈华凭着与生俱来的执著拒绝了这个走出大山的机会。   “我就在这里。”她如是说,“等着老去。”   怀卓似乎听见了从小学那边传来的浑厚的钟声,它召唤着那群调皮的孩子。不过这只是她的幻听,很早之前,学校就用电铃取代了铜钟。但这一幻听提醒了她,再躲在这四方的铁皮盒子里,她就只能错过沈华,后者将会拿上课本,一连上三节课,学校的老师实在有限,她一个人既当语文老师又是数学老师,还不时客串一下音乐和体育老师。   怀卓下了车,先去了一趟老宅,宅院呈回字形,类似四合院,但经历代变迁,已没有那么多讲究,房子的形状也改变了不少。有大门的这边,原先的瓦屋被拆除,用石头和泥砖重新盖了两层平房,显得有些不伦不类。老宅里一共住了四户人家。回字的前后住人,每家四间房间。左右是四间厨房,中间是水泥浇筑的平地,设有下水道和简陋的厕所。   由于心心念念着沈华,老宅那年代久远,墙体破旧,青苔遍布的可怜模样未能引起她一丝怀旧之情,毫无伤感。她迈进大门,一群鸡鸭走来走去,没有狗。宅子里没有人,但各家各户的房门都敞开着,轻而浅的声音浮在上空。   她往左侧走去。第一间是她爷爷的房间,老人家还没醒,她没打扰。继续往深处走去,那是她父母的房间,房间格局保持在他们结婚时的模样。若大的双人床弹性十足,年少时她常赤着脚在床上蹦哒,很有趣。   房间的一角,她母亲已经起床,坐在椅子上无所事事。父亲不在,大概是出车去了。怀卓的父亲是村子里第一批当货车司机的人。最开始时他和别人合作,开着一辆白色的小货车,慢慢的自己出来干单,换成了中型货车,再到现在的重卡。在由小换大的漫长过程中,他的体形也由小变大,啤酒肚突显,时常面色红润,一身酒气的回家,倒头就睡,鼾声如雷。   而母亲就是他外出时认识时,年轻时的母亲也属于小家碧玉那类,生了孩子后身材开始走样,只有那双大眼睛还残留着往日的美貌。这对饱经风霜的夫妻只剩下几张黑白照片还能证实他们当初的风华正茂并非谎言。   华怀卓更像她父亲:华永新。   “妈。”怀卓对她母亲说。母亲是外地人,说到某些字眼时仍改不了口音。做母亲的当即热泪盈眶,连连说了两声好,走过来拥抱她,“回来就好!”   她笑笑,找了个借口上楼去了。她大伯跟着沈华搬走之后,二楼的房间变成了她弟弟一家人的。小夫妻住一间,两个孩子住一间,虽是一男一女但还没到男女有别的年龄。   二楼的房间同样敞开着,夫妻俩正在看电视,她们家也是村里第一批用上彩电的家庭,得益于怀卓。当初弟弟结婚时她人不在礼在,除了彩电一并送来的还有数量可观的小家电。   “阿弟。”怀卓站在门口,没有进去的打算,这间房间一直伴她直到初中,初中时她和沈华一起进入镇上的中学读书,只在周末回家。那时她们已经有了少女的羞涩,宁愿往地上铺张席子打地铺,也不愿和男孩子同睡。最后的结果往往是,做弟弟的主动睡地铺或去和别的男孩家暂住。   显然弟弟要比母亲冷静,他翻身下床,仔细的看着这个离家十年的姐姐,她比自己想象的还要过的好,过的风光。“你什么时候回来的?都不跟我说一声,我好去买菜啊。”   “就刚才。”怀卓说,“我还要去找你阿华姐,待会再聊。”   出了老宅,她径直往沈华家走去。沈华结婚后,从老宅搬了出来,和她丈夫华荣进住在他家里。她们三人是一起长大的那一代人,怀卓对荣进家并不陌生。一路走去,她对每一个路过的村人打招呼,但末作任何停留,也不在乎对方会不会被她吓到。从那些人的目光中她知道,他们并未认出她。   很幸运的,沈华正站在自家院子里,侧着身子站着,应该是在等女儿。一时间,往日积攒的思念之情仿若大山压在怀卓身上,她的脚步变缓,眼睛干涩,想哭哭不出来。很快,沈华注意到了她,她看着她的眼睛,随既微笑起来,一个欢迎回家的,不带任何个人情绪的微笑。至少怀卓辨别不出来。   这个女人还是那么美丽端庄,落落大方,身上找不出任何不合体之处。她穿着最普通的白色短袖,浅蓝色的紧身仔裤,姣好的身材一览无余。她很好的经受了历史的洪流,岁月的无情侵蚀,褪去了年少的稚气,越发动人,像酒。   华怀卓几乎是跑过去的,她紧紧的拥抱着这个让她日思夜想,为之疯狂的人。结束了仿佛从世界另一端为起点的,长达十年的心灵漂泊之旅。“阿华。”她在她耳边呢喃。后者也毫不吝啬地回抱住她。两人距离之远,怀卓能清晰的闻到沈华皮肤上散发的让人心醉神迷的熟悉的味道,一点点皂角仁的味道混合着她自身的味道。在各种名目的沐浴用品尚未充斥她们的生活时,两人一向惯用皂角仁。   时隔十年,她再次在她身上嗅到这种味道,这不禁使她产生一种错觉,仿佛她离开的不是十年,而是十天,甚至更短。 第2章 第二章   不到半个小时,华永新家的大女儿回乡这一消息传遍了整个华溪村。这其中既和那些反应过来认出的她人有关,也和她弟弟华荣格以及弟媳不遗余力的宣传有关。   总之,得知这一消息,在镇上摆摊卖菜的华永信永新两兄弟立刻开车赶了回来。开的是哥哥永信用来拉菜的敞篷三轮车。几年前,他把相当一部分的农田用作菜蔬的种植,从此村里将近一半的蔬菜由他提供,剩下的一半则是众人自家地里产的。他们最不缺的就是土地。   村子里,一些去过大城市打工的年轻人们,正在围观那辆停在空地上的黑色车子,打量着,争论着。尽管他们不少人打听过这类车型的价格,可眼前这辆外形流畅,漆面黑亮光/滑,内配真皮坐椅,还摆设着价格不菲的车载香水,价格应远远比他们想象的要高许多。没人敢下结论,但所有人都在心里得出了另一结论:阿卓发达了。   年轻人看着车子免不了手痒,有人轻轻摸了一下车前盖,警报声立刻响彻山谷,甚至穿过无数墙体,隔空传到了坐在沈华房间里的车主人耳朵里。怀卓并不在意这些。   几分前,华萤背着书包出现的身影打断了这对堂姐妹久别重逢的相拥。刚睡醒的华萤认出怀卓后,明显吃了一惊。“妈妈!”她对沈华说,“我之前跟你说的就是这个长卷发的怪阿姨。”   怀卓还没来得及为那句表明她身份的“妈妈”难过,就被她下一句弄得哭笑不得。很长一段时间内,“长卷发的怪阿姨”仍是她的代名词,这昵称是如此亲切而可笑。   沈华朝她微笑。这也正好解释了为何刚才她见到怀卓时的波澜不惊。她是个聪明人,毫不费力的就能从女儿含糊的,让人怀疑是否真实的叙述中辨别出“长卷发的怪阿姨”是谁。   “好吧。”怀卓说,她从她的眼睛里看出了一切。“我本来想给你一个惊喜的。现在,你要去学校了吗?”她小心翼翼的问,其中的挽留意味不言而喻。   出乎意料的,沈华选择了留下来。用了一个非正当的,却能让人谅解的理由,这也是她工作这么多年来第一次抛下老师的职责。只为她,只因是她。   华萤听话的点头,小跑着冲下了院门前那坡度不缓的走道。“那孩子和你很像。”沈华见状,不痛不痒的说了句。随既她不给怀卓回答的时间,直接领着她往她的房间走去。   沈华的家和老宅的格局相近,只是全部用砖块砌成小楼房,房间更多,二楼是相通的回廊。这里住的人口较多,关系也要复杂一些。好在村民间的关系还算融洽,沈华又是受人尊敬的老师,没人会找她麻烦。   她的房间面朝东方,采光最好。夏日的清晨,她将迎着日出而醒,开始新的一天与昨日无异的生活。从一开始,她就是个生活规律的人,从不轻易改变,无趣又稳定。结了婚有了女儿后,她特意调整了生活节奏,和女儿基本一致。除掉周末以及节假日,她的一天安排如下:   早上六点起床洗漱,然后准备一家人——公公婆婆、养父、女儿、她自己以及一年难得回来几次的丈夫——的早餐。随后她和女儿一起出门去学校。午餐不用她准备,婆婆心疼她如自己女儿,特意为她省下了做午餐的时间,延长午觉时间。午觉后,她会叫醒女儿,继续去学校。可以说,晚上是她相对自由的时间,孩子和老人们睡得较早。她们睡下后,沈华便拿过前一天晚上留在床头柜上的书,依情况而定阅读的时间。   有好几次,她从书本抬起头,毫无征兆的,感觉到房间的光线凝固下来,来自远方的消息穿过这如丝般的线条直达她心里,令她涌起一阵悲凉又迷惘的失落感。通常这之后的第二天,她会收到来自遥远的另一城市的银行汇款单,且收信人都是同一个人。   华荣进外出打工后,会定时往家里汇一笔钱,但无论那张单子上的数字变化几何,都不会引起她的丝毫感触。唯有华怀卓从一而终的那张汇款单能勾起她深藏的思念。   她从没用过那笔钱,甚至没向任何人提起这回事。她知道,自从怀卓在城市里有了稳定收入后,她每个月不定时给家里寄信和汇款时也会顺便汇一份给她。她汇款的时间总是很随意,要不是巧合不算多,沈华都要怀疑两人是不是有心灵感应。   收到汇款单后,她所做的事就是,再返还给她。两人之间几乎没有信件来往,只靠那一来一回的汇款单来确认彼此还活着。更多的消息则靠亲友们无意识的传播。若不是怀卓一回来就说要找沈华,弟弟华荣格还以为她早就忘了阿华姐。因为从她寄回来的信中,向来廖廖几笔的简述中从没提到过沈华。   没人知道,究竟是出于何种默契,才让两人选择了同样的方式,回避对方的消息。只因害怕突如其来的想念变成无可抑制的冲动。   基本就是如此,两人才得以相安无事。   周末时,沈华就会带上女儿回老宅。她会接替照顾老爷子的工作,她给他喂饭,替他翻身,为他擦拭如树皮般干枯迸裂的皮肤。下午凉爽之际她会去菜地帮帮忙,养父在种植上是一位好手,菜地里布满了鲜红的番茄,嫩绿的青瓜,以及长相喜人的小白菜等等。之后若是还剩时间,她会去看那位发誓终生不嫁的神志不清的老姑妈。没人知道她具体是从什么时候得了臆想症,当家人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后,已无可挽回。   老姑妈叫华梅,独自住在老宅的一间小房子里,几乎没出过大门。她穿着上个世纪流行的衣服,梳两条粗粗的麻花辫。一双大眼睛总是呆呆的注视家门口的方向,除此之外她还喜欢吮/吸手指。沈华猜测她还喜欢啃咬指甲,因为她的十指总是光秃秃的,带着口水印。这位姑妈偶尔会清醒一段短暂的时间,只有这时,她才会和别人交谈。可说出的话杂乱无章,似乎还把不同时代的人混淆在一起,让听者也迷失在历史的迷宫中。在她生命里的最后几年,清醒的次数越来越少,最终消失殆尽。她认不出任何人,,对外界的一切没有任何反应,任凭一双无形的手把她拖到角落里,让灰尘落满身上。   晚上是两家人的聚餐时间,菜品多是当季的蔬菜,不算丰盛但美味。   怀卓离开后,她主动承担起她的位置,承担起一个做女儿的义务。尽管没人要求她这么做,她只是想让自己好受一点。因为她是唯一一个知晓华怀卓要逃,不仅没有制止,反而推波助澜的人。怀卓离开的那一刻,长达十年的负罪感始终伴随着她,形影不离,摆脱不掉。   与此同时,华怀卓正带着寻找宝物的锐利眼神打量着这间房间。和父母的起居室充满了两个人生活的痕迹不同,沈华的房间只摆了张单人床,和必要的家具,房间显得很空,浅黄色的窗帘过滤进如夕阳的颜色,更显空阔寂寥。唯一吸引她注意力的只有那一人高的纯朴白书架,上面摆满了或新或旧,或薄或厚的各种书籍。这其中,她认出了部分书籍是当初她省吃俭用,费劲心神送给她的。其历史少说也有十五年,甚至于一些书的出生年代比她们还早。对此她又惊又喜,忍不住触摸带有历史厚重感的书脊,仿佛一碰就会化成粉末的书皮。   “你还留着它们。”她低声说,有种喜极而泣的哑意。“我还以为你扔了呢。”   “我怎么舍得呢。”沈华微笑道。   怀卓眼睛亮了一下,不依不饶地追问:“那你为什么不接受我的钱?”   “那不是一回事。”她回答。   这时,经过半个小时的车程,华家两兄弟们回到了村里。他们还带回了丰富的原材料,准备大显身手,做一桌丰盛的家宴,留住久未归家的女儿的胃,再借此留住女儿。显然,做父亲的更了解女儿,他认定她不会再此久留,但仍想做最后的努力。   回老宅时,华永新被那辆车子定住了目光,车子旁儿子华荣格正在和之前那群人大声争论着什么。他被气的面色通红,“才不是!”他喊道,“我姐的钱都是她自己光明正大挣来的!”   那群因知道真相而嫉妒的年轻人不肯就此罢休。“你有什么证据证明?”   华荣格被问的说不出话来,嗫嚅着:“我就是知道。”好在这时,他看见了父亲和大伯,就像找到了靠山般,他挺直了身子。   华永新知道女儿在外做什么生意,每一笔钱款的来源都能解释的通。但他怎么也想不到,头几年,上司以奖金的名义给予怀卓的礼物带着浓烈的个人色彩。   顺利打消了众人恶意的推测后,华永新找起女儿来,寻遍家里每个角落,可却连女儿的影子都没见到。最后还是儿子告诉他,“阿姐在阿华姐家。”   华永新顿时没了笑意,显得心事重重。他闷闷不乐的来到厨房,哥哥正在杀鱼,鲜活的草鱼在开膛破肚之后神经依然有反应。华永信抬起头看他,不懂他的悲伤从何而来。   自从他执意要离开华溪村的那一刻起,兄弟俩的默契与亲密被某种看不见的东西活生生割了一道口子。往日的情怀逐渐被淡化,就算他回来了也阻止不了这道看不见了裂隙。两人终是越走越远,这并不难理解,从两人的名字中就可预测一二。   做哥哥的具有庄稼人显著的特征,老实木纳,诚实守信,拥有吃苦耐劳的坚定毅力。长期的风吹日晒使他皮肤黝黑干裂,务农使他手指粗壮有力,手臂肌肉线条硬朗。而当弟弟的则更圆滑一些,他风趣幽默,处事大胆,因工作需要而变得肥胖,圆脸无时不显露出模糊的快活感。两兄弟的性格都很符合姓名,只有一次,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他们像是互换了身份。哥哥得到了弟弟的勇气,弟弟却继承了哥哥的懦弱。 第3章 第三章   下午的晚些时候,当餐桌逐渐渐被漂亮的陶瓷盘子装满,肉香弥漫在狭小的厨房间时,华怀卓才和沈华一起回了老宅。   学校则好放学,像鸟儿一样叽叽喳喳,成群结队回来的孩子们为这沉寂的村庄平添了几分生气。家里聚满了人,有归来的孩子们,原本就在宅院居住的村民,还有来看热闹的,纯粹叙旧的,以及一些旁亲支戚。村庄建立之初,只有华姓这一大家庭,如果真要细细追究某人和某人的血缘关系,说上三天也不过分。而在这些后代中,当属华怀卓最为耀眼。   作为今晚家宴的主人,华家两兄弟热情的招待每一位来客,端茶送水或抽烟喝酒,但并不会留下他们。来看热闹的村人走后,他们把圆木餐桌搬到了院子里,菜品足足装了两桌,大人一桌,小孩一桌。在这种火热嘈杂的气氛中,长期卧床的老爷子也来了兴趣,让人搀扶他下了床。老爷子头几年身子还算硬朗,只是这一病如山倒,腿脚不灵活之后连思维也像打了结一样。   “今天是什么节日?”老爷子睁着浑浊的黄眼珠子问,“吵吵闹闹的。”   “阿卓回来了。”二儿子回答道。   “谁?”老爷子又问。   这时众人才知道,老爷子已经忘了他的孙女。二儿子不厌其烦的对他解释,但当看见老爷子依然迷惘的眼睛,他不得不放弃。要等好几个月后,老爷子那生了锈的脑袋才会重新运转。   在这些人中,只有华梅不受影响,听到门外哥哥喊她的名字,她只当没听见,门缝都不曾拓宽一个指头的距离。   怀卓被众人包围在院子中央,问各种问题。有人问她大城市是不是很好,她回答说不是,都是骗人的,还不如回家养猪过的自在。有人问她外面那辆车是不是她的,她回答说当然,难不成还是你的?还有人问她有没有男朋友,她回答说没有。不再做解释。   这种明明不耐却还得微笑的场合让她心烦,又不得不配合。   她只好用一只手拽着沈华——她的十指干净,没带婚戒,这一发现让华怀卓欣喜若狂——不让她走。沈华倒也配合,听到她有趣的回答还会勾唇浅笑。怀卓觉得这群不知轻重的人也不是那么的恼人。   与此同时,华荣格从外头搬回了一箱啤酒,一箱孩子们最爱的碳酸饮料,也就是在这时,怀卓才想起堆在她车子里的礼物。送给父亲和大伯的名酒——兄弟俩都爱喝两杯。送给爷爷和母亲的营养品——两人的身体状况都不是很好。送给弟弟的手机——他跟她提了好几次。送给弟媳的护肤品——给沈华购置时多出来的那一份。最后是送给孩子们和各家的零嘴小吃。买完所有能想到的人的礼物,怀卓才发现太多了,多到连后备箱都装不下,只好移到后座上。   这其中当属沈华的礼物最多,她给她带了一份自己常用的护肤品,一瓶散发着淡雅清香的香水,一条最新款式的白裙子。她想把她所能找到的世上最好的物什都带给她,但又怕这莽撞冒失的行为让她反感。沈华就是这么一个公私分明到让人汗颜的人。   怀卓赶在正式吃饭之前把礼物分发到了众人手里,有假意推迟的,但更多的家人由衷的表达他们的欢喜。   “阿华。”她提着那纯白的纸袋带到沈华面前,不由分说的塞到了她手里。“你拿着吧,没花多少钱。”   沈华没有拆穿她,也没多看一眼纸袋里的东西,这不禁让她有些失落。她本来还想着给她带一套精装的书籍,但又不知现如今沈华喜欢那位作者、那本书只好作罢。她对书一向挑剔,挑剔的理由很简单却又让人无从反驳:她只需翻上几页,就能决定要不要继续看下去。可以说完全随心意看书。   怀卓暗暗想着,若是送书,眼前这个人绝不会这么冷淡对她。事实也正是如此,从沈华对书本的喜欢程度可以看出。   当晚,她拿出那三件精心准备的礼物时,只对那瓶小巧精致的香水感兴趣。她不喜裙子,平时也只会在早上擦一点芦荟膏。她今年快三十了,但皮肤保养得当,像二十五左右的年轻女人。没人知道,究竟是天生丽质还是芦苇膏的作用才能让她保持这水润的肌肤。   打开香水的外包装后,并不是怀卓特意挑选的那瓶,香味也完全相反,这瓶无时无刻散发着诱人的气味。它叫“鸦片”,是某个情人送给华怀卓的生日礼物。在归家心切以及紧张的混乱心理中,怀卓错拿了它。   但最终沈华还是留下了它,怀卓得知后疑惑的追问为什么。   “我闻过这个味道,”沈华回以同样的疑惑,“我不知道在哪闻过,但我就是闻过。”   事实上,这是她那段模糊童年里最为模糊的一段记忆,其含糊的程度让她自己都怀疑她是否经历过。本来,气味就是一种不可靠的事物之一。   准备了一下午的家宴终于开始。怀卓紧挨着沈华坐下,而后者给她倒了一杯自酿的梅子酒,度数很低。喝惯了传统白酒和越洋烈酒的怀卓对这自然不再话下。她一边喝,一边耐心等待着。沈华的气息比梅子酒更让她心醉,她用尽所有的感观去捕捉她的存在。从她的视线里,她看见她清冷的半侧脸和丰润的唇,一股原始的冲动引发了燥热。她想紧紧的拥抱她,想亲吻她,想爱她,也想她亲吻自己,被她爱。她还想带走她,到时没有那么多乱七八糟的情人,只有唯一的爱人。   然而,一个不可避免的话题被提起,打断了她的浮想联翩——说到底,她连沈华的心意都没有正式的确认过,何况她已经结了婚——父亲问她:“这次回来住多久?”   怀卓看一眼沈华,后者依然沉着冷静。她微微叹息,没有给出确切的日期,只说:“我会经常回来的。”想了想,又补充了一句,“过两天我还要回城里一趟,有些事还没安排好。”   弟弟听后不免觉得可惜,“姐,你也离开这么多年了,我们都很想你。”   怀卓笑笑,并不接话,反而夸起了这一桌子菜来。父亲拿手的红烧肉肥而不腻,大伯拿手的香煎鱼酥脆可口,母亲拿手的烧豆腐味浓软嫩,以及其他的什么都很美味。弟弟和沈华几乎不会烧菜,两人从小被小心的保护着长大,肩不能扛,水不能挑。   弟弟华荣格个高且瘦,从小体弱多病,读书时一直是一幅营养不良的模样,直到他开始随父亲跟车,身体才渐渐结实起来。也正因此,他从小就羡慕怀卓几乎从不生病的体格。而沈华更不用说,她是个女孩子,养父华永信宠爱她但不溺爱,她只需要在家做些简单的活计,重活累活完全不用她担心。直到嫁人之后,她才学着煮一些简单的饭菜。   因此,不管是从何种层面来说,怀卓都恨华荣进。她恨这个男人抢走了她的沈华,更恨他把她丢在世俗里,在厨房的烟火中了却终生。在她心中,沈华应该被好好疼爱,像个公主一样活着。   吃完饭后沈华找了个借口离开,也带走了她女儿。小女孩吃饱喝足后开始打瞌睡,沈华把她抱在怀里回了家。怀卓心里一阵失落,可家人还在,她只得强行打起精神来,继续和家人聊天。   “对了,”她问弟弟,“你的孩子都叫什么?”   “男孩叫华可朗,”弟弟招呼那两个孩子,“来,叫姑姑。女孩叫华雅。”这两个孩子正是华怀卓第一次回村见到的那丙位。   “哦?他们这一代的班辈是可字?”   弟弟说是的。在华溪村,只有男孩有权使用班辈,可即便如此,在怀卓那一代人中,她的名字仍是最怪的。怀不免让人想到怀念,而卓又像是男孩用的字,活像父亲因为某种遗憾才给她起成这名字。由于父亲的带头作用,村里人都叫她阿卓,只有沈华叫她阿怀。   怀卓不是没有追问过父亲这名字更深层次的含义,可每次都被他搪塞回来。有一次问的急了,父亲脱口而出:还能是什么?和阿华的名字是一样的。再问,他就怎么也不肯说了。   闲聊到此结束,还未收拾的食物残骸散发出阵阵腐败的臭味,酒味也跟着一起掺和进来,让人直犯恶心。父亲醉的厉害,由弟弟搀扶回房后很快睡下,不一会便鼾声如雷。怀卓开始怀念她在城市那干净安静的家,怀念窗外城市的霓虹灯,甚至怀念起小助理那柔软的身体,她还是个在高/潮来临之际忍不住哭泣的小姑娘。   在院子里坐了一会,怀卓再也无法忍受身上难闻的味道。她去车里取了衣服,打算洗个澡。可当她站在简陋的还没有遮挡物的浴室——那不过是楼梯间的一块空地改造而成的浴室——里时,年少时觉得无所谓的环境此刻却不能忍受。她匆匆洗完澡,穿上柔软光/滑的白色丝绸睡衣时才逐渐压下恶心。   出于怀旧和种种顾忌,她今晚在家里留宿。弟弟本打算把他的房间让给她。怀卓拒绝了,理由是:他的房间充满了恩爱过后的味道。小夫妻俩有些尴尬,于是侄子们献出了自己的床,回到父母这边睡。   当天晚上,当整个村庄安然入睡时,怀卓却在床上翻来覆去,清醒的很。夜晚的村子一片漆黑,她甚至看不见自己的五指,顿生的恐惧包围了她。父亲的鼾声清晰可闻,怀卓想象不到母亲是怎么忍受的了并且还能睡着的。   她打开音乐,总算压下了折磨她的噪音,可乡间肆无忌惮的蚊子又来扰她清梦,就连年少时早已除尽的虱子仿佛又在发根滋生,痒的她睡不着。她觉得这一切如此痛苦和难熬,恨不得立刻收拾行李离开,然而她却连下楼的勇气都没有,外面一片漆黑,一个人也没有,不知名的虫儿欢快的鸣叫。她浑身僵硬,被一股无形的力量盯在了床上,眼睛因长时间大睁而酸涩不已。   到了凌晨三点,疲惫不堪的她终于睡下,意识模糊时她只剩一个想法:离开这,最好清晨就离开。她不属于这里。   然而到了清晨六点,她被麻雀的啼叫吵醒时,呼吸间尽是清新的竹叶香时,她又感觉这一切也是可以接受的。她没了困意,换了身家居服往楼下走去。她看见母亲正在厨房里准备早餐,大柴锅烧的白米粥清香四逸,勾起了她的食欲。她还看见沈华坐在院子里择菜的身影,她转过头来,对她微笑:“阿怀,早上好。”   她又觉得她属于这里了,故乡并没有把充满了外乡人气息的她抛弃。 第4章 第四章   早餐很简单,白米粥加一碟咸萝卜和一盘地田新鲜采摘的应季蔬菜。家人还在睡,只有她们三人,于是三人提前用餐。   以往华怀卓觉得食之无味的米粥在故乡怀旧的魔力面前竟变得异常可口。她向母亲感慨粥的美味,母亲则如数家珍的告诉她:米是自家地里种的,咸萝卜是自家腌制的……   怀卓插话道:菜也是自家粪便浇的。   沈华忍不住笑了出来。母亲横了她一眼,“吃饭别说这些隔阂人。”她教训道。怀卓不以为然,心情随着沈华的笑而转好。喝完粥后,她见沈华仍端坐在小矮凳上不免有些奇怪,“今天不去学校吗?”她问。   沈华看她一眼,露出一个不解的笑容。“今天是周六。”她说。   “噢。”怀卓恍然大悟状,又故作苦恼道:“真不巧,我还想去学校看一看呢。”   于是一大早的行程就此定下,两人和母亲打了个招呼,并肩出了老宅。她们和每一个也在吃早餐的村人打招呼,这个点,大多数村人都起来了。她们往学校方向走,遇到了一家猪肉铺子。沈华告诉她,猪都是现杀的。怀卓却只注意到,猪肉佬用了白色的塑料袋来装肉。   “什么都变了。”她感慨,“以前猪肉还是用细竹条串起来提回家,现在却用上这些肮脏的袋子。迟早有一天,这里也会被白色垃圾填满。”   “因为方便嘛。”没想到猪肉佬听到了她的话,笑着回答道。   对于她的预言,沈华不置可否。她看着她漂亮的栗色长卷发,总有种陌生的感觉。对于其他村人更是如此,他们用警惕的目光盯着她,就好像她比即将到来的白色污染更让人紧张。但这些并没有破坏怀卓的好心情和想见到学校的急切感。   实际上,怀卓已经在车上匆匆瞥过了学校,因为学校的面积和格局是属于那种一眼就能看完的。她瞥见红砖外露的,布满牵牛花的教学楼。只有两层,二楼是老师和校长的办公室,走廊最左侧,不知何时缺了一块的铜钟仍悬挂在上空。她还瞥见她读书时只是泥土夯实的球场变成了由水泥浇筑平整土地。沈华告诉她,这是村里人自己出钱修的,就连球台也是他们自己买的。   “没人管我们,”那时候村里人常常这样说,“没有老师也没有钱。我们村被忘了。”   “好吧。”怀卓沉吟了一会,“需要我帮忙吗?”   说话的时候两人已经来到了学校里,球场旁的教学楼没什么好看的。怀卓提议到对面的山坡上看曾经她们用过的,现在已经被闲置的教室——因为已经用不上。那里有两间并列在一起的教室,出了门是一块天然的草地。两人在此读书时,这块草地以及后山都是极好的玩乐场合。怀卓还记得,在教室的旁边,有一颗被雷劈过,中间树干完全化为灰烬,但依然坚强活着的老树。那中空的树干能容纳一个七岁左右的小孩躲进去。   那时的她们热衷于课间游戏,上课时仍收不住心。当钟声响起,便像脱了疆的野马般狂欢,树木上,草地上,岩石上,就连残瓦破瓷上都有她们的身影。   然而现在,由于没人在此活动,野草们肆无忌惮的生长,老树没了踪迹,教室也已残破不堪。华怀卓和沈华停在了教室不远处,无法再向前。怀卓静静的凝视着那片荒芜之地,往昔的亲切记忆浮现在眼前。她无法将眼前的景象和记忆中重合起来,透过被风雨腐蚀掉的木窗,她看见了泥土砌成的三尺讲台,褪了色的黑板,桌椅消失的教室。等她转过头和沈华说话时,不禁因同情和沮丧而微微颤抖。   “如果需要你帮忙,”沈华偏了偏目光,动作温和却又不容置疑的牵着她下了山坡。“我会说的。”   怀卓跟在她身后,像个迷路的孩子。良久,她想到了什么,反握住她的手。“阿华,我们以前种在这里的树还在吗?”   树自然还在的。当年她们想要学着书本上插图那样庄重的植树,结果却是偷懒的折了一截柳枝,往空地上一插了事。柳枝插土即活,加之沈华的保护,树自然是在的。她领她去看了,柳树高大粗状,柳枝细长柔软弯曲,阳光投射下来穿过浓密的柳叶形成光斑。   怀卓一时兴起,跳起来折了一截纤细的柳枝,三两下绕成一个圈,童心未泯的给沈华戴上。面前的女人则回以她一抹无可奈何的笑。早先被压下的燥热在这一刻急速复燃,怀卓再也忍不住这种渴念,伸手拉近沈华的头,亲吻她的唇。这唇的味道她尝过好几次,在她还是个孩子的时候。而如今,她早已是个经历人事的成熟女人,她知道怎么亲吻才能让对方放弃抵抗,和她共沉沦。   然而现实并没有给她这个机会。事情只发生在一瞬间,沈华以不可抗拒的力量推开了她。   “阿怀。”她用失望的语气低声说,“不可以。”   怀卓瞬间慌了神,所有的经验化成泡沫。她又像当初那个站在她面前青涩的她,像个懵懂的愣头青。而现在,她只能冲进沈华怀里,把脸埋在她肩上,积蓄以久的疑惑破土而出,“你为什么要结婚?”她哑着嗓子道。   沈华承受住她的冲击,站定后,一只手抚在了她背上,低头看着她发顶的旋。“我结婚让你难过了?”   她的问题让怀卓只觉得羞愧难当,眼泪突然滑了出来,她几乎是痛哭了起来。但她还是说出了实话。她说是。同时,内心深处,她期望而又害怕她的回答。她等了许久,直等到眼睫上粘着的泪水干透。沈华没有回答她,她只是用另一只手轻轻揉搓了两下她的左耳,随后拉开两人的距离。   “回去吧。”她说。   怀卓无不沮丧的跟在她身后,她不认为自己做错了,又无从争辩自己的行为是正确的。她只是厌倦了无尽的等待和猜测,她猜不透沈华冷静外表下那颗捉摸不透的心。她总是如此,对她若即若离,既无明确拒绝又时刻陪伴在她身旁。归家十几小时后,她才有勇气直面注视她的形象。沈华比她离开时略高了些,背影单薄,透着无法驱散的孤僻。   这个女人,注定折磨华怀卓一生。她越是在众多的情人中寻找沈华的身影,就越发确定没有任何人能代替的了她。她越是想在狂欢而迷乱的聚会中淡忘她的身影,就越感孤独和空虚,对她的想念越发深入骨髓。一切都是徒劳。   明白了这一点,华怀卓知道,只有见到她,触摸她,感受到她真实的存在,平稳的呼吸才能将一直以来折磨她的想念微微压下来一点。至少能好受些。   与此同时,一个与她们同龄的女人正坐在自家门口的长石板上等待她们。她叫华芳婷,是两人的发小。初中毕业后,她没再继续学业,而是跟着一位远方亲戚外出闯荡。她做过各种底层的,工资廉价的工作,结识数个不肯负责的男人,好在从小的教化让她不至于步入迷途。最终她在一家工厂认识了现在的丈夫。有了孩子后,拖家带口回了华溪村。现在已是三个孩子的母亲,最大的一个前不久刚过完九岁生日。   芳婷是在今天早上回家时才知道怀卓回来的消息,她去老家找她,华妈妈告诉她两人去了小学。于是她选择了坐在家门口等待,她家是回老宅的必经之路。   三人还年少时,时常在远处天空绯红的傍晚坐在她家的长石板上。有时什么也不说,各自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但更多的时候她们会谈论学校、谈论同学,比如女生和女生间又发生了什么冲突,女生和男生间又产生了怎样的暧昧,男生和男生间又是为了什么而打架。   那段时光可视为最宝贵的,同时也是不会再有机会重现的美好记忆。   华芳婷是第一个发觉沈华变化的人,她从局外人的角度看得更真切且可靠。怀卓走后似乎把她和别人交谈的欲/望也一并带走,她一天天的变得冷漠,唯有在对待最亲近之人时才显露一抹温情。而作为年少的玩伴以及村里为数不多与沈华同龄的人,芳婷还是没能和她走近。再到后来,她和丈夫在镇上安了家,两人的接触逐渐少得可怜。   沈华远远的看见了她的身影,脚步未变,脸上神情却是一松。待走近时,她和往常许多个周末一样和她打招呼,并试图把怀卓从沮丧的心情拉出来。   然而,当怀卓认出这个年少的玩伴,并不能把她和年少时那个热衷打扮、衣着鲜艳的少女联系起来。长年的操劳疲累使芳婷看上去比她们更老,生了孩子之后她身材走样,脖子上有三道深深的颈纹,脸上也长出了雀斑。这些无疑给怀卓沮丧的心情又添上一层浓郁的失落感。   “嗨,阿婷。”她作出最大努力想让自己看起来亲切一些。“最近过的好吗?”   然而后者看出了她源自内心的陌生和遗忘。“我很好。”芳婷用安慰的口吻说,“你的头发真好看,我也想染一头呢,可惜太贵了。”   怀卓勉强一笑,脸色苍白。“如果你想,我可以帮你。”她说。她讨厌这样的无力感,只想快快离开。然而下午午睡过后,她又找回了往昔的旧情,不再感到惶惑。面对芳婷时不再是客套礼貌的笑,而是发自内心的,怀旧的笑。   沈华无声的握住了她的手,对芳婷笑道,“我们还有事,中午来老宅一起吃饭?”   “也好。我们好久没聚了。”屋里母亲在叫她出发去地里给菜浇水,芳婷没再试图继续这无望的对话。戴着草帽穿上袖套的母亲出来后,看见怀卓明显一愣,“早就听说你回来了,但没能见到人。”她带着浓重口音对怀卓说,“都长那么大了,越来越漂亮了。”她由衷的称赞,又说,“中午在阿姨家吃饭怎么样?”   怀卓不知所措,面露惘然,下意识的握紧了沈华的手。最后还是芳婷出面救场。告别了芳婷母女后,怀卓任由沈华带着她回老宅,只是快要走进宅院大门时,她停下脚步。   “阿华。”她叫她的名字,“你别讨厌我,是时间把一切都变了。”   她说这话时连自己都感到心虚。沈华转过脸来看她,看着她的眼睛,露出一点点笑容来,良久后,她轻声说:“知道。”   怀卓没能明白她想表达的含义。回老宅后沈华照顾起了老爷子,她就站在一旁,看着瘦骨嶙峋,饱受关节炎和风湿病折磨的老人,心中并无伤感。她对他的感情早已随着时间的流逝而磨灭。于是她出了门,转而去宅院的角落看望那个被家人遗忘的老姑妈。   弟弟一家已经起床,两个孩子不知跑到了那去。弟弟问她昨睡晚的还习惯吗。他同样没有看出她的疲惫,只是出于纯粹的关心。   “还好。”怀卓说,“如果阿爸的呼噜声能小一点就更好了。”   两姐弟相视一笑,弟弟和她有着一样的感慨。“真不知道阿妈是怎么睡着的。”他说。怀卓神秘一笑,“也许是因为习惯。”   华梅坐在小矮凳上,佝偻着腰,几乎要把自己团成一个圆。出乎意料的,她今天没有含着手指呆呆的看着空气。她的头发整齐,衣着干净,她正处于恢复意识的那段不可多得的时间,但意识没能改变身体的习惯。怀卓有些欣喜,她叫她姑姑,并自报身份。   “阿卓。我知道。”姑姑对她笑道,“我记得。你长的真快,一眨眼就从这,到这了。”她用手比划着距离。于是怀卓明白了她对时间的概念,不禁双眼润湿。她竟然忘了给她的礼物,这被她视为不可原谅的不孝。   没人知道,年少迷茫的侄女和陷入谵妄的姑姑保持着怎样的怪异友情。步入青春期后,怀卓和家人渐行渐远,她指责她们不在乎她的感受,强行把自我的愿望加在她身上,让她身心疲惫。与此同时,对沈华逐渐萌生的别样情感也让她无法对她敞开心扉。在这种无助的困境中,姑姑华梅成了她最好的诉讼对象。   不过这难得的温情并没有持久没久,当又一只宅院后竹林上的鸟儿发出啼叫时,华梅忽然浑身颤抖一下,对怀卓的关切询问充耳不闻,她哆哆嗦嗦的把手指放起嘴里,刚长出的指甲被咬得嘎吱响。她再抬起头来时,眼神空洞,面容无辜。   “阿卓,阿卓……”她口里念念有词。   怀卓以为她是在叫自己,但实际并没有。眼瞧着姑姑再次陷入自我想象中,她叹息一声,离开了姑姑的小屋。她看见沈华把给老爷子擦拭过的污水提出来倒掉,热汽还在弥漫。她再一次确定了自己的推测和判断,并将其视为真理。   时间把一切都变了。 第5章 第五章   中午的时候,华芳婷准时来赴宴。她不住在老宅,但小时候常来,对这里熟悉的很。来了之后也不客套,喝了一杯沈华给她倒的柠檬茶——这还是用怀卓不辞辛苦带回来的柠檬制成的——后和她聊起天来。她说起近况:生活得过且过,无大喜无大悲,只等老去。又说起小时候:   雨天她们会躲在房间里玩游戏,或者玩一个幼稚的纸牌游戏,俗称搭火车。纸牌打乱再一张张往下叠,若遇到相同的牌则把中间夹的片悉数取出,再继续叠牌。如此反复,几乎没有终结,是独自一人也能消磨时间到天亮的无聊牌戏。晴天她们会外出,去田堤,去山后,去河边,偶尔兴起她们还会拉上几个男生在夜晚出门。约定像探险者一样,不带任何照明设备壮着胆往漆黑的通向河边的村道走,而往往结果是:不知谁惊慌了喊了一声,队伍瞬间变得混乱,一窝蜂的往回跑。惊险又刺激。   怀卓还在厨房里,午餐是她亲手准备的。打她有记忆起,她就学会了生火做饭,但那时技术尚不成熟,总会弄得厨房浓烟滚滚。用母亲的话来说就是:都可以熏老鼠了。   家里人已经吃过午餐,她特意推迟了三人的宴会,怕芳婷会不自在,实际上不自在的从始至终都只有她。就像现在,她听见不远处两人谈起幼时趣事,她只感到陌生,有些不敢相信那是她,或她们。   她所记得的唯一一次印象深刻的外出是在某个夏日的晚上。   那次她们依然往河边走去,中途时有个坏心眼的男孩喊了声“有鬼啊!”本就心慌的众人全盘崩溃,好几个已经往家的方向跑。怀卓也不知道怎么着,莫名的勇气倾注到她全身,她握紧一直握住的沈华,脑中只有一个念头:坚持下去。于是她拉着沈华奔跑起来,在奔跑中,她想起来了。不久前她和沈华刚在某本书上看见关于萤火虫的内容,书上说:它们在河边产卵,也常在河边草地上聚集。   那时沈华就表现出对萤火虫的极大热情。这一念头由此而生,怀卓不是没有见过萤火虫,它们经常因为迷路而飞进老宅,飞进她的房间。刚开始,她盯着萤火虫尾巴后那一点儿光亮惊呆了。抓住了几只想要探究一二,结果还是以萤火虫的死亡而告终。到了后来,见得多了,也就习惯了,不再热衷于未知光亮的来源。但现在,为了讨沈华欢心,她作出这一举动才是提议来河边的真正目的。   由于外头没有一丝零星的光,黑的可怕,竟也没人发现她们不随队伍回村。没过几分钟,怀卓也迷失在了这无边的黑暗中,她停了下来,虫鸣蛙叫在耳边炸开,刚得的勇气消失的无影无踪。她一向喜欢凭念头做事,做到一半中途后悔也是常有的事。   就在她想开口说“要不我们也回去吧”这样没骨气的话时,身后散发出了一道光线。那是沈华从家里拿的老式手电筒,她偷偷的放在了肥大的口袋里,同样没被发现。怀卓呆呆的看着,沈华上前两步站在她前面,将手电打向周围。   “走吧。胆小鬼。”她叫起来,专属花季少女甜美的嗓音,还夹杂着一丝欢愉。“我们去看萤火虫。”   怀卓依然呆呆的,任由她牵着她走。她感觉没一会就听到了流水的声音,实际上河边离她们还有很远,只是手上的温热触感让她失去了确切的判断力。华溪村有两条河,但只有一条穿过村里,一条流向了不知名的地方。前者被山脉阻挡成溪,后者遇上支流转而为河。多年以后,当村里人员激增,越来越多的人选择了在河边建房子。   沈华停了下来,河水在微弱的灯光下像头打呼噜的猛兽,水声,风声,甚至是鱼虾说话的声音都清晰可辩。   “阿华。”怀卓有些胆怯的喊了她一声。   “别怕。”沈华拉着她坐在一块大岩石上,她将手电往上竖直。两人的头顶上是星辰点点的藏青苍穹,没有月亮。“书上说世界并没有鬼。”   怀卓撇一下嘴,她又不是小孩子了。但无论怎么说,她的恐惧的确压下来了不少。但随既,沈华带着恶作剧的捉弄语气道:“但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夜晚是另一个世界生物活动的白天。”   过了好一会怀卓才明白她的意思。“你走开。”她恼怒道。自从沈华开始看那些奇奇怪怪的书时,她就时常说些奇怪的话。有时很有趣,有时却很吓人。   “嘘。”沈华忽然说,随后她关掉了手电。怀卓心里一紧,抓住了她的手臂。沈华低低的笑着,“萤火虫出来了。”   一开始是一两只,逐渐的,像天上的繁星落了下来。两人置身与微光的环抱中,不舍得眨眼睛。怀卓一瞬不瞬的盯着看,眼睛随某个萤火虫来回移动,她看的如此入迷,忘了自我,忘了呼吸,甚至忘了身边人的存在。   锅里的汤已经烧干,怀卓回过神来,把菜盛出放到盘子里。她一边往餐厅走,一边想着:当初的沈华可和现在辨若两人。若要细细追思,的确是从两人看过萤火虫夜景那天之后开始发生改变的。   她从没就此深究,因为那之后发生了一些事让她无暇顾及。因此,她不知道的是,她的阿华爱她比她更为久远,早在那个充斥了萤火虫微光的夜晚就已注定一切。而这正是华萤名字的来源。   怀卓只是轻浅的总结为:这么多年过去了,谁都会变,不管是外表和思想,何况阿华还是个女人。   餐厅里,两个女人的谈话还在继续,看见她进来后两人莫名的停顿下来。怀卓只觉得自己被冷落,今早消失的陌生感又重新出现。她性格敏感,总是因一点小事而胡思乱想,但从未将其表露在外。   “在说什么?这么开心。”她努力装作平静的样子。实际上她心里嫉妒的发疯。她回来这么久,从没和沈华这么毫无心机的聊天。她们彼此试探,到最终却弄得两人遍体鳞伤,伤口累累。   她总算明白了沈华为什么会拒绝她的吻。这一结论来的如此正确而突然,令她失去了和发小叙旧以挽救岌岌可危友情的耐性。   “在说初三的那件事啊。”芳婷用欢快的语气解释道,“当时你们两个突然不见,可吓坏我们了。”   “又不是小孩子了。”怀卓嘟囔一句,随后便看见了沈华似笑非笑的目光,又是那种她看不透的神情。她忽然有些泄了气,闷闷说道:“吃饭吧,不然凉了不好吃。”   饭桌上,客人看出了主人的心不在焉,吃完饭后并没有久留。只是在告别时,华芳婷给沈华留下了一句忠告:“虽然我不知道你们是怎么回事,但你别忘了,我已经是三个孩子的妈妈。好好过下去,我们已经过了那个折腾的年纪。”   的确如此。华芳婷早就领悟到了这一点,才会从城市里逃回来。她不知道怀卓是怎么想的,在她看来怀卓比自己更好的适应了城市纸醉金迷的生活。尤其是她那头漂亮的长卷发。   然而,这一切都需要牺牲自由、健康甚至自尊为代价。自从接手了第一位情人手上的公司业务后,怀卓几乎没再享受过午睡。她每天忙得团团圈,和旋转的陀螺只差一个死物的区别。但她仍在为别人打工。情人像只无形的手,她手里的无情长鞭无时无刻不在鞭打着她。   “我带你回来可不是让你吃软饭的。”情人常这样说,她越怒,情人就笑的越发开心。“恨我吗?那就尽力反抗吧,蠢货。”   事实证明,怀卓做到了,只不过所需时间比她想象的还要更长一些。因为另一方面,她和情人间的身体纠葛还在继续。她大她十岁,是个性、经验丰富,老练的女人。而那时情人正当大好年华,她聪慧但狠毒,她漂亮但性格恶劣,她在某些方面柔情万种,在另一些更不为人面的方面冷漠无情。   总之,她是个万分纠结,集多种优缺点为一身,让华怀卓离不开的女人。就是这样一个亦正亦邪的人,把当时身处底层受尽折磨的怀卓带到了真正的上层社会。她给她安排工作,就像日后怀卓对待自己的小情人一样。她为她介绍人脉,帮忙她站稳脚根。   她爱了她一生,但到死都不愿被她发现。   尽管昨天只睡了三小时,这天中午怀卓还是没有睡意。她待在空调房里模糊四季的清凉保护中太久,此刻竟觉得天气如此闷热,就算只是躺在阴影处都让人难以忍受。无奈,她起身下床,刚出门就差点被迎面而来的热气融化。她等了等,迸发出前所未有的忍耐力,终于来到了距离沈华家不远处一颗大树下。她在树根上坐下,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来,但知道自己为什么不想走。   在等待中她看见了远处成片的山峦安静沉睡,烈日炙烤某些大地。她听见溪流的声音,和年少时在漆黑一片中听见的鱼虾说话的声音。她闭上双眼,想知道它们说了什么。   “是你呀。”忽然华萤站在了她的面前,穿一身橙色的短裤短袖,面带笑容,灵动的眼晴不像母亲。“长卷发的怪阿姨。”   怀卓哑然失笑,“好吧,告诉阿姨,你怎么跑出来了?”   “我不想睡觉就跑出来了。”小女孩说,又从兜里掏出一包开封过的牛肉条,递到了怀卓面前。“给你,要不要吃?”   怀卓笑着接过,取出一根含在嘴里慢慢的嚼。小女孩大概不是第一次偷跑出来了,她知道这个时间所有的小孩都被迫午睡,她找不到玩伴,所幸就在怀卓旁边坐下。妈妈告诉她,家里好吃美味的零食都是怪阿姨送的。而自己应该叫她小姨。   怀卓自然不会放弃和小女孩培养感情的机会,她不紧不慢的和她聊了一会,才转入自己想知道的问题。在华萤的口中她得知了最想知道的两点:华荣进的确一年也不回来几趟,沈华的确在她两岁时就独自一人睡。   “那你告诉阿姨,”怀卓用诱导的语气问,“喜欢爸爸吗?”   没想到一直表情轻松的华萤突然敛下表情来。这样的她才有几分沈华的影子。“我才不喜欢连样子都记不住的爸爸。”她说。   半个小时后,沈华出现把女儿领走了。怀卓站起身来,笑着对她说再见。她从没见过怀卓那样笑过,那是一种上位者的,自信的,势在必得的笑,很耀眼也很陌生。沈华不禁有些恍惚。   当天傍晚,怀卓独自一人去了芳婷的家,后者正坐在自家门口喂自己最任性的小儿子吃饭。怀卓也不打扰,就坐在一旁等她忙活完。芳婷得了空放下手中的碗才察觉到她的存在,好奇之下又不掩欣喜的问她:“阿卓,你怎么来了?”   “没什么。”怀卓微微一笑,“就是想来看看。” 第6章 第六章   两天后,怀卓离开华溪村,事先没和外人打招呼,父亲和弟弟与她同行。三人在早上天还未亮时出发,没惊醒任何人,任何一只土狗。   父亲华永新完全是出于工作原因。   自从当了货车司机后他的生活规律完全被打乱,行程不定且混乱。刚开始时他和别人合伙,实在抵挡不住困意还有人补上。而现在他不得不强迫自己在夜深人静时起床,赶在晨曦前出发,随后开始数小时的高精力驾驶的孤单旅程。如此两三年下来,他的忍饥耐饿本领大大增强,车技也随之提高。除掉朝三晚五的弊端外,他对这份工作倒也没什么不满。这些年省内被他跑遍,没少带当地的土特产回来,也算哄得家人欢心与孩子们的满意。   对于他的一子一女来说,每年最开心的莫过于水果大量上市时,父亲出车后带回来的水果。一箱箱个大饱满的杨梅与荔枝,一袋装金黄味甜的脐橙与芒果,一盒盒水嫩多汁葡萄与水蜜桃。有一次他还带回了热带的椰子。村里人没人见过这玩意,只觉得它外壳坚硬的很。以怀卓为首的孩子们铁了心要打开长了毛的椰壳一探究极,把它狠狠的掷向宅院的石砖上。   椰壳应声破裂,透明的汁液撒向了院子的地面。见那椰子也没什么特别的东西,孩子们一边大笑,一边分食了内里的白色果肉,完全不顾椰汁的存在。为此华永新还暗暗婉惜。多年以后,当怀卓旅游时来到那个产盛椰子的岛上,也会因这件事忍不住发笑。   除此之外,怀卓对父亲的车也是情有独钟。每次坐父亲的车时总有种平稳的安全感。她喜欢夜间行车的感觉,喜欢躺在铺了温暖毯子的车后座上睡觉,喜欢在车厢或摇摆或上下弹跳中昏昏欲睡,喜欢车上弥漫的那股不知名的味道——那味道让她印象深刻,却再也没在其他地方闻过。这些是她关于父亲,关于车,关于某一部分的童年印象中最深刻的记忆。   而弟弟华荣格则是随着姐姐去大城市,前者与后者不同,前者征得了家人的同意。华荣格跟着父亲出车多次,也不是见识少的人。但他就是想去看一看姐姐生活的城市。他从小因为身体因素而很少出门,对于他来说,十年前姐姐的毅然决然离开让他羡慕,十年后她的成功归来更是让他惊艳。若不是他现在拖家带口,绝对会缠着姐姐把他带上,那怕只是为他提供车费。可惜,他已经错过了勇气。   华荣格从记事起,爸妈就让他跟着怀卓。让大他两岁的怀卓照看他,原因是父母双方一个太忙,另一个更忙。当时的怀卓还是个调皮的孩子,万分嫌弃他一个走路还不稳的小毛孩。他还记得有一次,姐姐带着一群人要去外面玩,他想跟上却被无情拒绝,对于那时的他来说根本就是抛弃。但碍于姐姐的怒视又不敢哭出来,最后委委屈屈的准备离开,还是阿华姐好心,坚持带上了他。从那以后,他对怀卓多了份敬畏,对沈华多了份感动。   但他不知道,某一天时,长大成人的怀卓忆起他那时委屈的眼神,突然感觉不是滋味起来。以至于日后对他的包容与帮助都是源于内心的愧疚。   “阿弟,你会开车了吧?”在镇上告别还有工作在身的父亲后,怀卓问道。在此之前都是华永新在开车。他有几十年的驾驭经验,但面对这无论那个时代都算的上是名车的黑色车子时,表现的仍像第一次刚从驾校毕业就立马开车上路的小伙子。   华荣格自然不会放过这次机会,他还没开过小车,但想来操作不会区别太多。他坐上驾驶室后,怀卓整个人缩着躺在后座上,指出了地点。“到那里会有人来接,你认路吧?”得到确定的答案后,她打了个哈欠,闭上双眼轻声说:“我先睡会。”   弟弟很贴心的把音乐关了,并把车速微微降了一些。近年来,这里的路不断因暴雨冲刷而毁坏,车开过总是晃动的让人头晕想吐。然而就算现在车子在柏油大路上行驶,怀卓也不会睡着,更不会晕车。她心里装了事,睡不着。她在想该以什么方式和语气向助理兼情人挑明一切,断绝暗地里的交易。当然,如果助理愿意的话,她可以调任她到更高更远的部门。可长久周旋在商场上,见惯了尔虞我诈,识得了人心,她知道这是不可能的事。   助理不会离开她。不论从那方面出发都将是同一个结果。助理不介意她身边情人众多,不介意她对自己的忽冷忽热,只是害怕再也见不到她。因此,当助理接到怀卓的电话,说让她去车站接一下车,因为有人不认识路时她不禁为之惶恐,生怕来人就是怀卓的爱人。从这一刻开始,她就预见了自己的命运。   市刚到某省的市区,他们就遇上了堵车,华荣格从后视镜上见怀卓醒着,干脆挑起了话题。刚才他因好奇四处摸索车内暗格时发现了一包香烟,包装已被打开,封面有一个他不认识的牌子。   “姐,你还抽烟?”   “嗯。”怀卓也不回避,勾勾唇扬起笑容,“烟是个好东西,尤其是你需要它的时候。”   “阿爸也是这么说。”华荣格嘟囔一句,“他说,酒是个好东西。”   “阿爸说的没错。”怀卓暂且压下心中的纷乱,审视的看着这个从小就没什么特点,又很听话的弟弟。“说起来,在我们家里最没有坏习惯的人就是你了。”   大伯华永信因为沈华的关系不再娶妻,膝下只有沈华这个女儿。姑妈华梅虽患臆症但在婚嫁方面异常清醒,不愿嫁人。算起来她们家如今成年的就只有三个孩子。大伯喜烟,父亲爱酒,姑妈离不开指头,而怀卓很好的继承了前两人的喜爱。   “怎么会,”弟弟说,“阿华姐才是最没有坏习惯的人。”   怀卓没再接话,只是提醒他该开车了。到了晚上十点,两人才顺利到达魔都,这个不夜城。怀卓接替弟弟开车,同时改变了让助理来接人的主意。她把车停在了现居住的房子楼下,那是一幢商业楼。三室一厅,千篇一律的装修格局。进门之后怀卓先是洗了个澡换掉那身风尘仆仆的衣服,随后向第一次来的弟弟介绍这个房子,各个房间的功能和用途。   她是直接买的成品房,事后也没费力再装修过一遍。对她而言,这只是一幢暂时居住,会见情人的房子,不能称为家。   “你这几天先住我这里,要想回去了随时都可以。要真想找工作留在这里,最好可以快点。”怀卓一边交代,一边往门口走去。“对了,除了我的房间其他的你都可以自由出入。公司还有事,我先走了,会晚点回来,要吃夜宵吗?”   华荣格有些不知所措的说好,不用了。他站在光线明亮,配有冷气的客厅,忽然感到一股离家在外,无助游子的孤独与惶恐。他在房子里走来走去,面对那些简洁外表的家电,心里既是惊奇又是羡慕的神态。他不时摸摸放在每个角落的装饰品,暗自揣摩姐姐为什么会同时喜欢这些不同风格的东西。过了一会,他觉得倦了,便想洗个澡然后休息。他摸索的来到浴室,那里干净整洁,宽阔敞亮,和老宅里阴暗潮湿还隐隐散发出腐朽味道的洗澡间不是同一档次。   洗完澡出来,他站在客房的窗户前,远眺黑夜中的五彩灯光。第一次发觉夜是那么的空旷,没了群山的陪伴,更显孤独。和父亲工作这几年,他见的最多的是公路尽头还闪着星光的夜幕,天气好时也能看见日出,那是属于两个男人孤独旅程的美好回忆。和现在一比,他才知道后者是多么难能可贵。但即便如此,他仍想下楼走走,可又怕找不到回来的路而作罢。最后,当他因当初华怀卓在村里所受的折磨也疲惫不堪而睡着后,怀卓仍没回来。   她已经来到了公司,那家气派的写字楼可以说已收入她的囊中,除了名义上还挂着她第一任情人的名字——情人因患病而把公司交给她打理,但从她患病前,怀卓就已凭能力坐上现在的位置,且毫无争议。从楼下往上看,只有她的办公室还亮着灯,不用想也知道是她的助理还未离开。   助理叫杨如音,本地人,出生工薪家庭,无须靠任何人也能养活自己。接近华怀卓不是为了钱,纯粹是为了那份两人心知肚明却不挑破的感情。她们在一次酒会相识,不久后因一方的刻意装傻而发生了关系,并维持至今。她知道怀卓对她好,对所有的年轻情人好,只是源于同情和她对自我深深的怜悯。   对于她的身份,怀卓也是过后很久才发现——那时的她尚不能从助理独特软懦慵懒的语气分辨出她来自何处。   “你真的要跟着我?”那时怀卓对她这样说道。   杨如音向来逆来顺受的眼眸有着前所未有的坚定。“是。”她说。   这个点,写字楼的电梯已经停止运行,怀卓叹一口气,助理是打算住在办公室吗?她可没教过她不爱惜自己的身体。她打电话到内线去,十分钟后,脸上带着绯红的杨如音出现在她面前。不容分说,不待抗拒的给了她一个失而复得般的拥抱。   “欢迎回来。”她在她耳边颤抖的说。   这句期待已久,却没能在沈华嘴里说出的话让怀卓心头一动,她没推开她,只是用冷静的声音宣布最后的死刑:“你还要跟着我吗?”   助理在她怀里点头,已说不出话来。   “很好,但从此以后,只能是上下属的关系。”   杨如音抓着她的衣领,把脸抵在她的肩膀。无数次,她从梦中醒来,总要把头靠在她肩膀上才能再次入睡。往日的短暂甜蜜联结起来为她造了一段梦幻的生活,而如今,梦境破灭,希望不再,她终于痛哭了起来。   “知道。”她说。 第7章 第七章   华怀卓是在到魔都的第三个月后遇见关思度的,她的第一任情人。如果说有什么联结两人纠缠十年的缘份,那便是相似的名字。当然,从一开始,情人看上的只是她的脸,她的眼神。   那是一个和往常并无二致的星期一晚。在此之前,怀卓有过好几分工作,职业各不相同,唯一的共同点是:微薄的工资。   她曾在一家杂志社里忙着打印各种还末出版就会受到冷落,在市面上却有无数人争相购买的文章。她也去过装修豪华的中餐餐厅,在后厨里双手套上散发着难闻味道的橡胶手套洗盘子。她在烈日炎炎下穿着闷热的玩偶装发那些给人美好幻想,用以粉红色为底,上画可爱小人儿的传单。   直到这时,她才发觉拥有一项技能的重要性,但她连高中都没有毕业。她逃跑了。不仅仅是因为成绩没有达到毕业要求,也因为她从一开始,就没想过要读高中。所以在那些稍微正规一点儿的工厂企业的竞争者中,她绝对处于劣势。   她不会电脑,也仅仅是在橱窗中匆匆瞥过一眼,甚至不知道如何开机。同样的,她也不会外语,唯一的优点只剩下那颗不肯服输的心。   怀卓很快的找了住所,她在一幢老房子里和两个女孩合租。那是一间改造过的民居,阴暗潮湿,角落堆积着蜘蛛网,窗框上发潮受了霉,就差长出蘑菇。要真长出蘑菇,恐怕那两个离家出走的叛逆少女会高高兴兴的说:今晚能加菜了。   头三个月里,她的生活基本就是这样。每天早晨,她会出门去一家连店名都没有的早点店买三人份的早餐,那里不仅便宜还味好。算是这不幸生活中给她的一点甜头。接着一整天都是工作时间,在这种情况下,午餐只得草草解决,敷衍了事。就连晚上也不见得有多太平,那两个女孩专做夜间生意。有时她还会远远的遇见女孩中的其中一个挽着各式各样的男人走进房子里。这时她能做的只有转身离开,把房子留给她们。   每个月月底,怀卓会把所剩的钱拿出来数一遍。她的支出不多,但也只是勉强够用。这也是为什么一开始家人没有她任何消息的原因。   华怀卓清楚的明白,这并不是她想要的生活。认识关思度的那天晚上,她正在一家地下赌场——这个向来充斥着金钱与欲/望,罪恶和绝望的美好天堂——观摩。她不认为自己高尚到那里去,但也不想靠出卖身材来欺骗自己。即便最后躲不过,她也希望能延长一点时间。   她年轻,漂亮,发丝张扬,身体高挑但不失女性柔美与少女青涩之感,正是那些衣冠楚楚的成功人士猎奇的对象。但她没想到连女人也参合进来。   华怀卓爱沈华这一点毋庸置疑。她爱的纯粹而天真,丝毫没有把这份感情归结为另一类。在她看来这属于天经地义,无可争辩的事。   “对不起。”怀卓没有接下关思度的名片,也没有做出任何表情,仿佛她刚才的话只是一场玩笑。“我想你误会了。我来这,只是想赢点钱。”   “我知道。”关思度收回侵略性的目光,涂着漂亮红色指甲油的手从她的肩膀挪到了下巴处,轻轻扣着,往上抬了抬。“只是你的手气太背了点。不如再考虑一下我的提议怎样?”   这姿势让怀卓很不满。她睁着与沈华如出一辙的倔强目光直视面前的人。“不用,我没兴趣。”   “你会有兴趣的。”   “不会。”   关思度放开她,红唇吐出笃定的两个字。“会的。”她说,并在离开之前把先前被拒绝的名片重又塞回怀卓手中。   还带着女人温度的名片似有千斤重,怀卓知道,它是一切罪恶的源头,散发着不详的气息,如地火般的烫手。但尽管如此,她还是把名片胡乱的塞进了口袋里,逃跑般离开了这里。隔着迷离夜光回望时,她发誓有生之年再不踏入此地。她回到合租的小屋,两个女孩不见踪影,一切都静悄悄的。她把自己关进房间里,蒙着被子出了一身的汗。直到这时,她才逐渐冷静下来,开始思索刚才发生的事。她无不惊恐的明白,她进那家店本身就是一个无法原谅的错误。   女人不久前说的话还在耳边。她把她从一群因开注在即而紧张焦虑的人中拉出来,还给了她一杯如同果汁的酒。   “做我的情人。”她在她耳边呵气如兰,像不怀好意的正在反复吞、吐红信子的蛇。令她的皮肤赫然涌起一阵寒意。   “我可以给你想要的一切。”女人说的很清楚,意思表达明确,不容忽视。不待她回答,女人便掏出名片,“认识一下,关思度。”   这天晚上,怀卓破天荒的失了眠,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听着远处街道上传来偶尔的汽啼声愈加清醒。接近凌晨的时候,她听见开门的声音,是两个女孩中的其中一个回来了——她总是记不住她俩谁是谁。女孩弄出一阵不小的声响,就在这时,她听见女孩喊她和另一个女孩的名字。不知为什么,她没有回答,从刚才开始,她的思维就逐渐粘稠。   不一会,她听见了另一个人的脚步声,那是个男人。怀卓几乎听见了他那沉重的呼吸声。   “没人吧?”那个男人问。   “放心。”女孩轻笑的说,“没有人,不过还是要动作轻点,这房间隔音差。”   男人吃吃的笑起来,用力的吻女孩。“小荡.妇,你不就喜欢大声叫出来吗?”他的手长驱而入。怀卓听见了那隐约的水声,她后悔刚才没出声,然而现在她无论如何也不敢出声了。   “还装什么装?”那男人继续说。   门外的两人开始脱衣服,急不可耐的做起爱来。她们如此投入,放声大叫,撞击声不断,微腥的味道弥漫开来。终于,在一声比之前更高昂的尖叫声中,世界归为平静。但这不是结束,两人几乎做了一夜。清晨时男人离开,女孩累的睡着。怀卓这才冲出门去,扶住墙壁干呕了起来。   她一夜未眠,此刻脸色差的很,一幅随时晕倒的可怜模样。然而心中的怒火与对自己深切的自嘲赋予了她支撑下来的力量。往后的三天里,这种复杂的情绪让她饱受折磨。她吃不下,睡不着,活也无心干。人很快的瘦了一圈,眼眸却越发明亮。那张写有女人名字与公司名称的卡片被她攥在手里无数次,被手心的汗浸的软和。   终于,到了星期四晚,强烈的悲愤再也压抑不住。她拔通了她的电话。一切水到渠成,关思度没表现出一点惊讶或鄙夷。她们约定好待会见面,她来接她。关思度让她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搬进自己的房子里。   “这样才能随叫随到。”她解释道。   挂了电话,怀卓开始收拾自己的行李。合租的女孩——也就是那晚被怀卓撞见她正在进行交易的那个——见状随口问了一句要去哪。   “去哪都好。”怀卓低下头说,“只要不在这里。”   女孩没有动怒,只是用诱惑人的笑容看得她。“真没想到,我们三个人中,是你最先摆脱这里。”   “不是。”怀卓笑不出来,用怜悯的目光望着她,那是连最铁石心肠的人都为之动容的神情。“我和你们一样了呢。”   怀卓拉上背包的链子,含糊的说了句有缘再见。可她们彼此心知肚明,就算再相见也不会相识。从那之后,怀卓果真没见到她,以及另一个女孩。   老房子不远处,一辆黑色轿车正等在哪里。她知道是她的车,因为住在这的三个月,她还真没见过别的车。她搭乘的公交车总是闷热又拥挤,乘客中还不时有人用她不熟悉的话窃窃私语。每当那时,孤独也会相伴而生。   这还是怀卓第一次坐如此高端舒适的私家车,她极力控制自己不露出羡艳的表情,只是在心中暗暗计算,要这样一点一点的攒钱多少年,她才能拥有自己的车。这一想法如此不切实际,本不值得再费心神,她却入了迷。她毫不费力的想到往后,再往后会是什么模样,她想的如此忘神,以至于车子什么时候停下她都不自知。她不记得她如何下的车,如何进的房间,甚至忘了身边的人是谁,自己又是谁。   等她反应过来,裹着白色浴巾的关思度已站在她面前,催促她去洗澡。怀卓站在浴室明亮的灯光下,这才惊觉后怕。她已是成年人了,深知接下来会发现什么,这已经不是小孩子玩的过家家游戏。可转念一想,她又能躲到何时?   可悲的命运让她忍不住流泪,心中却只是愤怒而毫无伤感。   “现在后悔还来得及。”见到和自己同样裹着浴巾就出来的她,关思度好心的提醒道。   “为什么是我?”怀卓冷静的说。   “很简单。因为看上你了。”她答。她来到她面前,直视这个拥有一双清澈倔强不服输眼睛的女孩。她快三十岁了,一眼便看穿女孩刻意装出来的冷漠与稳重,轻而易举的撕裂她的伪装,让鲜血淋漓。她知道她想要什么,她也不介意帮助她。但前提是,她要让她满意。   “噢,对了。”关思度突然问,“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呢。”   听到那个和她意思相似的名字时,她没忍住笑出来。怀卓先是不解的看她一眼,随既明白过来。   “我妈生我的时候大出血死了。”关思度说,“她的名字里有个度字。” 第8章 第八章   很早之前,当怀卓发觉自己名字不同与外人,她就开始疑心。如今关思度的话算是起了个头,并以亲身提供了一个实例。她细细的思索,不愿错过任何一个因过去不在乎而忽略掉的事实。突然,她想起了父母那几次不愉快的争吵,起因是母亲怀疑父亲在外有人,尽管她没什么证据,甚至可以说是纯粹的无理取闹。潜意识里,怀卓更倾向于父亲是无辜的,因此,每次看着母亲那蛮不讲理的泼妇模样她心里只有厌恶,没有同情。那时的她还不懂得为了爱人而吃酷会让人变得多么可怖。她只是毫无理由的恐惧起来:会不会年老时自己也会变得那么尖锐?   怀卓停止这永无止境的想象,脸色有些苍白。   “我不知道,我家人,我认识的人里没有人名字带有卓。”她低声说。   “不一定要是家人。”关思度轻轻的笑起来,“名字这种东西只是个称呼,要么寄托希望,要么勉怀过去。”   她瞧见怀卓苍白的脸,有些不忍心再问下去。这种想法很快就变成了实际行为,她抬起手,轻轻一拉对面人的浴巾便急速脱落,一幅与她脑海中并无不致的年轻女人躯体大方的展现在她面前。若不是怕太快会吓着眼前的人,她早就动手了。   关思度并不是天生就喜欢女人,一开始她和平常女人没什么两样,直到那个浑身上下无不散发着诱惑的女人出现后,她才开始爱女人。如今那么多年过去,当初女人留给她的唯一感触只剩下:女人的身体比男人柔软且温柔。女人和女人做…爱会更默契、贴合。   她从父亲手里接手公司后,第一次感受到钱势带来的快感,那年她才十九岁。而现在的她,再也不是那个连技巧都需要别人教,总是在下面的那个。面前的这个女孩才是需要调/教的人。   她带着她入门,吻她的唇,抚慰那柔软之处,进入她的身体,让她的脑袋一片空白,最终控制住她。   “睁开眼睛看着我。”关思度有些不耐开口,她玩过那么多女人,唯有怀卓不受她控制,她想象不到她的忍耐力有多强。   事实上,从浴巾掉落的那一刻时,怀卓的思绪就不在这里了,她的灵魂仿佛飘到了上空,冷眼看着床上的两人,欢爱的所有过程。不知为何,她突然想起三年前那顿前所未有的皮肉之苦,父亲的暴怒,母亲和弟弟的眼泪,沈华的目光——她就站在一旁看着,既不出声也没眼泪。当时她只觉得沈华既无情又狠心,如今那目光越过回忆的自我保护而刻意遗忘的阻碍,重又出现在她面前。她才懂得那目光的可贵之处。沈华才是那个自始至终,最温柔的人。   怀卓从没见过父亲如此生气的模样,他拿着家里用来晾衣服的架子,衣架抽在她身上都变了形。怀卓露在衣服外面的皮肤带着细长而红肿的印迹。她倔强的站着,同样倔强的眸子死死的盯着沈华。   “老子没钱供你读书吗!你说的那叫什么话!”父亲见她不说话,又怒吼了一声。于是女儿把目光转向他,那里绝决的神情让华永新心慌。多年前,哥哥背着简陋的行李,也是这样出现在他面前。神情坚定,目光倔强。时光仿佛倒流。   “我要去找她。”哥哥对他说。   “你疯了!”他忍不住喊道,“你甚至都不知道她在哪里。”   “没关系。”哥哥不受影响,只低头看了看鞋上那双老旧但完好的解放鞋。他才抬起头时,神色和多年后侄女华怀卓决意出走的大无畏勇气如出一辙。   “总会找到的,只要我想。”他说。   华永新闭了闭眼,重新审视女儿,却发现她旁若无人的盯着沈华看,心里不免觉得奇怪。本来,他对这两人之间怪异的相处模式就上了心,之前他还以为是女儿一直欺负沈华还威胁她不准说出来,现在看来不是一回事。绕是他这么迟钝的人,此刻也有所怀疑。只是眼下女儿的事情更重要。他如此疼爱她,对她期于厚望,拼命工作只是想让她过的好点。他给予她绝对的自由,尽量满足她的愿望,难道这些还不够吗?   不可否认,怀卓一开始做的很好。她虽然爱玩,但从不耽误学习。每天放学回来都会和沈华一起做完作业。她在学校沉默寡言,从不惹事,那时的她无论是谁都认为她未来大有前途。没人知道是什么时候,是什么因素让她的转变如此之大。她厌学,性格乖张,思想出格,满脑子的胡思乱想,听不进别人的劝告,也不肯主动打开心扉。   一家人算是为她操碎了心。   “我再问一遍。”华永新刻意低下声音来,不威自怒。“你还读不读书?”   怀卓回过神来,左右环顾一下,母亲正抱着弟弟哭泣,她顿时心软了一下。再抬头,沈华对着她摇了摇头,很轻微的。父亲还在等着她的回答。怀卓咬合牙齿,从喉间发出一个嘶哑的模糊的单音:“读。”   当天晚上,沈华拿着跌打药在床上等着她。华荣格已经睡下,呼吸浅浅的,再加上她只留了一盏灯头小灯,很难让人注意到他。   怀卓刚洗完澡,她在昏暗的灯光下数了数身上的伤痕。不到明天,自己这光荣事件一定会以光的速度传到那几个同伙身上。他们约好的一起去省外打工,现在自己算是食言了。怀卓拖着疲惫的身子回到房间,掀开薄薄的粉红蚊帐,看都不看一眼专门等自己的沈华,就要睡下。   “等等,阿怀。”沈华拉着她的手腕,语气温和且坚定。“擦过药再睡。”   她总是这样和怀卓说话,每当这时,像只刺猬的怀卓就会把浑身的刺收起来,她不舍得伤沈华。   “我不要。”怀卓弱了语气,“这东西太恶心了。”   “那我帮你。”沈华说着就往掌心倒了一点黄谒色的药酒,刺鼻的味道顿时散开。怀卓嫌恶的捂住鼻子,头偏了偏,倒是没有拒绝。下午时她自己也憋着一口力,不觉疼,现在被沈华的手揉搓才反应过来。她在心里倒吸一口凉气,扭头看向沈华。她没扎那一本正经的马尾,青丝遮掩下是一张柔和的小脸。她的睡衣很是宽松,随着她的动作摆动,怀卓看见她那柔弱的肩膀,隐隐约约的胸部线条,脸一下子红了,火烧火燎的。   似乎察觉她的不对劲,沈华微微昂头看她一眼。怀卓忍耐了一下午的委屈便压抑不住了,转化为不可抑制的冲动。她抱住沈华,趴在她肩膀上。   “你会和我一个学校对不对?”她含着哭腔说。   沈华没有说话,只是点头。良久,她想到了什么,问道:“所以你不愿继续读就是因为这个?”   这下轮到怀卓不说话了,脸像煮熟的虾子一般。沈华笑了笑,放开她去外面洗手,她洗的极认真,非要去掉最后一点味道才能罢休。。等她再回来时,怀卓已经躺在了床铺里面。沈华在她旁边躺下,准备睡觉,怀卓却突然开口:“下午的时候你为什么就看着,你都不会……”她张了张口,总觉得“心疼我”那三个字矫情的很。   “我以为你真的不想读了。”   “可你最后又……”   怀卓以为她会解释什么,却没想到她说了句模棱两可的话,模糊的像占卜师们用来哄骗无知少女的那一套。   “我从来没有要求你做什么。”沈华说。   这句话怀卓从没就此深思。在她看来,沈华的想法太过深奥,她不想去追寻,也做不到参透。   “我说,睁开眼睛。”关思度的话再次响起。怀卓依言睁开双眼。只是在那一瞬间,刚刚破处的痛苦仿佛给了她快速成长的养分,让她以惊人的速度从女孩蜕变成女人。这一变化如此清晰和显著,关思度不由得多看了她一眼。   “你很美。”她大方的称赞怀卓,并由衷感到高兴,毕竟她是她一手教出来的。“尤其是现在。”   怀卓勾起嘲讽的笑,抱住了她的背。肌肤相亲的感觉让她厌恶,然而下一刻,身体又诚实的给出了反应。   “告诉我,你在想什么?”关思度不打算放过她,含住她的耳垂蛊惑的问。怀卓青涩诱人的身体让她爱不释手,她诚实的反应更让她有成就感。   “我在想我为什么要来这。”怀卓平静的开口,双眼毫无波澜的看着天花板。房间的灯从一开始就没关过,她自然也看到了上面人成熟、曲线丰满的身体。她没有一点儿羞涩、欣赏和狂热,仿佛身体里的手指不存在似的。关思度的追问停留在耳边,她笑了出来,眼泪随之滑落。她明白当初的努力不过是为了嘲笑此刻的自己,越发颓废。   “为了可笑的梦想。”怀卓说。这之后她不再说话,只默默承受关思度莫名其妙的怒气。她偶尔示弱的哼上几句,让身上人动作轻柔一些。既然事情已成定局,她也没必要装什么清高。   两天后,当怀卓能下床,自由活动时,关思度带她去了自己的公司,为她安排了一个不痛不痒的职位。临走时,她还不忘在怀卓脸上留下一个浅浅的口红印。“想做上我的位置就看你的努力了。我公司从不养无用之人。”   怀卓没让她失望,她成长的如此之快,让她惊讶又欣慰,直道自己没有看错人。她知道像怀卓这样的女生,只要提供一点儿土地和养料,她们就能一鸣惊人。但让关思度没有想到,在其他方面还不如她的怀卓,却在情/事上遥遥领先一步。她本想征服她,自己却陷进了她无意识布好的陷阱里。正是在那时,她发现了怀卓的情人们。   关思度当即作出了一辈子的誓言:有生之年绝不让怀卓知晓她的情感。她不愿被她笑话。   关思度的确做到了。在她生命的最后半个小时前,怀卓一直被蒙在鼓里,并毫无罪恶感。是沈华告诉她的,她心思通透,一眼便知道眼前这个瘦得只剩把骨头的女人和她一样。   怀卓在关思度床边哭的像个孩子,深深厌恶自己白白错过了那么多时间,闹到最后连说句话都成了奢侈。而关思度,连抬手摸摸她的头发都做不到。 第9章 第九章   华怀卓从公司回家时已是第二天一早。习惯了早起的华荣格在那舒适的沙发上等了她许久,心情也随着时间流逝而变化,城市带给他的新鲜感逐渐转变为失落感。他还是不敢下楼,早上的时候他掩上门悄悄出去看了一眼,那排列整齐除了名牌不一样其他都相同的防盗门让他心慌。他觉得这门还不如老宅那扇无锁,只防君子不防小人的破旧木门来的有安全感。荣格连忙回了房间,生怕自己一不小心看花了眼,迷了路。   怀卓一见弟弟那委屈无奈的模样,再联想到连电视都没开,心下便明了,他大概连如何打开这最新的液晶电视都不懂得。她把手上的早餐放到茶几上,“抱歉,留你一个人在这里。”她诚恳的说,“吃过东西了吗?”   华荣格摇头。他看着跟在姐姐身后的女人有些好奇。那女人年龄看起来比他小。和怀卓穿着同样的白衬衫,黑长裤,只是比她多了个黑色的领结,严肃中多了份平异近人。   “哦。这是我助理,杨如音。”怀卓不慌不忙道,“他是我弟弟,华荣格。”   荣格有点窘迫,立刻站起来朝如音伸出手来,脸颊上染着淡淡的红,结结巴巴的说了句你好。怀卓一瞧,还以为他是害羞了。其实不然,但凡任何一个女人见他此刻这样一幅模样——头发凌乱,眼眶乌青,下巴因还没来得及处理的胡须而青黑一片时,绝对会落下个这男人真邋遢的印象。即便真有女人喜好独树一帜觉得这样的人有魅力,也不会是杨如音。   她回以无懈可击的假笑,轻轻握住了他的手,“你好。”她说,又偏过头看着怀卓,眼中是遮掩饰不住的欣喜,“他很像你呢。”   怀卓一愣,三两句打发她去厨房热菜。曾经两人亲热过的厨房干净如初,怀卓突然有点不忍心让她独自待在哪。但她也只是叹一口气,批评起弟弟来:“你看看你这样子,别人还以为我捡了个流浪汉回来。”   荣格不好意思的笑笑,含糊说了两句就往浴室奔去。他在村里野惯了,有时外出开车,好几天不换衣服也是常有的。何况他没想到这一大早的就会有客人来。等他收拾妥当,杨如音已经把热好的早餐端了上来,典型的广式早点:娇巧玲珑小笼包、精致诱人的糕点以及晶莹剔透的虾饺。在此之前,荣格还真没想到吃个早餐也能如此奢侈,因为在他看来这些糕点还不够他填饱肚子。   “快点吃,”怀卓边吃边说,“下午我带你出去逛逛。想去哪?”   “姐你自己安排吧,”荣格说,“反正我也不知道这里什么地方好玩。”   两姐弟有一句没一句的聊聊家常,画面温馨。留下来同吃早餐的杨如音却觉得这一幕尤为刺眼。两年了,她以为怀卓对谁都这样,态度若即若离,性情反复无常。可现在她才发现自己在她心中的份量并不重,甚至轻的可怜。就好像现在,她留下来不过是为了把这屋子里外人的东西拿走,手里的钥匙留下。   怀卓做事一向狠决,仅一个晚上,她就与众多的情人断得干干净净。当然,这其中不乏死缠烂打者、未曾满足者。对于那些人要求的分手费,怀卓都一一答应。唯有她的,她给不起。她怀着自我报复的心态跟来,也不过是想看看被怀卓放在心里的那个人长什么模样。   她时常和她提起沈华,在她口中,沈华如此超然于世,清雅动人,不受尘世烦恼所侵扰。她聪慧善良,从不与别人争吵,冷静处事。“她就是太冷静了,”每当这时怀卓总会这样念叨,“说话都一个调,平时也不多笑。”偶尔她也会说起沈华的缺点,她说她心眼极坏,明知自己怕鬼还总是编鬼故事虾她。她说她心肠极冷,当年自己被狠揍,她竟然还笑得出来。   可就算这样,杨如音这个情敌也无法不对沈华产生好感。   “哎,杨小姐吃饱了吗?”荣格出于好意问道,杨如音身上不知何时流露出的悲伤让他怜悯。也只有自家姐姐这铁石心肠的人才不为所动。   杨如音偏了下目光,那张与怀卓十分相似的脸让她不自在。她轻轻的应了声是。倒是怀卓戏谑的开口:“要是让弟妹知道你刚来就懂得怜惜美人,不知道她会怎样想?”   弟弟一下红了脸,“我哪有,不过姐你可别乱说话啊。”   杨如音猜不透怀卓的意思,便取出贴身保管的钥匙,放在桌上,缓慢的推到她面前。怀卓面无表情的看着,转而又推给了弟弟。   “你留着吧。”她解释道,这几天她会忙一点,不会天天回家,也就没空管他。下午的时候,怀卓带着他熟悉周围的地理,最后想想为了安全起见,她还给他下了个导航软件。   “怕问路,就迷路。”怀卓对他说。随即开车赶往下一目的地:百货商店。荣格身上的衣服虽没像村里人一样破个洞随便找块布补上就继续穿——反正那个年代,你衣服有洞,我裤子有洞,没有谁会嘲笑谁——但也旧的寒酸。她扔给他一套黑白的休闲装,荣格个高且瘦,四肢匀称,的确是很好的衣架子。   然而当他看见衣服吊牌上的价格时,有点不知该如何下手了。他无法理解,这么普通的衣服怎么能抵得上出两次车的运费。这在当时,虽不算巨款,但说出去能让富裕者发呆,节约者愤怒,穷困潦倒者羡慕。   怀卓看着弟弟一脸别扭的走出来,似乎从他身上看见了当初的自己。关思度第一次带她来商店时,丝毫不顾她的意愿,直接塞给她一堆职业装和各式各样的裙子。她让她脱掉舒适的帆布鞋,换上那窄窄的、鞋根细细的高根鞋。她没办法拒绝她,只好在试衣间里磨蹭半天。一出来,商店的冷气直往她露出的双腿扑起,感觉上和没穿一致。   “要想跟上我的步伐,”当时的关思度这样说道,“首先,在外形上就要追的上。我可不想让别人误以为我没品味。”   怀卓回过神来,假意的打量弟弟的着装,点点头,“喜欢吗?喜欢就买下。”   “可是姐,”荣格凑到她耳边,有些难以启齿。“我没这么多钱。”   怀卓一愣,又笑起来,“也是,我怎么忘了你不是我,又怎么会需要这些贵得离谱的衣服。走,晚上姐姐带你去逛夜市。”说到这里时,她脸上显出久违的孩童般天真,“那里东西便宜,而且有很多好吃的。”   华荣格只在这里待了一个星期就嚷嚷着要回家。他在这里没有朋友,怀卓又是如此之忙,他连个说心里话的对象都没有。自从那日杨如音走后,他再没见过她,往后也不曾见过。对于荣格来说,这一个星期的城市生活带给他的只是一场惊奇的体验。他和怀卓不一样,年少的怀卓把这一切当成了必须学习的课程。她克服了穿着短裙露大腿的羞涩感,征服了踩着高根鞋硌脚不适感,抛弃了无缘无故产生恐惧感,最终成长为有资格在这个城市生活,并过的很好的人。   荣格回去的前一晚,怀卓带他去了一家西餐厅。两人点了一份牛排,一碟法国鹅肝,一盘三文鱼刺身,外加一瓶红酒。尽管之前从没见过,从没体验过,华荣格还是很好的适应了这陌生的味道。尝刺身时,那鲜美的味道却让他想起了村里人自制的鱼生,那鱼是从山隙间的小河里捉来的,没有土腥味。他们吃的时候不放任何调料,夹一片浸在油里,取出放进嘴里快速咀嚼。但只尝出浓郁的油腻味,这之后,他不再因好奇而胡乱尝试未知事物。   怀卓曾取笑他,说他胆小怕事,胸无大志。实际上,忍的了终身的孤独也属难得。   弟弟走后,怀卓重新投入工作,不知道杨如音是出于有意还是无意,她的工作量平白无故的多了起夹,其中不乏前一天堆积下来的,那些本可以一天之内解决。   忙里偷闲时,怀卓让她去倒一杯白开水——自从胃病开始找上她后,她就尽管避免喝咖啡,保持饮食规律。关思度这个近在咫尺的例子提醒了她,没了健康,就只剩和死神赛跑的时间。因此她很爱惜自己的身体。她坐到这位子上,公司日常的琐碎业务根本不用她操心。她对杨如音心怀愧疚,才不揭穿她。   “要是你真的待不下去,”怀卓对端水进来的杨如音说,“我不会留你。”   如音惨白了脸,放下杯子时手控制不住的颤抖。“对不起。”她嗫嚅道,没等回复就走了出去。   怀卓想起前几天父亲打电话问她什么时候回来,便翻了下日历,这才发觉快十二月份了。年底总的来说会比平时忙碌,等她真正安排好工作回到村里,已经快过年。和往年一样,春节前,和怀卓同年代的那群打工者们纷纷从外地回来,这些人大多单身,外出这几年染上了浓重的风尘气。他们喜欢聚一起抽烟喝酒,谈天说地。他们大多语出污秽,目光肆无忌惮。   而和往年不一样,这回他们带回了新的潮流:五颜六色的烟花爆炸头。这类发型夸张可笑,毫无美感,最初是从东部沿海开始流行,随后传播甚广,对象多是青年人。这类发型或刘海拉直盖住双眼,或头发膨胀像朵绵花糖,或二者同在。和他们相比,怀卓那栗色的长卷发实在正常的不得了。   那些上了年轻的老人被自家的孙儿辈气的不行,纷纷扬言要拿个电堆子把他们剃成光头,更有甚者直接把人赶出了家门。头几天,村里乱成了一锅粥。但当怀卓回来时,村中多数人家表面上已经恢复平静,也没人会指责她——虽然她是村里第一个染发的人。她选择了半夜归家,对村子的反常毫无察觉。 第10章 第十章   为了在理想的时间归来,怀卓细心的规划时间。什么时候出发以避开高峰期,在每个镇子上停留多长时间用以解决饥饿,最后又留出多少分钟以调整时间误差。总之,当她回到华溪村时,只有少数几家人的门前亮着灯。夜如浓墨,星辰惨淡。虫儿齐鸣,大黄狗听见汽车引擎声后放声吼叫,远处传来了一个模糊的喝止声。村子再次陷入沉睡。   怀卓下车时只觉得温度比白日里又降了一个度,她竖起大衣领子抵御山间的风,脸容疲惫,嘴唇一片青紫。她想起小时候,冬季时,不知那天早晨,她心血来潮的跑到田陇边,那里野草遍生,还是绿的,唯有尖端上的那一小块蒙着一小片白茫茫的雪。她看的呆了,想伸手去接,到手心时只剩下一方润湿。   怀卓没回老宅,宅院里的人都睡了。这是个很好的借口。尽管她能轻而易举的打开大门,那是父亲传下来的经验。好几次她无缘无故醒来时总能听到那样的声音,像有人在缓慢移动门闩。后来父亲举起他的钥匙笑着说:钥匙可以从门隙里伸进来,再慢慢挪开就好了。   而如今,她如法炮制,打开了沈华所住的宅院大门。她按记忆的指引,上到二楼,来到了沈华的房间前。尽管心中无比紧张彷徨,手也颤抖的厉害,她还是抬手就要去敲那扇门。门根本没关,她还没推,命运的风先一步吹开了那扇门。   房间灯火通明,温暖如春。沈华靠在铺了厚厚细绒被褥的床上看书,她旁边是露了个头的华萤,女孩的短发变长了些。看书的人从书中移开双眼,目光平静的看一眼站在门外不知所措的怀卓,后者原本想好了一大堆正当理由,现在倒不知该如何了。   “阿怀,进来吧。”沈华毫无波澜的声音道,她和上次一样,并不吃惊。“记得把门关上。”   怀卓依言,她望了一眼房间,最后坐在了沈华脚边。床边不远处电汀子正持续散发热量。怀卓穿着大衣,没一会便觉得热了。反观沈华,她一身长袖衬衫,炽黄灯光映着越发恬静了。怀卓看着她柔和的脸,喉间泛苦。这样的沈华只能是别人的妻子,别人的母亲,那怡然自得的温情明显属于母爱。   “天太晚,他们都睡了。”怀卓低头踌躇一番,还是说道。“阿华,我没地方去。”她故意这样说,相信她那可怜样会引起沈华的同情。   “嗯,知道。”沈华合上书,搁在床头柜上。“不过,可能要麻烦你把阿萤搬去她爸爸的房间了。”   怀卓顿时觉得全身血液倒流,“他回来了是吗?”她早该想到的,再怎么说华荣进都是沈华的丈夫,华萤的父亲。他回来,无论什么时候都再正常不过。怀卓被心里的想法弄得瑟瑟发抖,沈华还以为她怎么了,伸手握住了她的,关切之意却不明显。   “没有。荣进说今年赶不回来了,没买到票。”沈华说,“我只是觉得这床有些小。”   怀卓松了口气,同时心里欣喜起来。她才不管华荣进买没买到票,她毫无罪恶感的想,最好他一辈子都不回来。怀卓把女孩小心翼翼的抱到隔壁房间,她没敢多停留,那房间才是真正的婚房,就连被褥也是喜庆的大红色,房间的摆设停留在了十年前。她咬住唇,才抑制住那些快要爆发嫉妒心,想要宣泄的泪水。她回来时,房间只留下一盏床头小灯,沈华已经躺下,被子隆起一小块来。   “你要睡了吗?”怀卓边换衣服边问,她的行李还在车上,好在天冷她也懒得讲究那么多。她脱掉外套和毛衣,里面只穿一件短袖。沈华的声音柔柔的传来,“早点睡。阿怀。”她说。   怀卓无声的笑起来,目光温柔而眷恋,像含了蜜。她脱掉鞋子,钻进温暖的被窝里,沈华身上散发的皂角仁的味道让她心醉神迷,她发丝间的清香让她无比放松。白日长时间的行驶过程产生的疲惫很快涌上心头,绵延四肢。怀卓在沈华怀里寻了个舒适的位置,很快便沉沉的睡了过去。她刚睡着,沈华便幽幽的睁开了双眼,她的手抚上她微凉的发丝,良久才长叹一声。   “我一直在等你呢,阿怀。”   她一直在等她回来,不是从几个月前,而是从十年前。在等待时她时而愤怒,时而想念,时而迷助,唯有一点,她越发孤独,阴郁入骨,再也无人能窥探她的内心。   第二天早晨怀卓刚醒来就看见沈华坐在床头打电话,她奇怪于她何时有了手机,定晴一看原来是自个的。她恍惚想起几分钟前的确听到了熟悉的铃声,但那时她睡的迷糊,念恋这难得的温柔也就没理。而造成的后果便是,她只来得及听见对话的最后一句。   “嗯,她在我这里。”沈华说,“待会我们就回去。”   于是怀卓明白了。想来是父亲或者弟弟看见了自己的车——他们总是起的很早——便打来电话询问。   “今天星期六了?”怀卓抱着枕头,慵懒的问。   沈华点头。她没再说话,下地就往房门走去。隔壁房间里华萤已经醒了,在那床柔软的大床上蹦来跳去,若是让怀卓看见她那调皮的模样,快乐的神情,定会大呼:“果真和我小时候一个样。”   “阿萤。”沈华朝女儿伸出手。华萤立刻走到她怀里,仰起小面孔看她,“妈妈,我怎么跑到这里来了,梦游吗?”说完自己咯咯的笑了起来,沈华也跟着笑。   “你小姨回来了。”沈华解释道,“这段日子你先在爸爸房里睡好不好?”   华萤似懂非懂的点头,还想问为什么时,怀卓就推开了门,她站在逆光处,还穿着昨夜的衣服。沈华不知道她把刚才的话听了多少,只好对她含糊的笑。这之后,怀卓先她一步回了老宅,她把车上的洗漱用品取下来,又把头发挽成松松的发鬓,看上去越发成熟。怀卓把预先准备好的年货拿出来分给大家,多是零食。孩子们兴高采烈的拆开彩色的包装,还未吃完一包就又去祸害另一盒。没多久,华萤也加入混战中,她是这群孩子中的孩子王。华可朗特意留下几块牛肉干,讨好似的献给了她,不顾旁边姐姐可怜巴巴的眼神。   “和小时候的你们一个样。”华永新看见后说,荣格刚想反驳那里像他们了,永新又继续道:“荣进今年回不来还真是可惜,好不容易阿卓回来了,他又不见了人。”   华荣进和沈华同龄,也是个爱玩爱闹的顽皮孩童。在没发觉对沈华的情愫之前,他和怀卓的关系犹如铁哥们,念着她比自己小,又是女孩子,荣进时常让着她。每次父亲从镇上带回了什么,他也会和两人一起分享。那时物质匮乏,交通不便,能吃上一个猪肉馅的包子已是奢侈的事。荣进的父亲只能说是有点闲钱,他每次只会带一个包子回来。这时怀卓便会发挥她那无赖精神,总是把三份中最大的那份给沈华,最小的给荣进。按理说如此亏本的事,不会再有几次,偏偏这傻大个每次都甘之若饴。   沈华瞥见怀卓脸色不好,连忙取了一颗放在面前的蜜枣塞进她嘴里,眸光微动。她每次总是这么暗示、安抚这个情绪易受牵动的人。只是她不曾想到,没有她的数十年,怀卓早就学会了控制自己,唯有对上她,和她有关的事,她才会像个毛头小子一般。华荣进的话题算是跳了过去。不久前,一件全村人酝酿许久,规划许久的事被重新提了出来。对于村里人来说,怀卓那名贵的车,出手大方的豪气给了他们新的希望。   他们决定翻修小学,并增设二年级以后的年级,使村里的孩子不再需要跋山涉水。不仅如此,扩建小学的同时他们还准备整修村中的路,把那条小溪的一截转移到地下,为的是下雨天人们不再沾的一鞋底的泥,当然,也出于卫生考虑。村里人个个摩拳擦掌,只等资金到达。这时那群外出打工归来的青年们成了主力军,可即便如此,离目标还远远的差一大截。   “说了那么多,”怀卓听到这时,缓缓的喝了口汤,甚至不紧不慢的夹了一筷子菜给沈华。全家人都在等着她的下半句。“你们不就是想我补全剩下的钱。”   华永新咳嗽一声,倒也没有否认。其余家人都保持沉默,连沈华,也只是目光复杂的看着她。桌上的孩子们察觉到气氛不对,纷纷放下碗筷,三双黑乌的大眼睛也盯着她看。怀卓一笑,又吃了口菜。“我同意啊。”她说,偏过头看向沈华,“但我有个条件,学校完工后,阿华要跟我走。”   沈华愣住,其他家人亦是如此,没人听出这其中深藏的爱意和胆怯。良久,沈华回以十一年前的执拗语气,用以同样的内容,道:“我就留在这,那也不去。。”   她从不质疑这命运般的预言,因为她知道她属于这里——事实上,自从年少来到这,没人比她更属于华溪村。她只会在这里老去。可这其中的数十年,几十年的生活,却没有任何一点征兆,没有一点蛛丝马迹告诉她应该是怎样,又应该怎么去活。   怀卓脸色不变,甚至还带着丝笑意。“别犯傻了,阿华。”她平静的说,“你明知道就算你终其一生,耗尽毕生才华,也不过是能把他们送到初中去。以后的事谁又能说的清楚?” 第11章 第十一章   吃完饭,家人并不意外的看着沈华拉着怀卓往楼上去。就如沈华所说:“我们谈谈。”不光是沈华本人,全家人都不懂怀卓为何如此执着的要求带走沈华,甚至不惜点破残酷的事实真相,刺穿沈华脆弱的伪装。   两人进了孩子们的房间,怀卓先一步坐到床边,保持沉默,肃然的瞧着沈华。她表面平静,内心早已风起云涌。她知道,从她说出那句话之后,一场紧张的无形对决,一次势不可免的争霸已经开始,且只会以其中一方的妥协而宣告终结。   “阿怀,我不明白。”等了许久,沈华终于说,“我走不走,去不去你哪儿,对你来说都没什么变化。可孩子们需要我。”   “但她们不会一辈子需要你。”怀卓飞快的说,可当看见沈华神情莫测,似是悲伤的脸时,她不免弱下语气。“好吧,如果你真的舍不得,就等学校完工之后再走怎样?”   “你知道我不是这个意思。”沈华说。   怀卓再也按耐不住自己的心,她站起来,伸出手把眼前的人拥住。“我需要你。阿华。”她说,“从未如此需要过。”   就这样,两人达成共识。怀卓把施工所需的剩余钱财补全,同时也负责监工。正式开工之后,她从镇上请来专业的建筑工人,大大减轻了村里人的负担,降低了施工的难度,缩短了全程的时间。而沈华,在学校完工之后借以种种理由,加以无情推脱,把离开的时间硬生生的延长到华萤小学毕业之时。   那天下午,华永新迫不及待的把消息告诉了村委会。他之所以如此急迫,也存了一份私心:为了留住女儿。他早已年过半百,身子大不如前,对儿女的恋念之情不断加深。好几次,他收到女儿从遥远城市寄回来的信或钱,心中却无多少欣喜,只感到一阵悲切的无奈。他不由扪心自问,到底是那里出了错,是自己教育的问题,还是女儿的野心太大,竟连回家看一眼都不肯。   晚上,村中专为此事召开会议,怀卓作为贡献最大的人自然前往参加。这是她第一次见到挂着村长头衔的中年男人,那是个体形浮肿,面色红润,学着别人穿上白衬衫黑西裤的男人。   上次回村之际,怀卓不是没有看见村口那张上书华溪村各村干部名字的显眼的公告牌,但没因此放在心中。在她看来,所谓村委——他们还郑重其事的立了各种村规——不过是一场小孩子玩的游戏。她们被政府遗忘那么久,每家每户不靠任何制度,只靠道德和祖辈流传下来的方式过活,照样活的好好的。在她的印象里,村子只发生过两次大的纠纷。   有两个平日里就有些矛盾的男人在某天因为一头牛而起了冲突。其中一个指责那头牛偷吃了他家储备的稻草。牛的主人是个脾气暴躁的人,当即拎过放在手边的木棍,一举打破了挑衅者的头。   而另一次则纯粹出于乌龙。两个调皮的男孩在抢夺大人用来干农活的镰刀时,其中一个的手指头被割掉了大半,深可见骨。后来虽说男孩伤好如初,两家人仍打定主意老死不相往来。   因此,在怀卓心中,华溪村还是那个邻里和睦相处,每到闷热的夏季晚上,家家户户毫不避讳的敞开房门睡觉。因为根本无人愿当可耻的小偷。然而,她不知道的是,回忆总是把美好的留下,经过记忆自我保护的选择性遗忘,她理想中的华溪村只能存在她脑中。她离家太久,看不见阴暗角落里的算计,看不懂那一张张热情真诚的脸上实则藏着倦怠的漠然。   本来,她来参加会议仅仅是证明她对此事的重视,但当她听到那些无理的要求:什么供货商必须是谁,施工方又最好是谁时。她就明白,这的的确确是一场游戏。   “各位,你们说的很精彩。”她站起来,把磨练出来的上位者的权威压向那神色激动的村长。他不说话了,不善的盯着她看。怀卓勾唇一笑,“但你们别忘了,没有钱,你们的计划只能是空谈。”   会议不到两个小时,怀卓顺利的取得了总指挥权,在学校完工之前,有关的事务都由她做主。尽管有少数人反对,绝大多数人还是欢呼的,传播她的英勇事迹。到了第二天,华怀卓这个名字响彻整个华溪村,就连三岁孩童都有所耳闻。   “这下好了。”华永新知道后,苦中作乐道,“我们家彻底进入黑名单了。”   华荣格不这样看,他和同龄人一样支持姐姐的作法,持乐观态度。“我们不用担心,”他对他的朋友说,“我姐会摆平他们那群家伙。”   实际上,不管外头怎么闹腾,别人如何诽谤怀卓,她都不在乎。她正在联系相关部门,利用层层叠叠的关系网,在一个月内她便说服当地政府出资主持修筑公路。即在原有的基础上浇筑一层水泥,并扩宽宽度。   “要想富,先修路嘛。”她对沈华说,后者头也不抬,还在看之前的那本书。怀卓知道沈华看书,尤其是喜爱的书十分缓慢,于是她跳上床铺,腻在她肩头,非要她对自己的所做所为给个评价。沈华颇为无奈的推开她。   “对。我还记得后一句是这样的。”她说,“少生孩子,多种树。”   怀卓被她逗笑,在她怀里笑得花枝招展。沈华的话倒是提醒她了,华溪村一不缺地,二不缺山。那么多的土地资源若是拿来种速生桉也不失为致富的方法。但同时,她也清楚那树的利害,暂时还不想动这心思。华溪村的山多种果树,荔枝、龙眼、芒果、杨梅、沙塘梨、香蕉等等。   怀卓安静下来,她发觉沈华没有再推开她便安心的继续靠着。这几天的相处她倒是摸清了沈华的脾气,她比以前更纵容她的肢体接触。怀卓不知道该高兴还是什么,她害怕这样放纵的实际是源于内心的不在乎。   正恍惚间,她听见了华萤的声音。女孩穿戴整齐,不像打算睡觉的人。她身后还跟着荣格的一双儿女,三人齐溜溜的盯着床上相拥的两人看,奈何两人皆是那么坦诚,反而是她们的出现变得不合理。   “阿萤,怎么了?”沈华率先开口,她拉开两人的距离,随手把刚才弄乱的头发整理了一下。   女孩上前几步,伸沈华伸出手。“我要买烟花玩。”她嚷嚷道,“妈妈你答应过的。”   怀卓看她一眼,又瞧一眼站在门口露出无辜神情的侄儿们招招手。“过来。”她说,随既从口袋里掏出不知何时剩余下来的零钱,交给孩子们之前她征求了沈华的意见。当她点头时,孩子们一阵欢呼,因为这钱,对于怀卓来说是零钱,对她们来说却是一笔巨款。   “我有些担心。”待孩子们走后,沈华说,眉间的忧愁掩盖不住。“你总是给她们那么多钱,这样总归是不好的。”   “我懂。”怀卓认真的回道,“所以我把钱交给你管好不好?”   沈华不说话,两人僵持了一会,怀卓故意看一眼窗外——其实外边漆黑一片,什么也分辨不出来——用漫不经心的语气说:“时间过的真快,都要过年了。”   由于节日的临近,怀卓把正式开工的日子定在了大年初十后。这事可以先放一放,真正让她头疼的是那群自以为时尚实则可笑的非主流——他们这样自称并以其为荣——青年们。看见他们那妖孽般、色彩夸张的发型,怀卓对老者们的态度深有同感。自从回来的第三天中午,她去村里的南货店买一包盐,结果被那些人围住,杂七杂八的说了一通后,她就不再出现在那群人面前。   可不管怎么说,她总要出门,总会碰见一两个难缠的人。他们对她的态度不仅是佩服,更夹杂许多众人心知肚明的心思。在他们看来,她是女人,女人总要结婚。她这么一个漂亮能干,有钱有势的女人实属难得,何况还是单身。   而在村里明事理的人眼里,他们不过是痴心妄想。村人宁愿相信他们是中了怀卓的毒也不会相信有一天,她会从那群人中挑一个出来,作为伴侣。   结果显而易见,那群青年们四处碰壁后纷纷知难而退,到最后只剩下一个沉默的男人。他是那群人中唯一一个留着寸头,衣着最为普通的人。大家都对他抱有好感,因为他拥有吃苦耐劳,心地善良的品质,而这些正是庄稼人希望自己后代所拥有的。最开始来说项的是怀卓的大伯华永信。但实际上,他一点也不想应承下来,他只是不懂得拒绝别人。最后还是怀卓把他从思想的迷宫中拉了出来。   紧接着,是母亲,邻居,弟弟,最后当沈华站在她面前,她不禁一阵颤抖,心下惶恐。   “我不是来向那个人求情的。”沈华微笑道,笑容有些气恼的成份。“我只是来告诉你,那人不会再来找你。”   怀卓没听出话里的深层含义,她松一口气,快速的亲一下沈华的脸颊。“谢谢阿华,”她在她耳边好心情的笑开了,笑声像流水一样清澈动人,“这下终于可以过个好年了。” 第12章 第十二章   除夕那天晚上,怀卓早早睡下——她本没那么多讲究——为午夜零点做准备。她躺在沈华身边,后者还清醒着,正在看书。怀卓缩在被窝里,把被子拉到嘴唇处,那盖着的被褥厚重仍不失柔软。随着她的呼吸悠远而绵长,看书的人逐渐把视线转移到她身上。   自从怀卓回来之后,她就一直赖在她房间里。对于沈华来说,她不想拒绝,现实也不容她拒绝,家里实在腾不出房间来给怀卓居住,她又不想她睡在狭小的车厢里,半夜睡来忍受着无端的漆黑衍生的恐惧。何况,无论是沈华还是华怀卓都觉得,这一段时间无疑是美好生活的体会,年少珍贵记忆的重现。   直到十年前分开的那一个夏天,两人都形同姐妹,同床共枕。就算是读书时,两人运气不佳没分到同一宿舍,怀卓也会趁着宿管阿姨检查完后的空隙偷偷溜进沈华的怀里。那时家里几乎入不敷出,根本无力给予她们新的棉衣棉被。白天里,两人被冷的瑟瑟发抖但不肯投降,到了晚上,两人才拖着疲惫的身躯抱着对方互相取暖,挨过一个又一个湿润阴冷的冬天。   回想起往事,沈华的心随之柔软起来,但她还来不及分辨出到底是欣喜多一些,还是伤感重一点,窗外忽然被烟火照亮,如同爱意萌生的那一夜,由一点一点的光华汇聚成了绚烂夺目的五色彩绘。天幕为景,星辰点缀,短而微弱的火星成了控制色彩的开关。   沈华叫醒了怀卓,同时也叫醒了女儿,两人几乎还在睡梦中,走起路来摇摇晃晃。她不得不一手牵住一个,以免她们在忽明忽暗的光线下失足掉进了土路旁的农田里。老宅里的人都在楼顶汇合,那里没有保护墙,仅仅往下看一眼就能让人感觉眩晕。因此孩子们被禁止靠近,但毕竟是孩子,小小一片天地也能玩的疯狂。   华芳婷嘱咐完儿女,便往沈华那边走去。怀卓正依偎在她肩头,看起来蔫蔫的。实际上她还没睡醒,对烟花也不是很感兴趣。村子里的人买不起大礼花炮,比起她在城市的夜景中见过的未免显得寒酸。   “阿怀,听说你手机能录像,为什么不录下来?”芳婷和沈华聊了一会家常后,突然问道。   在华溪村,除了怀卓的名车,她的手机也令人津津乐道,羡慕不已。那是一台黑色的按键式的滑盖手机。多年以后,当触屏的智能手机普及,连孩童都会使用时,怀卓仍留着那滑盖手机,尽管某天她不小心把它掉进了水里再也开不了机。她把它当成了逝去年代的见证之一。   怀卓听罢,兴趣缺缺的从怀中掏出手机,贴心的打开了录像功能,这才递给了芳婷。后者显得激动万分,闪光灯不停闪烁。怀卓的安静没能持续多久,小侄女华萤出现在她们面前,手里还拿着一毛钱一根的手持烟花。父亲和弟弟正把几米长的鞭炮挂在□□出的钢筋上,往楼下抛去。这是新年的象征,去年的终结,今年的初始。   “妈妈,你不玩吗?”华萤的声音响起,一点也不比炮仗的声音小。“小姨你也是,干嘛要赖在妈妈身上。”   不久前,怀卓的亲切与零食的诱导总算使她摆脱了孩子们那“长卷发怪阿姨”的无奈称呼。她打了个长长的哈欠,尽管双眼酸涩疲惫,她还是强打起精神来。她抢过弟弟手里的打火机,点燃了今年第一响鞭炮。在烟火中,她看见长辈们的身影显出孤寂悲凉的命运,同龄人年轻的面孔中流露出对未来美好的希望,孩子们天性的无忧无虑充满着整片星空时,她难过的想要落泪。因为她看见了这么多,却独独预见不到自己和沈华的结果。   当天空逐渐暗下,呛人的火药味逐渐消散时,大家互相搀扶着往楼下走去。这楼梯怀卓走过多次,闭着眼睛都能下楼,因此她将注意力放到了沈华身上。   “阿华。”她问她,语气慵懒带着尚未清醒的软糯,“你在想什么?”   沈华明亮的眸子微笑一下,“我现在只想回去睡觉。”   怀卓是被早上各类家畜的凄惨叫喊声吵醒的。天刚蒙蒙亮,昨夜残存的火药味混合进今早新的香火与浆糊味中。各家的男人们正攀在木梯上,把老人们亲手写的春联贴在门上。那米白色黏糊糊的酱油据说能吃。   沈华已经不在屋子里,算起来她只睡了不到六个小时,怀卓怕累了她,连忙披件大衣下楼去找她。这时有人告知她沈华和华永信在老家帮忙。她们是一大家子,在传统的春节中是要在一起的。而华萤,早就和一群孩子不知跑到何处要红包。孩子们得到最多的一张纸币是那绿色的:一块钱。尽管得到压岁钱后多数要上交,她们仍兴趣勃勃。   怀卓一路往老宅走去,遇见了不少孩子,她把头一天准备好的红包拿出来,遇见一个给一个。恰巧碰见刚从老宅出来的侄儿们时,她从另一个口袋里拿出一模一样的红包,不动声色的笑着发给她们。侄儿们欢喜的接过,没走多远便拆开,里面的金额吓呆了她们。   沈华正在宅院门前看着养父贴春联,这对联还是老爷子亲笔提的,笔锋略有些虚弱。自从老人病倒之后,能站起来走几步也算难得。也许是节日的热闹气氛唤起了他的精神,前几天开始,老人逐渐有了胃口,又能吃下两块不大不小的猪肉。他时常为这两块肉感概,看见孙儿们挑食的模样更是痛惜。   “以前我们能吃点油渣就开心得不得了,”他总是这样念叨,“现在你们却这个不满那个不乐意的。”   老人并未把这显而易见的变化归结为物质生活的提高,而是当成了时代的退化。同时,他怀着明确又惋惜的情绪弄明白了,那样的日子不会再有,就像战争不会再重现在他面前。   老人年轻时参加过抗日战争,三年内战时期也打过国民党的军队。但他始终是一名小兵,只比死在异乡的人幸运一些,能够拖着伤痕累累但仍年轻的身体回到故乡。因为在一次战斗时,他被流弹伤了左眼。退伍回到老家后,他依着家人的安排结婚生子,育有两儿一女。大儿子虽终生不娶,但领养了一个女孩。小儿子不仅最听话,也最有出息,孙子更是孝顺。因此最让老人操心的便是小女儿华梅,在他还管家的时候小女儿就已疯癫。他知道她是为了一个下乡的知青,“文/革”结束后,那知青也随之离开。为了让女儿死心,早点走出悲伤,他试图说服她嫁给别人,但这一切都是徒劳。   对于华梅来说,那人走后,她失去了前进的方向,但得到了活下来的勇气。她的意识一天天模糊,头脑逐渐混乱,最终迷失在了想象中的虚幻的幸福中。可她混乱不堪的脑海中仍保持一丝清醒,即便死也不愿失去宝贵的童贞。因为在她的认知里,这只会献给最爱之人。   老人对女儿的执拗无能为力。不久之后,他自己也步入年迈昏聩的暮年中,无力再管,最终只能任由女儿在孤独的道路上自生自灭。在偶尔的清醒中,华梅为自己的魔怔感到难过,那光秃秃的还带着口水印的手指更让她痛苦。   一开始,她把手指放进嘴里只是为了打发无聊时光。却不巧被那人看见,他像个大哥哥一样出现在还处于花季的她的面前,镜片后的眼睛闪烁着温润的光。   “怎么能吃手指呢,”他认真的看着她说,“多脏。像个小孩子一样。”   那时的她因尴尬和害羞而急红了脸。往后倒也听从他的话,放弃了这一打发时间的坏习惯。但随着他的离去,她心中越发清晰沉重的悲哀使她想起了指甲在牙齿间咯吱作响的美妙声音,她怀念起唾液在指尖的黏腻和古怪的味道。   她又开始咬指甲,过程中浑身颤抖,目光呆滞。但很显然,指甲生长的速度远远比不上她发泄莫名的悲伤的速度。十指咬尽之后她无事可干,极端的一幕最终出现,她尖利的虎牙刺穿手背时,剧烈的痛苦让她清醒过来。她又想起了那人说,“怎么能吃手指呢。”   她舔/拭着手背上的齿印,每一道都红的滴血。在铁锈般的血液中她品尝出了那人身上的气息,透过薄膜一般的血雾,她仿佛看见了他的到来。于是她坐在曾经坐过的小凳上,一遍遍的等着他到来,看着他离开。无始无终,循环往复。她没再因此而自戕。   沈华似乎感觉到了怀卓的到来,她转过头看她,“新年好,阿怀。”   “新年好啊,”怀卓微笑的说,“阿华。”   这时,贴好春联的华永信从木梯下跳了下来,也和两人说了句新年好,并给了她们红包。长辈给晚辈的心意,不以年龄为界线。两人也不推脱,怀卓还称赞起了他的新衣服,直道穿上年轻了好十几岁。华永信自然是不被迷惑,但这并不防碍他的好心情。他又和两人聊了几句,准备扛着木梯放回原处,他刚一转身,还没进门,便看见了自己那个许久未曾清醒过的妹妹。自从上次怀卓来见过她后,她的病情越发严重。他如此惊讶,身后的两人却是惊喜。   “姑姑。”怀卓喊道,“你醒了?”   华梅有些木然的看向她,她衣容整洁,脸上带着久病初愈的苍白感。但实际上,她还是间接性的清醒,只是有种无形的力量把她带离了虚妄的天堂、离开代表着上个世纪回忆的木凳。   “我看见大家都在走来走去,”她回答,“我就起来了。” 第13章 第十三章   隔了那么多年的过往,华梅第一次心无旁骛的,坐在家中那张可容纳全家人的大餐桌上吃饭。这桌子还是怀卓回来后,家里人特意去买的。以前的旧碗筷、旧厨具通通换过,就连狭小昏暗的厨房间也换上了明亮的白炽灯。老宅里并没有通上自来水,宅院的用水是村里人从山泉中引下来的。在怀卓年少的时代尚可直接饮用,清澈微凉的泉水一扫夏日的炽热感。如今不比从前,家人总要烧开才放心饮用。   按春节的传统,新年头一餐只能吃素。孩子们对素食不太感兴趣,她们一杯一杯的喝着深褐色的可乐,打出长长的隔。惊惑的眼睛不时偷偷窥探一眼几乎从未谋面的老姑母。因为她们很难把眼前这个虽年过中年仍风韵犹存的温和女人与整日坐在小板凳上的佝偻着背吮/吸手指的古怪女人联系在一起。自从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因调皮,欺负老姑母的行为被长辈们教训了一顿之后,她们不再去那间角落的阴暗小屋。   华梅并不在乎这些,正相反,她从这永恒的孤寂获得了心灵上的安宁,感到摆脱了一切苦痛重获新生。因为随着日子一天天过去,她学会了如何在回忆往昔时却不受它的侵扰。偶尔清醒之后,哥哥们总会把她错过的事情简单的陈述一遍,她听着各家的纷争、烦扰,就好像在看一部电影,读一封家书。在阅读中时间过的飞快,她对外界的感知被分割开来,时快时慢,唯一不变的是时间的流逝。   “我还觉得奇怪呢,”华梅听罢哥哥们又一次的讲述过往,惊的笑了出来。“为什么前几天总能听到刺耳的声音。”   那是怀卓的车的警报声。她回来之后一直把车停在了老宅前的一片空地上,用防晒车罩遮好。这实属无奈之举。一月份的天根本没什么太阳,她防的是孩子们的调皮与家禽们的无意踩踏。一天早上,她打算开车去镇上买点东西,还没靠近爱车,远远的便瞧见车前盖上那一坨白色的鸟粪。她简直气的要死,但又苦于找不到发泄的出口。鸟粪事件过去不久,一天下午,她正在午睡,忽然就被汽车那刺耳的报警声惊醒。等她赶到时,又看见了让她哭笑不得的场景:一只呆头呆脑的西洋鸭正啄着孩子们利用灰尘在车身上画出的奇怪生物。   在父亲的建议下,她买来了防晒车罩。再后来,她厌烦了时不时响起的警报声,想着也不会有人如此大胆敢偷车,干脆关了警报器。然而,没几天,事实就让她后悔起自己的天真。那东西本已消失,只不过是华溪村平和的氛围与村人们的亲切友爱让它有机会冒了个头。怀卓早该知道,华溪村早已不是当初的那个村子。她太过怀念与兴奋,虽看见村民家新装的现代锁,但转眼就忘。每次去镇上碰见第三只手,也不以为然。   让她醒悟过来的不是别的,正是爱车上那一个不浅的凹坑,那显然不是孩童之力能制造出来的,也能看出掷石之人报复力的强盛。怀卓没有气急败坏,她不动声色的设下陷阱。最终在一个寒冷的夜晚,家人抓住了人。那是一个男人,是那群打工者们的其中一位。他有一头人造的紫色头发,一张蜡黄瘦长的脸,一幅羸弱多病的身躯。他穿一件紧身的短袖,套一条左边三个、右边两个破洞的裤子,脚踩一双松垮的人字拖。   “原来是你们。”华荣格愤懑道,“我看你们是嫉妒我姐吧。”   男人不屑的冷哼一声,一幅死不承认的无畏模样。实际上,他怕得要死,腿抖得像筛子。上次得手后他就劝他们停止,因为任何一个懂得那车价值的人,绝不会傻乎乎的再去给人家抓住把柄的机会。据他估计,修车费几乎等同于他半年的工资。他们当然没听到他的,反而逼迫他实施第二次行动。现在可好,他被人家抓了个正着。在一片慌乱中,他看见怀卓裹着及膝的长风衣从黑暗中走出来,她那冷漠的面孔彻底推翻了他对她的认知。这女人绝不是他们认为的那样宽容,更不是他们幻想的那样懦弱。   怀卓亮起电筒扫到他脸上,仔细地打量一下他。“回去告诉他们,我不追究是看在春节的面上。至于你,”她冷笑一下,笑容活像冬季河流尚在流动的冰渣。“别再让我看见你。”   事情并未完全结束,那群人的确不敢再动手脚,但语言间的嘲讽与挑衅越加过分。怀卓一忍再忍,对方却得寸进尺。最终,双方的对持在春节当天正午一触即发。   吃过全素的早餐后,怀卓提出要带华梅出去走走,因为在她看来长时间的自我封闭正是病因的所在。如果可以,她还想带她去看专业的心理医生。华梅一听到要让自己离开这从小生活、遇到心爱之人并给予她安宁心境的老宅时,立刻惊恐万分的拒绝了。她试图说清原因,但还未开头便明白,自己也不明白那原因,最后只能笼统的全都归为习惯在作祟。总之,她不但拒绝出门,还重新陷入谵妄之中。   怀卓为自己冒失行为而造成的后果痛苦万分。这时,在一旁默不做声的沈华开口安慰她,“不怪你。”她认真的看着她,“姑姑早就不活在这个世界了。你让她醒过来未必是对她好。”   沈华的结论是正确的,她是唯一一个看穿了掩藏在平行世界另一天堂的人。对于一般人来说,疯子只是纯粹的头脑混乱,他们癫狂,思维模式与常人不同,言语、行为间丧失羞耻感。但从另一个角度看,常人那口是心非、虚伪的说话方式,见风使舵、迎利便上的人生态度,不异于另一种痴癫。   怀卓接受了沈华的说法。两人决定外出走走,顺道叫上芳婷,她们三人许久没再聚过。正是这一决定,怀卓不可避免的遇见那群人。他们正聚集在芳婷的家门口,后者家的一楼是一间小商店,也是村里人传播流言的好去处。   此时,青年们取代了能说会道的大妈们的位置,一溜烟的坐在长石板上,等着给孩子们发压岁钱。他们抽着烟,或说些黄段子,或咒骂像周扒皮一样工厂老板。他们大声吵闹,搞得空气间乌烟瘴气,那一头头五颜六色的头发活像一颗颗绵花糖,仿如幻象。只是那时,连最胆大的孩子都不肯靠近。这正中他们下怀。因为谁也不想把自己的辛苦钱白白的分出去。因此在这种无聊氛围的驱使下,有人调侃起怀卓和沈华,语调下/流,语言恶俗。   怀卓本就情绪不佳,几乎就要冲上去给那出言不逊的人来一拳,还是沈华拉住了她。她长年住在村里,对这些事早已见怪不怪,心知若是搭理对方,对方反而会不知羞耻,继续纠缠。沈华没想到,她们再三忍耐还是会有人来挑衅。那是一个染着红头发的男人,似乎是那群人的头。   “这不是阿卓嘛,”他将手搭在怀卓肩上,“怎么说我们也算一起长大,如今有了钱就翻脸不认人了?”   他收回手,没有给怀卓反驳的时间,而是以一贯的放肆语气说起他的猜测,他说的如此真实,就好像他在现场见过一样。他说起怀卓惊人的财富,说那不过是她靠出卖身体,躺在老男人床上得到的。因为他了解她,除了一无是处的傲气,她什么也不会。唯一能解释那辆名车来源的理由,只有这个。最初,他们出于往日的旧情不戳穿她,不嘲笑她,但没想到她却利用那点臭钱威胁村长。看看这像什么样,一个女人,还是个钱财来历不明的女人有什么资格参与村里的事。他们认为,能让她回村已经是最大的让步,如果她还有点羞耻心的话,就该知道,早日收拾行李离开才是她对村子的最好回报,因为他们不愿让百年安和的村子因她而产生混乱。   这番言论之恶毒,内容之震撼,任谁也不会无动于衷。听闻风声的村民纷纷出来围观,谁也不想错过这难得的好戏。事实上,她们心里更倾向于怀卓,她们还没有老到分不清是非黑白的地步。对比怀卓待人礼貌,衣着干净整洁的形象,那群人出言不逊,穿戴怪异邋遢的形象,他们才更像给村子带来混乱的人。   “胡说!”在人群中的华荣格最先黑了脸,他冲出人群,把姐姐护在身后。他的身影从未如此高大,他的声调从未如此响亮。“你们知道点什么,又看见了什么,不要把自己的嫉妒心说成正义感。这样只会让我觉得恶心。”   接着,他提高一个调,好让全村人听到他的话。他说姐姐不追究他们破坏爱车的行为才是真正的念旧情。他认为姐姐全程负责学校重修的工程更是对村子持有责任感,因为只有这样,那群坐在办公室的人才没机会收回扣。他的话更加真诚有理,绝大部分的村人立刻站到他那边。实际上,村人本不在乎谁对谁错,谁是谁非,他们只担心怀卓一个不高兴就撤掉所有的资金。   “好样的。”怀卓拍拍弟弟的肩,十分欣慰,当初那个需要她保护的弟弟已经成长为独当一面的大人。“不妄我那么疼你。”   华荣格傻傻一笑。人群里的父母对他更是赞赏的点头。他再转目,之前那群人脸色苍白,被堵的哑口无言,见形势不利,他们就要拨开人群逃之夭夭。   “站住。”怀卓笔直的站着,看着他们冷笑,和抓住掷石者那晚的笑容不无二致。“不如让大家评价一下,谁更没有资格留在村里?”   许久未出声的沈华忽然抓住了她的手臂,她眼里晃着光,她在怀卓耳边说:“算了。”   围观人群散的差不多后,华芳婷才有机会出来,她向她们道歉,说她不是胆小才不肯出面,而是因为恐惧。“那些人什么事都做的出来。”她解释道,“之前我打工时见过。”   华怀卓毕竟是被关思度保护在上层社会中的人,对于市民底层的黑暗了解甚少。虽说二者一样深不见底,但也有区别。前者多是商场上的尔虞我诈,后者更多的是阴暗小巷里的拔刀相向。   “好吧。”怀卓说,又问沈华,“你也是因为这个才阻止我的?”   沈华不置可否。   “那你,相信我吗?我没有他们说的那样不堪。”怀卓问的小心翼翼。不知从何时起,她总觉得沈华那一双眼睛能看穿一切,尽管她从没表示出有任何预言能力的迹象。   “我知道。”沈华说。这答案让怀卓的心咯噔一下,不免心生惶恐。沈华看出了她的不安,微微一笑,“我看的见的。” 第14章 第十四章   年初七那天,政府派来了工程师。所有去镇上赶集的人们都看见他们在夯实的大马路另一侧,戴着黄色的安全帽,穿着同色条纹的工作服,架设水平仪,在图纸上修修改改。他们重修规划了路线,因着路的另一侧是陡崖,他们不得不派来挖掘机开山。因此,本就不宽的道路更显逼仄,若是不巧碰上了迎面行驶的车子,另一辆总要退让半天才能让出路来。但没人抱怨这些,他们早已厌倦一到雨天就泥泞万分,吞食车胎,一到晴天就沟壑纵横,卡死车胎的泥土路。   新路一共修了三个月零一周,道路完全峻工共耗费了半年。不仅是因为线路长,还因为三月里漫长的雨季拖延了进程。   华怀卓是在年初五离开的。她回家太久,公司的事已经堆积如山。依旧是杨如音来接的她,她把车子接给助理,自己在后座吃起快餐来。米饭太多太硬,菜的味道太重,她在家大多吃清淡口味的菜,如今不免觉得难以下咽。怀卓吃了几口便放下了,杨如音看在眼里倒也没说什么。   怀卓比离开之前气色更好,似乎还胖了些。这都要归功于她母亲的热忱,总把最好的食物留给她。何况在家里,她既不用做家务,又对农活一窍不通,唯一能做的只有想着怎样打发无聊时光。她跟着沈华去菜田,坐着或站着在她旁边聊天。有好几次,她们都碰见了华芳婷,后者总是用扁担挑上两桶满满的水,用来浇灌菜地上那一垄垄长势喜人的青菜。她用半只葫芦瓢舀满水,手臂一扬,分布均匀的雨雾准确的落在菜地的每个角落。怀卓还保存着这一幕的照片。   而沈华常做的只是弯腰拾几颗菜回去,当做午饭或晚饭。在村里,村民们的吃食都十分简单,有时几天不见肉沫也是常事。他们学会了辨别各种野菜,时常摘来清炒或煲汤。除了这些,各种腌制的咸菜也必不可少。怀卓就曾一连七天,早餐都是咸萝卜就着白米粥,到后来她闻到萝卜味就想吐。   华母分别腌制了两种萝卜,一种色黑忒咸,一种色黄味甜,前者软烂,后者有嚼劲。怀卓更喜欢取一小条咸黄萝卜放进口中慢慢含着。她还喜欢生吃脆嫩的酸菜心,喜欢腌制过酸涩的沙塘梨。   “阿卓,不要一次性吃这么多。”沈华看见她不可自制的进食后,只觉又好笑又无奈。“会积食的。”她提醒道。   怀卓听话的放下吃剩一半的梨子,伸手从背后搂住了沈华的腰。她又去腻她,自从第一次没被拒绝后,她总是去腻她,几乎到了形影不离的地步。沈华看书时她在一旁发工作短信,沈华打扫房间时她就主动走在前头给地上撒水,沈华干活时她就在旁边等着,吃饭睡觉更是一起。若不是华萤时不时出现破坏两人的独处,她都要以为两人还在十一年前。   一次,家里断水,沈华便去河边洗衣服。冬季的水冷的不像话,她的手刚放进去没多久立刻冻红起来。怀卓一阵心疼,忙捞起她的手放在嘴边哈气。沈华低垂着眉眼,扬了扬嘴角,心底柔软一片。她不在乎水有多冷,因为她这十几年来就是这么过来的。即便她有华萤那样一个活泼搞怪的女儿,孤独仍旧紧随着她。只有怀卓能使她远离那孤独的命运。   事实上,她一直在想她,总是在想她。在炎热的午觉后忍受着胸口的沉闷想念她,在破破烂烂的木桌椅上追思她,在皂角仁的香味里寻觅她,在每一个错综复杂的梦中找到她。华怀卓无处不在。她是越想她,对她的离开、对自己的懦弱行为产生的怨恨就越深,她的形象却越加美好。因此,当她遵从模糊的预见等在家门口看见她的时候,险些因幻灭而晕倒。她不禁扪心自问:这个女人还是她的阿卓吗?   好在,时间弥补了一切不足,时光在倒流,她们又回到重前的模样。实际上,两人从未如此心灵相通,往往对方还没开口,另一人就能知晓她的心思。但即便如此,除了拥抱,两人没再做更亲密的事。还不是时候。   “唉,我怎么就忘这个,”怀卓幽幽的叹息一声,也不放开沈华已被捂暖的手,只是目光坚定的看着她的双眼。“我应该给你买台洗衣机的。”   话是这么说没错,但怀卓没想到,由于交通不便,经济欠发达,镇上买不到这种大型家具。那时,华溪村的人连知道洗衣机长什么样的都没几个。事情虽没成功,但却给了怀卓一个启示,她是个商人,总能嗅到先机。她有理由认为新路修成之后,人、车来往定会增加,人一多,需求也多,交易多了,流动资金自然会多。简而言之,人们的生活水平或许能提高。   “也许盖幢百货大楼是个不错的选择。”怀卓喃喃道。她不是心急之心。但次日,她便去镇上观察市场,留意那些可能合适的地点。最终,她看中了距离车站不远,正巧位于银行和十字路口旁的一幢楼下摆卖家居用品,楼上是民居的现代房子。后者很乐意接受金钱比市场价值高上许多的房权转卖合同,因为他的店连年亏损,要不是货品太多不易出手,他早就关上店,带着家人住到城市去。   杨如音静静的听着怀卓的计划,只是在某个路口时,她才提了一句题外话。“华总,关总想见你。”   怀卓顿时没了说话的心情。她不是厌关思度,只是每次看见她日渐削瘦,她总觉得不是滋味。怀卓把头扭向窗外,城市的夜景一向模糊时间的概念。   “那就去吧。”她说,“就现在。”   杨如音把车子拐向了左侧车道。半个小时后,她们来到了位于郊区的辽养院。关思度的病属于慢性病的一种,不算痛苦但折磨人。她的器官会一天天衰弱,直至枯竭而死,只剩一把骨头,一幅人皮。   怀卓见到她时,一位护士正推着她在院子里散步。她走过去,代替了那位护士。她看着她不知何时长出的白发,内心百感交集。坐在轮椅上的关思度和之前没什么太大的差别,甚至于眼角的细纹都不曾增加。她今年也快四十了,十年光阴白驹过隙,留下的和失去的太多又太少。她总觉着,若是人老了,该是从心底开始。就像现在,她能平静的看着心底所爱之人却不让她发觉任何一点儿爱意。   “听说你回老家了。”关思度说,“难怪找不到人。”   怀卓抿一下唇,没有隐瞒。“嗯,村里信号不太好。”她说,“过几天我还会再回去一趟。”   “随便你。”关思度说,“她呢,她过的好吗?”   “我不知道。”怀卓道,“我觉得有时她很好,有时又不太好。”   关思度轻声笑起来,“就才是人生不是?”   两人在院子里又待了一会,直到再也无法忍受飞蚊的侵扰才回到病房。怀卓把她抱到床上,疾病的折磨不仅让她外表老去,体重也迅速溜走,她像抱着新生儿一样小心翼翼而又轻而易举。怀卓帮她盖好被子,临走前在她额前落下安抚的一吻。“我明早再来看你。”她说,“好好休息。”   关思度睁着孩童般的双眼,目送她离开。怀卓一走,她才闭上双眼,心道,这大概是她们相处的最好模式。无关情爱,不涉利益,联结两人的只有往日的情谊——淡的像水一样的情感。   怀卓回到停车位上,杨如音正望着那块凹坑发呆。怀卓离开的那些天里,除了工作上的事,两人几乎没有就日常琐碎之事交流过。从前,她们还保持着情人关系时,怀卓还会时不时同她抱怨一两句,那时的她有血有肉,是看的见摸的着的存在。而随着她离去的日子增加,对话时间的逐渐缩短,她的形象也越发浅淡,最终在她心里浓缩成一团漆黑的影子。   “你在看这个?”怀卓不知道她心里在想什么,指了指那个坑,颇为无奈道:“被那群不知好歹的男人砸的。麻烦你拿去修了。”   回到家,怀卓一刻不停的开始打电话,给那些认识的、不认识的、朋友认识的以及她即将认识的人通通打了个遍。不到三天,她就联系好了一家建筑公司,对方答应派人派车一同前往。   赶在元宵前,怀卓和那群工程师、建筑工人们一起回了华溪村。她们分两队搭乘两辆同型号的绿皮钦机,那种车专门用来拉货,后车厢空荡荡的。她们回来时新路刚开始施工,到处尘土飞扬。每隔几百米,就有一辆挖掘机把大块大块的泥土搬运到等候的卡车车厢上。也因此,车开得极慢,等她们回到村子时已经过了吃午饭的时间。   听到这些车子轰隆的发动机的声音,几乎一半的村人都跑了出来围观。那些不幸经历过那个混乱年代的人大多双眼润湿,彷徨的说不出话来。尤其是华永新,看见女儿从封闭的驾驶室熟练的跳下来时,他只有扶住墙壁才不至于被回忆所击败。   时光在倒流。他想,这些和他经历过的太像了。   怀卓跳下来后,那些站在车厢里,忍受着长途旅程、灰尘满天折磨的男人也纷纷跳了下来了,多年以后,正是这一批人,建造了华溪村有史以来最洁白最豪华也是最精致的别墅小洋楼。它是华怀卓和沈华的家。   另一辆车上装着巨大的水泥管道和两台巨大的洗衣机,管道们不及后将会被埋进地里,改变水道。与此同时,怀卓率领另一队工匠,只一个下午的时间便把老宅后面,父亲早期改建的简陋厕所推翻。水路改道完工后,新的现代化的公厕也同时完成。不仅如此,怀卓还选了一块空地当做垃圾场,每三天进行集体清理。   这三项工程完完全全改变了华溪村,对后代影响犹为深远。而怀卓提倡的生活方式和几年后省政府下达的文件不无二致。人们这才相信,她永远走在时代的前头。 第15章 第十五章   很多年前,包括现在,华溪村的厕所还是那种最为古老和简陋的茅坑。四面泥砖砌成,用一扇同高的木门遮挡,蛆虫在脚下木板混合着屎、尿、纸巾的深坑中蠕动翻滚,绿蝇在头底飞舞翁鸣。除此之外,来上厕所或者路过的人都不得不忍受奇臭无比的味道。这种时候,单是活着就是一件痛苦的事。   八十年代后期,在外略有所成的华永新回家一看到如此恶劣肮脏的环境,恨不得立刻坐上车走人——多年后,女儿华怀卓也是如此。他们都习惯了外面世界的干净整洁,以前觉得没什么的事,此刻再也不能忍受。   但对故乡的怀念和家庭固有的责任感使他狠不下心离开。那时,女儿已经到了上小学的年纪,儿子也开始懂事。既然无法离开,他只有让生活变得更好些。抱着这想法,他选中了老宅后面的小瓦房,原先,那些屋子是用来养家禽的,各种鸡鸭猪粪随处可见。是他捏着鼻子花了一下午清理掉的,也是他第一个引入了新式厕所的概念。但美中不足的是,由于资金问题,他只能放上一个水桶来弥补那里没能接上水的缺憾。在村里的日子里,他每天早晨都会从家里提上一桶水,在那自己亲手建造的厕所里度过每一个昏昏沉沉的早晨。   从第一次回村,怀卓就有了改造公厕的想法。她看似对村里的变化一无所知,对肆无忌惮生长的垃圾不管不顾,实际上,她只是在等一个机会。她为自己留在村子里找到了理由,生活不再那么无聊,有了前进的方向。她换掉价格不菲的白衣黑裤,穿上专门买的工作服,一头扎进了施工队伍里。有时远远看过去,她和那群穿着塑胶长靴,手持铁铲的男人没什么区别。但她以生俱来的气质和那头栗色的长卷头总能让人一眼认出她。   孩子们也很快出现在现场,她们的出现不是为了帮忙,纯粹是为了玩。她们在沙丘上挖坑,铺上塑料袋,又小心翼翼的用沙子掩盖起来,做陷阱游戏。   那段时间,家人总能见到怀卓和那群工程师们高谈阔论,在线条杂乱的图纸制定最优方案:由于之前那几间小瓦房面积有限,他们只能在原来基础上重建四间公厕,即男女各两间。以同样的高度,同样的格调存在。外围加以立墙增加隐私感,两端是入口,中间隔着墙。内置环保的节能灯——那时村里人多用传统的灯泡。内层装配轻便的铝合金门,带抽水的蹲立式马桶,平滑整齐的水泥地面,留有放纸巾和垃圾桶的位置。除了没有镜子,几乎和城市的公厕一样。   除了公厕,学校以及镇上百货楼的工程也同步进行。作为责任人及主人,怀卓每天都脚不沾地的忙碌着,只有傍晚装修队坐车回镇上时她才能休息一会。通常,她会草草吃完饭,匆匆洗完澡,然后在还带着泥土芳香的情况下倒床就睡。她本人是不在意,床的主人沈华先不乐意了。又一晚后,她下了死命令。   “你再这样一身脏的回来,就去打地铺。”她说。怀卓不为所动,反而发出一阵透着傻气的笑,她抱住沈华的腰,脑袋靠在她胸前,轻轻的蹭了蹭。   “你舍得吗。”她说。   “当然。”沈华回答。   怀卓这才认真起来,她不用低头就能看见自己那比之前黄了一截的手臂,指甲的缝隙里不知何时也塞进了黑色的污渍。看到这幅脏兮兮的模样,她也嫌弃起自己来。   “真是太不公平了,”她喊道,跳下床去,奔向浴室。“好不容易过的舒适些,又让我活的像个野人。”   半个小时后,再次出现在沈华眼前的怀卓犹如换了个人。发丝柔亮顺滑,皮肤白皙水嫩,全身散发出阵阵清香。她眼神明亮,唇色/诱人,神情慵懒,像猫。沈华冲她点点头,摸了一下她还润湿的头发,又摇摇头,语气中带着笑意。“你可以去门口吹一下风,然后就可以回来睡觉了。”   怀卓定睛看她,确认她真的没有开玩笑后,这才察觉出她的怪异,换做以往,她绝对不会拿自己寻开心。   “阿华,你怎么了?”   “没什么。”沈华微笑道,“我今天才知道我有多爱你。”   她不给她回答的机会,伸手勾住了她的脖子拉近了两人的距离。沈华半阖着眼,睫毛轻颤。怀卓的唇微张,眼神惊愕。沈华贴着她的唇,毫不费力的入侵,找到她的舌,并深深吮/吸。   事实上,她从不久前看见怀卓从车上跳下来时,就想这么做了。因为当她落地的那一瞬间,兜兜转转的命运再次准确清晰的给出了预言:自己将会死在她怀里。不再能享受天伦之乐。   尽管她相信并承认了这一预言,却从未流露出任何情绪。之后,她平静的看着她叫人把其中一台洗衣机搬到了她家里,默然的注视着她在工地上被飞尘模糊的身影,安静的倾听着她平稳的呼吸,即便是在怀卓亲昵的揽住她的肩头,说些亲密的话,她也不曾露出破绽。因为那漫长的孤独的十年,她就是这么过来的。   打破她伪装的是今天下午晚饭上华永新和怀卓的对话。那天和往常一样,怀卓察看完学校,回家吃饭。做父亲的看见女儿如此忙碌又乐在其中,忍不住提议了一句:“不如趁着那些人没走,你也找块空地盖幢房子吧,就算不常回来。整天赖在阿华家里像什么话。”   怀卓冷下脸色,瞥了一眼沈华,见她亦是表情凝重这才缓合一点。“不需要,反正我不会住多久。”   她说的自然是和沈华的约定,家里人都清楚。怀卓不仅会带走沈华,还会带走华萤。用她的话来说就是“教育要从小抓起”。沈华对此表现同意,而华萤,小女孩尚不懂离别是何滋味。虽然沈华告诉她离开就是不能时时见到小伙伴,但她觉得有妈妈就足够了。   一吻过后,怀卓靠在沈华肩头平复凌乱的呼吸。她心跳加速,就快要跳出来,但她还持有一些疑惑,尚能保持清醒。这虽是她梦寐以求,想的发疼的场景,如今来得如此突然却让她措手不及。   “阿华,你怎么?”她一开口才发觉喉间发涩,咳嗽了两声感觉好些才继续道:“突然这么对我?”   沈华眯起双眼,似笑非笑。她的手指滑到怀卓唇上,揉了两下。“只许你那样对我,不许我这样对你了?”   怀卓大吃一惊,从她肩上离开。她紧紧的盯着她,细细的看着她,从她的眼睛看进她的心里。良久,她惊呼一声,搂住她的脖子贪婪又不失温柔的亲着她。   “我太开心了,”她在两人接吻的间隙大喊道,“太开心了。”她虽然不知道沈华的转变从何而来,因何而起,却也看出了她同自己一样,深切而浓郁的爱意。她感觉自己飘浮在空中,包裹在云里。她如此欣喜若狂,又如此心急如焚,恨不得立刻拥有怀中的这个女人,但当她把手伸进她的衣服里时,沈华以无可抗拒的力量制止了她。她耳朵通红一片,面上仍保持镇定——这让怀卓失落不已,甚至有些心灰意冷。   “虽然我也想,”她说,面上忽然赫然,“但很晚了。”   怀卓不想让她觉得自己小气或是浮躁,表示同意。但她没想到,任何一对错过了十年之久的情侣重新燃起爱火时,做什么都是可以的。几天后,她才明白什么叫做可遇不可求。   公厕正式投入使用当天,怀卓提议让大家出资聘请两位清洁人员,负责打扫公厕的卫生,同时,他们也会负责把村民们放在家门口的垃圾带走。这份工作说轻不轻,只是有些脏。怀卓已经找好了人选,他们都是上了年纪的“五保户”,生活上已成困难,自然不会放过这份工作。没人表示反对,村子毕竟人多,资金一平分到每家每户,不过是一两个馒头的钱。但很快,公厕的另一弊端就显露出来。不止一次,两个清洁工分别告诉她同样的内容:“厕所里的纸用的太快了。”   她知道是怎么回事,不外乎是村里某些人小市民心理作祟,她没太放在心上。因为那时,她已经快要攻略掉沈华坚固的城池,学校和镇上的工程也还缠着她,她分不出更多心思来管。但当两人再次拦住她,“那些人太过分了,”他们异口同声道,“我们刚换上新的手纸,转眼就不见了。”   怀卓不由怒火中烧,痛恨自己的心软以及不知吸取过往教训的缺点。“既然这样,”她冷哼道,“就别再换了,我倒要看看是谁这么不要脸。”   人自然是没抓到,只是第二天就有风言风语传了出来,句句映射怀卓建造公厕,包揽学校工程的目的不单纯。按理说,这些话她已经听过一遍,不该再为之难过。因为人比白眼狼还要更可耻一些。可怀卓就是委屈,她在乎的不是谁对她的诽谤,而是谁相信她。当她发觉那些自她回村自来一直待她真诚热情的长辈们也用探究的目光打量她时,她难过的想哭,想要像小时候那样,粗鄙的大骂一声:“妈的。”   正是在这段鸡飞狗跳的日子里,家人发现只沉浸在自己世界里的华梅,死在了她生前常坐的小板凳上。嘴里还含着拇指。 第16章 第十六章   对于华梅来说,她生命中最后的日子和往常没什么不同。她的时间感早已混乱,一天可以当做两天,两天也可以当做一天。何况每一天都是那么相似,她又活得几乎没有变动,很难不让人怀疑时光在她身上出了错。   自从春节过后,她的病情愈发严重。她开始不按规律进食,家人送来的饭菜常常等到凉透了才会引起她的注意。她不在乎饭菜是否合口,以生俱来的对死亡的恐惧感总会强迫她吃下去。一直以来她除了陷入臆想而一动不动外,生活尚能自理。而如今,她几天才吃一餐饭,几夜才换下一件衣服。她每天一动不动,等着指甲长出,等着指头生茧,等着死去。   沈华不在的时候,她的侄媳负责照顾她。陆春红,这个极其腼腆的女人是在六年前嫁过来的,她平时寡言少语,家人几乎没听到过她抱怨什么。她一来,便接手了照顾老爷子和华梅的重担。她不仅负责洗衣做饭照看孩子,家庭里的琐事也由她一一作出安排。早餐该吃什么,午餐又该吃什么,晚餐更不用提。那个孩子淘气,丈夫又外出工作几天她都记得清楚。她如此忙碌,加上在村里几乎没有朋友,沉默的性格从起养成,只有在夜深人静时,她才会露出少许疲惫神情,钻进丈夫的怀里寻求温暖。   因此,她不曾多心华梅的异常,只把这当成病情加重的结果。她发现华梅肢体冰冷也不过是因为她送完饭菜,抱着华梅的一件大棉袄时被挡住了视线,不小心就被她伸出来的脚拌到。她就这么看着她保持着佝偻的姿势直直倒下。一阵惊呼引起了所有人的注意,却再也叫不起这位生生饿死的老姑妈。   事实上,华梅病情恶化是在元宵前怀卓回来的那天,她虽呆在老宅里,却也听见了那绿皮钦机发动车轰隆的声音。那声音早在上个世纪就已深深印在她脑中。那时她不过花季,因为家庭的原因而缀了学,她和一群同样无条件接受初中教育的女孩坐在一户人家的门前聊天。忽然,远处隐约传来的声响打破了女孩们的聊天,也打破了华溪村长久以来的宁静。   那是一群下乡的青年。   男男女女都站在没有掩挡的后车厢上。在这群人中,有两人格外引人注目,两人是兄妹,哥哥沈卓文戴着无框的金丝眼镜,身形瘦长,双手如同碱水洗过一般的白,活脱脱一文弱书生。妹妹沈绰约则更刚毅些。她那浓密的黑发紧紧梳到脑后,露出光洁的额头。她眼神坚定执拗,嘴唇的弧度无不流露出她的决心。唯有身上那件布料柔顺,做工精致的幽蓝色旗袍为她增添了少许的柔弱感。但从那天后,村里人再也没有见过她穿旗袍。不久前,两人还是养尊处优的大户人家的孩子,还不懂什么叫痛苦。但当家里被抄,受到□□时,他们秉承着家族遗传下来的坚韧性格,并没有哭。   当车子停下,有人喊了一句“下车!”   沈卓文率先跳了下来。他面色平静,动作流畅,落地时脚边扬起少许灰尘,和多年后也从车上跳下来的华怀卓一模一样。   从那时起,华梅彻底精神混乱。以前她还能听到外界一些零星的声音。清晨,她听着竹林上鸟儿的啼叫醒来,午后,她听着孩子们欢快的喊叫声醒来,晚上,她听着风声睡去。天气好时,她借着太阳照在皮肤上的温暖感判断白天,阴天里则认为一整天只是一夜。但有时,她更愿意用沈卓文的出现来计算时间,他来时是白天,他离开时是夜晚。他来时是短暂的白天,他走时是无穷的夜晚。   二月末的一个凉爽的午后,是她生命中最后一次清醒。她第一次感觉时间如此漫长,并产生了观看老宅的念头。她轻易掉进了思乡之情的陷阱里,胸口沉闷,充斥着说不出的钝痛。她一转头便看见无数苔藓长满墙角,上面润着水汽。她这间屋子因为被厨房间掩挡的原因,长年见不到阳光——这原本是用来放杂物的。   她站了起来,拖着因长久不运动而分外虚弱的双腿往对面走去。她从木门的缝隙间看见了无数老旧的物什,往事随之涌起。她不想再睹物思人,便离开了。她记得,杂物间旁边的屋子住着一位长了年纪的老妪,老人膝下儿女满堂,因为她总能看见穿着不同颜色衣服的女孩子提着水桶进屋,半个小时后又提着水桶出来。她往门内看去,里面一片空荡荡的。她这才想起来,老人早在几年前便去世了。   “好安静啊。”她念道。若大的宅院竟只有她一人在院中,就连那群养在角落的鸡儿也一个个的耷拉着脑袋,不出声。“真安静。”她又说了一遍。这个点,所有人都在午睡。她想起一句话:正午和午夜都是一样的,都是鬼魂出没的时候。老一辈就常用那些鬼怪的故事哄骗她们。不知为何,华梅突然想起了沈华那张倔强的小脸,别人看不出来,她却看的真真切切,沈华分明就是沈绰约的女儿,不仅相貌,那执拗的神情更像。   她不知道大哥为什么要带沈华回来,她甚至不知道他是什么时候不顾一切跑去找人的。大哥是如此,二哥其实也是如此,他给女儿取名“怀卓”,无非是还想念着沈绰约。可后来她又发现,侄女的卓不是绰约的绰,这有些解释不通。但她知道,这两位哥哥做事只顾自己。   不知不觉,华梅走到了门口,她站在门框旁,第一次鼓起勇气注视外面的世界。村子变化不大,只多了几幢房子。她看见坑坑洼洼的泥土小路,旁边是翠的杂草。因为角度的问题,她没发现原本小溪的位置变得平坦。她抬头望一眼飞云乱渡的天空,蓝的让人一无所想。   这时,有人拍了一下她的肩膀。她回头,看见了沈卓文那张不变的温和的脸,镜片后的双眼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来的宠溺。   “我们该走了。”他说。   就这样,她永远的留在了这里。   华梅并非执意不吃东西,也不是想饿死。只是三月里的春风把她带向了另一世界,意味着死亡的蛛网覆盖住她的全身。她再也认不出任何人,也听不到任何声音。她早已死在了那牙齿刺穿手背,流出血来又舔/拭干净的绝望时候。   葬礼持续了三天,出席的人并不多,基本上是周围的邻居。华梅既没嫁人,又没儿女,更不曾走出过村子,认识的人自然少。人们请来做白事的师傅,在院中开始做法。而作为她的亲系亲属,怀卓她们皆在中堂里为她守灵。尸体顶上用纯白的蚊帐遮住,好在天气还不太热,尸体还没变质。相比大人们的默哀,孩子们显得害怕了许多。华萤和华雅这两个女孩缩在一起,惊愕的望着中央的蚊帐,尸体平静的躺在里面,仿佛还有生命。   没人知道,这段记忆将紧紧追随华萤,伴随着她长大。这是她初识人世的见证之一,也将影响她的一生。因为她无法忘记尸体上漂浮的白色雾影。她看见一个还年轻的女人,梳着双麻花辫,辫子乖巧的垂在身后。那女人略微转过身,那张脸不像华梅因长久发呆而变得木然,她微笑,自带一份天真与纯情。她是少女华梅,尚未遇到改变她性情的人。   “不要看。”沈华说,抬起手掩着女儿的双眼。华萤旁边的华雅也听话的捂着自己的双眼,这时她听见一道虚弱的声音。   “爸爸要回来了。”华萤说。她把头埋进沈华怀里,隐隐有哭声。华雅有些不明白,阿萤这是害怕的想她爸爸了?她想不通,华怀卓却惊的直起身来,直愣愣的盯着华萤看。沈华转过脸,对她摇摇头。怀卓一下把脸撇开,低低的叹一口气。   晚上的时候,华溪村的村口出现了一个背着黑色包的男人。他正是赶回来参加葬礼的华荣进。为了尽早回来,他先是坐火车,然后转乘客车,最后到达镇上时,才发现因为太晚,已经没有回村的三轮车。他不得不租一辆摩托车,迎着晚风往村子赶。公路还没建设好,仍旧尘土飞扬。他的头发被风吹乱,脸上也染上一层灰黄的颜色,一幅风尘仆仆的可怜模样。   他回到老宅时,做白事的师傅们正在念经,院子里到处是人,但几乎没人说话,惨白的灯光印着那下午刚扎好的小房子格外渗人。华荣进放下包,往中堂走去,他立在门口时一大片阴影投下,全家人都往门口看去。   他头发凌乱,眼神疲惫且悲伤,嘴唇紧紧的抿着。他虽是一幅风尘仆仆的模样仍不失温和的风度,也没有因长年在外而染上外乡人的气息。   “回来了。”华永信说。荣进冲他点了点头,又把目光投向对面,见到怀卓丝毫不惊讶。因为他刻意不回家过年,就是为了避开她。荣进看了一眼沈华,默不做声的坐在她对面。男右女左,就是华溪村的习俗。   怀卓这才有机会打量他,她看见他穿着黑色的衬衣衬裤,手腕上戴一块不知名的手表,腰部用一条黑色的皮带束住。无论怎么看,无论是谁来看,他都像极了一个人:沈华。   即便是深爱着沈华的她也不得不承认,两人十分有夫妻相。怀卓觉得喉咙有些发干,却又无话可说,不可倾诉。毕竟是她而不是他,离开了沈华十年,她没有资格去嫉妒抱怨什么。 第17章 第十七章   按照习俗,这一天晚上家人要彻夜守灵。为了驱寒,人们在院中央生起一堆火,红色火舌不时随风乱窜。颂经礼式结束后,来帮忙的人往地上铺张席子,挤在一起睡下。中堂里,孩子们熬不住寒冷和困倦,顾不得规定也绻缩在一起睡着了。   沈华从房间拿来防寒衣物。她把被子盖在孩子们身上,裹上一件怀卓的大衣去接替父亲的工作。华永信眼睛内尽是血丝,憔悴不已。没人知道他木然的外表下藏着多少痛楚。从小,他就十分疼惜华梅这个妹妹。那时母亲早亡,父亲又有着重男轻女的思想,是他经常省下零花钱给妹妹开小灶,买些女孩子喜爱的小玩意,也是他在妹妹无奈缀学后继续教她学习。可惜,他没能生在好时候,六七年后,学校停课,他和弟弟只好回村。正是那时,沈式兄妹出现了。他一直都很自愧,没能第一时间发现妹妹的心结,到最后竟害了她。   不过这不能怪他。因为那时他自个也因为沈绰约而自顾不暇。   “阿爸。”沈华喊了他一声,“你先回去休息吧。”   华永信转头望她一眼,站起来时差点因双腿麻木而跌倒。他回了原来的位置,荣进和荣格已经靠墙睡着,弟弟没睡,抱着手正发呆。对面,只有怀卓还睁着双眼,她盯着地面,面无表情,察觉到华永信的目光,她冲他微微颔首,紧了紧身上的毛毯走了出去。   怀卓在沈华对面停下,后者刚把一块木头丢进去续火。沈华的双眼在火光下尤为明亮,让她想起了之前她和女儿的对话。   “阿华。”她轻声说,喉咙依然干燥。“总觉得那孩子和你一样奇奇怪怪的。”   沈华瞥她一眼,“我那里奇怪了?”   她这问题并未把人问住,因为怀卓要真细细数来,可以说上三天。她早就发现了她的不同之处,只是不想戳破。她虽然爱她,却也怕她。她怕沈华那动不动就眼神凝固,表情迷茫的样子,她怕她那双仿佛看穿世界万物的眼睛。而如今因为华荣进,她不受控制的回想起这些。在她们还小的时候,沈华就常对华荣进说出一些预言般的话。她以为她不知道,实际上她一直清楚的很。   某个夏天,那时村里的孩子都喜欢去河边游泳以避暑,那河水深约有两米,能轻而易举溺死一个不会水或者会水却不幸腿抽筋的人。华荣进从小就会水,又因为到目前为止没有命案发生,对大人们的叮嘱从不放在心上。一天,他又要和一群男孩相约游泳,沈华拦住了他们。   “不要去。”沈华说,“会有危险。”   男孩们大笑起来,因为她的话没有任何能让人惧怕的理由。只有华荣进听了她的话,没去。正因为相信,他怀着煎熬的心情一直等到日落西山。那群玩够了的男孩一个不少的回来,他们用得意的语气对沈华说:“你看,根本没有人有危险,顶多是被晒黑了些。”   “是没有。”沈华脸色不变,“因为有危险的人已经留下。”   华荣进和那群男孩愣了一秒,随既爆发出更大的笑声,那么无礼、欢快又天真的笑声。   类似这样的事还有很多。怀卓回过神,发现沈华也正瞧着她,这是她回村以来第一次见到沈华那样的眼神,她瞬间冒出了冷汗。   “如果我说,我真能看见些什么呢?”她的语气很冷,但更像绝望的悲悯。怀卓想说点什么来安慰她,话到嘴角却又咽了下去。良久,沈华合上双眼,她抿唇,对怀卓说:“你怕我。”   怀卓立刻像被什么击中,心尖猛得颤了颤。她不顾掉落的毛毯,只想抱住这个一步之遥的疲惫女人。   “对不起,阿华。”她在她耳边说,“你一定很孤独。”   她第一次觉得自己忽略了太多,只因为无法想象。只要试想一下,那么多人就这样打着地铺露天而眠,而那些她看不见的古老鬼魂或飘来荡去,或立墙角窥视。别说小孩,就连成年人也不一定承受的住。怀卓长在农村,对迷信鬼怪接触不少,但她从来不信,觉得那不过是家长用来哄骗孩子的把戏。   沈华拍了拍她的手,示意她放开。若不是此刻微笑是对死者的不敬,她还真笑了。“我不过是比别人看得远一些,你怕什么。”沈华平静的说,“所谓预言,不过是你自己想要得到的,也是你把它变成那个样子的。凡事有迹可寻。”   沈华几乎不说谎,但她把所有的谎话都放在了怀卓身上。从懂事起,她就察觉到自己和别人有所不同——她总能看见些奇怪的东西。她既能看见过去的影子,又能看到末来的浮影。但预见不是招之即来的,更多的时候只是她脑中一闪而过的画面。她即无法控制它,又不能摒弃它。   至于女儿华萤,她从没把她往这方面想,因为这孩子从降生起,就不曾表现出和她相似的性格,更没有因预见而惊慌失措的表情。她总是自信、开朗、乐观、顽皮又狡猾。而今天下午的事,一开始,她只当她好奇心过重,毕竟这是她第一次见到尸体。让她害怕的是华萤下意识说的那句话——根本没人告诉她华荣进会不会回来——她是那样的人,很难不联想到女儿也是那样的人。这结论让她惶恐的同时又无可奈何。   出殡那天,家人把华梅放进一口漆红的棺材里。钉上钉子之前,家人从她的遗物中取出一块用麻布包裹的手表一同放了进去。那手表保留良好,可毕竟那么多年过去了,指针早已停固。只有华梅知道,它停在了沈卓文离开的那一刻。   按理说葬礼结束,华荣进应该起程回外省,但他没有。周末的家庭聚餐上,他正式宣布了会在村里停留一段时间,如果能找到合适工作的话,他不会再离开。原本他的确是打算葬礼结束后回去的,但当他看见那条未修完的路,和怀卓想到了一块去。何况,他绝对无法容忍怀卓擅自带走沈华,他才是她的丈夫,她女儿的父亲。   家里人都把他的转变当成重视家庭圆满对儿女的影响力。因为不久之后,华萤就要去上小学了——她看上去比实际年龄小一些,事实上,她如今已经六岁了——她将成为第一批新式教室的学生。只有怀卓知道,华荣进选择留下来绝不像他说的那样冠冕堂皇。   “你不过是自私而已,”一天晚上,两人爆发了激烈的争吵。怀卓毫不留情的指责他,“你明知道阿华不爱你却还是要娶她,不仅如此,你还自私的把她困在这里。”   华荣进被戳中心事,脸色灰颓下来。“就算这样,也比你这个胆小逃跑的人好。”他不甘示弱,“到了现在,你始终没敢向家人坦白!”   “才不是这样。”怀卓说,“我只是不想让阿华为难。”   两人吵得激烈,但仍懂得分寸,没有将音量提高到人尽皆知的地步。怀卓临走前瞪一眼华荣进,扔下一句话:“不管你怎么说,我都会带走阿华,她应该有更好的生活。”   怀卓回到沈华的卧室,她刚洗完澡出来,全身散发着沐浴后的清香。怀卓闻了闻,灵敏的发觉空气中多了别样的味道,很好闻也很诱人。这是香水“鸦片”的味道,让人迷恋的味道。沈华是第一次使用,之前她一直想从这味道中溯源而上,寻找过去某个片段的影子,但她没能成功。   “我都听到了。”沈华说,她把怀卓带向床边,认真的看着她,“我很高兴你会这样想,但你误会荣进了。”   “你什么意思?”怀卓惊的抓住她的衣领,紧盯她的眼。“你为什么要结婚?”   话一出口,她便意识到自己又重复了之前那个问题。而这次不同于之前的沮丧,她只有愤怒,莫名的愤怒,恨不得把眼前这个向来冷淡的女人拆吃入腹。   “因为我是个女人,”沈华说,并抱住她,“因为我喜欢孩子,”她继续道,吻住了怀卓的唇,目光温柔,“因为爸爸什么都不知道。”她最后说,手已经从怀卓衣摆下滑入。   怀卓按住她的手,把她压到身下,她用手肘支撑在她身侧,鼻尖相触。怀卓忽然想哭,其实最自私的人是她才对,是她把这一大堆问题丢给了沈华,却连回乡探望一下她都不敢。   沈华笑一下,“我又没怪你。”她说。随后她开始解她的衣服。怀卓大衣下只穿了一件衬衫,而外衣早在进门后就已脱下。沈华轻而易举的褪去了她的衣服,怀卓发育良好,柔美的上半身半遮半掩。沈华手一顿,转而揽住她的脖子住下拉,内敛的贴上她的唇。   怀卓身子轻了颤,察觉到她的意图后,身子颤抖的反而比之前厉害。她情不自禁的回应她。很快,两人衣衫尽褪。怀卓低下头,她看见沈华雪白圆润的肩头,紧致美好的锁骨,还很青涩的乳/头,以及因爱情到来而微微颤抖的身子。同样,沈华也看见了她眸子里浓郁的爱意。两人都明白了,对方和自己一样紧张,又渴望对方更进一步。   直到再次触及沈华温暖柔软的身体和她融为一体时,一个迟到了十年的真理又一次向她展露冰山一角,即:时间是残酷而富有戏剧性的。它能轻易的将一切调转,让懦弱者变成蛮勇者,把曾经遥不可及的爱情变得触手可及。   事实上,怀卓不知道的是。随着她离去的时间渐长,沈华从某种程度上也产生了转变。以往对她冒失爱情的反感变成对失落友情的怀念。刚开始的时候,她的怀念还带着轻微的反感,但随着怀念的越发深入,往昔记忆伴随着廉价的糖果味道一齐涌来时,她开始渴望见到她,见到她活生生的模样,再也不用靠那每月一来一回的汇款单来确认她的存在。   她越是渴望,失望就越浓重,情感就变质的越快。最终,她不可自抑的爱上了她,她想象中的华怀卓。好在,最后她证实了,无论是怎样的怀卓,她都爱她。 第18章 年少篇1   华怀卓第一次见到沈华是在秋季一个刚下完小雨的午后。路面还湿滑,小水坑遍地。午睡醒后,她一个人跑了出来,想找找因下雨而涨起的小溪里有没有小鱼儿,因为她前几天刚抓的鱼儿,又没能熬过仿佛诅咒了的那几天。她如此专注,不管不顾。长裤被她挽到膝盖下一点的位置,由此双脚可以欢快的踩水。怀卓的小手不时往水中捞来摸去,对冰凉的溪水没有任何惧意。   与此同时,与村口相反的方向上,一大一小正往老宅走来。男人衣着普通,表情疲惫,背上背着包,手上黑伞不时滴水,裤腿溅布泥点。这样的他有些狼狈,唯有双眼间的欣喜与释然给那张古朴的脸添增了生气。女孩穿着浅粉色的雨衣,里面套一套纯白的秋装,脚踩防水靴。她的手抓着男人的食指,那紧抿的嘴唇与倔强的神情将成为她一生的标志。两人便是离村四年的华永信和从未到过村里的沈华。   察觉到有人在身后,怀卓转过身去看。双方都没有认出对方,也不可能认得出。华永信离开时,怀卓还未出生。也许是血脉的传承,怀卓看出了华永信与父亲的相像之处。但她只对那女孩感兴趣。   在此之前,村子里的女孩少得可怜。今年过后,一个比她大一些的小姐姐到了上学的年龄,她的玩伴又少了一个。何况像华芳婷那样懦弱的性格,也不符合她的标准。她既不喜欢有人扫兴,也不喜欢有人告状,更不喜欢有人劝阻。在这种情况下,怀卓更愿意和男生们组团。男孩们也是玩的疯的那一类,很乐意怀卓加入他们。   他们喜欢去山上掏鸟蛋——掏到了便拿回来养——到山下抓蜥蜴,抓蜻蜓,抓各种可怜的毫无还手之力的小动物们。那时有一片广阔的草地,翠绿的草从山腰直铺到山脚。男孩们便从那里抓“土狗”,抓螳螂等当作幼鸟的口粮。一次,有人找到了一窝刚出生,还未长毛的幼鸟。一数,正好一人一只。怀卓十分珍惜那只鸟儿,给它喂水喂虫子晒太阳,它也争气,活到了能扑棱翅膀但飞不高的时候。它是悄无声息的消失的,怀卓为此还痛哭了一场。小伙伴安慰她说是鸟妈妈带走了它,实际上谁都知道它是被住在宅院里的一个老太婆扔掉的。因为第二天,有人在焚烧垃圾的垃圾堆里发现了它的尸体。从那以后,再没人养过鸟。   除了这种淘气调皮的行为,孩子们更多的时候是在玩游戏:跳花绳,弹玻璃球,扔沙包,跳房子,捉迷藏,木头人,老鹰抓小鸡等等。他们玩耍打闹追逐,一整天笑个不停,仿佛精力无尽,时常弄得家长们哭笑不得。   由此可以看出,怀卓就是一个被父母放养的野孩子。从她母亲让她去菜地里帮忙,她却时不时的偷摘成熟的果蔬就可看出。怀卓最喜欢那矮胖嫩黄的小黄瓜,吃起来脆爽多汗。因此她不太理解为何大人们要用石块把黄瓜压扁榨干水分,做成腌黄瓜。但她喜欢同样腌制的青菜。可即便生活被玩乐和果蔬填满,怀卓还是期待一个能陪她一起疯的女孩子。   一个小时后,怀卓在家里知道了两人的身份。她躲在母亲身侧,探究的伸出头去,父亲说,那个肤色黝黑的是她的大伯,那个皮肤白嫩的是她大伯的养女,以后就是她的堂姐。换下雨衣的堂姐露出了她那一头柔顺乌黑的头发,矮矮的扎成一束。她白净的脸上没有一丝表情。沈华从回村开始就没松开过华永信的手,这屋子里的鬼魂让她不安。这种不安一直持续到了两周后,也因此,她没能第一时间融入孩子们的群体中。其实没人排斥她,孩子们懂得没有妈妈的痛苦,并不笑话她,他们只是觉得她难以接触。   对于大人们来说,这个沉默寡言但又乖巧懂事的女孩着实让人疼爱。回村不到一周,谁家有个新鲜的好吃的东西都会第一时间想起沈华。每当这时,她良好的教养起了作用,任谁听见那甜美略怯的童音对她们说“谢谢”时都会心软如蜡。   这两者的鲜明对比让孩子们对她多了份嫉妒。最后,还是孩子王怀卓带她入了圈子。一天下午,怀卓拿着刚出炉的糙米棒回了家。沈华正蹲在院子里看着蚂蚁搬家。   “喂。”怀卓喊了她一声。沈华抬头,平静的看她一眼,接着转向那白色的米棒,最后又低下头来,继续看那蚂蚁。怀卓一看,笑了,“你饿吗?”她问。   沈华犹豫了一会,点了头,她不算饿,但那香甜的味道勾起了她的食欲。没人知道她是怎么度过这两周的,尽管每天晚上睡觉都有眼前这个人在旁边,她仍会半夜惊醒,然后能做的只有睁着眼看漆黑的天花板,听着屋外各种虫儿的鸣叫,直到天亮。这间老宅年代太久,古老的记忆压得她透不过气来。   怀卓掰了一半米棒给她,这还是她用半斤米和一斤白糖换的。村子里没有太多的零食,她最爱的就是这个。只可惜那制作米棒的人好几周才来一次。他不用喊,只要他的拖拉机一开进村,她就知道了。   沈华咬了一口,目不转睛的看着怀卓,当她终于咽下后,开口道:“谢谢。”那声音软软的,比糙米棒还要香甜半分。怀卓看着她明亮的眸子,向上扬的嘴角,也被她的欢快给感染,心里暗暗的想:堂姐也不像那群家伙说的那样冷漠啊。于是她当即问道:“晚上我们去窑番薯,你去吗?”   沈华和怀卓突生的友情使她成功融入了孩子们的世界。那天晚上,当他们看见跟在提了一袋番薯的怀卓的身后的怀卓,没人提出意见,正相反,他们十分欢迎。田地里,火已经烧起,泥块砌成的土窑被火光映得通红。这时,华荣进跑了过来,他比同龄人要高上许多,可他在比他小三岁的怀卓面前毫无威威严,甚至有些傻愣。   “阿华也来了啊。”他笑着说,然后拉着怀卓聊开来。他跟她说起学校的趣事。因为是男孩子的原因,他被送去了邻村的学校读书,托付给一家亲戚看管,只在周末回家一趟。读过书的华荣进从内心里产生了根本的变化,但他还是喜欢和怀卓她们玩闹。只是今天,他有些心不在焉,一直有意无意的偷瞄沈华。这个女孩是他见过最好看的人,她不像怀卓那样个性明朗,也不像芳婷那样性格懦弱,她就是她,不可代替。   沈华在一片火光中静谧的站立,周围都是孩子们的欢笑声。实际上她也想和他们说说话,但又不知该怎么办。她的记忆开始于华永信出现的那一刻。她知道自己有妈妈,她抱过她,喂她喝过奶,给她穿过衣服,帮她洗过澡,甜腻腻的叫过她“宝宝。”但她却记不清她,她只记得她有一双和皮肤不相符的粗糙的手,她只记得她盘扣上的那漂亮的蝴蝶扣,她只知道她跟着她姓,沈。   “可以喽,拿棍子砸喂!”有个男孩大喊道。他们先把各家带来的番薯、木薯和土豆扔进余火的光辉里,然后用棍子疯狂的砸碎了土窑。这一过程迅速而有序,他们已经操作多次,熟练自如。要不是家里人明令禁止不准偷拿家禽去窑,他们早就尝到了那鲜美的肉味,而不用等到春节才能从兄弟姐妹手下分到零星一点。日子不好过,也要过着。   估摸着熟的差不多之后,孩子们迫不及待的拨开泥土,那如碳般的薯类们散发着诱人的香味。由于烫,孩子们把它们从左手传到右手,从右手传回左手,传来传去,到达沈华手里时已经是可以接受的温度。夜晚风起,另起的火堆忽明忽暗,但她还是看清了身边人的笑容。“吃吧,很好吃的。”怀卓笑着说,接着她扒开番薯外皮,趁着热乎,咬了一大口紫色带斑纹的薯肉。这种由余热闷熟的薯类,软糯中自带香甜,比糙米棒还要好吃。   怀卓吃完手里的,抽空看了眼沈华。“听阿爸说你刚从城里回来,”她瞧见她那斯文的吃法,抬了抬下巴,一幅了然的模样。“我看也是。照你这样的吃法,你吃完一个别人都吃光了。”   沈华呆呆的点头,她一偏头,果然,大家都像好几天没吃过饭一样,吃着手里的,盯着地上的。她又看一眼怀卓,这人已经拿过一条胖胖的外表破裂开的木薯。只见她将其掰成几段,又顺着纹路撕成条,白嫩的薯肉冒着热气被举到了她面前。   “这个更好吃,”她嘟囔道,“但阿妈说不能吃太多。”瞥见沈华对她感谢一笑,她又歪了下头,狡诈的眨眼睛,“但我就是喜欢吃多多的,你可不要告诉她哦。”   “嗯。”沈华庄重的说。怀卓果然没有骗她,这的确比刚才的更好吃。这味道深深的烙印在她心中,那怕吃过无数山珍海味后,她仍固执的认为这是最好的。其实不是真的那么好,只是那天晚上所蕴含的情绪赋予了它这项特权:永久的占据她内心一隅。   那天晚上是沈华回村以来第一次安稳的睡着,梦中不再有离奇的模糊不清的场景,醒来也不再害怕那些蹲在墙角越发老朽的鬼魂。 第19章 年少篇2   即便是正式读书后,华怀卓也没有身为一个学子的自觉。她仍在玩,只不过是把地点换了。每天早晨,沈华负责把她叫醒。两人一同洗漱,接着吃早餐,绝大多数时候是白米粥,只在偶尔时,华母会塞给她们一人一个鸡蛋。   怀卓是有零花钱的,而且比同龄人多出一半。老爷子有着重男轻女的思想,对两人不好也不差,只有相比华荣格的待遇后,才见差异。怀卓的钱都是他爸华永新给的,在那时,他们家算是比较富裕的。可以说,华永新把希望都寄托在了女儿身上。只是初入学的头两年,女儿调皮的行为让他苦恼不已,甚至还暗暗怀疑,是否是放任她太久,竟把她养成了那样好玩爱动的性格。   一个星期四的下午,他刚回村,就见到原本该在教室的女儿叼着根狗尾巴草,一幅慵懒的模样,想必刚从那里玩回来。旁边的人好心提醒她,她却瞪大双眼,明显是忘了这回事。华永新不禁大为光火,直接上前像拎小鸡一般把女儿拎到了学校,可也只赶得上最后一节课。   “阿华没叫你吗?”怀卓进教室之前,他问道。   “叫了。”怀卓怯怯道,“但我又睡着了。”   华永新深吁一口气,才不至于让自己暴跳如雷。“下次再迟到,这个月的零花钱就别想了。”走之前他扔下一句话。   怀卓苦着一张脸,偷偷摸摸的从后门溜了进去,因为是课间时间,好动的同学们立刻哄笑起来。“你惨了,”孩子们对怀卓说,“下节课还是老古头的课。”   老古头是孩子们给华里古起的花名。他教思想品德,以严厉著称。那时还保留体罚学生的恶习,老古头手上的戒尸成了孩子们害怕的对象。凡是那些上课开小差,作业不完成的学生都领教过戒尸打在手心上,撕心裂肺的疼。   怀卓自然没能逃过。她领了罚,垂头丧气,泪眼朦胧的回了座位。她趴在桌子上,盯着前头的人发呆。阿华。   “对不起啊。”沈华回过头,一脸抱歉,“我以为你只赖一会儿。”   怀卓被这话噎的脸红,“你不要说啦。”她喊道。   她们是一起读的书,按家里人的话是为了两人相互间有个照应。怀卓自然是应的,心里还欢喜不已,从一开始,她就对学习和课本深恶痛绝,因为正是这些东西,她才没了那么多的游戏时间。反倒是沈华十分热爱那些字母表、九九乘法表之类的,她表现出对知识的无限渴望,没日没夜的学,像海绵吸水。能认字后,华永信给她带了本崭新的新华字典。沈华开始看课外书,最初的启蒙书是一本她母亲留给她的故事书。这是本十分老旧的书,封面重新用防水纸装裱过,没有书名。沈华十分爱护这书,更是经常读它。几乎每天晚上,她都会讲一篇故事给怀卓和荣格听。有民间传说,奇闻怪谈,古文新译,情感故事,总之,书中的故事把她们带进了一个新的世界。   谁也说不清,究竟是受到沈华的感染还是心智的逐渐成熟,怀卓开始学习,并初显聪智。她还是爱玩,但把游戏的时间挪到了写完作业后,每晚九点也会准时回家睡觉。家人对她的改变十分欣慰,又渐渐不管她了。菜地里还有那么多事要做,家里还有那么多活要干,外面还有那么多钱要赚,大人们自顾不暇,也就随她们了。   但不久的,怀卓发现,以往的游戏时间不再那么欢快,有时也面临着无话可谈,无心游戏的尴尬场合。直到有一天,她看见刚洗完头,出来晒太阳的沈华时,她才顿悟:原来是她们长大了。   男女间的衣服开始区分,头发长短开始不同,就连身高也有所相差。女孩子在青春期前发育的比男孩快,沈华已经和华荣进同高。   怀卓对男女有别的初始其实是来源于大她好几岁的姐姐们。她们在镇上读书,每周回来一趟。怀卓觉得,每次回来她们都有新的变化,长高了,头发长了,胸部隆起了,更加漂亮了。她们几乎一天一个样,说话不再口无遮拦,会害羞了。怀卓对这些变化好奇的要死,可又不好意思问出来。   如今她看见沈华那顾长的身影,不常放下来的长发,以及她白净温和的面容,她内心的懵懂一下被击破,奇怪的感觉涌向四肢,骨头缝里冒出无助的泡沫。   沈华喜欢洗完头后出来晒太阳或者吹风。她喜欢头发被烈日烘烤得暖洋洋的味道,若真要说是什么味道,只能笼统的归为:太阳的味道。毕竟味道这种东西最不可靠、最虚无缥缈。   “阿华。”怀卓冲过去抱住她的腰,仰起脸来看她,笑意盈盈,“明天我们去抓鱼好不好?听说明天他们要放水了。”   “好啊。”沈华说。   华溪村有好几个鱼塘,都是私人承包的,他们多养草鱼、鲫鱼,但鱼塘本身就是个神奇的存在,小虾小螃蟹小泥鳅也不少。小家伙们体形小的可怜,没有食用的价值,这时,它们就成了孩子们玩乐的对象。沈华不喜欢那些黑漆漆的淤泥,说是去抓鱼,她也只是出个场,看着她们玩闹。孩子们把裤角挽得高高的,露出一节节纤细雪白的脚,他们脚踩淤泥,手探隙缝,没一会就抓到了一小桶的鱼虾蟹。大人们正合力拉网,以生俱来恐惧的本能迫使鱼儿不断地翻腾跳跃,一时间人声鼎沸,腥味弥漫。   华荣进忽然从鱼塘边的番桃树下跳下来,把一个熟透了的浅青色番桃递给了沈华。村里人吃东西不是很讲究,再加上孙大圣吃桃子的动作火了之后,很多孩子都学他,把水果草草的往衣服上一擦就入口,还笑着说“不干不净,吃了没病。”   “谢谢。”沈华接过,没有立即吃下。   荣进也不在意,他陪着沈华看了一会,转过头来说:“阿卓就喜欢像个男孩子一样胡闹。”   沈华不置可否。   荣进定定的看着她,良久,叹了一口气。“九月份我就要去镇上读书了。”他说,目光深深浅浅着。沈华一向不喜欢探索太多,她听不出情绪的答:“哦,那很好啊。”   荣进还想说什么,怀卓已经收工回来。她对情感比较迟钝,只略微奇怪荣进平时为何动不动就脸红,扭扭捏捏的不像个男孩,其余的不在她考虑范围内。那天晚上,华永新在新捞上岸的鱼儿中挑了条活蹦乱跳的,被华母炖成了鱼汤。鱼汤之鲜美,孩子们不由贪食的喝撑了。由于胃太难受,怀卓不得不站着消食。   “阿华。”她对沈华说,后者正写作业,头也不抬的问她有什么事。“哦,就是觉得阿进挺奇怪的,他前两天还问我你喜欢什么呢。”   “那你怎么说?”   “还能怎么说,”怀卓笑道,“就如实说啊。”   如此,就能解释前几天华荣进为何突然送书给她了。对于沈华来说,她只把华荣进当作一个认识的,感觉还不算太坏的人,因此她没接受,就算最后拗不过他,她也坚持要按原价买下。她虽然年纪小,也不像怀卓一样什么都不懂。但潜意识里,她又不想往那方面去想,她们年纪还太小,尚不懂得爱情是何面目,如此冒冒然的说自己知道,只会是个不大不小的笑话。   沈华不动声色的成长着。她读书的范围十分广泛,从那些或坏或好的书中——那时的她还不能区分出好坏来——她认识到另一个与村子绝不相同,又和怀卓与荣进童话之城不同的世界。有时,书中的某段文字会蓦然给予她回望过去的奇迹。她在这如梦如幻的世界里渐行渐远,直到离家求学的行程摆在她面前时,才使她脱离出这危险的沉浸中。而怀卓呢,依然活跃在自己的动物世界里,相比文字她更爱图画。相比图画她又更爱电视。那时,村里的第一台彩色电视正式使用,尽管屏幕只有一本书的大小,孩子们还是看得津津有味。尽管没人察觉,从那时起,电视机还是把一部分人和另一部分人分隔开来。   日子在这种家长里短中流逝。转眼,就到了怀卓和沈华到镇上读初中的时候。在此之前的三年里,她们每天都要步行半个小时,穿越山林,踏上泥泞小路,忍受时不时出现的蜘蛛草蛇来到学校。一次回家途中,一条拇指粗书桌长的草花蛇突然窜到路中间,怀卓倒没觉得有什么,只是她一回头,看见沈华那张虽还镇定却脸色苍白的脸,一股怒气由心而生。她捡起一块词典般的石头,以六一儿童节投掷圈圈的准头砸死了那蛇。可怜的蛇就此暴尸荒野,好几天过去,路过的人仍能闻到那股恶臭味。   “好了好了。”解决掉蛇,怀卓安慰的抱着沈华说,“蛇已经死了,你看它,脑袋都被我砸扁了。”她觉得自己就像电视里拯救美人的英雄一样,阿华一定会对她另眼相看。结果,沈华却是三天没正常搭理她过。   尽管必经的道路艰险路程又长,孩子们还是学会了苦中作乐。她们把父母教的辨别野果的方法运用到这山林间,基本上都能吃的满足。就算是让她们深恶痛绝的下雨天——每次下雨,她们的鞋子上都会粘上厚厚的泥巴,拖着脚步沉重——若是遇上未干的小水坑,她们也会踩着水玩,一个接一个,水花四溅,简单纯真。更别提她们还会路过夏季清澈微凉的河水,要不是怕迟到,男孩们早就脱下衣服跳进河里,女孩们也会挽起裤角将双腿浸在河水中,借以驱赶炎热。   因此,不管是华怀卓还是沈华,亦或所有经过这条求学之路的人都觉得,这是童年里另一段美好的回忆。 第20章 年少篇3   九月的懵懂还未褪去,十月的假日如期而至。不过,对于村子里的孩子们来说,这难得的国庆假期不如华怀卓家的自行车来得有趣。那辆车刚买不久,是一辆前有响铃,后有载座,崭新的银白色的新型号的自行车,和家里爷爷辈用的那辆除了刹车不响其它都响的二八自行车完全不同。这是怀卓央求着父亲华永新买的,他一向疼女儿,二话不说就答应了。   那时村里的交通工具多是三轮摩托车,这种车车型小巧,后车厢用一块布罩住,防风防雨,里边两侧装着长木板,一次共载十几人。尽管村里人自发的约定俗成:未满14的青少年只需付一办的车费。怀卓还是厌倦了每周末要和一群同样归心似箭的学生抢车,每周都要支付两个人的车费的生活。因此,她十分想要一辆自行车,因为据她估计,她骑车从学校到家只需十来分钟,就算她载着沈华。   而且,她看的出来,阿华和她一样厌恶那狭小车厢夏季充斥汗臭味,冬季冷风拂面如刀片划在脸上。唯一值得怀念的大概是,春秋季时,微风吹拂时,她靠在沈华肩上那舒服的要睡着的感觉。她身上有股香皂种女孩子特有的清香,这味道助她忘却周围人难闻的体味,也让她在人山人海中轻松的找到她。   怀卓第一时间和她说了这个念头,并自信满满。   “阿怀,”沈华无奈摇头,“别闹了。你根本不知道一辆自行车多少钱。”   “有什么关系。”她凭着天真以某种狂妄喊道:“我爸有的是钱!”   这话不假,但只适用以目前这个阶段。华永新的工作报酬单笔的确丰厚,但他的工作十分不稳定,有时一个月都没人找他运货,这种情况下,只有坐吃老本,何况那时,华荣格还在读小学,不需要多少支出,这才造成了华永新手头宽松的假象。何况,四处跑外地的那几年,他的酒瘾越发严重。实际上,家里只能够维持基本支出。   怀卓之所以有这样浅浮的想法,纯粹是来自母亲的教唆。唐楚楚,她的母亲,一个和名字万分不符的女人。她疑心重,发起火来活像泼妇,能三个小时不停不重复的说骂。唯一能配得上她名字的,大概是她的学历,在那个年代,她竟然完成了初中学业,并取得很好的成绩。和华永新初相遇时,她对未来无限憧憬,因为那个梳着三七分刘海,打理的干净面容的高大男人就是她梦中期许的模样。而那时的她,有着一双乌黑动人的双眸,个子娇小却苗条,干起活来绝不含糊,两人结合不仅是亲戚好友的缀合,更是源于初见的那份悸动。   可惜好景不长,生了怀卓后没多久,唐楚楚掩藏在内心深处的恶劣因子开始复苏,她开始斤斤计较,念念有词。而华永新也因为长久的端坐和与朋友的酒肉应酬变得肥胖,他性情反复,脾气暴躁。他们开始吵架,为鸡毛蒜皮的小事吵,为对方的无理取闹吵,最为夸张的一次,唐楚楚直接翻查华永新的钱包,想找到某些证据,她哭着质问他是不是在外面有人了。没有知道到底是因为他,还是她,才会让这样一份在众人眼里天作之合的美好婚姻险以破灭。   那时怀卓才刚懂事,这事毫无疑问的给她留下了影响,父亲在她心里的形象一落千丈,不仅如此,也让她对男人抱着某名的厌意。但后来,随着母亲越来越啰嗦,她的管教也让怀卓十分不满,她心中的天平开始倾向父亲,毕竟那么多年过去,她不是没有分辨能力,何况也没有谁有证据证明父亲是个负心汉。怀卓不知道父亲还爱不爱母亲,但至少曾经爱过。   可能是明白自己的所为对女儿所造成的伤害——怀卓开始流露出日后成为她显著标志的漠然性格——华永新对女儿的要求基本是有求必应。从怀卓提出愿望后两周,他从外地运回了新的自行车,让怀卓的小伙伴好一阵羡慕。但问题又来了,怀卓和沈华都是第一次接触,并不会骑。这时,村里的姐姐们自觉担任她们的助教,在摔倒了两次,磨破了三次掌心的皮后,沈华学会了,领先了怀卓一步。   收假回来后,两人第一次骑车去学校。怀卓无奈的坐在后座上,想了想,抱住沈华的腰,把脸贴在她背上借此来阻挡山风。她开始留头发了,那不时随风飘飞的黑发与她瘦削的身形还真有几分小女儿的姿态。只有沈华知道放在她腰上的手有多用力。   “阿华,”她闷闷的说,“为什么你什么都比我厉害?”   “很重要吗?”沈华的笑声伴着风声传来。她抬手擦一下额头的汗,嘴唇略微泛白。其实,她并不适合强烈运动,天生的柔弱体质并不允许她这样做,但内心里,她就想趁着身后的人没学会之前,当一回先行者,而不是永远被她保护在身后。她了解怀卓,要是她学会了,自己绝不会再有机会长时间的载她。   “也不是很重要,”怀卓沉默一会说,“反正最后我也能学会。”   这之后,怀卓为此付出了双倍的努力,等她终于学会,并有足够的信心与魄力载人上路时,秋收了。两人回家途中,路的另一边,那些人工修建的梯田从山腰一路直到山脚,田野里的金色稻穗也一路铺到山脚,美不胜收。怀卓刚把车停华芳婷家门口,华荣进就从车上跳了下来。他手里拿着用报纸包着的方块物,怀卓猜测那是书。   自从她把沈华喜爱告诉华荣进后,这个攻于心计的男人就开始从各方面借书给沈华,因为是借的,不会有心理负担。有时,两人碰上都心议的书中,还会就书中人物展开深入探讨。每当这时,怀卓就恨得牙痒痒的。这次也不例外,她一边和芳婷说话,一面竖起耳朵听不远处的两人谈话。   沈华慢慢的掀开报纸,如对待珍宝一样。她盯着那白色的封面发了一会呆,直到华荣进忍不住提醒她,她才仿若被惊醒,对他抱以浅浅一笑。“谢谢你,荣进。”她摩挲着书名说,“能借我多看几天吗?”   “当然可以。”荣进说,沈华还是第一次这样对他毫无保留的笑,那笑容融化了他的心,脸颊上也烧了起来。好在他黑,并不明显。   待荣进走后,怀卓一把抢过沈华手里的书,也不管她的脸色有多不好。怀卓虽然不喜读书,却也记得这书不久前是她死皮赖脸的求着班长借来的,沈华明明看完的。意见到这一点,一阵类似于吃醋又夹杂着愤怒的情绪直上心头。“你不是看过了吗?”怀卓压着怒火问道。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这么生气,她只知道,自己再也不能像从前一样对待华荣进了。这想法又让她忍不住难过起来,曾几何时,她们还好的如同亲兄弟。   “你怎么了?”沈华奇怪的看她一眼,不由分说的从她手中抽回书。“上次看过的基本都忘了,我想再看一遍而已。”   这答案没能让怀卓彻底冷静下来,她一直耿耿于怀着,丝毫没有察觉到这正是母亲最终变得啰嗦的最初征兆。她晚餐没吃好,只顾咀嚼这无端的怒火,最后还是沈华帮助她从这魔怔中走了出来。因为姑姑华梅的先例,沈华对这种过度思考的表现十分警惕。   “好啦。”她揉揉躺在床上装死的怀卓的头发,哄道:“你到底在生什么气?我不是故意不找你帮忙的,只是觉得还可以再等一段时间,我也没想到他会拿那本书来啊,这都是意外。”   这大概是阿华说过最长的话了,怀卓想。她眼睛一亮,连忙爬起来,双手搂着沈华纤细的腰。她喜欢这样抱着她,只有贴近她开始发育的身体,她才觉得安心。   “阿华,”怀卓睁着湿漉漉的,像极了某种哺乳动物的眸子看着她,“那你以后看中那本书,我给你买好不好,一直买,买很多很多的书。”   沈华愣了一下,抬起手轻轻揽住怀卓的头,把她抱在怀里。“阿怀啊,”她无声的苦笑着,“你还是这么好。”   怀卓看不见她的表情,还以为她的话让她感动了,笑着蹭了蹭她的手臂。之前的不愉快随着这动作神奇的消失了,怀卓隐隐的意识到她所有的情绪波动都来自以沈华,但又不知道是为什么。得不到答案的她最后总结为,她和阿华从小一起长大,她太过依赖她了。但她不觉得这份依赖有什么,只略微想想便抛之脑后。她开始计算自己的存款能买到几本书,就是这时,她痛恨她的贫穷。她还是个孩子,没有也没法有其他的收入,她只有平时省下来的零花钱,买破烂的微薄零钱,而这些加一起,也只够买两本书的钱。   怀卓的承诺一拖再拖,不仅因为自身原因,还因为第二年收成不好,华永新又刚换了新车还欠着一大笔外债,整个家一下陷入了低沉的气氛中。没人再提钱的事,连新衣也不见得有多少件。怀卓沮丧之极,即便沈华体贴的安慰她也不管用。到最后沈华还以为她是有了小秘密不愿与她分享,干脆不再叨扰她。她为她们之间看不见的隔阂苦恼,头一次如此孤独无助。   事情直到华荣进毕业的那个夏天才有所转机,当然,这只和怀卓有关。也就是在那时,她萌生了结束学业外出打工的念头。对她来说,读书简直是浪费时间,她明明掌握了那些知识,别人却还要换个方式再考她一遍。再加上,她对沈华的感情越发奇怪,她有些想逃。这一念头如此突发还不稳定,很快就败在了华永新不常爆发的怒火、衣架的抽打,以及沈华不明因素的劝阻下。   不过,怀卓答应继续读书后,趁机提了个条件。她放弃了和同伙的约定,转而要求和华芳婷组伙去外省打暑假工,她知道只有这样,家人才会放心。有了华荣进的引荐,工作的事情十分顺利的解决了。两个月的时间弹指一挥间,怀卓和芳婷回来的很快,且和离开时没什么两样。跳下久违的三轮摩托车后,怀卓没和任何人打招呼,一路小跑的冲回老宅的房间。和她想的一样,沈华正在床上午睡。她放缓脚步,从背包里取出几本颜色不同,质地不同的书本来,放在了沈华一觉醒来就能看见的地方。接着,她低头,轻轻的将唇贴在了熟睡之人的唇上。   “我一定是傻了,”她喃喃道,“才会想着离开你。” 第21章 年少篇4   怀卓没和任何人提起过她外出打工这两个月是如何过来的,就连华芳婷也是一知半解。两人虽进了同一家工厂,但不在同一生产线上,更不住在同一宿舍。芳婷和怀卓的接触仅限于一天三餐在食堂的会面。工厂的伙食极差,肥肉总比瘦肉多,蔬菜总比汤汁少,尤其是,几乎顿顿都有她厌恶的白萝卜。芳婷每次看见怀卓大口大口的咽下汤汤水水混合成让人倒胃口的食物,面上却是一阵木然的表情时,内心总免不了悲叹。   她不笨,自然看出了她的心不在焉。少女的心思总是比翻书还快,一阵风吹过,内心早已千回百转。   芳婷试图让怀卓敞开心扉,但没能成功。她只好默数着回家的天数,心里暗自期待“家”这个神奇的地方能让怀卓心情好转,这样她也就不用天天面对她那张阴抑的脸。。   没人知道,那时的怀卓才算是真正成长。从车站下车到来工厂报到以及回分配的住宿睡觉时的这段时间,怀卓还保持着初见的新鲜感与好奇心。这里的一切都和刚离开的小村子不同,好奇心盖过了远行的恐惧。但很快,不停的重复的繁忙的工作让她觉得自己又回到了毕业前复习的那段日子。   于是,她怀着沮丧的心情明白了。不管她怎么做,用什么办法,逃的多远,最后都只是徒劳。说到底,她除了学到书本上一点儿浅薄的知识,什么都不会,她连土豆多少钱一斤也不懂,对生产线的机械操作更是一窍不通。这样的她,注定只能从事工作劳累的临时工。   而另一方面,对沈华的思念也在折磨着她。她总是不自觉的从别人身上寻找她的影子,酷似沈华眼睛的人,酷似沈华身形的人,酷似沈华性格的人……她在形形色/色的人中拼凑出她的影子来,借此慰藉那颗相思的心。一开始,她的确没往男女关系那方面想。   要不是某个星期二的下午,她因为突如其来的胃疼而请假回宿舍时,还要再过上许久她才明白自己对沈华早已不是普通的姐妹情。那天下午,她和往常一样找出钥匙开门,却在门开时听到了一声轻微的惊呼。她没想到这个点宿舍会有人,因为疑惑,不由看了一眼留在宿舍的两人——其中一人她并没有见过,想来是舍友的朋友之类——那两人像做坏事被当场抓到般,脸颊爆红,透着一股子羞涩的意味。   “你回来怎么不敲门呢?”舍友莫名的嗔怪她,又说:“以后记得敲门,不然,不小心就打扰到别人了。”   “噢。”怀卓木愣的点头,许久没回过神来。“下次会小心的。”她回道。然而第二天,她总觉得不对味。那两人躲躲闪闪,似怒又羞的模样任谁看来都认为两人正密谋不可告人之事。她开始留意两人,她越是细心观察,就越是涌越熟悉感。无人时,她远远的瞧见那两人眼中的甜腻,从不掩饰的让她看着发寒。直到有一天,她偶尔撞见两人接吻。最后,她无不惊恐的得出结论,这两人的相处模式与她和沈华的相处有过之而无不及,因此,她可能喜欢着沈华。   若是知道出去一趟能让她产生如此大的变化,沈华无论如何都会留住她,再不济,也会和她一起去。   华怀卓回来的第二天,所有人都看出了她的变化,如此明显,让人忽视不了,要不是她和离开前的面貌分毫不差,家人都要怀疑她被人调了包。她整日躺在床上,无精打采着,很快就表现出懒散的一面,有时甚至连饭都不想吃。脾气也开始和她父亲一样反复,以往日性情天差地别。家人对她毫无办法,这孩子固执的很,又不肯说出心事,家人只能看着她日渐削瘦而无能为力。   随着开学日期一天天临近,怀卓似乎有了点动力,逐渐恢复往日的胃口,但仍沉默寡言着,总是神游般在村子里四处乱走。那段时间里,她经常待在当初观看萤火虫的河边,躺在石头上晒太阳。她知道每到饭点,沈华总会按时出现。每当这时,怀卓就一言不发的跳下石头,梦游般跟在她身后。她知道自己在别扭什么,也知道自己是钻进了“不应该存在的情谊”中所设下的圈套。在她心里,阿华是这么纯净美好,她不忍心自己肮脏的心思玷污了她。为了不让她发觉,她想到的只有逃避。   日后,她才明白,这实在毫无必要。若是她肯吐露心声,第一个接受的便是沈华。   这样的日子一持续到开学前一天,那天晚上,沈华端着刚煮好的面条回到房间。怀卓正在收拾行李,荣格则坐在床上发呆,他心里虽对姐姐们不舍,但只要想想以后这张床,这房间都是他一个人的,离别之情也不是那么苦涩。姐姐们在离家千里的城镇求学,回家的次数比以前只减不增。   沈华找了个借口请他出去,随后,她把面放到了柜子上,以前,她们还在上面写着作业。沈华垂眸,将面上的悲感掩饰下去。房间还保持着最初的模样,墙壁红砖外露,水泥地板裂出缝隙,蚊帐顶上落满灰尘。木制窗户向内拉开时凉风习习。两人入睡的床头边,天花板上装着华永新特意买来的摇头扇。房间里只有一张椅子,一把带着扶手的藤条编织椅,但不知何时,原先的藤条烂完了。华永新找来软胶水管重新编过,坐在上面又软又冰凉。   “你晚上没吃饭,先吃碗面。”沈华接过她手里的衣服,两人的行李放在一起。“我来收拾。”她说。   怀卓没应声,默默的端着面坐到椅子上。她一边吃着面,一边偷偷观察着沈华。很早之前她就知道,沈华的侧脸比正面更加好看,她总是露出耳朵,细碎的发丝不时滑落下来,她爱极了沈华勾着发丝挽到耳后的小动作。她又看了沈华一眼,两个月前,她看见她无意识露出来的肌肤只是害羞,现在却控制不住的燃起内火来,可她几乎还是个孩子,对情爱之事一知半解。她只是潜意识的想要靠近沈华,只有她的温度才能让那颗燥动的心平静下来。   怀卓吃得差不多了,她咽下一颗蛋黄,把碗放回柜子上。沈华已也收拾完毕,夏装轻薄,两人的衣服只装了行李箱的一半。沈华刚想问她还有什么东西要放,就被人抱在了怀里,她坐着,怀卓站着,她的脸正在卡在了她的柔软之处,闷得她几乎透不过气来,脸上煞红一片。沈华尝试着挣脱了一下,没挣开,只好把脸偏向一边,低低的喘息一声。   “你发什么疯?”她说。   听到那微不可闻的喘息怀卓只觉得心都要化了。她心头一动,收紧了双臂,感觉到沈华的呼吸喷撒在她胳膊上,发出了一声含糊的喟叹。   “吃饱就想睡了,”她无声的笑着说,“对了,阿华你知道那所高中在哪里吗?我们明天自己去好不好,不用爸爸送。”   “我知道地址,”沈华平复下心跳说,“不过自己去的话要问一下家里人。你先放开我。”   怀卓漫不经心的嗯了声,依言放开她,心里却在暗自惋惜时间太短。因为她不确定往后自己还有没有这份勇气。她没再说什么,而是下楼把碗洗了的同时把去学校的事也一并解决,和她想得一样,家里人都同意,只是第二天她们要承受多一倍的嘱托:要把钱放在前面的口袋里,背包最好也背在前面,不要和陌生人说话,也不要吃陌生人给的东西等等。   念叨了半个小时,车总算来了。由于华芳婷不再读书,这次旅程只有她们两个人。怀卓和沈华将永远记得那告别的场景。她们坐在昏暗的车里,外界的一切被照亮,她们看见父母、弟弟以及前来送别的村里人站在不远处,不哭也不笑,脸上却一致的呈现出不舍的神情来,仿佛她们一去不复返。当车子发动时,众人冲她们挥了挥手,喊道:“记得常回来看看。”   这时,华永信突然跑了上来,手里紧紧攥着什么,怀卓大喊了一声“停车!”他这才喘着气一手抓住了车厢,另一手将手上的两个保平安的三角符递给了怀卓。“拿着吧。”他说,没等两人回答便转身走了。怀卓看着他的背影一点点回到人群处,人群也一点点变小变远,最后彻彻底底消失在了她们的视线中。她手上的三角符还残留着温度。怀卓忽然被戳中了泪点,心里泛起柔软的钝疼。   “阿华。”她把头埋在了沈华脖颈上,反反复复的念她的名字,等到念累了她干脆抱着她睡觉。她睡着后,沈华这才低下头来,目光眷恋的看着她,她的手抚在她脸上,像抚摸珍宝一样细细的触碰着,从下巴直到双眼,最后停留在唇上。她眯了一下眼,拨开那两片柔软的唇,掀开洁白坚硬的牙齿,手指慢慢的探了进去,一片湿软。   她对眼前的离别并不伤感,毕竟她最珍视的人还在身边。   感觉有东西在口中,怀卓潜意识的舔了一下,很快便不感兴趣的吐了出来。   沈华盯着微湿的手指,缓慢的垂了下来,她将目光转移到车外,山川、田野、溪流被远远的甩在了身后。未来的路在她面前清晰陈列开来。   她一点也不担心找不找的到学校,她一开始便联系好了华荣格。他在那里待了两年,在两人要去的学校里读高三,没人比他更适合带路。她担心的只是三年后,怀卓成年后不久的那个冬季假期。   她看见一张比现在的怀卓更为成熟的脸,比现在的她还略高略瘦些的人。她眼神执拗,嘴唇苍白,那幅坚定无畏带着疯狂的神情和她的伯父决心找回失落爱情的模样惊人的相似。   “阿华,”她露出一丝古怪的微笑,“我十八了呢。”   “我知道。”沈华低声道。   “我成年了。”怀卓继续说,“我想离开。”   “你不后悔就好。”沈华说。   直到那时,沈华才发觉,她们家族的命运不过是一次循环往复,不断衰败却永无终点的过程,与整个村子的命运殊途同归。 第22章 第二十二章   如果说十一年前的分别是因为彼此的不坦诚,那么如今的相恋则是冲破了多年的双重误解,获得了幸福的感觉。   沈华不确定用这么多年,那么多时光交换是否值得,她唯一确定的只有眼前人的睡颜安静恬然,这值得她付出。怀卓睡的很熟,两人欢/爱过后累的连手指都不想动弹,何况那时的房间没有装配卫生间的觉悟,两人只用湿纸巾简单的擦拭干净,连睡衣都没费劲重换,就这样原始的赤/裸着拥抱着睡了过去。昨夜的欢愉留下的不止是肉体上的疲倦,还有心灵上的慰藉。她们将吻印到对方的唇上乃至全身上下,肌肤相亲的美好触感让自己想哭,想惊叫,也想让对方哭,让对方惊叫。但最后,由于种种顾忌这种疯狂的呐喊只能转变为轻而浅的呻/吟。也正是由于这种被压抑的感觉让情/欲来得一发不可收拾。   两人心灵上高度契合,即便这是两人间的第一次。从一开始她们就意识到,以往的那些被视为亲密相触的动作不过是早恋情侣间玩的小孩子的游戏。至于怀卓,她早已熟谙人事,很快便带领沈华入了门。关思度教会了她怎样最快的击溃对方的防线,很快她就发现,沈华的身子青涩的如同未经人事,这种认知使她更为怜惜她,手上动作也越发温柔起来。此时已近深夜,房间门窗紧闭,窗帘阻隔着夜光与微风,小小的一片世界里只剩下她们,两个幸福的女人。   次日,沈华先一步转醒,凝视着怀卓面容的时候,这感觉更甚。她没有着急起床,而是抓紧了这难得的懒惰时光——自从华荣进回来后,他负责送女儿上学并准备早餐——她把怀卓带进怀中,下巴顶着她的发旋,一只手揽住她的腰,亲密无间的距离。怀卓无意识的往她身上蹭了蹭,发出幼猫般叫唤般的鼻息,沈华听着心都要化了。她知道没人会来打扰她们,因为她早有预感,也做出了准备。   沈华闭上双眼却无半点睡意,自从结婚嫁人从老宅搬到这里之后,她再也不能享受破晓之前飘来的竹叶清香以及鸟儿齐鸣的独特唤醒方式。在这里,她只剩下清晨时居住在这里的人所发出的嘈杂吵闹的声音,有的只是厌恶。她从未想过要融入这里,未来早已给出影像,她不仅会在怀卓怀中死去,还会在一幢雪白豪华的洋楼中死去。   可她看到的太少,不过是冰山一角,其间的变数何其之多,看不见的也未必不会发生。她深感惶惑。很多次,她都情愿自己不曾拥有这种无法对外诉说的能力,因为这已超出了常人相信和理解的范畴。但在那段被孤独,被惊慌,被孤独的惊慌包围的漫长时光里,她又不想失去它。那些或模糊或清晰或荒诞不惊或难以接受的预见,总能给她某种莫名的期待。   有时,就连她自己也分不清,那些影像或片段到底是因她心底的执念而生,还是与生俱来所拥有的神迹。唯一能确定的是:过去不会骗人。发生了便成定局。   怀卓第一次回来后,她时常看见她的过去,且都是以浓重的影子所呈现。怀卓那没有她参与的过去太过压抑与沉重,连带着影子也变得黑暗。而在那堆多为女性的浮影中,其中一人最为显眼,她总是跟在怀卓身旁,穿一身合身的黑西装,总是以强势的姿态出现。唯有一次,她看见她穿着家居的睡衣,双眼流露出深切的爱意。多年后,她将知道,她叫关思度。   除了浮影外,怀卓回顾更多的是她的工作。因此,在春节那场互相揭短的对持中,她才能看到,辨别和判断。她的阿怀的确没有那群人说的那么不堪,但也好不到那去。   这么想着,先前按耐下来的怒气反而涌起了,一想到有那么多人拥有过她,被她拥有过,吻过她,被她吻过,她就怒火中烧。   沈华翻身,把渐渐醒来的怀卓压在身上。她的嘴唇覆了上来,手捏着她的鼻子,夺走她的呼吸。没一会,怀卓被折腾醒了,她一睁眼,看见的便是那双少见怒火的眸子,心下一阵茫然,不懂自己什么时候惹到了她。怀卓冲她示好的眨眼,表明自己快要呼吸不过来了。   终究是不忍心,沈华放开了她,没等她松完一口气,她复又啮咬上她的锁骨,一点点施压,在原先的红印上再添一重。   怀卓直起身,手环抱着她,承受她毫无章法的亲吻。“怎么了这是?一大早的火气这么大。”她放轻声音问,即便被咬的很痛,但胸前的柔软弥补了这痛楚。对于这种事,本就是食之味髓,她有些控制不住,眼神迷离起来。就在这时,身前温暖的躯体毅然决然离开,只留给她得之复失的空虚感。   沈华恢复冷静自持的模样,找出衣服迅速的穿好。尽管时间短促,怀卓还是看清了她纤细过分的不像生过孩子的女性躯体。和她昨晚在光线昏暗的房间里抚摸中拼凑的一样,也和她在无数过日日夜夜想象的一样。她虽没有沈华那样的预知能力,也知道,未来将会往好的方向发展。目前,最该解决的是华荣进。   这个可怜的男人还不知道他的妻子和朋友一起背叛了他。是的,如果是从爱情的角度,两人没错。但如果是从道德的角度来看,两人大错特错。   华荣进送完女儿回来后,在餐厅中看见了端坐吃早餐的两人。她们虽没有过多的亲密举动,眉眼间的甜腻却暴露了她们。任谁见到两人那一幅好事将近,如沐春风的模样都会往爱情那方面想去。   华荣进脸色阴沉的厉害,手上,额角处青筋爆起,像蠕动的青虫。他来到两人面前,“你们,别太过分了。”他不顾形象的喊道,“我还是阿华的丈夫!”   “说的对。”沈华抬头看他一眼,歉意中又有着狠决,“所以,离婚吧。”   华荣进差点疯掉。他双眼通红,若不是理智还在,他定会一拳打死这两人。可他舍不得,怀卓再怎么可恶也还是他儿时的玩伴,沈华再怎么狠心也还是他深爱的人。何况,他心里明明清楚,从一开始,沈华就没爱过他,和他结合不过是迫于无形的压力。早在他们的女儿华萤出生不久,沈华就提出过离婚。在那时,农村妇女要是离异过,日子将会分外艰难,何况女儿还小,他是无论如何都不会同意的。   “不行,阿萤还小,”当时他这样拒绝道,“我们不能这么自私。”   那之后,为了不再让沈华有机会提起,他才选择外出打工,远离家庭。熟不知这样的行为在华萤心中照样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心里阴影。   “我不同意,除非你从我尸体上跨过去。”华荣进再次表达了自己坚定不移的态度。他紧盯着沈华的表情,看见她皱眉,竟涌起一阵报复的快感。   “是你不要太过分才对。”怀卓再也看不下去,站起来喝道,“守着一段毫无感情的婚姻到头来还道德绑架。”   紧接着,她口齿清晰,条理分明的以无可争辨的道理打赢了这第二次的殊死对决,一场只会以另一方心死的争夺。她要他扪心自问,她没回来之前,沈华是否有不恰当的行为。答案自然是没有。她又直接了当的指明,要不是他死守着不签离婚协议书,沈华早已是单身,和她在一起根本就是两情相悦,不需要背负莫须有的伦理——两人一点血缘关系都没有。是他,这个自私的男人,剥夺了沈华重新追求幸福的权利,那么,他又有什么资格再来质问她们?   华荣进哑口无言,身形一下颓败下来,那幅失魂落魄的模样果真让人心疼。沈华心中不忍,她明白,这件事越是深究,对参与之人伤害越来,她不想弄成两败俱伤的局面。但昨晚的献身她并不后悔,因为不管怎么说,她也不过是一个女人,一个有欲/望的女人。   “够了,阿怀,别说了。”她站起来,拉着怀卓,后者的脸色有所缓和。“荣进,我们给你时间考虑。这次对不起。”她真诚的道歉,尽管这样显得十分虚伪。至于他会不会一时气极而把两人的事公之于众,这并不在沈华的考虑范围。   华荣进虽然不常回来,但他和她一样深爱着华萤,但凭这一点,华荣进绝不会对外泄密,相反,他还会尽力维护家庭和睦的假象。不仅是骗还天真的华萤,更是骗他自己。而现在,看着两人并肩离去,他一直以来坚持的某根弦似乎蹦断了。   “到底是谁自私?”他喃喃道,找不到答案。 第23章 第二十三章   六月,华溪村唯一一条通往镇上的公路正式峻工。村子里忽然人潮涌动,到处挤满了人,在这些人中,有寻着金钱味道而来的人,也有纯粹出来凑热闹的人,就连长眠于世的鬼魂们也按耐不住对生者气息的渴望,大白天的出来游荡。他们惊奇的发现以往的泥泞小路消失的无影无踪,路边杂草也被铲除大半。以往的瓦房小屋不知何时被平顶楼房所取代,村子里到处弥漫着陌生的气息。   最初,北方人带来了或酥脆或香甜或软糯的糕点。他们租下村口周边荒芜的房屋,简单修缮过,很快便用木板和玻璃搭成了柜台,在上面摆满了制成形状各异的小型面包,小巧玲珑的特色糕点以及涂抹着甜腻奶油的生日蛋糕。蛋糕店的出现改变了正在读小学的这一代人的生活习惯。一开始,她们和父辈们一样,早餐喝粥或吃一个鸡蛋,而现在,就连最懂事的孩子都耐不住诱惑,去请求父母给上五毛钱去买两个动物蛋糕,或者一个三角形的千层面包,外表酥脆红豆沙馅的圆面包。   不过,北方人估算错了一点,这里人的从不过生日,就连生日这个概念都很少有。每个人都是用春节来计算年龄。一年过去便大一岁,向来如此,从未出错。再者,花上几十块买这样一个中看不中吃的蛋糕在这个开发尚浅的小村子里的人看来,简直是犯罪。   原本,华怀卓也不在意这些。她还有很多事要做。百货大楼那边已经装修完毕,剩下的只有招聘员工,购置货品这种苦力活。她将那幢民居改造利用的很好,一楼是现代超市,二楼为杂货商场,三楼卖电子产品,四楼是办公室和仓库。怀卓不仅采用了新式的装修风格,还引进了镇上第一台手扶电梯,它是如此的新奇,以至于开业一周内,大多数人都是冲着电梯而来。   本来,怀卓是打算等学校一完工立刻接走沈华,然后把管理权交给父亲华永新,他也老了,该到了享福的时候。怀卓从子公司那边调了两个可靠的人担任助手,父亲只需要出个面而已。毕竟她还有个公司要打理,自己长时间不在公司已经引起部分人的微词,因此。她每个月只回家一两次,也呆不长久。尽管如此,她还是抓住了这难得时光,变本加厉的和沈华腻在一起。   如果不是华梅突如其来的死,华荣进不再背井离乡的固执打乱了她的计划——后者没有急着找工作,而是帮着岳父种种菜除除草,无事可干时便去河边钓鱼。怀卓好几次都看见他提着水桶,拿着鱼竿和网兜,裤角总是湿嗒嗒的回来,一般都会有鱼,吃不完时就拿去喂狗。   她知道自己在打一场持久战,按沈华的性格来看,若华荣进不松口,她的确有可能会跟着耗下去,何况,华荣进还有一个完美的借口:华萤。小女孩表面上和华家的孩子一样开朗顽皮,但怀卓却以过来人的身份看出了她内心的敏感与自卑。因此怀卓有些诧异的同时不自知的对她更好,似乎想用温情来弥补过往的伤害。这一措施来的及时,很长一段时间里,华萤的确像个孩子一样长大。   恢复孩童性情后,她每天都会拿着父亲以及小姨给的零花钱去面包屋买蛋糕。从她第一眼看见放在橱窗里的蛋糕模型时就产生了极大的兴趣。一天早上,她故意落了半步让母亲先走,之后,她耍起了小聪明,拉着出手大方的小姨来到面包屋,直勾勾的盯着蛋糕模型看,眼里流露出渴望。和她想的一样,聪明的小姨很快明白她的意思。   “哦,想要这个?”怀卓说,“你生日那天给你买。”   华萤仔细一想,母亲说过她是在七月出生的,也不算远就同意了。况且她以孩子超乎想象的洞察力看的出来,这个小姨对她的好只浮于表面,或者说,她并不喜欢小孩子,要是自己死缠烂打惹她不耐烦,恐怕连以后的零花钱都没了。她不在乎钱,只是答应了弟弟妹妹们放假要带她们去吃好吃的。   就这样,华萤十分荣幸的成为了村子里第一个过生日且十分奢侈的人。   七月的某个星期天,习惯早起的沈华反常的睡了懒觉。昨晚累坏了她。对于门外爱人与女儿自说自话的要去买蛋糕她不予理会。只是在听到生日这个词的时候她才恍惚想到:她连自己何时出生都不清楚。   也许是离开母亲时年龄太小,也许其他,她对童年的记忆一直以来都少的可怜,她能看到别人的过去,却找不到自己的过去。好在,她并不是对于过去执迷的人。沈华扯过薄被盖住肩膀上的印迹总算睡了过去。   晚上的时候,怀卓和孩子们把把从镇上买回来的水果零食搬回了老宅。自从杨如音通知她汽车维修好后,她便找了时间开回来,她可没有挤着老旧客运车的爱好。碰上周末,她还会开车载着沈华去镇上赶集,她们最常逛的是书店。因为那么多次的赶集,怀卓已经对镇上的小吃感到无可挽回的失望。曾经热爱的肉包子如今又小又难吃,而那些曾让她们流连忘返的油炸摊子现在又觉得肮脏的很,完全没有食欲。那些个餐馆面馆也是,菜品即无新意又不美味。   “这么挑剔,”沈华听到她的啐啐念后笑着说道,“不如你来开?”   怀卓眼前一亮,“等着瞧吧,保证让他们大开眼界。”   话是这样说,但怀卓一番考察后并没有启动关于餐饮方面的计划,原因是不符合。如果餐馆定位太高端,让这个地方即没钱更不爱花钱的人花上几十块来餐厅吃一餐,也等同于犯罪。而如果定位低端,怀卓又没有这个兴趣,倒不如把这个机会让给别人。她有百货大楼就够了。   九点时,征得寿星的同意后,怀卓召集了村里相熟的孩子来参加,据她估计,这巨大的蛋糕一人分一块也还剩。孩子们可不管这些,就算是华萤也没把这事看的过重。事实是,她喜欢热闹,也喜欢所有人的目光都集聚在她身上。她虽和怀卓说“不喜欢连样子都记不住的爸爸”,但内心深处她还是希望爸妈在身边。在这种求而不得的情况下,她只能转移注意力。   其实,她还算是幸运的,村里的许多孩子都是父母外出,把她们留给爷爷辈看管。相比下,她还有沈华那么一个温柔体贴又睿智的母亲,沈华是她的启蒙老师。但对于华萤来说,这位启蒙老师太过神秘,她一直走不进她的内心。这种反复又矛盾的东西最终造成了她与外表决然不同的性格。   华萤在众人的目光下许了愿,亲自动手切下一块最好的蛋糕递给了沈华,随后是华荣进——就算对怀卓存在芥蒂,他也不会错过女儿的生日,接着是爷爷奶奶叔叔阿姨们,最后分配完大人们之后,孩子们一哄而上,很快就瓜分完那双层的大蛋糕。欢笑声在宅院中回荡。渐渐的,孩子们吃腻了蛋糕,无师自通的把奶油抹到其它人孩子的脸上,衣服上,毫不理会第二天可能面对的责骂。   而大人们呢,吃完蛋糕就回去睡了,把时间都留给了她们。怀卓也没有那么多精力跟着孩子们玩闹,和华芳婷聊了几句——在她口中她得知了一些镇上的动向,怀卓觉得百货大楼是时候开业了——拉着沈华回了房间。她仍住在华荣进家,一方面是舍不得沈华,另一方面是想气气华荣进。   沈华还端着半块蛋糕,上面点缀着一个血红色的小樱桃,老实说,这还是她第一次吃樱桃。不过很快,精明的北方人们想到了南北水果差异的点,加上现在交通便利,他们雇了不少货车,把北方水果运到了镇上——趁着这次水果大潮,华荣格狠赚了一笔。紧接着,他们在镇上建造了冰库,用来储存水果:只在书本和电视上见过的红润苹果,微黄多汁的梨和本地个小青涩的塘梨完全不同。除了北方水果,他们不费尽心思找来了散发着特殊味道的菠萝蜜与榴莲。   也是从这时开始,冷冻食物开始兴起,各类难得一见的河海鲜纷纷涌来,那里很快就形成了一个新菜场。只是那时,绝大部分的人还买不起冰箱,每次都只买一点儿回家尝鲜。   怀卓可不懂眼前这个端着蛋糕发呆的女人在想什么,自从新路修好后,她这眼神微凝的神态变得多见,如果注意观察的话,那里面多了些惊讶与笑意。怀卓叫她的名,待她转过脸时,一时兴起,食指迅速的点了点奶油,抹在了她脸上。沈华回以她一个无奈的笑,怀卓笑起来凑上去把奶油舔了个干净,又吻上她,将舌尖的甜腻抵在她舌尖。   “阿华。”她边吻边说,发音有点含糊。“学校也快完工了,我们什么时候离开?”   “我不知道。”   怀卓松开她,盯着她的双眼看了一会,泄气般的叹了口气。“你总是这样说。”   沈华微笑,抬手搂住她的脖子,重新吻了上去,两人一起倒在床上。“但我真的不知道啊。”沈华最后说。   沈华的确不知道。最近这段时间以来,预见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来的频繁,但只是关于这个村子的。她知道学校完工后的第一个学期时,将会有一个刚毕业的满怀激情与慈悲之心的年轻女孩会到村子里支教,那是一个穿着打扮都很时尚的女孩,她教数学和音乐,为长久以来沉闷的村子增添一抹光亮。 第24章 第二十四章   华溪村地处亚热带,最炎热季节的气温让人脑袋发懵,大地干裂,树叶蒙尘,飞鸟懒惰,一切都在沉睡,失去了生机。就算是最顽皮的孩子也不会傻傻的在正午中出来游荡。面对酷热,村里人自有一套自古流传的降温防暑的办法。住平房的,人们往楼顶撒水,辅以棕榈叶扇人为散热;住瓦房的,人们大敞房门,穿着背心睡觉。若两样都无效,有条件的人就会在树阴下支起吊床,用蚊虫的叮扰换得一时微凉。   很快的,村里通了电,人们第一件事便是迫不及待的买回电风扇。尽管如此,人们还是时不时大汗淋漓的醒来,翻个身便发现凉席湿出了不完全的人影。这种时候,一样物什的出现大受追捧:棒冰。   在怀卓小时候,每天夏天,就会有一个踩着自行车,车后架上绑着用黄色胶带粘起来的泡沫箱子,其体形之巨大,让人忍不住担心它会掉下来。骑车的人到达村子后,也不用吆喝,在孩子的心目中,它和做糙米棒的人处于同等地位。   卖冰棒的人不紧不慢的掀开盖子,一股股寒气冒了出来,盖子上凝结出水珠。箱子里面放着大量冻在塑料瓶子的冰,以及被精心保护却随意摆放的棒冰,绝大多数是甜的。它们是附近镇上制冰厂制的,用料简单,没有包装,属于三无产品。不过,孩子们可不管这些,尽管有家长无数次的劝阻,孩子们依旧我行我素。那个时候,村子里见到最多的便是棒冰吃剩后的木条。木条剩的多了,没有玩具的孩子们想出了一种玩法,既需技巧又含运气。   游戏玩法十分简单,将收集来的木条合在一起,在一定高度下松开手,任由其四散重叠互压。之后,每人——人数不限——轮流取一根,要求即不能挪动影响其他木条,也不能手抖而前功尽弃。这一过程一直重复,直到有人违规,游戏结束。这个不知谁想出来的,无具体名字的游戏,孩子们玩的不亦乐乎,这可比无聊的消磨时光的“搭火车”纸片游戏有趣。   为了收集木条,怀卓每次都会买三根回来。给弟弟买的一毛钱的糖水冰;给沈华买的两毛钱绿豆冰,其差别只是顶上缀着甜糯的绿豆沙;最后是给自己买的一毛钱的盐水冰,含在嘴里舌尖咸咸的。她的口味一向和常人不同,但华荣格不一样,他想吃那绿豆棒冰。   “阿姐你偏心!”又一次,他没忍不住委委屈屈的控诉她,“每次都给阿华姐买,就是不给我买。”   “哼,”怀卓瞪他一眼,“阿妈可说了不让你吃的,给你买已经很好了。”   旁边的沈华含着棒冰,表情有些冷漠。这样的戏码几乎三天一次,她已经没兴趣去掺和。   日子一天天过去,时间把人耍得团团转。沈华忽然发现,那个骑着自行车走街串巷的人竟然再也找不到了。当初那纯粹是白糖和水制成的棒冰也被花里胡哨的各种廉价的冰棍冰淇淋取代,就像她再也找不到那透着青色的硬币大小的薄荷糖。   沈华回忆起这些小事——几乎每一件都微不足道,不足为奇,但它们留给她的感觉全都欢快而美好。她还不知道,自己也不可避免的跌进了“回忆全是假象”的陷阱。这种感觉在怀卓回村后越发明显,尤其是她被拉着去村口观看别人做生意的时候。华溪村盛产荔枝和龙眼,每年,村里人都会把吃不完的拿去买掉。而为了应对酷热,收购商们运来了一车车的冰块。交易现场既热火朝天又寒意凉凉,大人们一箩筐一箩筐的担着果实,随后称斤,获得收益。孩子们则趁乱混迹在里面,不时摸出一块破碎的冰。   沈华看着好笑,笑了起来。怀卓一瞧,小小的松了口气,天知道她为了哄这位生起气来油盐不进的女人有多难。谁让她一时情动,控制不住自我的在沈华脖子上留下吻痕,她皮肤白皙,红印分外明显。不过若只单单这样,沈华也不会抓着这事不放。她怎么也想不到,一向木讷的养父华永信会发现,还疑惑,询问。   “阿华,脖子上怎么回事?”他直白的问,虽然觉得奇怪,但也没往那方面想。潜意识里,那个想象太过危险,他立刻摒弃掉。   “哦,”沈华面不改色,甚至带着“您太大惊小怪”的神情看着他,用一个俗套又很有说服力的借口搪塞过去。“不小心被蚊子咬了,又抓了抓。”   果然,华永信接受了这个说法。并非真的相信,只是这说法能让他安心些。和孙女华萤一样,他也走不进沈华的内心。作为女儿,沈华待他孝顺却礼貌,总让他心里空落落的。很多次他都在想,要是两人是亲父女,她会不会和其他人一样对他?但只要想想弟弟一家,他就觉得这样也挺好。   荣格虽然结婚了,但还没收得住心,还像个孩子一样无拘无束,几乎不管家。而怀卓,这孩子大概冷面惯了,纵然暗地里一直对父母好,温情的话却是死活开不了口。他们都老了,悟生出某些无欲无求的性情来。最渴望的不过是儿孙满堂,孩子们还像当初一样黏着自己。然而,孩子们也会有自己的家庭,有自己的孩子,她们或远去,或薄情。总不得全。   事实上,怀卓不是不善言辞,只是在漫长的孤独生涯中,她逐渐丧失这种本能,只有在面对沈华时才会有所松动。如今,她爱的人只是她,对待家人只有血缘联结的亲情。这也是她不喜欢小孩的原因,对于她来说,华萤太过复杂,华可朗太过调皮,华雅太过懦弱。这三个孩子组合比当初她和沈华、华荣进的组合来得更加诡异。好在华萤主动担起大姐姐的重任,一视同仁的把两个小家伙管理的很好。想到这,怀卓勾起笑容来,搂住沈华的肩膀轻轻摇晃了几下。   “好啦,阿华不要生气了,会长皱纹的。”她笑容满面的看着她,后者被气笑了。怀卓低下头来,在她耳边呢喃:“好想吻你,可惜不行。”   沈华一愣,脸上浮现出难以言明的神情来,就在怀卓会错意的同时,她毫不留情的掐了她一把。   “情话见涨。”沈华扔下一句话,快步走人。怀卓盯着她,追了上去,看这情形,她不是生气,而是害羞了。和沈华坦诚相见越久,她就越能发现她的小性子,那些深藏的小性子就像长久以来沈华缺失掉的一部分,如今找了回来,她整个人才是完整的。怀卓不禁惋惜自己没有早早发现这点。   两人一前一后的回了家,沈华刚踏进房间,就被身后的人一把拉住,抵在了门上。怀卓捧起她的脸,直接吻了上去。她早就摸索出对付这样的沈华的方式,有时她还会升起奇怪的想法,便认为这样的沈华对她更具吸引力。她更爱她了。   怀卓不知何时含了冰块,此刻唇瓣冰凉凉的,像记忆中微甜的棒冰。沈华半阖着眼看她,伸手推了推她,没用力,只是情侣间的欲擒故纵。于是,怀卓继续亲吻,吻得深情,舌头霸道的破开城门伸了进去,在里面转了好几圈,才退出。她舔吻了一会沈华的嘴唇,身子逐渐下移,像是知道沈华要说什么一样,她含糊的开口:“放心,我不会像上次一样的。”   话说到此,沈华默许了她接下来的行为。说来奇怪,怀卓情人众多,和别人做时不时玩些花样以增加趣味,和沈华做时,只采用最保守的姿势。但这种平淡无奇的爱的方式不会让两人觉得索然无味,她们每一次都会发现一些不同,进而探索,每回都能得到惊喜,心也越发贴近。她们沉迷于此,颇有些不问世事的趋势,到了最后两人心里再也装不下其他人。   然而日子还是要过,还是要面对生活的琐事,外界的考验,以及华荣进不时的冷嘲热讽。钓鱼他腻了,又不好天天呆在家里等着老婆养,他便在镇上找了份工作。值得一提的事,新路建成不久,一家通信公司火速的在镇上建了信号基站,从此,镇上附近的村子信号变强,人们打电话不需要再爬上高处四处寻找信号。信号的问题解决后,通信公司顺势开了家分店。那是一家配有电脑和老板椅的营业厅,柜台上摆放手机模型,地板光洁照人。   华荣进是那家营业厅的第一位员工,做的最多的活便是帮人充话费。他不觉得这份工作无聊又没前程,相反,他为空出来的工作时间感到满意,因为这样他就有大把闲暇时间来看他的书。原本,他就不是心怀大志的人,外出不过是被沈华无形的疏离逼的。另外,他离开后再归来,沈华对他的态度总会比之前好一些,虽说维持不久。他想,他大概是爱这个女人爱到了骨子里,才会如此卑微。   最近这段时间他长久以来的信念一再松动。只要他在村子里一天,两人那旁若无人的恩爱无时不刺激着他,再待下去,他害怕自己会说出什么无法挽回的话,做出什么无法原谅的事,干脆又找借口逃了出来。 第25章 第二十五章   九月,孩子们如愿以偿的搬入了新教室。在此之前,她们只能委屈于旁边的小瓦屋里。那几间屋子岌岌可危,只需吼上一声,灰尘便在房梁上颤抖,蜘蛛在丝网上跳舞。   开学第一天,孩子们特意换上干净的衣服,脖子上歪歪扭扭的系着鲜红的红领巾,背着小书包搬进了教室。她们直勾勾的盯着漆面平整崭新,散发着油漆味道的桌椅,新式的铝合金可更好透光防雨的玻璃窗户,窗户旁边挂着她们还认不全的名言条幅,头顶天花板垂下五台摇头扇,能照顾到大多数地方,除了没有投影设备,完完全全是现代化的教室。然而最让她们感兴趣的还是三尺讲台后的黑板,她们知道,那上面记载的知识将会改变她们一生。   一切都是如此新潮,让人欣喜,兴奋,感激。种种情绪盖过了难闻的油漆味、油墨味。早自习的时候,孩子们领到了新的课本和文具,文具装在漂亮的盒子中,两支笔,一块橡皮,一套直尺和铅笔刀。这是怀桌送给孩子们的礼物。学生不多,她完全可以承受这笔支出。她的介绍和那群施工人员名单一起刻在了球场外的功勋章上。尽管编写者一视同仁,她的名字还是在一堆文字脱颖而出,再加上她指挥道路整修,建造公厕的实事,她成了村里的名人,威信仅次于年长的长老式的人物。   在这种变化下,村民们更加关注她的动向,甚至为了哄骗孩子们,不惜说些小谎,增加神话色彩。他们说她白手起家,短短几年便创下了惊人财富,她善于交际,让大人物对她俯首称臣。她所有的钱都是光明正大挣来的,所有的决策都是为了村子好。这种惊人的改变在不久后被当事人得知。怀卓笑得要死,直道他们真是有心了,让她看了一出信口开河、表里不一的好戏。   但不管怎么说,在孩子们的心中,她的地位只次于她们最喜爱的沈老师,属于传奇人物。这位传奇人物不爱出门,而且经常失踪。孩子们为了见她,选择了最保守的方法:守。   终于,在开学一周的星期三下午,孩子们听到了她的车鸣声。那辆漆黑发亮的名车出现在了学校球场上。她们不顾正在上课,纷纷扭头看向窗外。华怀卓又按了两次急促的喇叭,这是她和沈华的暗号。   沈华只好放下课本,走了出来。已下车的怀卓靠在车旁笑着看她,她穿着价格不菲衣料上乘的白衬衫,配着修身的黑西裤,底下是一双款式简单的小白鞋。这一身既显轻松又不失庄重,孩子们一下被她的气场镇住,不再说话。   “阿华,很抱歉打扰你上课了。”怀卓笑道,“但看看,我给你带了个人。”   另一旁的车门被打开,一个年轻女人走了出来。沈华对此毫无意外,她正是自己预见中的那个女孩。女孩有着一双圆润的眼睛,亲切又可爱。她叫杜绘宛,刚毕业的师范生。同时,也可以从她独自一人来这偏远山村支教中,知晓她是个有自我主见又很桀骜不驯的人。   “你好。”她同沈华打招呼,目光触及又渐渐窃窃私语的孩子们时,朝她们张开双臂,喊道:“孩子们好啊,如果不出意外的话,我会是你们的老师哦,大家欢迎吗?”   自然是欢迎的,无论是孩子还是大人。她们知道这意味着学校将有新生力的注入,也有人分担现有教师的工作量。算起来,她们已经连续几年忙碌着,就连周末也未必能休息,总有那么多事要做,总有那么多作业要改,总有那么多孩子要看管。   这时,学校另一个老师兼任校长的男人听到动静也走了出来,大概是知道有这回事,他没有呵斥孩子们的无理,反而给她们允许出来和新老师交流。不过半个钟,杜绘宛就成功取得了孩子们的信任,毕竟她以此为生,并天生俱有迷人的亲和力。她是怀卓通过熟人认识的,怀卓承诺付给她优厚的酬劳,条件是她在这里教满三年,任期满后可以自由安排。   怀卓不曾逼迫她,一切遵循怀卓一贯的自愿原则。   “怎么觉得你不好奇呢?”怀卓搂住沈华的手臂,半个身子靠在她身上。她一直在观察她的表情,她承认她之所以事先未做任何铺垫就把人带来,无非是想给她个惊喜。可沈华除了一开始那无奈的笑,她又恢复成波澜不惊的模样,仅仅是看着杜绘宛和孩子们玩闹,没有表示更无询问。   怀卓感觉有些失落,但还是用往常漫不经心的语气说:“我突然带个小姑娘回来你不担心?”   “我大概是太惊讶了。”沈华瞥她一眼,露出一丝笑容来。怀卓莫名脸热,又听见她说:“至于担心,我为什么要担心?”   怀卓被她噎了一下,若不是太多人在场,她一定会狠狠吻住这个眉梢得意的女人。她眼角故意流露出的风情总让她疯狂。两人没有腻歪多久。沈华回教室后,怀卓回了车子。她的后座上,还放着杜绘宛的行李,最让她感兴趣的大概是那琴盒了。不过,她手机响个不停,还得先解决业务。   怀卓从暗格里取出香烟,点燃了一支。自从她回来后,怕被沈华发现烟味,她一直小心翼翼的。以前,她自大的认为自控力能让自己不至于随时随地犯烟瘾,但现实告诉她,她已经离不开它。怀卓一边吸烟,一边和对方那些或难缠,或胆怯,或愤怒的客户通话。等她回过神后,沈华正在敲她的车门,旁边跟着的是笑吟吟的杜绘宛。她下意识的看向手指,香烟已经被她处理掉了,空气中也没多少烟味。她松了口气,但又觉得自己这样有些反应过度。   “你有什么事?”她问杜绘宛。学校翻修时她忘了教师宿舍这回事,只好把对方安排在校长家里,后者有一幢两层的小平房,房间充足,且家中只有夫妻两人和一个上小学的女儿,身家清白,是个合理的住处。   “我行李还在你哪。”杜绘宛无奈道,“还有,阿华说请我去家里做客。”   怀卓听了太阳穴突突直跳,她十分不满沈华的昵称这么快就被外人知哓。归根结底,杜绘宛始终是外人,而这个外人还没有一点儿自觉性。她出生于工新家庭,成长环境较单纯,周围邻居和睦,朋友友好相处。十几年下来,她仍不谙世事,且自来熟。也正因为此,怀卓很轻易的说服了她。   老实说,杜绘宛并没有对新教室失望,虽然设备简陋了些,但还在她的可接受范围内。只是当她下车后,看见一群穿着泛白布料衣服,指甲缝里填满黑泥的孩子们时,失落感油然而生。这不符合她的想象。她没告诉任何人自己的不满,刚来就逃跑的行为被她深深唾弃着,她不允许自己变成这样。既然无法改变,她就只能让其变得更好。坐在车上时,杜绘宛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没有注意到前排两人的异常。   沈华在进入车子的第一时间就察觉了烟味,没有烟史的人对烟味敏感至及。考虑到杜绘宛在,她只是拧了下眉头,没有说什么。原本,怀卓就一直观察着她,此刻更是心下一惊,立即发车离开了学校。她脑海里不停盘算着要怎么做,说什么话,才能让沈华原谅她。在沈华看来,烟是比酒还堕落的东西。   很快,怀卓将车停在了老宅的空地旁。此刻正值午餐时间,各家各户飘出的香味汇聚在宅院上空,硬生生勾出她们的馋虫来。家人还没开饭,等着她们。怀卓一瞧,弟弟不知跑那里去了,早上的时候她还特意通知他要多准备些菜,自己已有好久没吃那原生态有机肥的蔬菜。她又往餐桌上看去,一条清蒸鱼,一盘玉米炒猪肉,一碟黄咸萝卜以及拍黄瓜。她打量菜品时,家人也好奇杜绘宛的身份,看那穿着打扮,不像村里人。孩子们捧着碗,乌溜溜的眼睛盯着她看,华家姐弟在华萤口中得知了她是新来的老师,更加好奇和兴奋。华雅要到明年才会念书,受到华萤的影响,她对学校生活十分向往——在华萤的口中,那是个既自由又欢快的地方。   沈华给双方相互介绍了一下,华妈妈热情的招待了她,杜绘宛也拿出自己与人的相处之道来,和华妈妈家常里短的聊开了。当知道今年已经上小学的华萤是沈华的女儿时,她小小的惊了一下。   “我还以为你没结婚呢。”她说,丝毫不掩自己的惊讶。沈华对她微笑,没有回应。一旁的怀卓倒是沉下脸来,情绪不明。就在这时,华荣格冒冒失失的喊了几声,走了进来,随着他的靠近,在场的人都闻到了一股难以言语的味道。   是榴莲。   华荣格花大价格买回来的半只榴莲,因为开过,味道更加浓郁。已经有好几个捏着鼻子在他身边跑开,好几只狗冲他狂吠不止,尽管没人欣赏,动物厌恶,他还是坚持不懈的带回了家。   没有想到,长年卧病在床的华老爷子竟然被这味道刺激到了,没靠任何人搀扶就下了床,杵着拐杖颤巍巍的走到了门口,需要紧紧扒着门框才不至于被熏晕。他看了看一脸莫名兴奋的孙子,张了张嘴,缺了门牙的他说话有些漏风,但仍能听清楚:   “你这是踩了屎啦?”老爷子说。 第26章 第二十六章   自从上次“榴莲事件”后,华荣格在这个家的地位变得有些微妙,可以说是,就连小孩子都会拿这件事开他玩笑。每当这时,华荣格就会红着一张脸和对方辩驳。   “明明是你们不懂欣赏!”   他第一次感觉如此挫败,因为在他的嗅觉以及味觉中,榴莲都是难得一见的上等佳品。他本来兴高采烈的想同家人分享,却换来善良的笑语,家人甚至以污染空气,影响食欲为由把他赶了出去。他从未这么委屈过,差点哭了出来。他一边哭一边等待家人的回心转意,就算再不济,有个人出来安慰他就好。最后他等到了一直待他好的堂姐的安慰。   “荣格,”沈华好笑的拍拍他的肩膀,“生气了?”   他回头,可怜兮兮着一张脸露出感动的笑。“阿华姐,还是你最好。”他以为沈华能忍受那特殊的味道,便把榴莲向前举了一下,沈华脸色不变,但还是没忍住抽了下鼻子,偏过脸。华荣格一下明了,突然脸红起来。“哎,阿华姐能出来看我,我已经很开心了。还是不要委屈你了,快回去吧。”   “没事。”沈华等了等,才说。她在他身边坐下,瞄了眼那淡黄色的果肉,老爷子的话一下冒了出来,她再次撇开脸。原以为怀卓那个喜欢吃咸味棒冰的人已经很独特了,谁知道她弟弟的爱好更独特。沈华突然庆幸这榴莲是最近才出现的。作为一个整天路过村口的人,她对那里的变化再了解不过。   北方人的蛋糕店生意红火之后,越来越多的小商贩开始驻地于此。他们每天运来冷藏室的水果,新鲜的肉类,各种廉价的小玩意,几乎形成一个市场,村民们除了重大事务之外,都去那里买东西。女孩子钟爱的头饰,男孩子永不腻的玩具,家庭主妇满意的生活用品,男人们离不开的烟酒物什。一切应有尽有。在这个花里胡哨,毫无秩序可言的市场,沈华只关注水果。   华荣格见她对那些在她们看来奇怪的水果感兴趣,很快的就把自己所了解的悉数告诉了她。一次,他接到一个运送橙子的订单,便直接开车去了外地。应客户的要求,他直接把车开到了那人的果园里,一下车,清新温凉的感觉一下子笼罩在他身上,果香的浓郁让他忍不住深吸了一口气。趁着工人装车的时候,果园的主人递给他一个篮子,“随便摘。”他说,“这些橙子甜的很。”   “橙子。”沈华呢喃道,陷入了沉思。实际上,在华荣格诉说的过程中,许久末曾出现的预感有了轻微的松动,她看见许多人在山脚下忙碌,把一筐筐金黄色的橙子装箱密封。只是她一下子还分不清那到底是未来的影像,还是她受到华荣格话中描述所产生的臆想。   华荣格把吃完的榴莲扔到一旁的垃圾桶。见沈华没有离开的意思,就大着胆子和她谈起华荣进。他不知道这对夫妻闹什么别扭,但看得出来这两人的关系已经到了危险的临近点。华荣进和他诉苦时,他都觉得难过。谁能想到,自从怀了华萤后,沈华便不再让华荣进碰她,有名无实的婚姻竟持续了十年。   “哥,既然这样,为什么不离婚?”荣格不解的问。荣进没法回答他。这是属于他的秘密,一但说出来就没了价值。原本,他以为自己孤独了那么多年,能习惯沈华对他的漠视。可当沈华真的不顾十年的夫妻情谊冷漠待他,却又对怀卓无尽温柔时,他嫉妒的快要发疯。疯狂的情绪冷却下来后,他又十分后悔。因此,他试图进行弥补——身为营业厅的员工,他能够以最低的价格买到手机。他想送给沈华,又怕对方不答应,便请华荣格旁敲侧击一下沈华的态度。   “不需要。”沈华听后,皱了下眉,“何况,我也用不到。”   华荣格没想到她会如此直接不带犹豫的拒绝,一时不知该说什么。他早已准备好的说词被梗在了喉咙里,他想说手机比座机方便,可以随时联系他人,可沈华几乎没有村子外的朋友,她也不喜和别人拉家常,即便到了新世纪,沈华的生活习惯还和以前一样,缓慢死板。他还想说,有了手机就能上网,还可以看电子书,但这一点也被沈华排除,那个时候,电子书还没繁盛,好的书籍少之又少。再者,面对那小小的屏幕,沈华更情愿看书,至少没那么伤眼。   见前两条都没有说服她,荣格鼓足一口气,继续道:“手机还可以拍照。”尽管那时手机像素不高,但也不会像被打了马赛克一样,已能满足人们的要求:重在天然。可惜,沈华从不喜拍照,这一项也被排除在外。华荣格无话可说,这才想起被自己遗忘于久的传话。他回了餐厅,怀卓仍在吃,杜绘宛依然在和华妈妈聊天,孩子们倒是早早撂下碗筷走了人。   “姐,荣平哥说如果你回来了就去找他一下,有事和你说。”   怀卓夹菜的动作一滞,疑惑的看着他,“荣平是谁?”   华永新适时的提醒,“前任村长的儿子。”他说。但这不足于解决怀卓的疑惑,天知道,她连村长是谁都没记住。于是刚回来的沈华接着道:“过年时追过你的那位。”   下午午睡之前,怀卓才补全了她离开村子这一个多月时发生的变化。其实早在七八月,村子里出现了一次小规模的归乡潮。回来的男男女女们依着父母的请求,暂时回家看望。但回来之后,他们惊讶于邻镇的快速发展——怀卓的百货大楼请了许多工人,工人有钱后开始挥霍,各种店铺如春笋般冒了出来。新路建成后,越来越多的村民频繁来镇上赶集,一直持续到被村子里逐渐成长起来的市场代替,总之,在他们看来,留在镇上工作不一定就比外出打工差。他们漂泊了太久,骨子里的落叶归根起了作用。正是在这段时期,有人开始在河流岸上建造房子。   而在归乡人群中,华荣平属于杰出的那一位。他天生沉默寡言,性格沉稳,但又拥有不俗的领导能力,在团队中他看似不起眼,实际上正是他无声的左右着团队的思维。回来一个月后,他成功从父亲那里接过了领导权。村口的告示牌也已将村长的头衔冠在他名前,但怀卓没有注意到。因为说到底,村委的确是一场大人间的游戏。怀卓从不看村里贴出的告示,对那些乱七八糟的村规也不予理睬。她实力强大,又不常在村子,没人找她麻烦。   而华荣平接任村长后,开始整治新生的市场。他想把那随意摆摊,商品伪劣,价值虚高,一到晚上就更加混乱的市场整顿成拥有现代风格的新型市场,但没能成功。根本就没有人听他的。在这种窘迫下,他想起了怀卓。   “哦。”听完沈华的讲解,怀卓不感兴趣的说,“如果他没有不识趣追过我,我还是愿意和他合作的。”   “你呀。”沈华笑着揉了下她的头发,怀卓立刻往她怀里蹭了蹭,抬起头眼神发亮的望着她。两人许久未见,她想她想得心口发疼。沈华看见她的渴望,顺势低头吻了她一下,短暂的亲吻起了安扶作用,同时,怀卓知道她有话要说。   “还是帮吧,我不想看到村子这么快衰落。”沈华说。   这话并非没有依据,两周前,有人就在村口前往镇上的路段出了事。为了暴利,也是为了一夜暴富,有人在路旁的荔枝树下扎起小小的塑料篷,经营赌庄生意。这里本就偏僻,天高皇帝远,镇上的派出所根本管不了。赌庄分布随意,据点多变,更何况参与的人都是周围村子的人,没有愿意火烧到自家头上。到了后来,派出所的人几乎默许了这种灰色交易。   但那个带着厄运气息的星期四晚,打破了这种自欺欺人的平静。一个酒鬼因输了太多的钱,怀疑做庄的人出千,骂骂咧咧的和对方吵了起来。双方都不理智,闹剧最终于酒鬼被打破头而告终。出了人命,派出所开始重视,一段时间内,其他庄家为了避风头,沉寂了一段时间。然而,酒鬼尸骨还未寒,就有人按耐不住重新开了庄。因为据点在华溪村的范围内,这件事让华荣平十分头痛。   一天晚上,他和村官们正在开会讨论这让人头痛的问题。怀卓未作任何通报,直接走了进去。她穿着一贯的白衬衫黑西裤,修身的款式使她和那群衣服宽大肥阔的村官们格格不入。怀卓一出现就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他们目不转睛的盯着她,只觉得她比去年更让人惊艳。   “很抱歉打扰你们开会了。”怀卓勾起笑来,“不过,希望我们合作愉快。先说好,我只负责管理,不负责抓人。”   华荣平看见她,脸上不掩欢喜。他立即站起来,没有对她的态度表示任何不满。他朝她伸出手,“这是自然,合作愉快。”   事实上,华荣平早就说服了村委会,只等怀卓的加入。他们继续开会,没有半点隐瞒。相对于他们的积极,怀卓就显得有些漫不经心。她是个做事未雨绸缪的人,根本不会留下能出事的漏洞。   三天后,新的村规贴在了公告栏上。它将延长华溪村的平和与繁华,但未能阻止它衰败的路程。最不古的是人心。 第27章 第二十七章   新村规只针对于市场。怀卓的手段很简单,她先是贴出告示,通过法律证明了商贩们只拥有土地的经营权,实际上所有权还掌握在她们手里。只要她们想,随时可以让商贩走人,更何况,许多人连租借这一程式都没走,只是随意找块空地就铺上蛇皮袋或木板摆摊。为此,怀卓重新划分了摆位,村委会的人花了一下午时间用红漆规划出或大或小的摆位。她还征得一些弃屋主人的同意,将房屋推平,为将来的菜场做准备。她将建造成现代化的菜场,菜摊将远离地面,头顶平楼遮天避日,不再受雨水的侵扰。那里有充足的走道,统一的台秤和价格标准,确保谁也不会买多卖少。只不过,这一切都要付出一点租金做为代价。   至于第一批占据了老屋一楼开店的那群人,她不予理会。他们走南闯北过,是个合格的商人。   尽管村委会的人一致同意新的村规,该贴一出,还是有无数人谴责怀卓的铁血手段。在此之前,他们可从没听过有这回事,大家按约定俗成的规则办事,先来先得。即便有些小摩擦,也没出过大事。村规发布的第二天,商贩们选出了一个代表,请求和村长谈话。怀卓在一旁看着,代表声泪俱下的诉说着他们的不容易——他们每天都要游走于各个村庄,只为推销出那些廉价的小玩意,换得一点钱财。   “说到底,村长你们不知道我们要怎么拼死拼活的活下去,才会如此狠心。”代表那楚楚可怜的模样让华荣平于心不忍,他看向怀卓,希望她能先表态。怀卓不满的看他一眼,后者心虚的避开了她的视线,就是这样一个小动作,让她看清楚了他——太过善良,只能当些小官。怀卓没有否认他在村里的领导能力。老实说,新村规的实行得益于他的推波助澜。   “不好意思,”怀卓对代表说,“我只知道什么叫做适者生存。这事没得商量。”   代表气得脸红,食指愤怒的指着她,用方言胡乱的骂了一通。其言语之污秽,华荣平听着都忍不住皱眉,只有怀卓淡然处之,多年的经商,无论多难缠,骂得多难听的客户她都遇到过。像这种恼羞成怒的程度,影响不到她。最后,代表见她不理不睬,声音整整提高了一个度,好让所有人都能听到。“最毒妇人心,”他大喊道,一幅无辜的受害者形象,”你不要太过分了。”   怀卓冷哼一声,直接送客。多说不益,何况她不屑于在这些人身上浪费口舌。等代表不情不愿的被送走后,华荣平看着冷若冰霜的她,沉默一会,开口道:“阿卓,你这样会得罪很多人。”怀卓再也无法掩饰自己的厌恶,她原以为就算外人不理解,也该有人懂得她的良苦用心。她自问,自己从没做过任何对村子不利的事,她为村子呕心沥血,只想它变得更好。这一刻前所未有的委屈感笼罩着她,若不是她的原则不允许,她早就撂下挑子走人。凭什么要她受这些个委屈与误解。   “是的。”怀卓说,“这样你们就不会得罪很多人了。”   华荣平张了张嘴,说不出辩解的话来。他只能眼睁睁的看着怀卓离去,她那挺直孤寂的背影再次向他证明,两人不合适。荣平忽然有些好奇,怎么的人才能配得上她。说到底,怀卓和沈华的关系也只有华荣进知道而已。一开始,荣平还抱有些许希望,觉得自己能以诚心打动她,毕竟九个多月过去了,怀卓依然没有伴侣。   怀卓走出了屋外,炽热的阳光使她睁不开眼。她干脆垂下眼睑,无视掉还没离开的商贩们好奇中又带着怨念的目光,假装听不到周围人的指指点点。她从末感到如此孤独,一下子失去了主心骨,迷茫的不知下一步要做什么。但她不想回家,今天是周三,沈华还在学校,父亲和弟弟出去工作,母亲和大伯在田里忙活,家里也没有孩子,除了那个又卧病在床的爷爷外,家里空荡荡的。一如华萤最后一切清醒感觉到的那样。   这时,她突然想起,自己还从没去看过沈华上课。像阿华那样一个温柔的人,她的课也一定很温馨吧。怀卓打定主意,拂去了双眼的迷茫,心中的迷雾,恢复了往日的自信与强大。反正她快要离开了,嘴巴长在别人身上,想说什么随他们去。   怀卓来到学校操场,此刻是上课时间,一间教室传出了稚嫩又整齐的读书声。她顿感欣慰,不管怎么说,未来只会是属于孩子们的。或许她改变不了这一代人,可下一代还有希望。   她不知道沈华在哪间教室,便一路找了过去,期间,有些孩子飞快的看她一眼,又转回去看书本。即便杜绘宛来了,学校还是缺少老师。毕竟新教室建好后,一些体贴的家长便把孩子送到了这里,在这种情况下,校长亲自拟定好课程,错开三人的课程,以确保每班都拥有那么多节课。而那时,学校既没有意识到英语的学前教育重要也没这个能力。于是,自习和体育课多了起来。   花了几分钟,怀卓在东边的最后一间教室找到了沈华。她正在教那群学生学习韵母。她那一本正经的念着可笑的韵母的模样差点让怀点笑出声来,她弯了弯嘴角,抑制住了笑声。沈华似乎也察觉到她的存在,往外看了眼。下课后,她走了出来,“怎么来了?”她奇怪的问,怀卓的神情她再熟悉不过,她觉得孤独无助时才会显露的神情,自己已经很久不曾见过。沈华这才明白,怀卓所表现出来的强势不过是一种自我保护,骨子里,她还是那个坚硬易折的人。   “突然想看看你。”怀卓嗫嚅道,耳朵飞起一抹红。她觉得自己这样子和撒娇的女孩没什么两样。很久以前,两人还小的时候,自己也这样同沈华撒娇过。仿佛时间在倒流。   “好吧。”沈华心思通透,给了她一个安慰的笑,想了想,又抱了下她,手指拂了拂她的长发。“晚上回去再说,嗯?”   怀卓还来不及回应,教室里忽然爆发出一阵阵的嘈杂声,仔细辨认可以听出有人在喊:“老师,我也要抱抱!”孩子们天真的话语让怀卓的耳朵红了个彻底,她匆忙告别,直到走到无人的地方后,才无声的大笑起来。之前的郁结一扫而空。 第28章 第二十八章   怀卓还是没有回家,她在半路上遇到了华芳婷。后者见她一脸无所事事的模样,便邀她一同前去菜地。怀卓想着她的确无事可干,就没拒绝。她对菜地的印象还停留在小时候,便问道:“有小黄瓜吃吗?”   芳婷一愣,摇了摇头,随即笑了。她见怀卓不带任何遮阳工具,大咧咧的将比她们白皙不少的皮肤暴露在阳光下,随手摘下了头顶的草帽扣在她头上。“戴着吧,小心晒黑了。”她说,“阿卓,你有没有想过,你和阿华年少离家读书,你又有十来年没回来过。这个村子早就不是你想象中的样子了。”   怀卓沉默。芳婷说的是事实,她无从争辩,可又不想承认。这段日子里来发生的一切,正一点点的蚕食她的幻想。她想不通,为什么人们表面一套背面一套还能切换得如此自然。在她还是个孩子的时候,她就发自内心的厌恶这些花样。后来离了家,她的圈子逐渐缩小,再加上有沈华的指点,关思度的保持,她开始把人性丑恶的一面藏在心底。再者,在她看来,为了自己公司的利益而去谈、去争合同,本身就是一件无可厚非的事。就连她为了可笑的前途而委身于她人之下,也比表里不一好,至于她没想过欺骗。   因此,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她还保存着常人没有的美德。   “我不想说这些。”怀卓疲惫的看着她,“对我来说,只要你们不变就好了。”她那一幅纯真的模样让芳婷几乎忍不住去揉她的头,就像对待自己女儿一样。   没多久,两人到了菜地。那是直接由农田改造而成的,还保留着梯田的构造,田地却铺满了白色的塑料薄膜,看上去即白茫茫一片,又透着点绿意。田垄整齐划一,高低一致,种着怀卓还看不出品种的蔬菜。她眼尖,看见了放在角落的细竹竿,懂得是用来帮蔬菜固定用的,大概是要种些攀爬的瓜类。这时,在田里忙碌的华永信看见了她,惊奇的问她怎么会来这。华芳婷被她母亲叫走,怀卓干脆蹲在田边和大伯说话。   “我来看看,”她直言不讳道,“大伯怎么不种黄瓜番茄了?”   华永信大笑起来,“就算大伯种了,你也看不出来啊。现在既不是播种也不是成熟的时候。”   怀卓木讷的哦了声,脸上有些发烫。她习惯了大棚蔬菜带来的便捷,竟愚蠢的认为黄瓜和众多瓜果一样,一年四季都有。再者,大伯说的也对,她的确分不出蔬菜的幼苗有什么区别。她唯一会种的只有插土即活的根茎类蔬菜。于是她随口问都种了什么。华永信回答说冬瓜和南瓜。怀卓对于那些不能直接吃的瓜不感兴趣,她环顾四周,不远处那一垄不高的却结着漂亮紫色果实的植物吸引了她的注意。   “那是彩椒。”华永信解释道,又向她科普了一下彩椒的功效。它和一般辣椒差不多,但体型略圆。可以生食、入菜也可以泡制,只不过泡制时用的是纯粹的酱油。“去年家里泡的还没吃完,阿卓想尝尝吗?”   怀卓连忙摇头,又辣又咸的彩椒她可不会觉得好吃。她蹲得有些腿麻,站起来抖了抖腿。华永信见她这幅样子就知道她不是来帮忙的,当下便结束话题,嘱咐她早点回去。怀卓没走,反而问他有没有想过要种一些能直接吃的蔬果。   “如果是以前或许我会考虑。”华永信苦笑着,“现在世道不行了。”接着,他给怀卓讲了去年发生的事。自从他成功大面积种植且获得利润之后,村里人也开始学着他种植蔬果。其中,有一家人看准了当地市场上香瓜的缺乏,便购买了种子,请教专家,整理田地,摸索着种出了个头圆润,皮薄味甜还散发着诱人味道的香瓜来。但当第二天,主人家准备好人手来采摘时,地上的瓜三分之一以上不见了踪影。很明显,是被人偷的。偏生那主人家没什么防备,那伙人又挑着晚上下手,愣是没有抓到人。所有委屈只能打碎了往肚子里吞。   怀卓一听,挑了下眉。这和公厕卫生纸事件如出一辙,保不准是同一伙人做的。她告别了华永信,但还是没回家。远处山峦重叠的美景再次吸引了她,她伸手弄了下草帽,这玩意粗糙的内里扎得她头痛。怀卓深深觉得自己要是再踩双人字拖,就和农民没什么两样。她来到河边,空气忽然清新起来,思维瞬间得到放空。远远望去,河水湍急,翻起的白浪击打在破碎的岩石上。怀卓继续往前走,河岸边不远处记忆中不曾有的平顶楼房让她好奇,她踩着大小不一的石块渡了河,沿着河流溯源而上,阳光下,躲在岸边草丛下的小鱼清晰可见。   这里根本没有大鱼。她想,那么华荣进是去那里钓的鱼?   她越想越好奇,同时心底涌起隐约的愧疚。毕竟是她先离开,又不讲道理的插·足于两人的婚姻。可她的道德观比常人弱些,此刻,她想的只是找个时间好好和华荣进谈一下,至于具体怎么谈,她还没想到。这一天发生了太多事,她又如此心事重重,连走过当初看萤火虫的石头都没发觉。很快,她来到了大河源头。那里有人工加固过的河堤,硬生生将河水分隔开来,上游形成宽大平静的河面,下游则分成几条支流。这里不但用做农业用水,也是夏季孩子们游泳的最佳场地。   怀卓第一眼便看见了坐在河提上,同样戴着草帽,身旁放着渔网和水桶的男人,华荣格。他听到声音,转过头看了一眼,又默不做声转了回去。怀卓也不退却,走过去坐在他身边,这时她才看见,华荣进挽起裤角,将脚浸在温凉的水中。   “今天不去上班?”怀卓问。   “嗯,找人换了班。”荣进说,“今晚再去。”   怀卓接不下话来,便再次扯开话题,问他鱼是那里来的。荣进瞥过目光,脸上不悲不喜,因为常久的静坐赋予了他平和的心态,也让他从自己执著的迷宫中走了出来。事实上,自从沈华拒绝了他的弥补之后,他就看清了一切。   “这里并不是真正的源头,看见那边了吗,”他指了下河湖边上高耸的山体,“那里有条小路,一直走一直走,可以看到很多山涧间的小水塘,那里有鱼。”   怀卓懵懂的点头,华荣进忽然话题一转,“这条河以前死过人,你知道吗?”   怀卓含糊的点点头。   “那人的尸体一直没有找到。”荣进转过脸来,目光深沉。“阿卓,你相信鬼神之说吗?”没等她表态,荣进接着说,“我一直在想,要是小时候我没听阿华的话来这里游泳,下一个死的会不会是我?她一直都很神秘,我是说心思。”   沈华那双仿若知晓万物的眼睛时隔多年再次浮现在他面前。那时他刚从外地回来,还没来得及喝口水,沈华便来了。   “我跟爸爸说,我想和你结婚。”她说。他当即愣在原地,因为他怎么也想不到,当初这个不动声色拒绝了自己的人,有什么变故会让她改变心意。他在她眼中看不到丝毫爱意。沈华看出了他的疑惑,顿了顿才说道:“你是最合适的,我们将会有一个女儿。当然,如果你不愿意的话,我不勉强。”   那时他还傻乎乎的以为沈华是被家里人逼急了才会用他当挡箭牌。只要时间足够,他有信心用温情打动她。可到头来,他等到的只有一句“离婚吧”。   怀卓还是第一次听他谈及此事,他的悲伤无法掩饰。怀卓不忍再看他被往事折磨,主动和他说起华萤去世时,和沈华的对话。她说她只是看得远一些而已,可孩子的性别却是随机的。唯一可以得出的结论是:沈华欺骗了所有人,至少她没说全。   “阿卓,以前我一直不明白她为什么那么执着的叫你阿怀,”荣进露出一个悲悯又诠释的笑,“现在我知道了。”   两人不再说话,却也明白他们心中的结在这一刻被悉数解开,获得了升华后的平静。两人在河边坐了许久,直到阳光黯淡下来,才离去,他们并肩走在小路上。这也是他们这么多年以来第一次和解。   晚上的时候,怀卓满心欢喜的和沈华说起这件事。她认为离两人离婚已经不远,而自己在村子里的事已处理好,百货大楼过几天也正式营业。没有什么能阻止她们。到那时,她就可以带着她离开。怀卓不是没有想过要接父母去城里,可人老了,对老家有种儿女无法了解的不舍——他们不愿离开。至于弟弟一家,他很懂事,也很知足,他唯一的愿望就是希望自己的儿女能接受更好的教育。   “可是,阿怀啊,”沈华似笑非笑的看着她,“现在还不是时候。”   的确不是时候。两人商定好离婚那天,华荣进突然找不到结婚证了。证件一直是放在家里的,如今却不翼而飞。怀卓一听,气得直怀疑是他偷偷藏了起来。最后还是沈华想起来,华萤有一次翻到了结婚证,好奇的问她照片里这个男人是不是爸爸。她说是。随后让她放回原处,但没亲自看着。   沈华找到华萤,结果她自己也不记得有这回事。几个人把家里翻箱倒柜找了个遍,最终在老鼠常出没的柜子底下找到了破破烂烂的结婚证,一碰便成了灰烬。   怀卓哭笑不得的说:“阿华果然有预知能力。” 第29章 第二十九章   十月初的某天早晨,几乎所有居住在镇上的人都听到了一阵响彻云宵的鞭炮声。尽管有些扰民,人们还是迫不及待的穿上衣服鞋子,往声源地奔去。两天前,一群人抱着一叠叠厚厚的传单在街上的各个角落出现。原本,发传单并不值得关注,但偏偏,那群人穿着统一的服装,即便只是一套普通的浅蓝色工装服,背后印有商□□字也让人觉得奇特。这无疑是镇上有史以来的异象。疑惑和好奇心驱使人们去探究。   很快,他们便确定那幢位于车站附近、银行周边装饰漂亮,总有工人进进出出的民楼被人租下,建成了商场,将于两天后开业。开业当天购满一定价格的商品将有优惠,也可参与抽奖活动。除此之外,还可以办理会员卡,享受长期微小的福利。只不过当人们看到办理条件时,不少人打消了念头。但琳琅满目的商品,闻所未闻的高科技产品以及在他们看来十分无理的办理条件都吊足了人们的胃口。   怀卓一点也不担心没人光顾。就在昨天,她刚把第一批会员卡发完。薄薄的一张卡不仅记录了持卡人的真实姓名,还要求开通时必须存一定的金额。她知道大多数人不会舍得先出钱再拿货。这是长久以来人们遗存下的习惯:总要把钱放在眼前,拿在手里才安心。所以她发卡只是为了方便自己人。   怀卓拉开顶层的窗帘,阳光顺势透了进来。她在办公室里开了面落地窗,可以俯视一整条街道。她听见底下吵吵闹闹的,也不反感,反倒涌起一股成就感,但紧接着,达到目的后的迷茫无措接踵而至。她今年不过二十九,如果能活到九十岁,人生的旅程也才走了三分之一。她还有很多年可以活,很多时间可以消磨,却早早的完成了拼搏的路。她有不菲的收入,有车有房,家人爱人都在身边。无论从那一方面来看,她都是令人羡艳的成功人士。但另一方面,她又怀疑,自己真的能瞒过所有人和沈华一起生活。   不久前,母亲直白的询问她什么时候交男友。而父亲,就算他不说,她也能感觉的到他的期盼。这时她才明白当初沈华的感受。和她不同,阿华是个孝顺的孩子,她却只想到了逃避。年少时她就意识到,只有远离家人的时候,他们的形象才能模糊成温情的样子。实际上,她厌恶母亲自个心烦时对她无穷的说教,不屑于父亲这么久以后才想起的弥补,不满弟弟时不时表现的懦弱与退却。她还是爱家人的,但只限定在某一范围内。   她正想的入迷,手机响了,不是客户,也不是某个难缠的女人,是关思度。前段时间她去看她时,意外得知她正在接受轻缓的增强体质的训练。她还不想死,即便内部器官正在慢慢衰弱。有时怀卓也提她惋惜。   “听说你当大老板了?”关思度说,她的声音不算疲惫,至少还能表现挪揄之味。怀卓含糊的嗯了声,她并不奇怪她从何处得到的消息,纸始终包不住火。两人寒暄了一会,直到怀卓听到对面传来护士的声音,她迟疑了一会,还是问道:“最近身体怎么样?”   “我还好,”关思度说,“就是太累了。”   怀卓听到她类似欢悦又像撒娇的语气内心一酸,心生愧疚。她问自己,有多久,两人不曾这样如老友般聊天。关思度没生病前,她强势霸道不听人言,但不可否认,她对她很好,她就像知识渊博的老师领着懵懂的她走出困境。她不爱她,但又离开不她。   关思度生病后,曾经颓废了很长一段时间。那时的怀卓既忙公事,又要分神去照顾她,搞得自己也身心俱疲,可她不后悔,甚至因为自己能帮得上忙而感到欣慰。到了后来,关思度情绪稳定后,她回了老家。正是从这段时间开始,怀卓开始疏远她。以前怀卓总觉得自己很薄情,能毫不留恋的换着一个又一个的情人,直到后来,她才懂得,她只是不爱她们。   话题聊到最后出现了诡异的沉默,怀卓刚想劝她好好休息,挂掉电话,关思度就先一步的说:“元旦你回来好不好?我知道你们那边的人不怎么注重这个日子。”   怀卓一阵颤抖,柔软的钝痛越发清晰。曾几何时,关思度和她说话还是命令的语气。她感到喉咙发干,涩涩的回答说:“嗯。”   沈华推开门的时候,再次见到了那个穿着黑西装的女人,她站在怀卓身旁,侧着脸看她。沈华下意识的看了华萤一眼,小女孩专心致志的含着糖吃,没有任何异常。   自从华萤在姑姑的葬礼上表现异常之后,她就留了心,却没想到仅仅过了一天,女儿便忘了这回事。再之后,女儿没再表现出有任何的预知能力,此事最后不了了之。沈华不知道,要等下一次葬礼时才会知道,华萤只能看见人们过去最难能可贵,难以忘怀的缩影。如果她没有捂住华萤的眼睛,她还将看到一个男人的身影逐渐走向坐着的华梅。   跟在母女俩身后的杜绘宛见她们停下,不解的问了句,却惊醒了沉浸在往事中的怀卓。她双眼润湿,像只受惊的小动物。看清是她们,怀卓迅速收敛神情,可惜晚了一步。小女孩一脸迷惑的看着她,扯了扯母亲的手,她看着怀卓,天真无邪的说:“小姨哭鼻子了。”   杜绘宛首先爆发出一阵率真的大笑,但没一会,她就发现不对劲。本来,要不是她有远见,先和沈华打好关系,凭着她的身份,是上不了这顶层的。手扶电梯对客人的权限设在了三楼。之前她和母女俩逛了一圈三楼,在各式各样的电子产品中一眼就相中了那台粉红色的翻盖手机。可惜对于现在的她来说,贵了些。所有现在她是特意厚着脸皮来求优惠的。谁曾想一开始她就得罪了怀卓。杜绘宛转而露出一幅欲哭无泪的表情。   “你,”怀卓昂起下巴指了下她,“先带阿萤下先玩会。”随后,她丢给她一张会员卡。后者立刻感动的点头,抱起华萤,消失不见。   怀卓尴尬一笑,瞥见沈华脸上宠溺的笑脸红了起来,她轻咳一声,假意问起家人此刻在那里。沈华一边走近她,一边回答她:爸爸们正带着孩子们逛超市。听说华荣格的一双儿女赖在糖果区不肯走,至于妈妈们,她们正乐此不疲的试着衣服,对比家具。当然,还有很多的人正排着队一遍遍的乘坐着电梯。怀卓被她俏皮的话逗笑,心头的阴郁被驱散,然而下一秒,沈华张开双臂把她抱在怀里的动作让她傻了眼。毕竟沈华一向内敛,只有在夜间,在柔软的床上上才会流露出少些媚意,如今突然抱她,她实在有些受宠若惊。   “阿怀,”沈华学着她刚回来时的动作,在她耳朵呢喃。“我回来了,从别人的世界回来了。”无需解释,怀卓听懂了。结婚证虽然成了灰烬,但也不是不可离婚,不过是所需时间延长了些,那么久她都等过来了,不在乎这点小插曲。怀卓盯着她看,眼里满是渴望,她急切的想说点什么,却被沈华的食指抵住嘴唇。   “再给我点时间好吗?”她说。可她却不知道这一决定将会使她悔恨终生。说到底,什么都不知道才是最幸福。她就是看到的太多,反而迷失在那些神秘莫测,模糊不清的影像中。 第30章 第三十章   沈华自有她不忍舍弃的对象。原先,她看着那破旧的教室时常觉得痛惜。她没有能力改变什么,只好更尽力的教书育人,华怀卓没回来之前,她把所有的精力扑在了学校和家庭上。而如今,这一现象明显有了轻微的变化,杜绘宛的到来不仅减轻了她们的负担,还起到了分散孩子们悲伤心理的作用。她的乐观开朗和沈华沉稳的不动声色的温柔决然不同。她的音乐和她一样带给人欢悦,驱散了孩子们心头的沉闷。   至于沈华,她几乎等同于看着孩子们长大。他们都是被父母抛下的孩子,一年到头见到父母的机会不过两三次,就和华萤一样。她舍不得孩子们,前不久的预见又萦绕心头,离开的日期便一再推迟。她无法理解看到的景象,甚至对自己的预见产生了怀疑。她看见几年后,原本崭新的教学楼再次荒芜,因为无人入学,没人再管,缺少人气的学校如同受了潮的铁锅,很快生锈坏掉。只有球场还能吸引某些放假归来的男生,他们组队打球比赛,累了就离开,对身旁昔日的学校视而不见。沈华看见教室里的桌椅全都堆放在角落里,任由蜘蛛落网,桌面蒙尘。学校大门装上了一把铁锁,钥匙已被遗失。   再者,她觉得如今这样的生活也没什么不好,她恢复了自由身,还有一个可爱的女儿。得到了怀卓无奈的妥协后,她把更多的精力放在学校上,对空气中偶尔出现的醋味毫无察觉。直到一天晚上,她和怀卓在华芳婷家留宿。借用一个不大不小的理由,三人举办了一场小小的聚会,欢乐怀恋的聊起了年少的往事。天黑之后,芳婷收拾出一间屋子供两人休息。虽然沈华已经离婚,但为了女儿不胡思乱想,她继续居住在华荣进家,众人心照不宣瞒着华萤。怀卓隐隐觉得这是个深埋的危险,但由于想不出更好的办法,便保持沉默。小女孩到现在仍觉得自己是同龄人中最幸福的人。她喜欢听小伙伴们谈起母亲和小姨时的崇拜。至于父亲,周末时他开始带她前往深山捕鱼,华萤很快就爱上了深山里的静谧和阴凉。   接近凌晨时,怀卓还是没有睡意。她睁开眼,借着月光,轻轻亲吻着沈华恬静的睡颜,却不想无意中惊醒了她。于是,借着酒精赋予的莽撞怀卓脱口而出的质问她为什么宁愿面对一群小屁孩也不肯亲近自己。沈华恍然大悟,直道自己只是太累,没有丝毫冷落她的意思。   事实上,沈华最近正通过杜绘宛的人脉,试图招来更多的老师。但这一切注定只是枉然,华溪村不过是一个在地图上只有一小黑点的偏僻山村,也没国家政策的支持,没有老师愿意来,就算有,他们更愿意去邻近的村子。杜绘宛见她为此劳累和失望,忍不住告诉她事情的真相。   “是怀卓找我来的,”她说,“还给了我一笔钱。”沈华只好放弃这一想法。而另一方面,孩子们的文具已经告急,她不想再让怀卓操心,尽管对于怀卓来说这不过是大手一挥的事。她为这个学校付出的已经足够多。没有人天生是圣人。沈华对怀卓所遭受的流言略有所闻,她心疼她,但更气这村子人们的愚昧。事情就这样拖了下来,直到有天,从外地回来的怀卓提着孩子们爱吃的零食去找她们时,才发现这个问题。她找到华荣平,让他发布公告:希望家长们多关心孩子们的学习,不要吝啬他们一顿饭的钱。   但随后她了解到,其实是孩子们体谅父母的辛苦,不到万不得已时不会主动向他们要钱。孩子们正眼巴巴的等着怀卓的礼物。弄清了事情,怀卓又气又笑,感情她的钱都是白要而不需要感激的。正是这时,她意识到了这一点,即:可以对别人好,但不能让他们觉得这是理所应当。她不再过问学校的事,好在校长也不是不明事理的人,被拒绝后不再烦扰她。   怀卓很快过上了两头跑的生活。她不断找来新奇的小玩意,只为搏美人一笑。她给沈华送各式各样价格不菲的白衬衫,在她眼中,只有沈华穿白衬衫最为好看。此外,一尘不染的衣着使她在人群中越发出众,优雅的气质显露无疑。一次,怀卓的某位摄影师朋友跟着她来村里采风。那摄影师迷上了沈华独特的气质,说什么也要拍了给她一组照片。甚至为了现实愿望,他死皮赖脸的留了下来。最终,他的坚持和真诚说服了沈华。   “要是穿上旗袍,”摄影师不止一次这么说,“沈华女士就和上个世纪上海的女性没什么不同。”   沈华一阵颤抖。摄影师的话像一道光,穿透了长久以来围绕在她心中的迷雾。她终于记起了她的母亲,她想起母亲那双和她一样透着执拗的双眼,她回上海后时常穿的幽蓝色旗袍,她身上类似“鸦片”的香水味。她曾牵着她的手走在旧租界外国风情的街道上,她为她买了一张画着小兔子的糖画,她为她穿衣梳头,凝视她时眉眼间尽是温柔。而那时,她还不叫沈华。   母亲叫沈绰约,预喻风姿绰约。   但沈华没有想起自己的父亲,这是一个永恒的谜。随着沈绰约的离去而消失在世间,再也无人知晓。至于华永信,他是在她三岁左右时出现在母亲面前。他先是花了三天的时间打听到当初车队离开的方向,又花了一年半的时间来到沈绰约和他提起过的城市,接着花了同样的时间在茫茫人海中找到了她。   沈华还记得那天,母亲牵着她的手带她去一家小餐馆,她在那里第一次见到了华永信,这个日后将成为她养父的人。他穿着一件黑色的外套,露出的皮肤粗糙枯黄,短发凌乱,不像是母亲会认识的人。但他内敛的柔情为他增添了些许亲和感。   “你怎么来了,永信哥。”母亲的好奇多过惊喜,也让华永信明白了她不爱他,从一开始到现在。他低下头,失去了所有的力量,“我也不知道。”他嗫嚅道,又忽然抬头,眼睛湿润的看着在一旁乖巧喝水的小沈华,她那张和母亲如出一辙的小脸表明了她的身份。   “你女儿长得真像你。”他说。沈绰约听后含笑的摸着小沈华的头发。华永信犹豫一会,还是问道:“孩子的爸爸是什么人?对你好吗?”   沈绰约的笑一下子变得勉强,她含糊的说了几句,不想谈起这件事。华永信不再追问,和她说起远在另一世界的村人们。那天的见面没有持续多久。华永信还是留了下来,并取得了小沈华的信任,她从没见过父亲,潜意识里把他当成了自己的父亲。沈绰约十分清楚她的想法,也不说破,她耐心的等待着那天的到来。终于一天早上,没有见到母亲来吃早餐的小沈华推开了她的房门。沈绰约趴伏在书桌上,浑身冰冷,再也醒不来。   华永信亲手操办了沈绰约的葬礼,因为他早已了解到,她在这里并无亲戚好友。孤零零的葬礼上,华永信牵着沉默的沈华陪她走完了最后一程。没有知道她为什么自杀,为什么能如此心安理得的留下沈华在人世间孤苦无依。   那天之后,沈华生了病,梦中不断重复着母亲离去的背影。她吃不下饭,不再有泪,只是身体一天天削瘦下来,下巴尖锐的不成样子。两周后,华永信征得她的同意,带着她离开,并为她改名。   这就是被沈华遗忘的全部过去。她知道,只有回到故土,她才能想起更多,血脉的传承让她对那个从未谋面的父亲产生了强烈的求知欲。   如果不是华家老爷子不合时宜的死亡,她将跟随怀卓离开,探寻缺失的过去。   老爷子是在床上死去的。大家都说他是老死的,属于寿终正寝,死时没有痛苦。只有唯一一个知道真相的沈华为此耿耿于怀,并痛恨自己的优柔寡断,若不是她和怀卓旁若无人的亲密行为被老爷子无意间撞见,他也不会痛苦的死在床上,至少不会死的如此早。时间的间隔巧妙的柔化了他的面部表情,欺骗了大家。沈华头一次因为没有预感而后悔,同时,现实再次向她证明了:想要凌驾于命运之上的人,只会被它玩弄于手掌间。 第31章 第三十一章   不到两年,怀卓家就死了两个人,关于他家是否自带霉运以至于连老爷子这样的军人都承受不起的流言传了出来。“这家人指不定是受了诅咒,”有人这么说,“再说了他们家人都那么怪。”   任谁都看了出来,这话是在影射怀卓,正是由于她的归来,平静的生活才一再打破。但很快,流言就被压了下来,没人再提,毕竟谁家都会有死人。用死者去污蔑生者,是连流浪者都会唾弃的行为。   怀卓对一切并不在乎,她敏感的察觉到沈华对她突如其来的生疏,这比流言更让她惶恐。在得知老爷子的死讯后,沈华曾惊诧痛苦的看她一眼。怀卓十分摸不着头脑,她以为自己已经能和沈华心意相通,可现在,她看着身旁跪坐的她,竟不能知道她在想什么,她似是悲伤又像痛苦,但很多的是悔恨。现在还不是谈话的时候,怀卓对自己说,暂时压下了疑惑。   因为老爷子身份的特殊,许多人来参加葬礼,甚至还惊动了镇长。这位身穿黑西装、打着领带、扣子几乎扣不了的男人进门之时,沈华便看见了他身后如雾般的血色。她没有惊讶也没有声张,就在老爷子死的那一刻,她就暗下决心,不再向任何人透露出那怕一点点的预见,就让那些不该存在的东西永远烂在她心中。她已获得生存下去的真谛,只可惜还是晚了些。   镇长手持三柱香,弯腰拜了三下,差点直不起腰来。由于感到丢脸,他没待多久。他回到专车上,用纸巾擦着额头的冷汗,很奇怪,明明是秋冬之际,那老宅却处处透着非自然的阴冷。他不信神,但手上背负了太多看不见的血腥,那些东西对他的影响比常人更盛。   老宅里到处都是人。他们席地而坐,说话聊天,吵吵闹闹。不远处,厨子支起土锅,大块大块的肉在锅里翻滚,一只只鸡、鸭被拔掉毛,露天放在水盆里,一盆盆的蔬菜洗净,大刀挥舞着,切成合适的形状。肉的香味引来了土狗,厨子们扔给它们一些骨头渣子。但没有土狗来吃,它们前犬趴在地上,口中哼哧着,忽然掉头跑了。   除此之外,还有一少部分人,只有沈华和华萤看的到。他们安静的隐藏在暗处里,等待着军号。凌晨时分,一声凄惨的军号划破夜色的宁静,“一二,一二一,一二……”整齐划一的脚步声响起,他们穿着旧式军装,肩挎老式□□,神情倦怠且严肃,没人说话。他们还很年轻,大概二十出头。他们是来接战友的,为此他们走遍大半个中国,在亡灵的地图上标著出一个又一个红点,预示着死亡之中的另一重死亡。   借助中堂门口惨白的吊灯,华萤看见熟悉的白雾逐渐从死者身上析出,最终凝聚成一位年轻的战士,他精神抖擞,眸子明亮。临走时不经意间望向沈华,他没有其他情绪,只略微诧异于自己能看见她。他走出中堂,默不做声的融入队伍里。依然没人说话。同样年轻的军官再次吹响军号,“一二,一二一,一二……”他们迈着一样的步伐离去,他们以为他们还活着,但其实已经死去。   “那边有好多死人。”华萤害怕极了,她还太小,远远没有达到母亲隐忍的平静。她扑进母亲怀里,小声的抽泣着。和母亲看到的景象不同,她看到的只是一群残兵病将,伤口处的绷带永远渗血,衣服上的损坏总补不全,每个人都身处于绝望之中,眼眸如待宰的羔羊。   沈华低声安慰她。再看向刚才的位置军队已经消失,可她知道恶梦还未结束。如她所想,一直到葬礼结束那天,军队才离开村子。在这几天里,他们驻扎在露天厨房的周边。虽是死人,但他们对食物有着比活人更强烈的渴望。   正午时刻,工人把棺材抬了进来。死者皮肤青灰,面部如同用石膏凝固过一般。家人避开孩子的视线,把他搬进了棺材里。合上盖子时,家人把老爷子生前的功勋章以及琐碎的生前小物什放了进去,钉好盖子的那一刻,代表旧日世界的零星光亮就此黯淡下来。   这年春节,家家户户都沉浸在喜悦中,只有怀卓一家笼罩在浅色的悲伤中。他们任由被雨水冲刷的褪了色的春联继续留在原地,没有燃放鞭炮,就连年货也没有准备多少。老爷子虽然许多年不管事,但有永信永新两兄弟心目中,他拥有崇高无尚的地位。是他养活了他们兄妹三人,是他教会他们生存下去,也是他为迷茫的他们指引方向。两兄弟因为父亲和妹妹的死亡而倍受打击,很快就显露出衰老的一面。   华永新把工作彻底的接给了儿子华荣格。他重新扛起农具,和哥哥一起种菜,专心于那一亩三分地。“以前总觉得当农民不好,”那时他总这样说,“现在才明白阿卓第一次回来时说的那句话没错。”长时间的劳作再加上家里清淡的饮食,他很快瘦了下来,面色不再那么快活红润,连梦中的鼾声也弱了下来,恢复了几分华家人一贯孤寂阴悒的神情。   家里的悲伤如此明显,就连孩子们也察觉的到。在这种沉闷的气氛中,当属怀卓受到的影响最大。沈华刻意的疏远令她内心深受煎熬,绝望的情绪一点点的蚕食她的理智,她感到如此孤独,就连一心想要利用繁重的工作以缓解逼近的崩溃情绪,也不过是徒劳而已。她想不通沈华突如其来的反常,原本,她们约定好,在一个秋高气爽的阴天里离开村子,去过自己的生活,当然,她们会带上华萤。她为她找好了学校,只等她入学。但等到约定的那个日子,沈华却毫无理由的拒绝了她。   “对不起。”她甚至不敢看她,“我不能跟你走。”   怀卓不掩失落,以为她只是还放不下这里,便表示自己可以再给她点时间。毕竟走了之后,她们可不会如此频繁的回家。   “不,”沈华慌乱极了,“我的意思是,我不想走。”   怀卓差点崩溃,“为什么?”她盯着她的双眼,试图找出一丝难言之隐。   “阿怀,我现在才明白,”沈华退后一步,闭上双眼,“我们做了太多的错事。”   听到这,怀卓反而冷静下来,她在心里细细回顾了这段时间以来发生的所有事。爷爷的去世,父亲和大伯的猝然衰老,弟弟的快速成熟,以及华萤的异常,家里的确在一夜之间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可这些与她何干,她不是沈华,没法看到暗地里发生的细节,自然无法了解这其中的隐伤。再者,她有意分担她的孤独,沈华却选择沉默不语。不被信任的愤怒蒙蔽了她的双眼,怀卓心头倏然升起怒火。   “我不知道做错了什么,”她说,“我只知道你一直都很自以为是。”   但第二天,怀卓就为自己的态度而感到后悔。她找到沈华,恳求她给自己几分钟,她百般哀求道:“就算你不愿意离开,但别不理我。”   沈华点头说好,但两人都明白,这是新的战争的开始,源于沈华日益俱增的愧疚与深藏于心的恐惧。老爷子去世的两个月后,他恢复了生前的所有记忆,第一个要找的便是沈华。他虽对孙女不那么上心,但也无法忍受沈华这个外来人侮辱了他的家族。   “如果你还对这个家怀有感激之心,就应该离开阿卓。”老爷子这样说,“别忘了,是我允许我儿子带你入家门的。”   沈华很想告诉他,她的孙女本身就是爱女人的,就算没有她也还会有其他人。可一个鬼魂又怎会听她解释。从那之后,他缠上了她,他总在最不经意间以最恐怖的形象出现。沈华见惯了鬼魂并不害怕,她冷静的看着他从厨房水缸里钻出,在门后的缝隙中挤进来,等着午夜时分的到来站在她床前。但她最终还是选择了妥协。   “好吧,”沈华说,“如果我离开她能让您好受点,那我答应你。”   这之后的两个月内,怀卓再也忍受不了这无形的痛苦,一个人独自驾车离开了村子,没有让人送行。那天晚上,沈华把自己关在屋子里,无声的哭了起来。她纵然性格坚强,但长期以来要忍受的常人无法理解的痛苦还是把她打垮。归根到底,没人理解她的创痛。她曾试图在女儿身上找回消失以久的欢乐,利用和怀卓深沉的爱意驱散可怕的孤独。一开始她做到了,可如今她不得不承认自己输了。   然而,就像是为了弥补她一样,几个月后,怀卓依旧没和任何人打招呼,仿佛凭空出现在村子里一样。她不是一个人回来的,还带回了当初翻修学校的施工队,正是他们凭借最新的机器设备在短时间内建造了一幢可供一个大家族人员居住的小洋楼。屋外雪白洁新,内里房间众多,设施完善。   沈华的预见最终成真。因为归来后不久,怀卓又以惊人的速度移植了成百颗果树,就在新房子的山后。 第32章 第三十二章   怀卓并没有回乡居住的意思,是弟弟华荣格的话引起了她的愧疚,给了她回来的理由。自从她离开后,弟弟每天都会以她联系,说些村里的事,小学的事,沈华的事。从他口中,怀卓得于了解一些曾经不曾关心过的事。如今村里每天人潮涌动,好不热闹,先前大大小小的赌庄被整顿到几乎消失。至于由怀卓一手创办起来的市场。也往好的方面发展,这里每天都会有新鲜的水果运来,干净的肉类贩卖出去。   但并非所有的消息都是好的。   “杜老师想要离开,”荣格说,“但她又说想再等等。”   怀卓不感诧异。实际上,杜绘宛停留的时间超出了她的预期。她和她虽然接触不多,但看出了她是个真正薄情之人,能拥有那么不带忧伤音乐的人不会是优柔寡断之人。怀卓听过她的演唱,所以明白。至于她不舍的原因,大概是人为的牵绊。   因为学校老师缺乏的原因,杜绘宛和沈华成了很好的朋友,尤其是在怀卓一声不吭离开之后。起先,她和沈华的交流仅限于教学方面,但随着对村子的新鲜感远去,每周末的百无聊赖之后,她能想到的聊天对象只有沈华。沈华比她大上许多,性格温和又知识渊博,和她相处起来毫无压力感,渐渐的杜绘宛喜欢上了这种感觉。她取代了怀卓的位置,她们一起去书店挑书,并发现两人的爱好十分相似,都喜欢语言简练的文学读本。除此之外,两人在其他方面也有很好的默契。   对于沈华来说,杜绘宛的出现很好的分散了她的负面情绪,她无时无刻都在想着怀卓,但紧接着,是老爷子的鬼魂——他开始老朽,正在迈入死亡后的暮年。沈华这才明白,两个世界的时钟是怎样运行的,她隐约猜到,老爷子的鬼魂归为尘土之后,就是她解脱之日。她早已摸清了父亲和二叔的态度,父亲自她离婚后就对她采取了不理不踩的态度,而二叔——怀卓一定想不到,她爸竟然知道她和自己的事——选择承认,甚至于还帮忙隐瞒家人。毕竟怀卓也不小了,唐楚楚对女儿的婚事急到不行。好在怀卓不常在家,又是一幅说一不二的性子才免去了唠叨。因此,除了她之外,再没有什么能阻挡她们。   感觉卸下了所有的负担之后,沈华轻松了不少。闲暇之余,她开始和杜绘宛就两人共同看过的书籍做深入研究。一次,两人聊到了鬼神之说,由于亲身体验过,沈华深信不疑,也对上帝的存在持相信态度。因为她想不出既然东方有鬼神,还有什么理由说明西方不能有上帝。相比而言,杜绘宛对鬼神学说嗤之以鼻。   “我可是从小沐浴在马克思主义学说下的新一代好青年。”杜绘宛说,“不信这些。”   沈华不免觉得好笑,却也没说什么。   “不过,”杜绘宛又说,“有些事我又不能用科学来解释,真是矛盾。”   “那就不纠结了。”沈华笑着说,两人相视而笑。没过多久,杜绘宛又突然叹一口气,她心里藏了事,只要说出来才能疏散思维。而和沈华相处这么久以来,她对处理事件的果断与意见的正确性正是她需要的。于是她把思良以久的话对沈华一股脑的说了出来,最后她摊了摊手,“阿华,你也知道这学校快要办不下去了。我想走了。”   沈华脸色瞬间煞白。在那一刻她仿佛又看见了怀卓那双执拗的眼神,她也说过那样的话。但不同的是,怀卓只会是暂时的离开,而杜绘宛是暂时的回来,她会离开,也许再也不回来了。   她在这里只有为数不多的朋友,有一群她不算热爱的孩子,没有家人也没有爱人,因此,这些都不足于挽留住她的美好年华。她还很年轻,有更多的可能。   杜绘宛最后还是走了。离开之前,她在学校操场唱了一夜也是最后一场的歌。几乎全村的人都来送行,孩子们自觉搬着小板凳,挤在了简陋舞台的前面,目不转睛的盯着杜绘宛。在这群孩子中,多数是她教过的孩子。学校没有能力提供四年级以上的教学,她们依然要去邻村的学校,只不过是时间推迟了点。她们也怀念这曾经的母校,也不习惯和那么多陌生人相处,但她们终究是要往前走的。往后,她们只会离这里越行越远。   这时,不时谁先咬断萤光棒,黑暗中一点又一点的光芒亮起,孩子们高举手臂,轻轻挥动,如同一只又一只的萤火虫。除了歌声,没有人说话。杜绘宛放弃悲伤柔和的音乐,她不想让孩子们流泪,更不想让自己哭出来,再怎么说她也待在这里两三年了。   送别会的最后,她放下乐器,站了起来,像来时一样张开双臂:“孩子们好啊,老师我明天就要走了,大家会想我吗?”   次日,天光未亮时,杜绘宛已经收拾好行李。来送别的只是沈华,也只有她知道知道。杜绘宛知道当初怀卓离开时是走着之后,她也想体验一把。   沈华给了她一个拥抱,“不要忘了我,”她说,“我们还会见面的。”   “知道我最喜欢你什么吗?”杜绘宛笑着说,“你总是那么笃定。”   沈华看着她一手拉着行李箱,一手扯着肩上背着的琴盒的带子,以往常一样的步代踏上离村的路。怎么来的就怎么离开。   正是在这段时间,一场不合时宜的暴雨从天而降,整整下了一天一夜。又因为正值周末,孩子们无事可做,便躲在屋檐下看雨,她们仰头看着豆大的雨滴落下来,水花在地上溅落又消失,第一次感到如此孤独。大人们不感孤独,他们更担心地里的作物,年久失修的老宅。   悲剧就此发生,但所幸没有人员伤亡。   第二天,华荣格在惯常的通话时间前联系了怀卓。   “姐,”他说,“家里的厨房间塌了。”   怀卓急忙开车回来,即便她知道家里没人受伤。她一刻不停的赶回来,脸色憔悴到不成样子。直到这时,她才明白自己犯了怎样的错误。与此同时,村子将要走向衰败路途的必然也开始显露端倪。老宅里的两户人家不知何时搬了出去,只在节日时才会回来一两趟。如此一来,原本就空旷的老宅更显寂寥。   怀卓仔细检查了顶粱塌掉了的厨房间——它已被华永新修补好——确定真的无事之后才松了一口气。这时,她才有心神去观察这历经风雨已然破旧不堪的大宅。雨水冲刷的痕迹如此明显,在那痕迹中又长了厚厚的苔藓;宅院正中的水泥地开始塌陷开裂,细细的裂缝仿佛多踩一脚就会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扩大;离去人家的房门紧闲,墙角长出了不知名的杂草,窗门受潮卡死,需要费力抬起才能打开。老宅正在被人遗忘、被自然界占领。   怀卓心中伤感加剧,她进村里时,那些建在空地上的楼房没有逃过她的眼睛。她质问自己,到底要有多狠的心才能只顾自己而不把父母安排妥协就走。她当即打电话约了当初的施工队,商讨相关事宜。忙完这一切,她去了弟弟的房间,正巧这时华荣格刚运输橙子回来后不久,他带回了一麻袋的脐橙,各家分一点,孩子们带一点也还剩很多。他招呼怀卓吃橙子,并随口就着这个话题说了几句。   一开始,怀卓看着那金黄接近圆形的脐橙还没什么感觉。她剥了一个,吃完,又剥了一个,这次她扬起笑容,心里起了念头。 第33章 第三十三章   雪白外墙的小洋楼落成后,怀卓订的家具也陆陆续续的到了。所有人都看见一辆超大车厢的车队驶进村子,直接开到了怀卓家门口。负责搬运的工人们从车上跳下来,神情从原先的不以为然变成了吃惊,他们怎么也不会想到在这穷乡僻壤间会有如此豪华的房子。   那是一幢建立在山坡上的房子,背靠大山,门前留有宽大的面积,浇筑了一层水泥地,用漂亮的铁栏杆围了起来,看上去既神秘又有安全感。事实上,也正是如此。可由于太过神秘,村里人不自觉的生出疏远感来。再往上看,是二楼的阳台与巨大的落地窗——尽管对面无物可看,家人也无心观赏。至于水泥地,怀卓只是为了方便泊车。   因为老宅附近的空地已经不足于另起房子,怀卓只好舍近求远,选了宅子西边的山坡。   惊讶过后,工人们开始干活。在主人家的指挥下,他们先把体积巨大且笨蛋的木床拆分好,搬下了二楼,再重新装好——楼梯间过于狭小。接着是轻便耐用的木制家具,最后是各种装饰用的小玩意。除了这些,长辈们舍不得扔掉的锅碗瓢盆,老式家具也被悉数带入。怀卓看着自己精心装备好的现代厨房被几把大铁刀、几柄不锈钢锅铲与几口满是油烟的锅子占据,顿时哭笑不得。因此,在外人看来洋气十足的房子,内里却是中西大杂绘。刚开始时,乱七八糟的东西堆满了一楼,甚至于还有木柴。怀卓不得不半哄劝半威胁的才让那群老、小孩放弃那些杂物。   怀卓专门留出一间巨大落地窗的房子。她承认她有私心,凭直觉她就知道爱看书的沈华一定会喜欢这间有充足光线的房间。   安顿好家人,怀卓便去看望沈华。前往的路上她紧张到不行,手心冒汗,就像初次回来时那样。但进入门口的那一瞬间,所有的紧张感又神奇的消失不见。不过这次,怀卓扑了个空,独自在家的华萤告诉她,妈妈早上刚和芳婷阿姨去镇上赶集,不知何时会回来。   怀卓失望的叹口气,揉了下小女孩的头,这才后知后觉的发现她竟留起了长发,柔柔的黑发松松的扎成马尾垂在脑后,再配上她前段时间快速消瘦下来的小脸与那双没什么精神的眼睛,小女孩开始像母亲了。怀卓仿佛又看见了当初那个戴着雨伞的小沈华,不免有些唏嘘,她本以为华萤能逃脱掉华家人遗传的漠然性格,做个没有心事的孩童。   于是她留了下来,以生平最耐心的态度开导华萤,她劝说她有什么事最好说出来,不要藏在心里独自承担,那会很累。熟不知这套说辞正是年少时华永新劝她的那套。一开始,华萤任由她说,不理睬,自从她知道世间真的有鬼魂之后,她的信仰就崩塌了——是母亲亲口给她灌输世上无鬼的观念,如今又是她亲手打破。在那一刻,某些东西在她内心不动声色的生长,最终使她超前脱离了孩童的世间。孩子是没有心事的。   华萤开始沉默寡言,吃饭做事也是一幅懒惰的模样,更别提和孩子们一起去玩,她仿佛一夜之间换了个人,最常做的事就是发呆。和父亲一样长时间的静坐赋予了她非凡的洞察力,从而发现一件大家都隐瞒她的事:她的父母早就离婚,她已是单亲家庭的一员。   想到这,拥有和年纪不匹配心智的华萤抬头看向怀卓,她这个经常外出的小姨。不可否认,怀卓对她很好。虽然她对她总是一幅不耐的表情,但说到底只要不是太过份的要求,怀卓都会同意并做到。现在华萤看着怀卓真挚的眼神,顿感一阵委屈。   “你们都骗我。”华萤终于敞开心扉说道,“就连妈妈也是。”   怀卓心里发虚,小心翼翼的问:“骗阿萤什么了?”   华萤眼眶一红,抹了一把眼泪,几乎是哭着说完了父母离婚的事。她虽对母亲隐瞒预见能力感到失落与不满,却没忘这些都是超出常人无法理解的范围。她还不想被小姨摸着脑袋说她在开玩笑,然后随意敷衍几句。即使华萤和怀卓相处的时间不长,她也能猜到,或者说,她就是知道。   怀卓一阵沉默,心道纸包不住火,这下好了,华萤无意知晓了,她们要如何圆回去?这样想着,她在脑中搜肠刮肚了好一会,才总结出另一番说辞。尽管怀卓后面的话有些混乱,她还是试图说出在婚姻里面不是有爱就能相安无事,当然,要是没有爱,这一切都是白谈。但话又说回来,除了纯粹的爱意,婚姻的相处之道是忍耐,很显然两人没有达到这种程度,最后只好以离婚为终结。   出于对华萤的保护,她自然不会把事情的真相合盘托出。实际上,这又为日后的决绝埋下更大的隐患。   “可是小姨,”华萤抽抽嗒嗒的听她说完,忍不住提出自己的疑惑,“爱是什么?就和阿雅惹我不高兴后我不理她一样吗?”   怀卓被她结结实实的噎了一下,偏生当事人还十分无辜的等着她回答。怀卓只好闷声道:“大概就是你说的那样。”   “那爸爸什么时候惹妈妈生气了?”   怀卓尴尬万分,幸好这时华荣进从楼下上来了,他没有听到之前的对话,一如往常的招呼女儿吃饭,只略微奇怪女儿为什么会说自己惹沈华生气。自从两人离婚后,他们单独在一起的次数都没超过十次。华荣进每每看着乖巧跟在沈华身边的华萤就觉得心酸,那也是他的女儿啊。渐渐的,这份偏执转移到了怀卓身上,尤其是沈华疏离怀卓的那段时间里,他总要找机会隔应怀卓一下。他太爱沈华了,舍不得对她冷嘲热讽。   华萤下楼后,华荣进拦住了怀卓,冷冷的说:“听说你要留在村子了?”   “没有的事,”怀卓也不恼,微笑道,“只是老宅不适合住人了,我才起了新屋。”她忽然想到了什么,“过几天就是新居宴,你有没有空?”   华荣进不说话。   “荣进,我以为那次在河边时你已经原谅我了。”怀卓缓缓说,“我们这样斗来斗去有什么意思,最后的决定权在阿华手上。你知道的,她一向很有主见。”可惜她最后还是掉进了自以为是的陷阱中。   华荣进抿一下唇,从唇间逸出几丝怨恨,“但你让她伤心了。”   怀卓差点气的想打人,她推开挡在门口的华荣进,扔下一句话头也不回的走人。“那你怎么没看到我为她伤心?”   怀卓本以为沈华最迟也会在晚上没有回村的车之前回来,结果她等了一晚上,愣是一点消息都没有。隔天华萤告诉她,“放暑假之后,妈妈时不时就在芳婷阿姨家住几天。”怀卓表示理解,但还是忍不住一通电话拨给了芳婷,请求她让沈华说两句。电话那头出现了漫长的空音,细弱的电流声和低声讨论声传入怀卓耳中。她耐心的等着,像只随时准备猎食的豹子,甚至没有费力去换姿势。最后电话那头传出了芳婷的声音:“你们好好聊。”   交接的过程,怀卓没听到沈华的声音,对面只传来隐约的呼吸声。“阿华,”她叹一口气,眉眼间透着明显的疲惫。只有天知道她是怎样说服自己,又花了多大的力量才让自己回来,她一心想见她,沈华却直接躲了起来。以她预见的能力或许早就知道自己会回来,可她依然躲着她。怀卓心里的委屈顿时蔓延全身,她想不顾一切的大哭,想像小孩子一样扑进值得托付秘密的人的怀里哭泣。   她最终什么都没有做,只是说:“我不知道你在顾虑什么,但你要真想这样过下去,我不阻挡。” 第34章 第三十四章   最终沈华还是妥协了,她不仅答应怀卓搬到新房住,还给了她一个解释。   “我只是去找份工作,”第二天回来后,沈华第一时间就对她说,“当然,还是老师。”   怀卓不免诧异,她知道学校的近况早在杜绘宛离开之前,她回来之后又一直在忙房子的事。根本就不知道如此短的时间内,学校又办不下去了。不管怎么说,她也出了一份力,还是会有遗憾。沈华见她一幅沉思的模样,想了会,低低道出了真相。   “很多人都出去了,”她说,“孩子们也随父母走了,根本没人入学。”   这一年的九月份开学后,全村只有两个孩子选择了留在学校里,可若大的学校不可能只教两人。校长忍痛找到孩子们的家长,说服他们把孩子送到其他学校,之后,他亲自锁上了二楼的办公室,锁上了通向二楼的铁门,不久后,钥匙被他遗忘在某个角落。至于一楼的教室,校长为那些还算完好的桌椅找到了下家,天花板的风扇悉数拆下,铝合窗被搬空,就连黑板也不能幸免——镇上的学校正好要扩建,他们低价征用了。   怀卓知道后,特意去看了眼学校。沈华陪她一起。两人绕着学校走了一圈,甚至还走到了后山的厕所旁,那里还保留着旧时的原貌,现在几乎没人使用,但恶臭还在。怀卓捂着鼻子飞快走过,但不忘和沈华说起年少丑事。往事历历在目,唯有一吐为快才可释放悲闷情绪。   “我还记得有一年,我没写作业,结果被罚冲厕所。那之后我就没忘过作业。”怀卓笑起来说。身后的沈华不接话,她也没指望她接话。这是属于她自己的秘密,不是谁都能感同身受。   两人回到操场上,怀卓背靠在篮球杆上,嘟囔道:“算老校长有良心,没把最值钱的买掉。”   沈华闻言微笑,她偏过身子,忽然伸手把怀卓困在杆子与她手臂中。“以后就里还有用处。”她说,顺势低下头,轻吻了一下怀中人的唇。故里重游难免睹物思人,她想起了之前学校停办和怀卓同游的场景。在那颗依然繁茂的柳树下,她给她编了柳枝圈,并吻了她——在两人关系还不清不楚的时候。   沈华一向把感情分得极细,她不喜欢草率,更不喜欢逼迫他人。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她属于被动接受的那一种。可她被动太久,已经分不清那些是预言,那些是誓言,那些又是梦想。如今,她想主动一回。事实上,只要她想,随时可以和怀卓恢复如初。   “我也记得,你在这里亲过我。”   “但你推开了。”怀卓忽略耳朵的燥热,故作镇定。“那时我很伤心。”   沈华顺了顺她的长发,“后来你不是明白原因了吗。”她轻声说,只是在陈述一个事实。没有安慰,也没有对她的猜测给矛解答。   “你走开。”怀卓推开她,微嗔道,沈华不受影响,依然浅笑。这么一闹,故地重游的悲伤倒是消散了不少,怀卓再次环顾了一遍学校,感觉自己很是渺小,她自以为能以钱财解决一切,却不知很多东西都是无价的。“回去吧。”她说,话一出口才意识到自己无意重复了当年沈华的话。她感觉有些奇怪,但又说不清那种感觉。很多时候,她在做某件事说某句话时,都会有种发生过的怪异感。怀卓不懂其中的诡异,便将其归结为:时光在兜圈子,并不像人们承认的那样流逝。发生过的事还会在某一时段重演。   当天晚上,怀卓洗完澡找了个没人的时候,悄悄走进了沈华的房间。在她的刻意安排下,父母们居在一楼——那里既凉爽又方便出行,孩子们和弟弟弟媳被安排在二楼东边,她们在西边,独占了那两间拥有落地窗的房间。一开始,怀卓宣布时还有些心虚,却没想到全家人没一个反对。   最初开始设计时,怀卓就要求设计师务必留出足够的房间。如此一来,设计师只能保证房子外表是洋楼的貌样,他将客厅、厨房和餐厅设在了一楼,将厕所内置在每间房间里,二楼则配备书房以及怀卓不惜花大价钱买来的影院系统。日后,那些进入房子做客的村民们都会大呼“原来我们被骗了那么久”,而当他们参观过后,惊讶就变成了叹息。“真好的房子,”他们都会这样说,“什么都有。”   孩子们最先对房子表现出热爱,尤其是华萤和华雅这两个女孩子,对于她们来说,她们不仅有伴还能拥有自由的房间。两人一起长大,感情自然不用说。暑假那段时间,两人没少和华可朗看完父母准许的影片后,扮起了剧中角色,在房子里跑来跑去,追逐打闹,破坏家具与漂亮的玻璃杯。怀卓不把这些小事放在心里,房间的隔音很好,关上门外界的声音传不进来。长辈们早出晚归,没精力管。至于华荣格,他常不在家,也没法管。家里只剩沈华和陆春红这两位母亲,沈华倒还好,她说一下孩子们倒也乖乖听话,唯有陆春红每回都被气得跳脚。   沈华洗完澡后就看见坐在窗前贵妃椅上的怀卓,她仰躺着,穿着柔滑的白色真丝睡衣,脸上盖一本书,似乎睡着了。沈华觉得好笑,轻手轻脚的走过去拿起了书。这是她这么久以后鼓起勇气凝视她的脸,怀卓清醒时总带着隐约的悲伤,她怕自己心软。而现在,睡着的她放下了所有的情绪,乖巧如同小猫。那头一如既往的栗色长卷发随意披着,发丝凌乱,将她的年龄缩小了一些。   沈华有时也会好奇,若是她喜欢的是男人,又是怎样的男人会与她合拍。怀卓的性格她还清楚,她不喜别人管教她,更不喜有人能左右她。想来想去,沈华发现自己没能在这件事得出准确的结论,这让她有些失落,干脆低下头,在熟睡之人唇上落下一吻,却不想惊醒了她。   怀卓吃了一惊,反应倒也快,她扬起笑来,伸手搂住了沈华的脖子,把她带入怀中。“你偷袭。”她笑着说,神情无比愉悦。今天发生的事早已显露端倪,怀卓不懂是她的坚持还是沈华战胜了自己,总之,她不会放弃真正合好的机会。因此她来了。   “你早该想到的。”沈华说,“之前的事是我考虑不周。”   怀卓细细的盯着她,良久才说:“你有事想告诉我?”   沈华对她微笑一下,不容抗拒的直起身。“没有什么事,”她诚恳的说,“但我很想你。上次的事,对不起。”   怀卓连忙起身,“不要说了,”她喊道,“我原谅你。无论要等多久。”   无须等上多久。几个月后的一天晚上,沈华最后一次见到了老爷子的鬼魂。他衰老至极,但仍撑着一口气,拄着拐杖站在沈华面前,因为他不停的咳嗽,说出来的话支离破碎。   “真没想到,你也是个不守信之人。”他气的肺疼,几乎喘不过气来,正在经历另一次相同的死亡过程。   沈华看一眼熟睡的怀卓——自从两人合好后,她就经常在她房间留宿,有时两人也会做,有时不会。对于怀卓来说,单单是能抱着沈华入眠已是极大的满足。最近事务繁多,关思度那边也身体堪忧,她忙极了,只有在沈华怀里才能睡过安稳觉——目光立刻坚定起来,看向老爷子时不再一味闪躲。   “我不否认您的话,但我明白的太晚了,”她说,“听从您的话才是害你。”   老爷子疑惑的看向她。沈华也同样看着他,他的身体开始透明,正缓慢消失。显然,当事人还不自知,他是鬼魂,没有痛觉。   “您已经死了。”沈华最后说,“不该滞留在这。”老爷子瞪大眼睛,他抬起双手惊恐的盯着看,那双苍老的手正一点点化为虚无,“这不可能!”他无力的叫喊着,满怀对活着的渴望与留恋。沈华不发一言的看着他消失在原地,便知道长久以来折磨她的恶梦也随之消失。她感到前所未有的轻松,但又迷茫起来,和当初怀卓在办公室里的感觉一样。她没纠结下去,若不是现在很晚了,她定会叫醒怀卓和她分享这个好消息。当然,隔一天后再分享也能达到同样的目的。   怀卓高兴的抱起沈华在空中转了一圈,结果自己反而气喘吁吁的靠在她肩膀上调整。这时怀卓才感到年龄的存在,她的每一天都如此相似,忙碌到她察觉不到时间的流逝。   “还像个孩子一样。”沈华笑起来。   “我太开心了,”怀卓也跟着笑,“我们什么时候走?”   沈华没有犹豫多久,“等阿萤毕业后。”尽管离华萤毕业还有半年的时间,但沈华知道,这并不是阻碍。 第35章 第三十五章   一转眼,华萤即将度过小学里最后一个儿童节,由幼年变为少年。但事实上,她已是大孩子了。华萤对学校举办的活动不感兴趣,但还是遵从惯例来到操场。老师们在树阴下搭起小台子,划分区域组织游戏比赛,学生们老实的排队等待。小游戏五花八门,譬如什么用左手使筷子夹水中光滑的玻璃珠,蒙眼前进不许旁人提示的敲钟,单手投篮与经典的套圈子等等。   华萤找了处阴凉地坐下,视线所到之处的学生皆是两两相伴,唯有她孤独一人。纵然怀卓的出现驱散了她心底的些许阴郁,她也无心交友,久而久之,她被自己孤立了出来。在老师同学眼中她是个成绩极好又沉默寡言、独僻的女孩,属于一毕业就被遗忘的那类人。华萤对此毫不在乎,甚至庆幸因为此而不必受那些调皮男生的骚扰。   她们这个年纪的爱情不过荒唐。   因此,在这个学校里华萤只和弟弟妹妹好。华雅比她小一年,正在读五年级,华可朗则在四年级。在这三人的组合中,华萤无疑扮演了大姐姐的角色。从她四年级起,就是她负责带两人上下学,也是她把两人的零花钱妥善保管,免得两人大手大脚花完了——这一点上,两人倒是遗传了自家爷爷的性子——又假哭着来找她要。尽管三人的组合很像怀卓她们,但还是有所差别。华萤对两人一视同仁,从不偏爱谁。日后,当三人长大,走上不同道路,三人的感情依然一如往昔,不曾变过,也不含杂质。   华萤没有呆坐多久,华家姐弟就穿过人潮,出现在她面前,两人一人站一边,挽住她的胳膊硬是拉起了她,带着她往游戏区走去。华萤无奈一笑,看了看两个小家伙,明明是姐姐的华雅偏偏最为娇小,看上去更像老幺,而弟弟华可朗虽然身高稍逊于她,仍可以从他的身体比例中看出他定会长得高大。她打量两人的时候,华雅也愉愉的瞥向她。   虽说是一视同仁,华萤还是和华雅关系更为亲密些,她们同住一间房,共用一张床,有时衣服鞋子也会换着穿,犹如亲姐妹,但不似沈华与怀卓那般。华萤一点点看着当初那个有些胆怯的华雅长大。她依然胆怯。华雅则一天天的看着她变得沉默,短发变长,小脸越发清隽。她有些不能把眼前人和八岁之前的她重合。“你看看人家阿萤,”那时父亲常这样对她们姐弟俩说,“那里像你们整天胡闹。”   华雅总会委屈的撇嘴,小声嘟囔着:“明明姐姐也和我们胡闹。”   但随着年龄的增长,认识的字数增多,出入母亲房间看书的次数有增无减后,华萤不再和她们胡闹,有时还会冷冷的瞥她们一眼,两人便不敢再造次。华雅每次都会向沈华求数,看着她嘴边挂着温柔的笑来解围,隐约察觉到了什么。“姐姐大概会比她妈妈更无情。”   一到游戏区,华萤立刻挣开了两人的手,她不喜和人接触,再者天气闷热,那种黏腻腻的感觉更让她反感。   “阿姐,”华可朗没搞清楚状况,见不远处有朋友向他招手,立刻打算抛下姐姐们。曾几何时,三人还能玩到一起,但男女有别的观念在孩子们之间传开后,他面对这两位姐姐总有些不自在。“我自己去玩了,要赢很多很多糖回来。”他跑了一会,又回过头来说,滑稽的动作逗笑了两人。华萤见反正都来了,又想到母亲和她说过的事,下意识的想放纵一次。这次换成她拉着华雅,穿梭于各个区域间。最后两人赢得了五颗软糖,三颗硬糖,六块饼干和一些李子。华萤撕开色彩鲜艳的包装纸,含着糖却并不感到开心。   其实她一点儿也不想远走他乡,她在这里没有朋友,到了另一个地方也不一定会有。她在电视上看过那个城市,到处高楼林立,马路纵横,车辆拥挤,人潮涌动,那么大的一个城市,冷冰冰的仿佛没有人情。但华萤又不得不接受一个事实,要想接受更高程度的教育,只能走出去。她想和杜绘宛老师一样,拥有多种才能,而不是只会坐在教室里写写作业数数算;也想和小姨华怀卓一样,拥有独特的人格魅力,面对各种棘手的事处理的游刃有余,她不想因为同学间的玩笑就卑微内心;更想同最为崇拜的母亲沈华一样,拥有豁达的心境,永远不自乱阵脚,甚至于能看到未来。   那时的她尚不能知晓要注视未来需要付出多大的代价,纯粹是凭借着孩童初出牛犊的无畏来憧憬。她知道自己只能看到过去,而且是人们刚死去之后灵魂离开躯体后的短短几分钟。一开始,她就像看老电影一样,一帧帧黑白图像从她眼前掠过,远没有母亲直接感观看到的那么震撼,因此过后便忘。直到老爷子的去世给予了她重新的体验——那么多的死人。   “姐姐,”华雅打断她的出神,“听说你要去外地读书了。”华萤点头,想要倾诉的渴望梗在喉咙中,她最终什么都没说。华雅看她一眼,也含了块糖,兴奋的神彩逐渐黯淡下来。周围吵的很,她却什么也听不清,她继续说:“那我明年也要去你那。”   八月末,华萤吃完比平常早些的晚餐后,便回房间收拾行李。这是她第一次出远门,紧张中又暗含兴奋,她想了很多要带的东西,弄到最后连母亲为她准备的箱子都装不下了。她坐在床上等待,脑中一片空白,她就这样呆坐着,直到上楼的脚步声与女人的说话声响起。华萤低下头,搅着手指,她知道就是新的开始。   怀卓指挥完弟弟把父母给的东西带上,便靠在车身上假寐。她在城市里重新买了幢宽敞的房子,装修朴素,家具齐全,装配有浴缸。只要想想,每天回家都能看见最爱的人,她就止不住的愉悦,那怕要她天天做饭给沈华吃。但同时,怀卓了解沈华,她断不会白白让自己养在家里的,也不会接受自己的特权,可一个不得不接受的残酷事实摆在了她面前:她没有教师资格证。新世纪初始,许多制度尚未完善,这也就导致了在一些偏远地区中,只要读过书,认得字的人都可以谋得一份教师职位。即便到了现在,也仍有未退休之人。   怀卓后知后觉的想到这些,心里一阵愧疚,可她也有私心,不愿放弃这苦守后得来的果实,也不愿还未在家呆多久,就被公司的事催得不得不赶回去。这两个对立的选择纠结斗争,谁也赢不了谁。   “没事。”沈华反过来安慰她,“正好我也休息一下。”但这没起多大作用,真正让行程定下来的是来自医院的一通电话。电话是杨如音代拨的——她已经不是怀卓的小助理,职位升迁为副总经理。没人知道,又是怎样的机缘巧合下她和关思度聚在了一起。是她陪着命不久矣的她度过漫长的岁月——她告诉怀卓医院已经下了病危通知书,希望她早日赶回来见关思度最后一面。至于为什么由她来通知,是因为关思度本人连说话的力气都被消耗殆尽。   挂掉电话怀卓完全呆滞下来,她眼神迷茫的望向沈华。尽管事实就摆在面前,她还是不肯相信,那么一个强势的人,说没就没。怀卓的低落一直持续到出发那一刻,由于担心她的状态会出事,华荣格主动担任起司机,一路上几乎没人说话,怀卓侧着脸看着窗外,一幅不理不睬的模样,沈华则和女儿坐在后座上,两人都不是多话的人。荣格不懂发生了什么,只好闷头开车。当他按照导航顺利抵达目的地时,怀卓才如梦初醒。   “你回去吧,我叫人来接我们。”她低声说,“还有,家里就交给你了。”   华荣格说好,又和沈华告别。离开之前,他回头看了一下,前来接怀卓她们的是位女人,那么多年过去,荣格没能记起她是谁。来人正是杨如音,即使放下了对怀卓的爱意,仍潜意识的关心她。 第36章 第三十六章   杨如音第一眼看见沈华便知道自己输在了哪里,她们之间的差距注定了她只能当个暗地里,可有可无的情人。六年前她很年轻,也曾耍些小手段,异想天开过。如果说她还抱有其他想法,沈华的出现就彻底打破了她的幻想。在杨如音眼里,那个坐在后座上的女人皮肤白皙依旧,笑容亲切,眸中带柔,气质优雅,即使是面对她这个陌生人不自觉流露出的敌意也保持得体微笑。   杨如音很是诧异,她并非歧视什么,完全是那么多年的所见所感率先作做了判断。在医院陪关思度、公司接待客户、商场买东西以及外出时,她见过很多人,也懂了如何识人,尽管不是百分百正确,但她的第一感觉不会错。沈华就像活了好几辈一般,拥有看透世间的睿智眼眸,她在她的眼里无处遁行。   “你好。”杨如音说。   “你好。”沈华道。   事实上,沈华也第一时间明白了她的身份。尽管感觉心里有些不舒服,还是被她无动声色的掩饰下来。她还不想小气到吃几年前的干醋,何况现在不是时候。她看的出来,杨如音在医院待了很久,或者说,她刚从医院中出来。人们不喜欢医院除了难闻的消毒水外,还有鬼魂靠近造成的悲伤。医院每天都会有那么多鬼魂出现,他们对生的渴望,对死的怨恨,对生者的哀怨,对世间的愤懑由丝丝缕缕逐渐凝固为黑色的蛛网,直击人们头顶,笼罩在人们周边。   怀卓一直沉浸在自己世界里,没有发现两人间的异样。她为两方做了简单的介绍后,又继续刚才的姿势。她越是靠近关思度所在的城市就越是紧张,她越是思索见面后该以怎样的心态,说怎样的话就越是感觉混乱,到最后也没理出什么头绪。   杨如音直接把车开到了怀卓新房子的小区里,这里安保措施齐全,绿化不错,靠近学区,几乎称得上是寸土寸金。当初怀卓请她帮忙找房子时,她还惊诧了好久,没想到这个看起来最不可能安家落户的人比她们更早的买了房子。而如今看到华萤后,她才明悟一切,暗自思考怀卓所做的这些算不算爱屋及乌。   怀卓选定的楼房在十层,不算高也不低——商品房的高度比乡镇的房子要矮近一半,换算起来也就六楼多高。怀卓下了车,一离开车载空调,热浪差点将她掀翻,她抓着车门,随即感到一双略微冰凉的手扶住了她。   “没事吧?”沈华低声说。她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感觉,但她知道她没资格嫉妒什么。怀卓摇头,一言不发的绕到车后打开了后车厢,从老家带来的咸菜、肉类分门别类装了两箱子,有些重。她们的行李不多,夏衣薄不占多少地方,就算是华萤的背包,也只是她自以为的大。杨如音过来帮忙,她搬起箱子,并说:“明天去看关总吗?”   怀卓继续摇头,眼神坚定起来:“下午吧。”   这时,华萤也下了车,她背着自己的背包,仰望那幢高楼,这就是她未来要住的地方,没有爸爸,没有朋友,只有妈妈和小姨的冷冰冰的房子。华萤下意识的攥住了沈华的手,沈华以为她只是害羞了,低头给了她一个宽慰的笑。这一幕恰好被杨如音看见,心道自己永远学不会那样充满母爱的笑。想到这,她忽然对怀卓萌生了异样的认知。难不成,她喜欢比她年长的,且恋母?杨如音被自己的想法吓到了,可仔细想来又不无道理,怀卓虽然情人众多,但真正让她留心的没几个,倒是她一直对关思度暗中关心。   以前,杨如音和关思度接触不多时,她对她一点儿也不了解,只隐约听到公司这个最高掌权人的评价,无非不是说她冷漠无情,不懂得通融。但另一方面,她们也不得不承认,公司的代遇比其他同类公司高得多,当然,前提是遵守好公司的制度。   后来怀卓不在的时候,她接手了一部分工作时——要知道怀卓在回村子之前,是位不折不扣的工作狂——吸引了关思度注意,一来二去,两人逐渐熟悉,到最后产生了同病相怜的感觉。   身体好时,关思度喜欢和她说怀卓的事,欢乐愉悦的故事集中在了头几年。譬如怀卓第一次裙子的无措感,第一次吃西餐的笨拙样,第一次做坏事的无辜表情等等。“那时的她,真是让人又爱又恨,还容易激起征服感。”她叹口气说。而到了后几年,诉说者就变成了杨如音,有时她也会读书给她听,转诉一些无伤大雅的笑话,更多的时候则是把怀卓的近况告诉她,即使那些近况千篇一律,关思度也听得津津有味。她的一颗心早已被华怀卓这个人装满,一点新消息也能使她挂念半天。   她的表现如此明显,爱意如此深沉,连杨如音这样被俗世磨灭掉性情的人也为之感动。“可是,你为什么不告诉她你爱她?”她疑惑的问。关思度冲她笑一下,多少有些苦涩。“这是我们的比赛,谁先说谁输。”她解释道。   很快,四人来到了新房子前。沈华拿的东西不多,便空出一只手来开了门——钥匙是怀卓前两天给她。这个小细节被杨如音瞧见,又不免一阵失落。当初她花了不少心思才拿到钥匙,现在沈华竟然如此轻易得到。她感觉再也待不下去,放好东西便急忙忙的告辞。   新房子很是干净,没有甲烷的味道。整个客厅与华萤的房间采用了东南亚风格的装修,只有怀卓和沈华的房间一如既往的简朴风格。原本,怀卓是打算同沈华一个房间的。她拒绝了。“毕竟阿萤也在,还是小心点好。”最后两人还是按照以往那样,住相邻的房间。   怀卓收拾好行李,忙碌了这么久才觉得饿,她打开冰箱,里面几乎空空如也,只有两瓶可怜的矿泉水。这时,沈华也凑了过来——她虽是第一次来着,却比房子的主人,怀卓还要熟悉。   “我出去买菜。”怀卓有些窘迫道,因为下一刻,她发现家里也没有米。厨房用品倒是应有尽有。   “不用了,”沈华关上冰箱门,看了眼独自坐在沙发上看电视的女儿,“出去吃怎么样?”怀卓也正有此意,她心烦意乱根本什么都做不了,一方面她恨不得立即出现在关思度面前,另一方面恐惧的心理又把她钉在了原地。   沈华招了一辆出租车,并报了个深藏于心的饭店名——母亲在世时常带她去,随着记忆的复苏,当初那一碗白粥的味道也在舌尖重现。司机师傅诧异的看了眼后视镜中的沈华,“已经没有这个饭店了,”他说,“二十几年前不知道怎么回事,老板突然宣布闭业,从此再没有人看见他。”要不是他年轻前喜欢那家店的粥,恐怕也不会记得这回事。   沈华若有所思,过了一会才问道:“那家店的老板,是什么人?”   “不清楚。”司机说,“据说老板姓沈,是个男人。”他等了一会,没听到回答,又往后看了一眼,沈华脸上突然而至的悲伤让他感觉古怪。他犹豫片刻,刚想问她是不是认识那家店的老板就被怀卓重新报出来的地址给截住了。他不再说话,发动车子驶向目的地。   “阿华,”怀卓凑到沈华耳边小声的说,“总感觉你到这里之后,有些不对劲。”沈华没打算瞒她,“我和母亲一起在这个城市生活过,来这里后,我想起了很多。”沈华扬了扬嘴角,“如果你感兴趣的话,今晚告诉你。待会,我陪你一起医院吧。”   怀卓说了声好。   尽管车内的氛围很是微妙,华萤却不受影响。她一瞬不瞬的盯着车窗外飞速掠过的浮影,对一切充满了新奇的感觉,和当年华荣格的感受一样。不多时,车停了下来,华萤紧握着沈华的手下了车。她站在敞亮的大厅里,光线模糊了时间的概念,周围是安静用餐的食客,轻快敏捷的服务员,她忽然觉得眩晕,很快的低下头来,一刻也不放开母亲的手。   吃完饭后,两人把华萤送回家,确认她睡觉后,就才往医院赶。医生告诉她们病人需要休息,探视时间最好不超过十五分钟。怀卓艰难的点头,推开了单人病房的门。唯一的一张床上,关思度就躺在那里,浑身插着管子,只剩下一幅骨头。怀卓一下失了气力,跪倒在她的病床前。许是听到了动静,又或者回光返照,关思度睁开了双眼,看见怀卓,那双被疾病折磨的黯淡无光的眸子重新明亮起来。她想说点什么,却忘了自己还带着氧气罩。   沈华蹲下来,双手扶住怀卓的肩膀。“她很爱你,好好照顾她。”她就要死了。沈华在心里默念着最后一句。说完,她站起来,离开了病房,给两人一个独处的,释然往事的空间,她没有忽略掉怀卓那一瞬间的惊喜,更没有忽略这之后的挣扎与悔恨。 第37章 第三十七章   对于华荣格来说,姐姐们的离去给了他一个一直梦寐以求的当家做主的机会。他是家中子代的唯一男性,父亲不管事后理应是他当家,但结果大家有事都会去问姐姐们。沈华的见解独道,怀卓的决策果断,这些都远远的将他甩在了后面,至少在他接手家事一周后,不得不承认这一点。   送走姐姐们回来后的周末,他不顾家人反对,把一双儿女带去了市里——孩子们从小就待在这,几乎没见过外面的天空,他想让孩子们见识一下外面的世界。到达市里后,华荣格直接带着他们前往市里最大的游乐园,在那里狠玩了一天。孩子们一整天都在欢笑,注视父亲的目光也更加崇拜。这时华荣格才明白,他对家人说的都是谎话,他只是想找回孩子们对他的崇拜,毕竟他是他们的父亲。没有人能忍受自己的孩子一直围着别人转圈。   他想证明,姐姐们是很好,但他也不差。他活在怀卓的庇护下太久了,一但有机会,翻身的念头便破土而出。也正因如此,他很快就从父亲那里得到了百货大楼的管理权——华永新现在只想着菜地、果园、啤酒和悠闲生活,儿子的想法正和他意。   华荣格见到了那两位助手,他们在炎热的九月里仍面不改色的穿着西装,领带一扎活脱脱的成功人士形象。他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普通衣服,感到一阵脸热。两位助手在商场混了多年,见到他的脸色就明白他的心思,他们相视一笑,不是嘲笑,只是觉得华荣格单纯的紧。   最初,他们以为自己是被公司抛弃的那类人,不然也不会被下调到这么偏僻的地方。但很快,怀卓的到来否定了他们的自我贬低。在公司时,他们就听过怀卓的功绩,她由关思度一手提拔,从最低层做起,工作岗位几乎遍布全公司,而且都做的很好。   “相信这几天的考察你们也懂得了这里的状况,”当年,百货大楼开业几天后,怀卓在办公室里这样对他们说。这里的人不穷,只是舍不得花钱,以至于最开始时,大型的家电、价格昂贵但便捷的电子产品白白落了个大家只看不买的悲惨下场。“没有机会,我们就创造机会。”怀卓最后总结道,“我们要让他们明白这些东西的好处,这样才有人肯买。”   事实证明,怀卓的做法是成功的,到了后来,即使是最贫穷的家庭也会用电饭煲做饭,热水壶热水。怀卓不知不觉间改变了人们的生活习惯。一年后,她引入咖啡和著名的快餐品牌与西点店,并将一楼的超市替换,因为已经有两家人跟风成立了自己的超市。怀卓的生意经便是:永不跟风。   两位助手被她的手段深深折服,同时也受益匪浅。在怀卓决定回城市定居后,他们便发誓要替她守护好这幢高楼,但另一方面,他们也开始老了,思维方式固定了,没有年轻时那么敢闯,他们有意培养下一代继承人。华荣格的出现正好契合这个理念。就这样,荣格开始了他的艰难旅程。为了证明他不比姐姐差,他如海绵般吸收那些对他来说晦涩难懂的知识,并拼命消化,同时,他还要应对家中鸡皮蒜毛的小事。   一日,两位助手给他放了个假,并带他去喝酒,不怎么爱喝酒的他被那五颜六色的鸡尾酒吸引了注意力。那是在怀卓的办公室里找到的,起初他看着一个个玻璃瓶子里装着颜色鲜艳的酒还惊奇了好一会。后来两位助手边笑边给他调了一杯蓝橙。他很快就爱上了那种入口清冽,后劲十足的感觉。晚上的时候,九分醉的他迷迷糊糊的回了家,刚躺在床上,杜春红跟着进来了。   “先别睡,”她叫醒他,“给钱。”   “什么钱?”他不满的回答。   “当然是生活费。”杜春红对他说了个具体的名额,他的酒醉意立即惊醒了一半。一直以来他都是任由她在账户里自取,还真没注意过具体的数额。“怎么会这么多?”他喃喃自语。   “怎么会不多,孩子们各种各样的杂费,爸妈们的药钱,果园的化肥钱,还有日常生活的花销,怎么会不多。”   这时华荣格才感觉到生活的琐碎,命运的重压,并深感这种需要持久耐性的事只有女人才能胜任。第二天,他去银/行取了钱,交给了杜春红。他走出家,本应该去办公室坐着的,他却突然不想再去,脚步一转,他往后山走去,在树阴下,夏天的炎热被驱散不少。他坐在树下,第一次感到挫败感。那两位助手不说,他也知道自己的能力何在,他并不适合经商,他对数字一点儿也不敏感,总是出错。他越是想,就越是难过。直到一阵微风带来了橘香,他从思绪回过神,只见他目光所及的橘树上,全都挂满了金黄的,累累的果实,他不禁咽了下口水。   因为怀卓是直接把成年树——这时人们才感觉到她财富厚度的可怕——移植过来的,今年就可以结果了。但她没有把山上都种满橘子,而是保留了一些原本的果树。她提前联系了客户,到时只需华荣格将货品运输到目的地。因为果树品种不同,成熟的季节也不同,她可以把交易时间延长很久。   如果再晚几年,人们定会熟悉这种经营模式。无可否认,怀卓一直抓着商机。   “现在货运竞争力大,而且还辛苦,”怀卓曾对荣格这样说,“你还不如按我说的做。”她自认为既保证了家里的收入,又保全了弟弟的面子,但事实上,华荣格对这一切只是被动的接受,还不懂得这其中的涵义。而现在,他嗅着橘香,伸手摘了一个,吃了一瓣,才明白姐姐说的没错。没有人能拒绝唾手可及的发财的机会。   “谁?”刚从山上喷完农药的华永新听到动静后喊道,他戴着口罩,背后背着工具,从远处看不像他,而像他的哥哥。兄弟俩曾经相像过,分歧过,长成不同的模样,却在中年后再次相像,兜兜转转又回到了从前的样子。   “爸,是我。”荣格回答。华永新看见他手上没吃完的橘子,有些哭笑不得。“你急什么?幸好农药还没喷到这里。”荣格一听,愣住了,连连保证下次再也不会。   两父子在树阴下坐下,就着果园展开了漫长的交谈。华荣格觉得他们也可以和别人一样,将果园开放,赚游客的钱。华永新苦笑的反驳他,就算这里的脐橙出了名,可这里地偏又无名胜古迹,不会有太多人来,顶多是周边的人。   “周边的人也是人,”荣格说,“只要有人来就好了。”   华永新思索片刻,“好吧,我跟你姐说一下。”   荣格有些不开心,觉得父亲还是和以前一样忽略自己,但他什么没表现出来。他想,大概是父亲比较喜欢女孩,他没什么好争的。   “最近在忙什么?”公事聊完了,华永新这才想起自己很久没有关心儿女们了。他实在是爱上这种日出而作,日落而休的生活,即便累,但能什么都不想的睡着,也不失为一种幸福。   华荣格简单的向他解释了一下,却没想到自己无意间的抱怨勾起了父亲的回忆,那是一段久远的记忆。   “当初我学英语的时候也是这样。”华永新微笑的说,“不过后来老师还夸我聪明呢。”   “爸还学过英语?”荣格吃了一惊,他还以为以这里的师资力量,无力提供父亲那一代人学习外语。   “学过,”华永新叹一口气,“只是一代不如一代了,当初有的现在都消失了。就连我,也把英语忘掉了。”他不会忘记那年,当学生纷纷闹停课时,他看着有恩于他的外语老师无奈远走,没有留下只言片语。只用了短短的时间,戴着红袖带的学生们遍及全国,人人自危的年代。所以的一切,一下子就乱了套。他也从学校回到了家,和哥哥一起拿起锄头,耕回地。 第38章 第三十八章   晚上的时候,沈华没有等到怀卓,后者给她发了信息简明自己想要陪关思度走完最后一程。由于担心她们在城市里不适应,怀卓特意叮嘱杨如音过来照顾她们。杨如音到了之后才发现,沈华只用了短短的一个晚上,就掌握了这家里的所有电器使用方式,并熟练自如,就好像她在生活过一般。   杨如音已经不想再感慨这个女人身上的神奇所在。她买来米,给她们带了早餐,清淡小菜与软糯的白粥。餐桌上,穿戴整齐的华萤没什么生气的喝着碗里的粥——显然她没能和母亲一样适应这里。半夜的时候,她被空调冷醒过,尽管母亲就在一旁,她还是控制不住内心突然涌起的恐惧,睁着眼睛直到天色稍明才迷迷糊糊睡去。不久,又被叫醒。   “杨小姐,”沈华待她吃完,缓慢的开口,“待会你有空吗?”杨如音愣怔的点头,又听她说:“是这样的,我想让你带我转转这周围的地方,毕竟我第一次来,还不熟悉这里。”   杨如音自然没有理由拒绝,在她认知里沈华的聪慧又提升了一个档次。她不慌不忙,淡泊处之的性情很让她敬佩,曾经她也想成为这样的人,但结果总是不尽人意。杨如音带她去了这附近的商场,给她讲解了这城市的交通工具,最后两人在一家星巴克落座。沈华点了杯蓝山,她没说话,轻轻嗅了一下咖啡的浓香,尝了一口,对于喝惯了白开水的她来说,咖啡过于苦了。但她是开心的,出来的越久,母亲的形象在她心里就越清晰,如果不是亲眼看见她伏在桌上死去,她会以为母亲还活着。   坐在对面的杨如音搅着咖啡,心不在焉的看着她,她的一举一动都如画般恬静优雅。杨如音想,大概她再也找不到比得上沈华的人,思索片刻,她问道:“你和华总是什么关系?”   “目前来说是情侣。”沈华毫不避讳,“当然,在法律上我们有一定的亲戚关系。杨小姐很在意吗?”她一句话说的如此理直气壮,简直让人找不到反驳的理由。事实上杨如音也没想着反驳,她见过太多感情,早就对在世人看来属于惊世骇俗的那类免疫。   “还好。”杨如音道,“我只是有些震惊。怎么说好呢,沈小姐和常人很不一样。”   “我可以理解为是在夸我吗?”   “是的,”杨如音笑起来,“你很漂亮也很有魄力,沈小姐。”   “谢谢。”沈华回以微笑,喝完最后一口咖啡后起身告辞。她按着记忆,去超市里买了些食物和水果。回到家时不过上午十一点,怀卓还是没回来,华萤正在沙发上看电视,看见她,立即盯紧着她看,泫然欲泣。沈华对女儿温柔一笑,“抱歉,妈妈回来晚了,要不要吃苹果?”   北方的水果自从进了南方后,几乎让人分辨不出南北的界线。华萤很爱吃苹果,但她懂事,知道苹果贵,从不主动提出来。如今看到沈华手上的苹果后,她内心的小委屈被冲刷得无影无踪。她跳起来,忙去洗那红苹果。沈华把食物放进厨房后,回房间看手机。她终究是接受了怀卓的提议,用上了人生第一部 手机,但她不喜带出门,觉得笨重。   怀卓打她电话不通,改为了短信留言,之前九点多的事了,那时她和杨如音在外面,现在想来,两人都错过了这个消息。沈华看着短信看,短短的十几字让她无从判断怀卓的心情:阿华,她还是走了。我现在还在医院,不用担心我。   沈华回了个电话过去,但怀卓的手机关了机。她下午抽空去了医院,护士告诉她这间病房的病人今早刚刚去世,已经被家属送去火葬场火化——这是沈华第一次接触火化这个词,只要一想想死后还要忍受烈火焚烧,骨架成灰,只能呆在一方小小盒子的痛苦,她就对火化产生了强烈的排斥感。护士还说,平时看这病人没什么人来看望,原来是她父母皆故,又无伴侣儿女,后事只好由她公司的下属操办。   “那你见到过一个栗色长卷发的女人吗?”沈华问。   “见过,”护士说,“她跟着去了。”   一直到星期三,也就是关思度去世的第三天,面容憔悴,眼睛布满血丝的怀卓才回了家。她这幅无依无靠般悲伤的模样把华萤吓了一跳,因为她还从她身后看见了一个近乎透明的女人。   “小姨。”华萤不解的呢喃道。沈华立刻制止了她将要出口的疑问,并哄她回了房间。关思度的执念过于强烈,以至于现在还跟在怀卓身后。她没有穿病服,体形神态也恢复回年轻的样子,依旧光彩照人。   “阿华,”华萤走后,怀卓最后一点伪装也消失殆尽,她既难过又自责,同时还愤恨不该有的软弱。沈华把她抱在怀里,任由她的泪水把衣服沾湿。怀卓便是这样一边抽泣,一边把她和关思度的故事对沈华补全。沈华想,如果没有她,她们会在一起。她苦笑一下,抬头看了眼关思度的鬼魂,脸色恢复如常:“你也很爱她。”   怀卓没有否认,只小声说:“对不起。”   沈华不答话,只是看着关思度,她垂着眼,像是没有听到两人的对话。既然不是因为这个,她又在执着什么?很快,怀卓的电话给了她解释。“我现在真的不想谈这些,郑律师,给我点时间好吗?”怀卓无不疲惫的说。   她怎么也不会想到,关思度才刚去世,接到医院通知的男人就赶了过来,他自称是律师,一身西装革履,带着黑色皮包,并交给了她一份遗书与股份转让合同。遗书上清清楚楚的写着,关思度要将生前全部的遗产都留给她,包括她的公司。只要签了字,那间价值几个亿的上市公司便真正属于她。若是以前,她一定会很开心的接受,但现在,她总有种奇怪的感觉,觉得自己就像一位可耻的小偷。她拒绝了在合同上签字。   “不管怎么说,请您要好好考虑一下。”郑律师没有惊讶,反而拿出了最后的筹码,“如果您拒绝签字的话,合同上的股份将以关董的名义全部出售。”这是关思度交待他的话。他当律师这么多年,不是没有遇到过和父母闹翻不肯接受遗产的儿女们,那些父母也会以对外捐献的方式不动声色的强迫他们接受。但他没想到这次会是个和关思度没有血缘关系的女人——外界并不知道她们曾经是情人。   怀卓颤抖一下,这不就意味着公司将会转手他人。“我会的。”她咬着牙说,郑律师久久不回答,她想挂掉电话,沈华却伸手握住了她的手腕,刚才两人的一番对话,足于让她猜到事情的始末,何况,她看清了关思度眼里的热切渴望。   “阿华?”怀卓眼眸润湿的看着她,其实她也在徘徊犹豫,等着眼前人给她指路。   “收下吧,”沈华说,“这是她给你的最后礼物。”话一出口,接近透明的关思度终于露出了笑容,她冲沈华点一下头,飘出了屋外。对她来说,最后这几年都是她偷来的,她已经满足了。何况在医院里孤独的了却残生,不如早日解脱。她唯一放心不下的只有怀卓,她关注着她的一切,在遥远的城市里牵挂她的喜怒,甚至到了最后,她对她最大的情敌萌生的不再是嫉妒,而是好奇感。那天,她终于如尝所愿见到了沈华,目光触及她那张和自己想象中并无二致的脸,她便明白,长期折磨着她的心境消失了。她真心的祝福她们,不希望她们像自己和怀卓重蹈覆辙:   不要总是把事情藏在心里,不要总是指望对方能了解自己的情绪,不要总是只为自己着想……总之,不要这样,不要那样。 第39章 第三十九章   九月初的时候,沈华和女儿一同出门,前往华萤即将就读的学校——这所学校无论是在口碑,还是在成绩上都属于佼佼者。由此可见怀卓在侄女身上花了多大的心思,原本她是打算送两人去的,毕竟沈华对这个城市还不熟悉,但公司临时有事,叫走了她。   “抱歉,这次不能陪你们了,”怀卓对沈华说,又对看不出表情的华萤笑道:“下午小姨给你带好吃的。”   自从她接手关思度的公司后,繁忙更甚以往,不久前发现的一笔烂账更是让她焦头烂额,董事会那群人不满她的上位,总要找点事儿给她做。关思度在时他们还有所收敛,如今就真的撕破了脸。怀卓一边要面对外患,一边要化解内虑,早已身心俱疲,但这些,她从不告诉沈华。所有的烦心事她一人承担便好。   沈华心思通透,她不说,她也就不问。她保留了大部分的生活习惯,每天变着花样的准备一日三餐,中午雷打不动的午睡,晚上继续看书,对她来说,城市的唯一好处就是买得到更多更好的书,但有时,她的阅读不像是为了吸取书中的知识,更像是为了证实自己的想法。短短几天,她似乎习惯了身为家庭主妇的生活,她一丝不苟的打扫房间,拂去书脊处落下的灰尘,陪女儿聊天,和怀卓调笑,除了这些,她还养成了出门的习惯,因此,怀卓以为她会找不到路而产生的担心完全没有必要。   沈华带着女儿顺利来到学校,这是一所比村子的学校大了不知几倍的校园,校门口停满车辆,衣着光鲜的人们带着面容还稚嫩的孩子,到处吵吵闹闹,烈日酷晒下热汗顺着额角滑落,人们的耐心随着汗水一起消失。因为她们不仅要在若大的校园找到报名处,还要忍受门口众多发传单之人的叨扰。能忍到现在实属不易。   沈华擦一下汗,看向前方长龙般的队伍。这时,华萤轻轻扯了一下她,她低头,女儿低声细语的说:“我想喝水。”沈华失声哑笑,她没忽略华萤的变化,来了这里后,她更加依赖自己,完全没了在村子里大无畏的精神。沈华没有深究这其中的可怕之处,以至于日后,当华萤发现自己的母亲和小姨竟是那样的关系,自己的一切不过是怀卓爱屋及乌随手一挥的结果时,她受不了这样的打击,并将其视为不可原谅的事,与两人决绝,不肯再相见。   沈华买了水,含笑的看着女儿一口子喝了半瓶,她真是热坏了,小脸红扑扑的,惹人怜爱。华萤的长相继承了沈华的容貌,随着年龄的增长,她越发像沈华,眸子隐隐有着超出同龄人的深沉。她不喜白,反而爱黑色,一个人时眉眼间尽是冷漠。华萤在这一片穿着花花绿绿的新生中格外引人注意。   “你好。”一位后到的带着孩子的父亲向沈华打招呼道,又说:“这是你女儿?很漂亮。”华萤对他的夸奖不为所动,把头扭向了一边。沈华也不在意女儿的无理,反倒觉得可爱的很。她对男人点头微笑一下,原以为话题就此停住,男人却紧抓着这一点不放,硬生生就着“小孩子就是容易害羞”的梗和沈华聊了半个小时,还不忘拿自己孩子的光荣事件做例子。直到队伍前面只剩沈华时,男人才依依不舍的停止这无聊的对话。   沈华给女儿办的是走读,交了杂七杂八的费用后,两人终于可以离开。回家的路上,她给女儿买了个冰淇淋,华萤一边吃,一边说:“我不喜欢刚才那个男人。”   “我也不喜欢。”沈华附和道。   “那妈妈喜欢谁?”华萤说,随既又失落起来,“妈妈不喜欢爸爸,小姨跟我说过的。”   沈华诧异,忙追问怀卓到底和她说了什么。华萤把两人的对话全盘托出,末了还念念不忘当初没有得到的答案。“爸爸到底什么时候惹妈妈生气了?”   “阿萤错了,”沈华无奈叹口气,蹲下来和女儿对视,认真的说:“爱不是那么简单的。不过,要是妈妈以后做错事,阿萤会原谅我吗?”   “当然会。”华萤不懂这话的深义,但还是坚定的点头,她自问没有什么错误能比得上她对母亲的爱,但她忘了把欺骗算进去,这是最不该原谅的事物。两人默契的同时笑起来,沈华直起身,揉揉女儿的脑袋,牵着她往回走。在旁人看来这无疑是温馨的一幕,却没人能理解沈华的惶惶不安。   傍晚的时候,怀卓回来了,她没有夸张的大包小包,只买了一包华萤喜欢吃的牛肉干,她喜欢长久含着肉干,让味道一点点充满她的口腔,这也是她排解孤独的另一方式。很早她就发现,她偶尔走进母亲的房间时,母亲和小姨之间总有种奇怪的气氛,可她毕竟年少,没能理解那是一种想亲热或正在亲热时被打断的羞涩的情绪。潜意识里,她不喜欢这种被瞒着的感觉,便减少了进母亲房间的次数。这也就造成了,漫长的夜晚她无事可干。若是让怀卓知道原因,她定会大呼:“太像了,和我当年一个样。”   开学一周后,华萤适应了校园生活。一个月后,老师们的新潮教学,同学们的乐观开朗,学校里的轻松向上的学风感染了她,她的笑容多了起来,甚至在饭桌上还会主动提起学校发生的趣事:一个倒霉蛋在课堂上睡觉时被突然叫醒,结果被自己的双脚绊倒,额头上摔了一个包。   在这个家里,怀卓忙碌但充实,华萤不时烦恼但忘得也快,只剩下沈华一个人闷闷不乐。两人都不知道她怎么了,毕竟一开始,最先融入这个城市的人是她。事实上,让沈华苦恼的自始至终只有一个:她的母亲。上次和杨如音出去之后,她再也觅不到母亲的气息,就连她从末谋面的舅舅也没有任何消息。上一辈的故事相隔岁月,已然失真,可她还是不甘心,她有太多的疑惑,想问母亲为什么抛下她一个人,想问舅舅为何不肯见她……   她不愿放弃,因此频繁外出,她找遍整个城市,却怎么也找不到那瓶名叫“鸦片”的香水,她迷失在众多色彩鲜艳的口红中,眼花于各式各样的化妆品名称里。   “阿华,”洗完澡后的怀卓见她又发呆,便推了推她,“在想什么?”   沈华摇摇头,拢了一下身上的睡衣,之前不知怎的,一边的领口滑了下来露出了柔弱的左肩。她总是这样,妩媚而不自知。怀卓呼吸快了一个节奏,她坐到床上,从沈华身后搂住了她的肩,胸前的柔软贴上了她的背。两人许久未曾亲热,仅仅是一个简单的动作,就唤起了身体的悸动感,身子跟着软和下来,如一块热巧克力,散发着甜美的味道。   “看着你这样我也很难过,”她说,“对了,上次,你不是有事想告诉我吗?”   “嗯,关于我母亲的。”   怀卓亲了一下她的侧脸,示意她继续说下去,心里却奇怪,这么多年没听她提起过母亲,她还以为她早就忘了那个人。在她记忆中,沈华的父母亲是华溪村最扑朔迷离的秘密。有一年,不知从那里传出了风声,说沈华其实是大伯华永信的私生女,不然在那样一个自己都吃不饱的农村谁会愿意领养别人的孩子,这里头指不定有什么龌龊。听到这个流言后,向来不轻易动怒的大伯立刻拿上铁铲要去和那人拼命,好在最后被村民拦了下来。   “要是没有这回事,你还怕别人说?”那人缓了口气,又忘形起来。谁也不会想到,他正是日后偷公厕卫生纸且死性不改的小贼的父亲。   华永信像掷标枪一样用尽全力把铁铲准确无误的扔到那人脚边,恶狠狠的啐道:“我就是见不得嘴巴不干净的人。”   从那以后,关于沈华的身世无人再提,顶多背后悄悄议论,长久以往,人们果真忘了这回事。一来,沈华的长相没有一点儿与华永信相像,二来,那时的她深受村民们的喜爱。   沈华理了下思路,把自己的回忆与猜想一股脑的告诉了怀卓,结果把她惊的说不出话来。“你是说,大伯和你母亲是认识的,她是位知青,还有个哥哥,而且那个人还可能是姑姑经常念叨的那个“阿卓”?”   沈华严肃的点头,原本,她没想到这么多,但是沿着这条线越往下深入,发现的线索就越让她讶异。父辈们瞒了她们太多事。怀卓这时也冷静了下来,她掰过沈华的身子,求救般看着她的眼睛,她嘴唇颤抖着,终于说出了那句话:“那我的名字……”   “嘘,”沈华抬起食指抵住她的唇,“不要问。”怀卓的眼泪瞬间落了下来,这真是一笔比公司那笔烂账还烂的账。沈华叹一口气,吻去了她的泪水,只是这一次,两人都没有心情做其它事。 第40章 第四十章   十一月末橙子成熟,果园飘香的时候,华萤终于得尝所愿,回到了村里,她离家还不久,又正值少年,对家乡的眷恋要比大人们深得多。原本,她以为国庆长假可以回去的,还期待了许久,谁知临近国庆小姨又突然抽不出空来。   “我和妈妈可以自己回去的。”她这样对怀卓说。当事人还未同意,沈华倒先反对了:“留小姨一个人她会孤独的。”   华萤撇撇嘴,在心里嘟囔:以前怎么不见她会孤独。那时的她不曾懂得,有些事只有得到了才会害怕失去。总之,她失去了这个机会,以至于假期的头几天都对怀卓的刻意示好不理不睬。直到假末的一天下午,沈华带她去了动物园。那些她向来只在图象上见过的动物分散了她的注意力,玩了一天下来,什么气都消了。   休息的时候,沈华摸摸女儿的头,目光投掷到远方,仿佛漫不经心般问道:“阿萤喜欢这里吗?”华萤仰起头,眼睛明亮的看着温和依旧的母亲,笑容天真,“喜欢。”她原先是不喜欢的,但后来才发现这个看似冷冰冰的城市,别有一丝人情味。她跟着母亲走过这里的大多数地方,那些上世纪遗留下的洋房,近乎破败的民居,逼仄拥挤的小小巷,给了她全新的感观。一个城市的好与不好,大坻区别就在于此:可以给予外来人熟悉的温暖。   “哦?那要是在这里一直住下去呢?”   华萤认真思考许久,摇摇头,“那不可好,弟弟妹妹都不在这,也没有爸爸。而且我觉得,在村里更好玩。”   沈华扬起似笑非笑的弧度,“可是你总要习惯。”华萤不解的看着她,沈华继续说:“以后你就知道了。”   妈妈总是这样。华萤想道,也不在意,她早就习惯了沈华的神秘莫测,或者也正因此,她爱她的同时又有些畏惧她,这两种全然不同的感情最终混合成浅意的迷恋——她把沈华推向了神坛。   橙子成熟时,华荣格给姐姐打电话报喜,在父辈们的管理下,脐橙长势良好,个大味甜,第一批早熟的已经顺利换成了钱。   “姐,你什么时候有空回来?”他问道,又急急加了句:“要是没空的话,我可以寄一箱给你。”   “不用,”怀卓看了眼摆在办公室的照片,手指扣了三下,“过几天我们就回去。”   怀卓知道,沈华从不来她的办公室,便心安理得在办公室上摆着她的照片——那是一张前几年,她的摄影师朋友专门为沈华拍的,以蓝天灰墙为底,照片上的沈华穿着干净的白衬衫,领口微敞,抬头看天空,倚靠在墙上,面上一派云淡风轻。其实还有好几张,但她只钟意这张。她还记得她把照片交给沈华时,那女人只扫了一眼,便收了起来,此后她再也没看见过。   “很好。”沈华说,“值得收藏。”   那之后,这几张照片被她收在了村里的房间,就放在抽屉的底层,用档案袋封好。要等很多年后,怀卓老去,在整理沈华的遗物时才会发现那几张几乎没有变化的照片。   另一边,接到女儿要回家的父母们早早准备好了食物——地里的应季蔬菜,家养的健康牲畜。不仅如此,华妈妈还叫上儿媳,把她们的房间全部打扫过一遍,全家人就等着她们的到来。傍晚时,怀卓的车出现在村口,由于村道上皆是些贪玩的孩子,她把车开得极慢,得于观察周边。如果硬要说村子有何变化,只能说太过诡异。这一路上,她看见许多孩子相互追逐,老人坐在门前的台阶上,却独独没有青年或青壮年。   以往她回来时,要么是假日,要么只待在家里,两耳不闻窗外事,对村子开始显露出的衰败迹象毫无留意。   “他们都去哪了?”怀卓把车停下,见到出来迎接的弟弟时,随口点了几个同龄人的名字,问道。   “噢,”华荣格毫不在意的说,“都出去打工了,听说那边工资比较高。”   沈华跟着下车,瞥了两眼他们,默不作声的提着行李回家,身后的华萤一见到玩伴,立即抛下她跑了。孩子们先是傻傻的笑了许久,这才互相询问了起来,都是些孩子间能想到的问题,关注于吃喝玩乐。忽然,华萤想起了自己口袋里的零食——她今天穿了件有两个大口袋的长风衣,可以放很多小零食——忙拿了出来,慷慨的全部送了人。   “这是纯巧克力哦,”她说,随既眉毛一皱,“就是太苦了。”华雅不信,她吃过那么多巧克力,都是甜的,于是她接过一小块。巧克力刚融化在舌尖,浓重的苦味让她忍不住吐了出来。见她那幅样子,所有人都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华萤有些过意不去,递给了她一颗糖果,孩子们笑嘻嘻的抢完了,气氛和以前一样。没有人因为华萤的离开而疏远她。   至于家里,父母们在狭小的厨房间里忙活,一道道家常又美味的菜品被端上餐桌。怀卓本打算帮忙,却被好心的轰了出去,她估摸着离饭点还有点时间,便拉着沈华一起去了后山。两人沿着被踩实的小径一路向上,直走到半山腰。怀卓找了棵树根高出地面的荔枝树,也不嫌脏,直接坐在上面。沈华慢她一步走过来,无奈又好笑,但还是和她一样坐下。   “知道吗?”安静了一会,怀卓忽然说,“我一直都有一个梦想。”   “嗯?”沈华摸索了一下,和她十指相扣。她们在一起后,这一动作已然十分熟练,从一开始的心动心悸变得自然而甜蜜。   “想拥有一个果园,和喜欢的人同看云卷云舒。”她刚说完,沈华的脑中便闪现出她描绘的那场景,只是有些出入:只有怀卓一人,坐在轮椅上,头发花白,深受疾病与孤独的折磨。沈华不想再看下去,干脆闭上眼:“只怕你会腻。”   她听见怀卓轻笑几声,随后指尖冰冷的五指扶上她的脸,闭着眼她也能猜到怀卓的表情。“腻谁都不会腻你。”怀卓说。   大概是这氛围过于暧昧,她们太过放松,觉得这个点不会有人来打扰她们,认为没有什么能阻挡她们相爱。一个极致温柔眷恋的吻孕育而生。怀卓抬起沈华的下巴,舌头轻松的伸了进去,搅动一池春水,若她睁眼,可以看见沈华湿漉如初生婴儿般最为纯真的眼眸,足于让心肠最冷硬之人动容。   华永信看了一眼便走了。尽管弟弟许多次都向他暗示过,他依然不信,或者说不想信。他一直爱着沈华,并尊重她的选择,他不是因为她喜欢女人——就算对方是他侄女——而对她失望,他是对自己失望。他痛苦的自问:究竟是那里出了问题,他才会养成喜欢女人的女儿。他不断自问,又被不断出现的假想搞得心烦气燥,到最后也没理出个头绪。他一生气,也不想进门,便在门口烦躁的踱着步。直到等不到人的华永新出来找人。   “哥?你在这干什么?”   华永信像找到了主心骨,自从弟弟回归农田后,两人的情谊越发深厚。平日里,两兄弟还会一边聊天一边浇水施肥除草摘果。   “我刚才看见了,阿华那孩子真的和阿卓在一起,”他吞吞吐吐的说完,黝黑的脸竟也涨得通红。“我要怎么办?”   “嘿。”华永新无所谓的笑,拍拍哥哥的肩,“这次无论如何你都要听我的,别管这件事,就当做不知道。”   华永信瞪大了眼,不敢相信这是弟弟的态度,“为什么?”难道他也觉得这是丑事,不可外扬?华永信在心里一通乱猜,没有看见弟弟苦涩如纯巧克力的笑容。   “要是不这样,我们以后都见不到她们了。”华永新说,并坚信自己的推断。他感觉自己老了,以往看不开的事也觉得没什么了。自从年轻时劳累而落下的病根通通找上他后,他那易动怒的性格便被挤到了心底。如今,他唯一的愿望就是希望家人都好好的,孩子们都健康成长。   华永新告别了还需要时间接受的哥哥,也去了后山,他先是观察好两人没再做让他这个一大把年级也会脸红的事后,这才出现。可任谁看见两人那眉目含情,双颊微粉的模样都会忍不住恶意推测一番。华永新大声的咳嗽一下,惊醒了两人,怀卓慌张的站起来,手足无措,沈华倒是冷静,若无其事的也站起来。   “我来叫你们吃饭。”华永新心情颇好,暗乐一向以稳重自持的女儿也会露出这样的表情。   第二天早晨时,来采摘的工人来了,他们都是华溪村的村民。怀卓受到大伯华永信所讲的“偷瓜”故事的启发,认为防贼不如从根源防止,便让弟弟代为发布这一消息:招一些人负责采摘,一些负责包装,除了支付工资外,他们还可以享受低价购买橘子的好处。反之,若是有人知错不改,就别怪她们不顾薄情。   在这紧张忙碌的现场,没有人注意到华永新往已采摘完的区域走去。   “有什么事不能在家说吗?”他问等待他的沈华,后者对他微笑,把放在树干的手收回来。“我想了解我母亲的事,我想二叔应该知道。”   华永新如遭雷击,他不愿想起的往事随着这句话破土而出,他有些头痛,但还是在沈华期待的目光下点头:“我知道的不多,如果你真想知道,我会全部告诉你。”   中卷 第41章 年少篇5   近一个月了,华永新还是没有习惯辛劳的务农生活。他以为他可以接受并占胜它,成为和哥哥一样优秀的农民,但事实上,他每天除了抱怨,便是想办法偷懒。他是家中的老二,上头有哥哥顶着,又加上是男孩,从小到大几乎没干过苦力活,老爷子把年少时未完成的梦想寄托在他身上——读书——而他也很了意接受。比起在杂草从生或淤泥深足的田地干活,他更喜欢坐在敞亮的教室,每次呼吸都能嗅到书墨味。   永新放下铁锹,坐在树阴下休息,他回来的时候正值夏初,一个月下来,气温逐节升高,每天都热的不成样子。他才干了一会活,还只是躲在树影下锄草就把背心湿透了。他又渴又累,咽口唾液喉咙干疼的很,过了会,他觉得好受些了,便低头察看双手,虎口处已经发红变肿。恰巧这会汗又从额角流下,他随手去抹,汗液里的盐份碰到了其他伤口,疼得他呲牙咧嘴。   前来送水的华梅见到二哥又是这幅偷工减料——大哥干完自己的活后,肯定会来帮他——的样子,觉得生气又无奈,六月前,二哥是全家的希望,他初中时年年拿优秀,更是以高分考取了县里的高中。但六月后,那场动员全国上下的停课闹革/命运动,让他失去了那个光环。华梅知道二哥难过,其实全家都为他难过。   华梅走过去,把水杯递到华永新面前,他接过,顾不上说话咕噜噜的先喝掉了大半,随后舒服的长叹一声。“几点了?”他问。   “快四点了。”华梅答。   “噢,”华永新点点头,“怎么还是这么热?”   “夏天就这样。”华梅应道。   兄妹俩正聊着,远处的山脚下走下来一个人,那人穿着短衣短裤,露出的麦色皮肤健康结实,头发粗硬,眉毛浓厚,却生得一张温和的脸,以当时的审美来说,很健康很有男人味。此人正是华永信,他年轻与年老的容颜差别十分巨大,以至于在华梅去世时,他脑中的兄长是此刻的他,而不是那个试图唤醒她的兄长。   华永新远远的瞧见他的身影,身子瞬间弹了起来,他有些脸红,明明两人都是同面积的一块地,每次都是哥哥先干完活。有一次,他跟着去看,哥哥就像台不会累的机器,专心致志的模样让他汗颜,手臂的肌肉让他羡慕。从那以后,他强烈要求两人分开干活,他怕再干下去,哥哥会看不下去他的羸弱,让他在一旁呆着。毕竟从很久之前,父亲就把所有的农活丢给了哥哥,自己悠闲的喝二两米酒,和别人下棋,棋逢对手,酒到酣处,好不惬意。   “大哥,”华梅先喊起来,“你总是这么快,白白便宜二哥了,你看他又偷懒。”华永新不满的也叫了起来,两人互瞪对方一眼,却引来华永信宠溺的笑:“都是自家人,活早点干完还能早点休息。”   “大哥说得对,”华永新欢呼起来,又想了什么,把剩余的水递给了华永信。这时的华溪村还是个只有几十户人的小村落,交通落后,想买点东西很不容易,一般人家都会自备饮用水,中午让家人来送饭。华永新忽然想起了三月时,他收到的华梅的信件,那时他还以为是家里出了什么事,急急忙忙拆开后内容让他哭笑不得。   “二哥,最近月事快来了,我买不到那个东西,希望你这周回来能帮我带几包。”   华永新知道她的意思,可正因知道,他又开始害羞了,自己怎么说也是个大男生,独自去买女生用品,影响不好。但妹妹的事又容不得迟缓,他只好挑着某家店人少的时候悄悄去了,并反复叮嘱店家一定要包成让外人看不出自己买了什么。   华永信喝完水,摘了几把青菜交给华梅,加上家里腌的咸罗卜,老母鸡们的鸡蛋花汤,这些就是他们一家的晚餐,只在节目时才会见到肉。华梅拿了菜便离开了,她也有很多事要做,要在父兄们回家之前把晚餐做好,喂好鸡鸭们,扫地整理家务,修补好补丁累补丁的衣服。可以说兄妹三人要等到天黑时,才有睡觉的时间。   华溪村的夜晚属于另一个世界的生物。几乎漆黑一片,但如果天气好的话,村民们就能在自家院中享受到明亮如白昼的月亮之夜。那也是另一种静谧。华溪村的平静与落后一直持续了很久,久到华永新终于成长为一名合格的庄稼人,他除了晒黑了些,双手粗糙了些,其他没任何变化,他依旧幽默、健谈,这些特征也为他日后铺设人际网提供了有力保障。他的人格魅力如此强大,就连性情古怪的沈卓文都愿意和他交朋友。   沈家兄妹跟随队伍带到华溪村后,哥哥和其他男性被分配到田地里务农,没干完活就没饭吃,妹妹则被分到了一户人家干杂活。没有村民有异意,一来,他们也怕了那群整天戴着红袖章,胸前口袋放红本本,不时要拿出来读的人,二来,有白得的苦力,不要白不要。当然,这其中还有些幸灾乐祸的含义,其实他们也不满现在的生活,凭什么他们累死累活只够养家糊口,那些坐办公室的只要签几个字就能花天酒地。他们不服,如今政策一出来,还不知道有多少人暗地里乐开了花。   就拿村子里的混混来说,就是他们“翻身”的机会,以前那些教训过他们的人成了鱼肉,任刀俎。华永新和沈卓文便是通过这群人建立友谊的。那天傍晚,华永新照例扛上农具到田里干活,这个月月末红薯就要成熟了,对于农家人来说,它和猪一样全身上下都是宝。它便宜廉价且易生,根茎可充当主食,藤蔓可当菜。   华永新割了一把薯藤,在回家的路上听见骂骂咧咧的声音便停了下来:那群混混围在一个圈,对蜷缩在地上的身影拳打脚踢。他顿感怒气冲天,跑上前制止了那群人,随后,他看见一双倔强的不肯服输的双眼,他为那双眼睛震撼,当下便把家人的话——不要轻易闹那群混混——抛之脑后。   “喂,阿新!”领头人推了他一把,“念在我们朋友一场,别多管闲事。”   “对啊,”有人立即附和道,“我们还教育他,我们怀疑他私藏公家粮,难道不该教育?”   华永新把沈卓文扶起来,强忍住自己想骂脏话的冲动。“别想骗我,这种话你们说很多次了。”领头人见这招不管用,干脆撕下脸皮,阴下脸,他们又逐渐围成了圈。捂着肚子疼得皱眉的沈卓文心情复杂的看着挡在他面前的华永新。   忽然,远处传来一声怒喝:“你们在干什么?”   华永新眼睛一亮,是哥哥。混混们最怕的就是华永信,他是正宗农民,一言一行永远找不出不合之处,他们拿他没办法,但反过来,华永信的拳头让他们恐惧。 第42章 年少篇6   混混们对视一眼,领头人忽然往地上呸一口痰,狠决的样子充满了不甘心,却也很快带人走了。华永信来到弟弟面前时,沈卓文正低头找自己的眼镜,他有些近视,不带眼镜远距离时看不清人脸。在那个年代,拥有一幅自己的眼镜几乎是身份与地位的象征——整个华溪村,只有他有。然而物极必反,他不会忘记那些人是如何编造出可笑的说法——利用他的眼镜——对他拳打脚踢。   华永新眼尖,拾起了掩藏在野草深处的金丝眼镜。他交给他时,对方那双仿佛用碱水洗过的双手让他印象深刻,同时,他也注意到他手上尚末愈合的伤口。   “我家里有些药,要不要处理一下,你手上的伤。”华永新说,沈卓文诧异的望着他,目光有些不可置信,但也只是一瞬,他紧紧攥住眼镜,“谢谢。”他说。   “阿弟,到底怎么回事?”华永信也不阻止弟弟,他知道他的性格,即使他和父亲百般劝说让他不要招惹那群混混,他依旧不听。何况他自己也对这沈家公子持有好感,沈卓文外表羸弱,内里刚毅坚强。华永信看过他干活,他们这群人被冠于“改造”之名,平日里最脏最累的活都扔给他们。但他从没看见过他抱怨或累倒在田里,这样的人,值得交往。   华永新把事情简单的说了一遍,在结尾处,沈卓文忽然插了一句:“我没有,”两兄弟齐齐望着他,一向冷静的他竟生出些许不安来,“我没有私藏公家粮。”华永新率先笑起来,他笑的如此真实,没有一丝不信任。   “我知道,”他说,“我相信你。”   沈卓文放松下来,这才想起他还不知道两兄弟姓名,回去的路上,三人互换了姓名。华永新邀请他留在家中吃完晚餐再走,沈卓文婉言拒绝了。尽管他知道,在华溪村,村民们从不缺粮食。三年困难时期对他们而言影响并不太,村子实在过于偏僻,外界的人不想进来,村子里的人不想出去。只有华永新比较特殊,从他的名字就可看出。   “对了,你们怎么会来这里?”华永新问道,他回归村子太久,对外界的变化了解甚小,还不知道包括沈卓文在内的这群人有一个统称:知青,知识青年。   “我也不知道,父母去世后我们就被安排到这了。”沈卓文说。他打量着这座还末翻新重建的老宅,接近黑色的瓦片,青灰色的泥墙,散发着古朴与腐败的味道,他没有妹妹那样的能力,还知道这是死人的呼吸与植物尸体的味道。那时的老宅还没有破败,一派壮丽与生机勃勃,同样居住了四户人家,孩子的数量却是华怀卓那一代的两倍。正值晚餐时间,家家户户的厨房间飘出了饭香。而这时候的华梅也正在吃饭,没有看见等待在前厅的沈卓文,没人知道他们若是此刻相见,还会不会有之后的故事发生。   而现实就是,在1970年的五月里的一个星期三,沈卓文在气派的老宅前厅饿着肚子等药膏。他真的很饿,他已经连续好几天没好好吃过一顿饭。他下住的那户人家只把他当免费的苦力看。他拒绝华永新的好意不是清高或者什么,他不想连累他们。再者,他还有一个伤势更加严重的妹妹,这几天以来,他找了许多人家借钱去医院。几乎绝望。   “我没事的,哥。”沈绰约反过来安慰他,弯眉一笑,“我还没有那么弱。”   她的左小臂上有一道长长的伤口,那是割草时,不小心被镰刀所伤,不算深,却流了很多血,村民给她敷了草药,效果并不明显,沈绰约的伤口愈合的十分缓慢,甚至开始化脓。那时的人们那有钱看病,村民只好每天采些草药。沈卓文知道,妹妹是早产儿,皮肤苍白的甚至可以看见血管,对外界病毒的抵抗力比一般人弱的多,也许草药对她不起作用。   华永新从卧室里找到了药膏,急忙下了楼,他不仅拿了药膏,还抓了一把野果,他把果子装在报纸里,报上的日期停留在上个月。每个月老爷子去邮局领津贴时,才会随手拿一份当天的报纸。   “谢谢。”沈卓文动容,镜片后的双眼一片红晕,但他没有哭。他也不恨村民们,他们能力有限,没有冷眼相看,他已经满足了。   “嘿,说什么谢,”华永新第一次露出憨厚的表情,“举手之劳而已。”   沈卓文有些惊喜,说道:“滴水之恩,定当涌泉相报。”   两人先是一愣,随后默契的笑起来,这还是沈卓文家道中落,父母双亡后第一次不带任何苦涩的笑容。由此展开,他们成了朋友。   沈卓文回到妹妹居住的人家,那里一片低矮的小瓦屋,像他这样的个头需要低头进入,屋子很暗,堆满了杂物,沈绰约的小床在最里面。他来的时候,绰约刚吃完饭——其实就是一碗飘着肉沫的粥和一碟子青菜,但在那时,已经不错了。卓文唤了声妹妹,询问她伤势。   “已经好多了,”她说,“伤口开始痒了。”   “我借来了药膏,”他说,并把野果倒到某个容器里,留出了报纸。“还有果子,都是那家人给的。”沈卓文一边清理妹妹手臂粘着的草药,一边把今天的事说了一遍。沈绰约若有所思,当哥哥替她处理好伤口,抹上药膏,清凉的感觉唤醒了她跑远的思绪。   “不久就是端午了。”她突然说,没头没脑。“嗯,怎么?”沈卓文随口应道。   “有人会死。”她小声的开口。和沈华不同,她对家人毫无保留,每次看到什么,都会和家人说,沈父沈母也不是普通人物,没有把女儿当做疯子看待,沈卓文更是百分百信任她。然而在沈家有个不成文的规矩,无论她看见了家里人的什么,都不准提起。   “就在端午节那天,那群人去游泳,”沈绰约说了两个名字,然后叹了口气,“一个先沉,另一个去救,没能上来。”   沈卓文沉默,他相信妹妹的预见,他也不是狠心之人,只是如今的特殊局势,他不敢告诉别人。想到这,他心疼起妹妹来,她无端的要忍受如此之多的无能为力的感觉。思考半天,他低下声音:“别和任何人说,他们不会信的。”不仅不会信,还会惹来麻烦——这是封建迷信,要除。   沈绰约点头,她当然理解这其中的厉害,只是劳烦了哥哥。有时她也对自己的预见能力苦恼不已,她用冷漠筑起城墙,不想看不想听,她无数次祈祷不要让她的女儿也拥有这个能力,但她的未来灰蒙蒙一片,看不真切,她只知道她有个酷似她的女儿,但她的父亲却是一个她不认识的陌生人。   沈绰约收回杂乱悲伤的思绪,趁着哥哥去洗果子时,拿起报纸津津有味的看起来。来到这里她才发现,村子里拥来书籍的人少之又少,她的书也只保留下几本,但带不来。文字对于她来说,无异于最好的精神粮食。她一字不落的读完,还有些意犹未尽,尽管这上面刊登的都是些夸大其词的事。   两天后,她的伤口开始好转,不再化脓,沈卓文松了一口气。没人知道,究竟是草药的作用,还是药膏,亦或二者同时起的作用。当妹妹的伤口开始结疤后,沈卓文拿上剩余的药膏,提着妹妹亲自做的点心,再次踏入华永新的家,而这次,他遇见了华梅,改变了这个女孩的一生。   华梅家务活干完后,有一段发呆的时间。她想象力没有二哥丰富,不能坐上半天一动不动,她忍耐寂寞的能力也没有大哥厉害,她总要自己给自己找点事做,吃东西,玩手指,编头发等。这天,她选择了把手指甲放进嘴里,她喜欢那种咬碎指甲的声音。   这时,她看见了沈卓文,他像个大哥哥一样出现在她的面前,镜片后的眼睛闪烁着温润的光。即便他身上的是一件颜色老土的汗衫,也遮掩不住他的气质。   “怎么能吃手指呢,”他认真的看着她说,“多脏。像个小孩子一样。” 第43章 年少篇7   华梅和沈绰约成了朋友,以一种超呼想象的速度,惊掉众青年的下巴,尤其是华梅的朋友们——他们想不通这两位性格截然相反的人如何能走到一起。华梅在没患病前活泼乐观,不谙世事,无忧无虑如竹林间的鸟,从早到晚都能听到她轻快的声音,扎成麻花的辫子在阳光下摇曳;沈绰约却总是静默寡言,眸子深处神秘莫测。   在华溪村,在华梅之前,沈绰约几乎没有朋友。她和村里的少女、妇人一起干活,但从不参与她们的对话,除了哥哥,她只对下住的那户人家展露真心笑容。很快的,青年们发现那种笑很能慰藉人心,他们就着意愿,开始追随她的身影,越是深入越觉她迷人。沈绰约和哥哥一样皮肤白皙,面容干净,在一干小麦色皮肤的青年们格人显著。但尽管她如此吸引人,仍没人鼓起勇气搭讪她。   至于华梅,从一开始,她只是为了她的哥哥才接近她,那个年代人们严格遵循男女有别观念,何况还是像她这样年纪的少女。在老宅与沈卓文一面之缘后,她惊讶的发现他竟然是来找二哥。“我找华永新,”沈卓文这样回答她的问话,“来还上次他借给我的药膏,他在吗?”   华梅瞧了眼他摊开的手掌,错不了,那药膏是二哥从外地带回来的,贵得很。她既疑惑二哥的慷慨,又庆幸他的心地。因为她看出了沈卓文不是华溪村的人。对于那群下乡青年的遭遇她早有所闻——混混们对他们非打即骂。华梅再次看向沈卓文,他有张安在男人脸上显得秀美的脸,被当时审美观影响的人们所拒绝,但他很高,华梅大概只到他肩处,她不得不仰头看他。   “二哥不在,”华梅说,“我也不知道他几时回来,你要不要……”   她话还没说话,沈卓文就露了个礼貌的笑容,“不用了,你告诉他我来过就好。”他把药膏递到她面前,“告辞。”   华梅留不住他,心里一阵失落,她注视着大门的方向,忽然发觉自己忘了沈卓文的长相,只记得他那幅眼镜背后的眸子。此后的几天里,她去给哥哥们送水时从田垄处远远的瞧见了他的背影,他双手握锹,正在除杂草。从那时起,他的影子就一直在折磨着她,尚不懂情爱为何物的华梅不知道那种情绪,只是人世间最为普通最纯洁的:爱,而已。她第一次见他就为他倾倒。   就这样,华梅开始有意和沈绰约接触,她深信总有一天两人会通过她再次相见。那时人们干活喜欢成群结队,男人们散落在大大小小的田间地头,女人们习惯于集聚在某处,手上活计不停,聊着家长里短。华梅很容易就在女孩堆里找到了沈绰约,她正在编竹篮——下乡之前,她还不会编——她手指灵活,编成的竹篮即美观又结实。   华梅看了会她的侧脸——以侄女的名义出现的沈华在未来也常被她这样凝视,并感到疑惑。过了会,华梅从地上捡了几根细长的竹条,没一会,一个竹编的蚱蜢在她手上出现。华梅把拎着蚱蜢的触角,晃到了沈绰约的眼前,后者惊了一下。   “给你。”华梅说。   “谢谢。”沈绰约小声说。她接过,仔细的观察了一会,放回了口袋。   没人相信,两人的友谊是从一只小小的还算粗糙的蚱蜢开始的,就像日后华怀卓回忆起和沈华的初识时,也不信她是因为糙米棒才和自己说话的。事实上,无论是母亲还是女儿,她们只是因为感觉到了温暖。她们突然来到这里,一切都是如此陌生,她们孤傲,警觉又敏感,难以融入村民中,很快就陷进死循环中,画地为牢,时间越长,越难走出。   有了华梅这个朋友后,沈绰约笑容多了起来。而华梅也实现了她见到沈卓文的愿望,唯一让她伤心的是,沈卓文常常待不久,两人说过的话加起来还不到十句。华永新最先发现她的变化,追问了她几天华梅才肯说出实情,结果换来的只是哥哥爽朗的笑声。   “阿梅长大了,”华永新笑的开心,“都有喜欢的人了。”   华梅瞪大了双眼,“我才没有。”她说。熟不知她反驳时的表情像极了恼羞成怒的小姑娘。她今年也不小了,依照农村人早嫁的习惯,她已经到了可以谈婚论嫁的时候。   “哥懂的,”华永新一幅了然的神情,“这事就交给我了。”   上次的药膏事件过后,两人男人的友情不退反进,不仅如此,华永新还把他介绍给自己的同学,那是一群和他一样热爱知识的青年。他们很快就发现了沈卓文的博学多才,下乡之前,他已经完成了高中学业,并把父亲书房的书全部浏览了一遍,和妹妹喜爱鬼神之说不同,他热爱时事,常和父亲在饭后就着时事辩论自己的观点。   “依我看,”一次例常辩论中,父亲似乎看出了什么,“照这个样子下去,会死很多人。”   沈卓文对此深信不疑,从妹妹表现出有预知能力后,父母便把他们召集在一起,告诉年幼的他们家族的秘密:他们沈家人不时从何时起拥有了预知未来或追溯过去的能力,从那以后,沈家的每一代都会有一位子孙继承这种能力。千百年遗传下来,沈家人丁稀薄,到了他们这一代,只剩下他们两兄妹。   沈父沈母和沈绰约一样,不止一次祈祷过,不要让这种超出人们可接受的范围的该死的预见能力再次降临在儿女身上。   沈母说到最后,已是泣不成声,她把女儿搂在怀里,又叫来儿子,郑重的嘱托:“要照顾好妹妹。”她把女儿松开,蹲下来和她对视,她眼睛里无法贯穿的悲伤在沈绰约幼小的心灵中留下不可磨灭的阴影,以至于日后,她想起母亲,总也想不起她的模样。   “你要记住,别轻易的把看见的事情告诉任何人。”   沈绰约茫然的点头,若不是母亲这样说,她很想告诉家人,一楼的客厅里,茶几旁,常坐着一个淡若烟雾的老人,和父亲长相十分相似。她以为那是爷爷,但不是。她和哥哥被父母叫去书房的前一周,老人和她说话了。   “你好,孩子。”老人说。   “你好。”她嗫嚅道。   老人饶有兴趣的问她,“你不怕我?”   她没有直面回答,而是反问,“你是爷爷吗?”   老人笑起来,他看起来不老,只比三十多岁的沈父多了几道皱纹和白发。“不是,我是高祖父。”   沈绰约懵懵懂懂的点点头,“那你一定活了很久。”老人哈哈大笑,消失在她面前,从此,她再也没有见过他。   华永新找到沈卓文时,他刚好在休息,他的衣服被汗水湿透,眼镜也被摘了下来,挂在口袋上。   “今晚有空吗?”他问他,“去我家吃饭怎样。”   沈卓文没有拒绝,他也不想拒绝。自从那群混被华永信赶走后,他们换成了在他背后耍手段,或是无故加重他的工作量,或是在他吃饭时故意弄掉他的饭菜,一两周下来,他身体几乎垮掉。华永新知道后,去求助哥哥,但也只是徒劳,他没办法,只好不时送点吃的给他。老爷子知道这一回事,也不管,只是每次都会吩咐女儿多准备点饭菜,华梅也乐意这样做。为了减缓紧张感,她把沈绰约一起叫上。   晚上的时候,沈家兄妹准时到达。四人正式相见。可以说这一餐改变了他们的人生轨迹。华永新多次暗示华梅喜欢沈卓文,但被他不动声色的回避了。华永信表面上看上去无精打采,其实他心跳如雷,不说话只是怕众人看出他的异常。另一边,沈绰约已经把他们的未来看得一清二楚:华家人无论离开村子多久,发展的如何,总会回来,归于尘土,埋于山间。   晚餐的最后,华梅已经红了眼眶,老爷子因为喝醉了先一步离开,华永新干脆直接了当的对沈卓文说:“我知道你现在不喜欢阿梅,但能不能给她次机会?”   沈卓文想了想,华梅不是他喜欢的那种女孩子,他有过喜欢的人,但66年后,女孩自杀了。他还是喜欢她,但不再执着于她。有时他也会想,以后的妻子是什么样子,他的想象中,她是个知书达礼的女人,能和自己一起高淡阔论。很明显,从一开始华梅就不符合他的要求。但他没有直接拒绝。   “那好吧,”他说,“不过,你我都知道,这事强求不来。”   两兄妹离开老宅后,沈卓文悄悄问妹妹,“你有没有看见什么?关于我的。”   “没有,”沈绰约闭了闭眼,“我什么都没看到。” 第44章 年少篇8   华梅坐在某个姨姨家门口的大石阶——那时的华溪村,几乎家家都存在亲戚关系。她双手托鳃,无精打采的看着面前的人编织竹篮,沈绰约脚边堆着粗细均匀的竹条,她打好底部,隔一两分钟就添上一根。在塑料袋还没扩广到农村的这时,女人们赶集爱提竹篮,个别爱美的人,还会在篮子上加上装饰。   村里人给女知青们的活只能说简单,不算轻松,浇菜,洗衣,喂家畜,编竹篮,每一样都累人。   华梅在等她编完最后一只篮子。今天是端午,按照习俗,她们下午要去收集艾草挂在门槛上,以及一种药草,晚上洗澡用。母亲们已经包好了粽子,正在院中的大锅里煮着。她特意在一条包着肥肉的粽子上做了个记号。华梅正沉浸在晚上有肉吃的暗喜中,无意间瞥见沈绰约停下了手头的活,一幅无措的神情,望着对面的屋檐。华梅感到疑惑,终于,她转过头来,双眸闪着水光,“陪我出去一下好不好?”她说,语气是华梅前所未遇的。   华梅问她去哪,她一下子站起来,拉着她,“跟我来。”沈绰约拽着她一路小跑,来到了通往河边唯一的小径,她们到时,那群混混还没出现。五月的天已经灼热起来,两人刚站一会,汗水便润湿了后背。华梅侧目过去,沈绰约的眼睛装满了情绪,她不时咬唇,闭眼又睁眼,犹豫不决,心神不宁。她的脸在阳光的照射下接近透明。   “你怎么了?”华梅问道。   “我觉得下午有人会出事,在河里游泳的那群人。”沈绰约换了个说法,这么多年的经历让她参透了母亲留给她的话。即使此刻,华梅是除了哥哥之外,唯一能信任的人。她早就看出了华梅接近她的目的,但她没有愤怒,反而觉得高兴,如果可以的话她是希望哥哥和华梅在一起的,她虽然聪慧不足,但会是个好妻子。   显然,沈绰约没看见两人悲惨的结局,才敢如此草率的作出推论。沈卓文没能爱上华梅。因此几年后她们的一位伯伯得于平反,想捞出他们时,两兄妹毫不留恋的离开了,只留下爱他痴狂的华梅,因她性情不变的华永信。   “绰约你担心过头啦,”华梅误解了她的意思,笑嘻嘻的拍着她的肩膀安慰。“现在河水又不深,不会有事的。”   两人说话间,对面走过来一群光榜子的青年,他们将上衣挂在肩膀处,在阳光下袒·露瘦弱的根根排骨清晰可见的上身。青年们一见两人挡在路中间,吹起几声不怀好意的口梢。   “你们,”沈绰约皱着眉,从那群人中看见了出事者,“待会小心点。”她真诚的话让众青年一愣,面面相觑起来,随即,有人爆发出一声嗤笑,青年们大笑起来,同样无礼,欢快却充满恶意。   “谢谢你提醒啊。”那人笑够之后说。他们不再理她,结伴走了。华梅回过神,身旁的沈绰约难过的低下头来。她在为自己难过,明明知道一切却无力更改,她唯一的希望只有寄托于自己出了错,因为那两人一下水,必死无疑。   华梅还没开始安慰,沈卓文来着哥哥们来了。他了解到兄弟们都是会水的,急急忙忙把他们带了出来。做哥哥的远远便听出了整件事的过程,对那群人的不知好歹愤懑不已,可他和妹妹一样,也做不出眼睁睁的看着别人死去。沈卓文采取了择中的办法,他们亲自在河边等着,至于最后结果如何,不在他的关心范围。人不可改命,预见也只是徒增伤感。   太阳将要落山,水温下降时,众青年上了岸,一集合才发现,少了两个人,事故最终和沈绰约的预见分毫不差的发生了。然而奇怪的是,那么多人在场,包括在岸上巡逻的华家沈家兄妹,都没有听见呼救声。自诩水性好的青年摒息闭气就往水中钻,想找到尸体,在岸上的众人刚扩大搜寻范围,一面找,一面呼喊,搜救一直持续到天黑,仍一无所获。   华溪村的大河表面上分为上下游,上游河面宽阔,水流平缓,下游分支众多,水流湍急。但很少有人知道,上游还有另一重神秘的上游。第二天,一位青年主动说出了自己的猜测:他看见那两人离开人多的地方,似乎在比潜水,因为他们潜入水很长一段时间里,他没再看见他们冒头。他觉得,那两人是往上走了,那里河水深,水草丰茂,容易出事。   一周后,下起了暴雨,河水大涨,有人务农回家途中,看见了一具浮肿苍白的尸体搁浅在一处乱石堆上。但只有一处。尽管尸体面容受损,他的家人还是认出了他。至于另一位溺死的人,老人们都说:兴许是被水草缠住了脚,浮不上来,接着鱼儿吃掉了躯体,密度大的骨头就沉在河底了。   沈家兄妹去看了尸体,回来时哥哥问她:“那是先落水的,还是去救人的?”   “先落水的,”沈绰约说,“去救人的是后来想逃,但被拉下水。”   “那他的尸体呢?”   “在河里。”她回答,“成了冤魂。”   “噢。”沈卓文不再说话。   一个月过去之后,人们放弃了寻找,没找到尸体的那家人以衣钵入棺,埋在了地下两米处。头几年,家家户户都会在端午这天借此事来警告自家不安份的孩子,“别太大意,水鬼会拖你下水。”然而随着时间的流逝,事务繁杂,世道极速变化,人心日益难测,加之许多来没有事故发生,人们逐渐忘了这回事。   时间使一切恢复成原样,华溪村的村民们继续早出晚归的平稳生活,再过不久就是果实丰收的季节,人们盘算着今年的收成,能换多少钱,又怎么花这算钱。他们的生活琐碎而简单,不会因为某个人的死而停滞。除了华永信,他被自己内心里深藏的爱意所折磨,整日胡思乱想,渴望见到沈绰约,那怕是匆匆一见的背影他已经满足。   他不知道自己何时喜欢上她,大概是第一次见到她下车时的场景,大概是她第一次来家里做客的模样。因为和华梅的友情加深,沈绰约也会和他打招呼,她总是面带微笑,她的笑容对他来说带着致命的作用,无时无刻不在撩拨他那颗痴迷的心。   华永信非常苦恼,他痛恨自己的懦弱,他既不敢和她表明心意,又不敢告诉父亲。终于,他再也忍受不了这种煎熬,把一切告诉了弟弟。   华永新不可置信的瞪大眼睛,但没多久,他又了然过来,既然妹妹可以喜欢上沈卓文,哥哥为什么不可以喜欢沈绰约。但这次他没有高兴的笑起来,且不说沈绰约会不会接受哥哥,父亲是不会同意两人在一起的。父亲不会让背负罪名的人嫁入他们家,那怕是莫须有的罪名。   “唉,”华永新叹起气来,妹妹和卓文的事还没有进展,又来件暗恋,“这叫什么事啊。”   在弟弟这里没有得到前进方向的华永信更加沮丧,他逐渐无心干活,只想着往外跑。一天,他吃完饭又打算出门去,却被父亲给叫住。老爷子躺在摇椅上,眉眼严厉:“去哪儿?”   “就出去走走。”华永信低下头小声说。   老爷子哼了声,“别以为我不知道你脑袋里弯弯绕绕的在想什么。”华永信没有反应,老爷子又说,“我怎么会有你这样不争气的儿子。” 第45章 年少篇9   最后一批果子成熟的时候,华永新惊讶的发现,哥哥不仅没有放弃,反而更进一步。他为人木讷,每次下田回来遇见沈绰约只会腼腆一笑。谁也不知道是出于他的真诚,还是源于绰约的不设防,两人逐渐熟络,在那个人言可畏的特殊时代,他们依旧保持着见面打招呼,有空就帮助对方,时不时借着外界传来的风声讨论。两人都假装对村里的流言蜚语毫不知情的模样。   “喂,”村里与她同龄女孩们的嫉妒她的幸运,终于在星期五的晚上拦下了她。“以后不要再纠缠永信哥了。”   一开始,沈绰约没有任何反应,冷着一张脸站在那儿,除了华梅,她对村里的女孩都有控制着距离,她反而情愿和上了年纪后变得温顺的妇女交流。大概是因为女孩们早早辍学,她们的知识面被固定在一个层面,又渐渐的,在日常劳累乏闷的家务活中转移到另一层面——沈绰约并不属于那里。她保持着清醒,知道自己什么时候会离开,平静的倒数着日子。在她看来,她和华永信的相处实在是普通而又平常,根本没有不得体的地方。   女孩们等不到她的回答,一人一句乱糟糟的说开了。大意是:她不过是一个长得略有资本——其实不然,绰约是整个村子最貌美之人——的知青,还是带罪之身,不配和当时最被看好的青年相处。若她还有些羞耻心,就该躲在被窝里哭泣,流干眼泪,不再奢望其他。   “说完了?”绰约面不改色,连眼神也不曾变化。女孩们被噎住,她们设想过绰约的许多反应——愤怒的脸红,悲伤的恳求,知羞的哭泣——唯独没有想到会是这样。只听绰约继续用她那冷静的语气,缓缓道:“那让开。”   第二天,这件事传到了华家兄妹耳里。大哥华永信不知想到了什么,一语不发,低下头来。老二华永新仿佛早有预料般,也不多说什么,只有华梅为绰约打报不平,吃完早餐她立刻跑到她面前。   “听说她们昨晚欺负你了?”她问。   绰约从一堆要切的老青菜中抬头看她,嫣然一笑,“没有的事。”她低头,轻抬笨重的柴刀,将菜帮子切成长短一致的寸段,这是喂猪用的。有些人家还会放些米糠,最后加水,用手搅和。   “没有就好,”华梅说,“不过她们也太过份了,我去说说她们。”她说完就要走,绰约一把拦下她,神情尽是无奈。“没用的,她们不来,总会有人来说。”   华梅只好放弃,转而坐在另一张板凳上,她对绰约的话几乎到了言听计从的地位。和她相处越久,就越能感受到她的魅力所在,和哥哥温文儒雅的气质不同,她更多的是侵略型的美。任谁看见她透着孤僻的双眸,代表独立的紧密发鬓,显示出刚硬易折的唇部线条,就明白她是个什么人。   华梅想,如果不是先遇上沈卓文,如果她是位男性,一定也会同大哥一样喜欢她。想到这,她又问出来了。   “你真的不喜欢我大哥?”   绰约没有犹豫的摇头。为了防止华梅和上次一样再次劝说她,她率先转移了话题,“你和我哥怎么样了?”她面上正经,心里却想发笑,笑两家人的缘分是如此来的,偏偏只有联结两家人相识初始的华永新能全身而退。   “唉,”华梅掩面,“你就别提了。”   这么多天下来,她已经明白了沈卓文答应给她一次机会不过是对她和颜悦色,其余的什么都不会同意,直到现在,她都没牵过他的手。那时的人们谈恋爱,牵到手已经算确定感情。华梅性子内敛,和沈卓文多说几句便会脸红,表面上她维持着矜持,实则万分渴望能触碰到他,或者被他触碰。单是想想,沈卓文那双如同碱水泡过的,随后在长久的劳动中变得结实,恢复成正常颜色的双手牵着她的手,她就脸红不止,心跳如雷,说不出话来。   绰约不知道她在想什么,等她切完菜帮子时,华梅已经不在了。她环顾四周,在不远处看见了哥哥和她的身影,两人不知在聊什么,突然,华梅爆发出一阵惊喜的笑声。“真的?那我回去告诉家里人。”   绰约处理好飞溅的菜渣时,闭上眼睛沉思,她没有失望,她看见了一个简陋的临时舞台,一群如梦幻般出现的演员们,穿着戏服,面上浓妆艳抹的在上面表演。她们抖动长长的水袖,嗓子高亢清冷的唱着不被允许的剧曲。诉说一位民国时期某位军阀的姨太太与她旧情人之间的故事。所演戏剧不存在于八个样本戏之中。   绰约有些心惊。但没能阻止那一天的到来。她从哥哥那里得知,消息是他从一位陌生人口中得知的。那天他和华永新上街采购,在等待华永新去取邮局的报纸时,来人拍一下他的肩膀。   “同志,借个火?”来人说。他有张白净过头的脸,后来那人自称他是反串演员。他穿着灰蓝色的旧中山装,衣服多处磨损,补子累补子,脚上的鞋子破了洞,脚趾天真无邪的袒露在空气中。若不是他干净整齐的着装,彬彬有礼的态度以及明亮的双眸,沈卓文差点误以为他是流浪汉。   “我不吸烟。”他回答。来人耸肩,转而问他是那里人,他犹豫一下,只说华溪村的名字。“噢,我知道那里,过几天我们戏班要去那儿演出。”来人说。   沈卓文刚要问仔细点,华永新已经出来了,他一转头,先前的人已经消失。   那段时间里,村里不时有怪事发生。无风的日子里衣物莫名掉落,锅里的水总煮不开,柴火多半是湿的,门口看守的大黄狗一刻不停的对着村口处狂吠。戏班到来的前一天,许多村民都在自家门口看到了一张手写的宣传单。老人们出于怀念,年轻人出于好奇,总之大半的村民都前往传单上所写的地扯观看。   午餐时间过后,村口驶进一辆铁皮卡车,一群陌生的男男女女有条不紊的从车上下来,他们大开车门,从车上搬下舞台用具,并在舞台后面搭建了简易帐篷。短短的两个小时后,原本晴朗的天空变得灰蒙蒙,但没人在意这些。这几年村里村外的活动被限制了许多,村民们难得有这样的机会。他们自搬板凳,肩膀挨着肩膀。夏季闷热,不一会村民们就热出一声汗。舞台上那些演员们一层又一层的戏服套在身上反而看不出异常。   沈绰约和华梅一同前来,两人在靠前的位置坐下,即使有些看不懂,华梅也看的津津有味。绰约却因为有心事,丝毫听不进去。戏剧进行到高/潮时,舞台上那个演姨太太的演员吸引了她的注意。那是个男人,但不让人感到突兀。他的一举一动,一颦一笑,完完全全是女子姿态。故事的最后,旧情人远走他乡,他再回来时,姨太太早已容颜枯老。两人都老的没有心思继续前情。   “时间过得太快了。”情人说,“没想到有生之年还能看见你。”   姨太太挽起袖子,露出微笑,他的手臂上布满了伤痕,“它们一直在提醒你的存在。”   故事就到这,演员们出来谢幕,没人讨要赏钱,村民们奇怪之下松了口气,先前买果子的钱还没捂热,他们心疼。有人想去后台观看一下,但被拒绝了。戏班的人来得匆匆,走的着急。还没到了吃晚饭的时间,他们已经离开。   凭着对厄运的敏感,沈绰约对他们持一种怀疑态度,她想不通会有谁胆敢冒着头风出演这类风月情爱的戏曲。果然,不久之后,从县里来了一队带着红袖章的人。他们向村民们打听戏班子的去向,并声称他们违反了伟大的□□的革/命纲要。他们要破四旧。   但打听了一圈,没人知道戏班子往那儿去了,连那辆显眼的铁皮卡车也没人见过。往后的日子里,他们不再出现,仿佛昙花一现。 第46章 年少篇10   春天伊始,沈卓文受了伤,他从两米高的树上摔了下来,并滚落到低矮的山坡上。人们找到他时,他的半边眼镜破碎,玻璃残片与细碎的石头混合着扎在他左脸上,皮肉翻飞,鲜血直流。   那时的华溪村没有诊所——村民们身体很好,要么不病,要么重病等死,不需要医生。   沈卓文最后被送到老宅时,人已经晕了过去。宅院里老人们经验丰富,当即给他清理伤口。与此同时,华永新借来了村里唯一的车子,正是从这一刻起,他展现出了高超且平稳的驾驶能力。   一直到次日下午,两人才狼狈的回来。沈卓文的伤口过长,从额头从一种流畅的弧度滑过鼻梁,几乎到达下巴,医生包扎时只给他留了只眼睛。不仅如此,在检查中,医生发现了他脚踝的扭伤,手臂的脱臼。治疗过程十分痛苦,沈卓文以超乎想象的毅力忍了下来,他一声不吭,仿佛摔下的那一刻起就丧失了语言功能。   没人知道他为何伤的那么重,他只说是自己不够小心,将树技踩断踏空。只有华梅深受内心的谴责,因为是她请求他帮忙修剪多余的花蕊,以备结果时果子营养充足,那本不是属于他的活。她忘了他从小在城市长大,几乎没有摔触过树木。只有沈卓文自己知道,他踩空不是意外,是害怕,他四肢无力,背后浸出冷汗,拼命抓住头顶的枝丫才勉强站稳。他不愿再待一秒,急忙想退下来,所以发生了意外——前一天晚上,刚刚下了一场雨,树干的某些东西还湿漉,他踩中了那里。   受了伤之后,他得到了先前一直等待的休息机会,但自那之后,人们很少再见到他。他整日呆在房里,只允许妹妹进入,以及每周定时和华永新去诊所换药。医生拆下他的绷带,伤口愈合的不错,但以当时的药品,去疤是不可能的事。   四周后,医生告诉他们:“不用再来了。”   “可是医生……”沈卓文对此没有任何反应,反倒华永新满脸着急,就他看来,卓文脸上的疤痕过于骇人,硬生生将他的脸隔成两半,仿佛被恶鬼尖锐的指甲撕裂。   医生冷冷的瞥他们一眼,触及到沈卓文漠然的双眸时,口气却软了下来。“如果不想别人看见,可以买张面具。”   沈卓文冷静的告谢。摔伤之后他不再戴眼镜,离得远些他就看不清路,他的世界从此一片模糊。沈绰约知道,哥哥不是因为害怕别人见到伤口,只是单纯的害怕。曾几何时,眼镜赋予他看清世界,认清脸孔的能力,而这些已经一去不复返。   “卓文,”华永新在他身后叫住他,“你不要伤心了,我们不会介意的。”   “嗯。”沈卓文露出伤后的第一个微笑,在华永新看来,是个有些病态的笑容,他内心猛然一颤,竭力抑制住想要冲破喉咙的问询,他敏感的察觉到沈卓文已经换了个人,不再是从前的他。   “我们去买面具吗?”他问。沈卓文点头。恰巧那天是集市,他们很快找到了一家买塑料面具与其他一玩意的小摊。华永新从那堆花花绿绿的面具中挑寻,但最后都被沈卓文一个个否定。小贩看了看他的脸,当下明白了他们的需求,他想了想,从放满杂物的箱底找了一会,掏出一管药剂来。   “试试这个。”小贩无不神秘道,“它能满足你的愿望。”   他们回来后,村民们无不夸赞医生的神奇医术——沈卓文的脸上几乎看不出疤痕。除了不带眼镜,他恢复了从前的样子。原先,他对村民们避而不见,尤其是华梅,她来找他多次,想道歉,被拒绝了。   因为这个,华梅惶惶不安,没几天就表现出低落的情绪,厌食的反应。她咬指甲的频率加快,但很显然,指甲生长的速度比不上她发/泄沮丧情绪的出口,当指甲被坚硬的牙齿啃噬殆尽后,她转而把所有能咀嚼的东西放进口中。老爷子率先发现她这一恶习,厉声喝道:“你看看你成什么样子?”   女儿转过头,迷茫的看着父亲。老爷子更加怒火中烧,大儿子对他的话装傻,小女儿又一心扑在沈卓文身上,他不懂那两兄妹何来那么大的魅力。何况在他看来,沈卓文失足跌落的事并不能怪到华梅头上,他害怕高处的话大可拒绝,这事不过是他逞能的报应。叹了一口气,老爷子劝道:“你没有错,也不负那个人什么,记住了。”   华梅仍旧迷茫,但还是点了点头。几天后,她也逐渐恢复正常,不再咬指甲,只是爱发呆的习惯随着时间的流逝而延长。   她不再主动去找沈卓文。老爷子满意的笑了,继续躺在他的摇椅上等着日出,看着日落。   然而一个月多后,闲下来的村民们惊讶的发现,沈卓文变得脾气暴躁,性格乖张,甚至动不动就流出了眼泪。沈绰约第一个发现哥哥的异常,她哀求了许久,沈卓文才答应把引发一切罪恶的源头告诉她。他颤抖着手,像完成某种仪式一样,及其缓慢的洗干净了脸。看清哥哥的脸后,沈绰约发出了一声人们所能想到的最惊惧的尖叫声。   那是她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尖叫。   房子主人出于担忧赶了过来,最后只看见了重新带上面具的沈卓文——脸容干净,略微苍白——以及还没褪去惊恐神情的沈绰约,但毫无疑问,两人都没有受到伤害。他不解的看着两人:“怎么了?”   “有只花蜘蛛掉到绰约手上,吓到她了。”沈卓文低低道。   房东脸上表情一松,“咳,农村就是这样。”他说。丝毫没有起疑心。待他走后,沈绰约抿了抿唇,鼓足勇气才敢问哥哥他的脸到底是怎么回事。最初的惊讶过后,浅藏的恐惧随之而来。她知道,她再也无法忘记哥哥那张脸,那张穷极所有丑恶词汇也无法描述的脸。   “用了这个,之后,如你所见。”沈卓文说,眼神流露出悲伤,“其实我发现很久了。”   “那你怎么还用!”沈绰约忍不住指责,同时,她痛恨自己没有及时发现哥哥的异常,自从那个不知其名的戏班子离开后,预感不再找上她。   “我戒不掉了。”沈卓文最后说,捂着脸恸哭了起来,泪水从他指逢不停滑落。沈绰约定在原地,不知该如何安慰他,她怀着愧疚的心情重新打量身量更加单薄的哥哥。这些日子以来他的种种异常得到了解答。过了一会,沈卓文平静下来,沈绰约才缓缓道:“六月后我们可以离开,你要走吗?”   那时外界局势动荡,不停传来互相矛盾的消息,各方人士紧紧抓住对自己有利的一面,奔走行跑,终于,在两位伟人相继去世后,一切尘埃落定。得知消息的华老爷子从摇椅上跌下来,满含热泪,口中念念有词。与此同时,全国上下宣布恢复高考,先前被冠于莫须有罪名的人们相继得于平反。   六月初的一天下午,沈卓文最后一次走进不显衰落的老宅,在一个角落找到了独自呆着的华梅,她无精打采的模样在见到他后,眸子重燃星光。   “这个送给你。”沈卓文将自己的手表送给了她,“不要再自责了,。”她接过,嘴唇半张半合,没有说出话来。临走之前,沈卓文轻声说了句:“我走了。”   华梅没有反应似的,她呆滞的盯着手表,忽然将其狠狠的掷在地上。就这样,时间停在了沈卓文离开的那一刻,从此,他走,她疯。 第47章 年少篇11   哥哥的远走他乡,妹妹的思念成狂,一度让华永新觉得再也支撑不起这个家,他也不小了,对重新恢复的高考,对学业已经不复曾经的热切,如何活下去,撑起这个家成了他如今的目标。   一开始,他并没有意识到光靠种田卖果换钱能摆脱贫穷,他一昧的劳动,把哥哥那份也包括进去。他如此疲惫,回到家还得准备饭菜、洗衣喂牲畜——老爷子几乎不干活,华梅干不了活——很快就把自己搞得身心俱疲。   一次,他坐在厨房间的楼梯间上,佝偻着背,差点睡着。午后的空气总是弥漫着让他昏昏欲睡的香味,垂着头坐了一会,午饭吃下去的食物开始反胃,他难受的揉了会腹部。这时,偶然清醒过来的华梅看见了她。发病前期她清醒的次数和时间不短,每当她恢复神智,不知道该做什么时,就主动找哥哥分担家务,也是从二哥口中,她得以跟上村里的变化。她对大哥有勇气抛下一切敢追寻一个未知结果的作为很是敬佩,甚至联想出如果当初她有大哥一半的勇气,事情会不会有所改变。   “哥,你在这做什么?”华梅问,坐到了他旁边。她瞧了一眼这位二哥,华永新和少年的他没什么分别,同中年的他却是天差地别。谁也想不到现在这个浓眉大眼,身量修长结实的他会变成懒惰快活的酒鬼模样。   “吃饱了休息一会。”华永新掩掉疲惫,回答道。其实他心里面有个大胆的想法,但一直犹豫着不敢和父亲说。   “噢,是该休息一会,”华梅没想什么,“看你最近很累的样子。”华永新勉强一笑,“不会,”他说,“大哥走了,这些是我该做的。”   “不。”华梅忽然语气坚定起来,“二哥不应该是这样的人。”   她的态度让华永新一阵恍惚,他想起了六月初,清晨的田野上,伴随着青草气息的空气中,沈绰约也是这样对他说话。她看着他的双眼,露出温柔的笑,“永新,你有没有想过到外面去?”他犹豫,没有及时回答,沈绰约也不在意,她继续说:“你很适合开车的。”   他对沈绰约的话一直抱着深信不疑的态度,从第一次见她,她身上神秘莫测的气息引起了他的好奇,在他的印象里,只有那些上了年纪,领悟残生,脱离红尘的人才会像她一般。他对她既着迷又害怕,潜意识里他不敢和她多接触,就是怕某一天,她说出的话指引他的方向。想法一但得于生根。拦不住发芽的趋势。   当天晚上,借着从华梅的话中得到的勇气,华永新和老爷子摊了牌。他一口气,不停歇的说完了自己的夙愿,老爷子正准备休息,掀开眼皮看了他一眼。   “你想出去?”他问,带着旧式家长的威严,“和你哥哥一样?”这是他内心的痛,他不敢相信一向听话的大儿子会一再忤逆他,甚至置这个家于不顾。   “不是的,”华永新嗫嚅着,“我只是想多赚点钱。”   老爷子沉默,眼睛却一直紧盯着他,就在他冷汗直冒,腿脚发软,快要坚持不下去的时候,老爷子却突然松口了。   “算了,你想做什么随你,不过,你得答应,不许去找你大哥,也不要和沈家人有半点联系。”   就这样,华永新背个和华永信离开时差不多大的背包,怀里揣着秋收后用粮食换来的钱,和一干朋友告别后,步行到村口,接着乘上一辆旧旧的车子,消失在拐角处。   临走前他委托华荣进的父亲帮忙照料家里的田地,也正是因为他这一无奈之举,为日后两家人的相互串门提供了机会。他走之后,老爷子重新拿起了农具,他身子骨还健在,再忙个两三年也不成问题。每天晚上收工回家,他依然爱喝二两酒,半醉半醒间外出找老牌友。至于华梅,他把她托付给了老宅里一位善良的老妪。老妇人去世的时候,还不知情的华梅忽然难过的哭了起来。   日子还是照常的过,平常,乏闷,没有惊喜也没有悲伤。只是有时候,老爷子会在某一时刻,停下手上的活,注视着村口的方向,等着儿子们的归来。   华永新没让父亲久等,临近春节的那几天,他开着车——和他人合资的一辆白色的小货车——风风光光的回来了。他穿着时髦衣服,头发喷了发胶,梳的笔直,一幅神彩奕奕的模样。从这天起,他成了村里最受关注的青年之一。华荣进的父亲受到他的启发,也主动走出村子,只在逢年过节时回来,两一后,他和一位省外的女人结了婚,女人怀孕之后,两夫妻结束了在外漂泊的生活,回到华溪村定居,但好景不长,女人并不知道自己盆骨小,不适合生育,生下华荣进的当日便难产去世了。   而那时,华永新恰巧遇到未来的妻子:唐楚楚。两人一见如故,再见钟情,恋情水到渠成,又有着那个年代特有的内敛和含蓄。最开始的时候,两人不敢单独见面,和朋友在一起时不经意视线相撞还会羞红着脸。不过很快的,两人正式结婚,婚后不久,唐楚楚有了身孕。   从知道自己即将为人父后,华永新便开始想孩子——无论是男孩还是女孩——的名字。他心里一直惦念着沈家兄妹,“怀zhuo”两字由此而来。但随即,他又开始犹豫该用那个zhuo字。经过漫长的等待,唐楚楚在镇上的医院生下了一个健康的女婴。华永新见到孩子的那一刻,便决定好了要用“卓”字。那孩子和所有的新生儿一样,皮肤皱巴巴的,连眼睛都没有睁开,可她紧紧抓着的拳头预示了她的与众不同。   当小怀卓长到四岁时,老爷子等回了他的大儿子。长达五年多的分离,思念已经将老爷子的绝情软化,即便他知道了沈华只是沈绰约的女儿,和华永信没有一点儿关系,还是默认了大儿子的行为。   “既然是你带回来的,就自己养好。”他这样对华永信说,后者早已感激不尽,因为这便是他估算的最好结果。   华永信对沈华的喜爱源于对沈绰约的爱恋,因此他保留了沈华的姓,至于取名为华,直接冠于他的姓,只是他私心的一小部分。   小怀卓和小荣进对沈华的出现毫无芥蒂张开双臂表示接受,只有华永新一个人显得心事重重,沈华太像她母亲了,每次看见她华永新都会涌起奇怪的感觉,就好像看见了死而复生的沈绰约一样。   没人知道她为什么自杀,就连在当时和她关系最为密切的华永信也没能突破她内心的层层戒备。他只从她口中问出了沈华的父亲是谁,那是一位老师,总是穿着灰蓝衣的中山装,口袋上时刻别着一支钢笔。同时,有一件被历史埋藏得太深,以至于无人探究的是:他还有另一身份,反串戏子的弟弟。 第48章 成长篇1   “那孩子的父亲呢?”华永新问,觉得沈华真是可怜,母亲狠心扔下她不说,就连父亲也不曾出面。   “不懂。”华永信回答,“我从没见过他。”   但他在沈绰约常去的餐馆里发现了沈卓文的身影,他没能看见他的脸——沈卓文脸上戴着一张木制面具,只露出双眼。他还注意到沈卓文从不出现在侄女沈华面前。一次,他们三人单独见面,他问出自己的疑惑。   “我不想孩子一直追问我为什么要戴着面具。”沈卓文答,忍不住扶正面具,他从开始到现在,也没能克服掉心理障碍,能鼓起勇气和老友见面甚至聊聊往事实属不易。只有沈绰约了解哥哥的痛苦,他的自卑,胆怯,无端生出的恐惧将他拉下了悬崖,此生再无事敢想,只等彼岸花开。   那时的沈华已经拥有了比母亲更违背自然的能力,她好奇于母亲常常想念的那位和她模样相似的男人是谁,又去了哪里。但她是个听话又沉默的孩子,不会轻易把看到的说出来,更不会冒然去问。   华永信没能不理解,心下对沈卓文的印象又坏了几分。他想说些什么,又自觉这是他们的家事,他一个外人不好插手。谈话结束后不久,沈绰约告诉他沈卓文已经乘最早一班的火车北上,去投奔她们的一位伯伯,后者答应给他安排一份谋生的工作。   “你别怪哥哥。”沈绰约说,“他已经过的很苦了。”   华永信犹豫一下,“他的脸,不是好了吗?”他的问题勾起了沈绰约不好的回忆,她脸色苍白起来,摇了摇头,“没好,而且恶化了。”她突然握紧了拳头,“我之前总劝他不要再用那管药膏了,可他从来不听!”   她的失望与气恼显而易见,华永信有些摸不着头脑。随后,沈绰约跟他说了自己的猜测,大意是:小贩卖给他的药膏不过是某种障眼法,没有任何作用不说,还会加速其皮肤的腐化。   “都怪我,”听到这,华永新叹一口气,“是我带卓文是那里的。”时隔这么多年,让他听到好友因为自己的无意之举而废了半生,他心里难过极了,悔意达到了华梅的高度。面对弟弟的沮丧,做哥哥的调动脑海中的词汇想要安慰他,但无济于事。华永新开始不顾唐楚楚做母亲的意愿,执意要喊怀卓为“阿卓”。他试图借此来改变什么,忘记什么。村里人也随着他这样一起叫怀卓,只有沈华例外。   她看见华永新过去有太多人的影子,也许连他也分不清自己到底在意谁,想念什么。相反,沈华知道的很少,怀卓的体贴很快带她走出了阴影,她这才得于摆脱掉沈绰约看到的,她的未来。正如沈华自己顿悟的那般:看不到的未必不会发生。   就连她自己也被预见骗过,她将更远之后的事当成了当下,把当下理解为未来。但不管怎么说,来到华溪村是最开始的契机。她的到来为华永信指引了方向,他视她为亲生女儿,并终生不娶,把对沈绰约无望的爱转化为亲情倾注到了她身上。   至于华永新,因为无法走出牛角尖,选择用繁忙的工作、吵闹的宴会和沉睡的梦镜逃避。当女儿年满十八,一声不吭的离开之后,他突然醒悟,回顾过去,才发觉那些逝去的日子中他失去了什么。华梅与父亲的去世,女儿和沈华的相爱令他大彻大悟。明白无论的命运。总要接受,总得面对。   “事情就是这样。”故事的最后,华永新对沈华说,他看着眼前这个和沈绰约十分相似女人,不由两眼润湿,此刻的他不过是一个因怀念往事而显得分外脆弱的老人。“你和你母亲真的很像。我一直想再见他们兄妹一眼。”   沈华回答不上话,纵然她性情坚强,也无法保持平静,一直以来她都想不通母亲会因为什么理由而抛弃她,会不会也同舅舅那般源于内心的恐惧。这是一个永恒的迷,只有沈绰约自己清楚。还有她那位未曾谋面的父亲,从一出生,沈华就不得不背负是单亲家庭的残酷现实。她的人生从未完整过,即便现在知晓了过去的一部分,她想的只有躲到爱人的怀里寻求温柔,让自己不至于被浓重的情绪弄疯。   怀卓正在指挥村民们将打抱好的脐橙装上车,突然就被人从背后抱住,那双纤长的手加重力度,她的后背贴上了那人的柔软。怀卓有点诧异,但很快就辨别出空气中属于沈华的味道,她没回头,耳朵轰然红了起来。她没想到沈华会那么胆大,这里可是有许多人,那么多双眼晴,万一谁偶尔望过来……不过怀卓转念一想,又觉得这不是什么问题:村民们思想质朴,没人会想太多。   怀卓轻轻解开沈华的手,转过头看她,意外看见她通红的眼眸,她吓了一大跳,心疼不已,当即不顾现场,拉着沈华回房间。“发生什么事了?”她小心翼翼的问,生怕一个不小心就让爱人落下泪来。在她的印象里,她没见过沈华哭过,她自认为能让她双眼通红的绝非小事。   沈华还是没能回答她,从刚才开始,她仿佛丧失了语言能力,如梗在喉,怀卓的关怀像扭动了某一开关,她深藏于久的脆弱击垮了她,心底的苦楚化为可见的泪水。她在怀卓的怀里痛哭起来,如受伤的小兽一样发出呜鸣声,且怀卓越是安慰,她就哭的越伤心,泪水止也止不住。到最后怀卓干脆不再说话,把她揉进怀里,安抚她的背。   等到沈华冷静下来——但她坚持不出门,就连晚饭都是怀卓送进房里来的——她才想到,沈华的异常是从她们分开的那时开始的。她无须等上太久,华永新主动和她说明了一切。怀卓先是好奇,随后变成惊讶,到了最后只剩下对沈华无以复加的怜惜。   “你好好陪陪她,”华永新道,“爸知道她心里不好过。”   怀卓回到房里,沈华已经吃完晚餐,她吃得很少,完全没有胃口。怀卓也不逼她,她坐到她身边,陪了她一个晚上,将近凌晨时,她才听到沈华声音沙哑着说:“你别离开我。”她的瞌睡虫立刻消失。怀卓拧亮了床头的灯,沈华的表情在灯光下神秘莫测。怀卓凑过来,轻轻吻了一下她,沈华反过来加深这个吻,她的惶恐与不安从舌尖传递了过来。   “不会。”怀卓认真的说,“永不会。”   第二天时,华永新看见了恢复如常的沈华,尽管她有些憔悴,但眼睛里能令最冷血之人心怀怜悯的悲伤已经掩藏了起来。就连爱她如生命的华永信也只是关切的问她是不是身体那不舒服,沈华含糊的点头,这事就算过去了。   “不要想太多了,”华永新找了个机会对她说道,“我相信你母亲这样做自有她的道理。”   沈华虚弱一笑,“我也相信。”   难得的假期结束后,两人带着还依依不舍的华萤回了城市。她们走后,华永新如同放下了悬挂的重石,他知道,他终于能和过去做个了断。华永新变回了年少的他,自信且充满干劲,但在年龄的面前,他无可奈何的妥协了,家里的事仍是华荣格在管。他则专心教导在学业上略微逊色的孙女华雅,至于孙子华可朗,小家伙头脑灵活,总能惹祸,时常教师头疼。   华永新保持了这种闲谈的生活许久,几年下来,他一年中唯一的期待只剩下盼望女儿回家。某个不属于假日的夏天,他却在屋外发现了脚步匆匆的华萤,那时她已初居沈家人的风茂,扎着的马尾在阳光下天真的摇摆。她没有回家,而是去找了华荣进这个父亲。华荣进这些年一直待在村子里,也没找其他伴侣。他的工作时间不是很固定,华萤回来那天恰巧碰见了他从外头回来。女孩强忍的委屈在见到父亲后悉数化为了泪水,和当年的沈华如出一辙。   华永新还没明白发生了什么,怀卓打来了电话,焦急的开口:“阿萤在不在家里?”   “噢,她在荣进家。”华永新答。   两天后,他见到了风尘仆仆的沈华,这时他才感到事情的严重性,但事实和他的猜想有所差别:华萤不是和沈华吵架而跑回村里。女孩只是受不了巨大的心理落差和被欺骗被隐瞒的感觉而选择离开,并将自己母亲和小姨的相恋视为不可原谅的事。她不肯再见怀卓,并发誓再也不用她分毫的施舍。可她毕竟还爱着母亲,面对沈华的示软,狠不起心,事情僵持起来,直到一周后,怀卓也回到了村里。她将车停在了洋楼下,抬头望了眼漂亮依旧的房子,长叹一声。   华永新彻底被她们弄昏了头,不仅他,家人也是如此。他悄悄跟着怀卓来到沈华房前,他看着怀卓打开门,她站在沈华面前,轻声问:“以后不走了?”   “不走了。”沈华说。 第49章 成长篇2   华萤的成长历程大可分为三个阶段:没遇到怀卓之前,去外地读书时,发现沈华与怀卓的恋情后。   一开始,她和村里的孩子一样,爱玩爱闹,无忧无虑,整日在田野上撒波打滚,偶尔会拿起小农具在田地里混上一天。对于她来说,那是一段模糊且快乐的日子,但当那天,与村里人格格不入的小姨出现后,她的心境有了轻微的,不明显的变化。那时她以孩子的想法欢迎怀卓的回归,甚至暗暗期待她的下一次归来,只有这样,她们才能享受到前所未有的物质满足。   有段时间,学校里,每当同学们谈论起怀卓所做的事,眼神充满渴望与敬佩时,她心里便会涌起明快而清晰的自豪。“那是我小姨。”她总是这样说。   “小姨是什么?”同学问。   “我妈妈的妹妹。”华萤说。   然而那人却告诉她,他爸爸说了:沈华不过是华永信带回来的孤女,和怀卓一点儿关系都没有,也和她没有关系。“你被骗啦。”他最后总结道。这是第一次隐瞒,尽管无伤大雅。感觉无法接受事实的华萤回家后立刻缠着沈华,要她说出事情的真相。   “只要我还在这个家,”沈华说,“她就是你小姨。”   从这之后,华萤开始改口,不再叫怀卓为长卷发的怪阿姨。紧接着,华梅与老爷子的去世让她无暇顾及其他,这是第一次欺骗,重塑了她尚未成形的世界观:原来世上真有死亡之中的另一重死亡。   孩子是没有心事的。她从这一刻起被迫脱离了孩子般的天真。表面看来,华萤和以往没什么不一样,连生活习惯都不曾改变。能识得许多常用的字后,华萤走进了沈华的书房,对她来说,那里充满着神秘与庄严的气息——孩子们再怎么玩闹,也不会进这里。华萤沿用了母亲选书的习惯,随意挑一本,看的下去就继续,但她和沈华喜爱的类型不同,她更倾向于轻松欢乐的故事。只是当书房里为数不多的小故事看完后,她开始翻看那些封面简洁的书籍。   这是另一次鲜为人知的尝试,过程缓慢且影响巨大,最终使她成为和母亲一样的人。   但这时,她还算个孩子,知道陆绘宛的离开会不舍、伤感,住进雪白的小洋楼里也会感到兴奋,以及洋溢着说不出的迷茫,毕竟这一切不是她的。很早起,她就明白这一点,所以当沈华问她要不要和怀卓一起去城市,去哪里读书时,她没有犹豫多久,便点头。华萤明白,要想得到,首先要舍弃,放弃她熟悉的生活方式,远离生她养她的地方,适应未知的路程。   她还记得出发时的那种感觉,她紧挨着母亲,汲取她身上的温暖,她身上弥漫着一种令她安心的味道。而另一边,小姨悲伤低落的情绪也透过空气,挤在狭小的车厢了。她没说话,谁也没有说话,大家各怀心思,她只感到陌生的孤独。直到车子在一个站点停下时,母亲问她要不要去厕所,她才得以摆脱这种让人窒息的气氛。   华荣格买了些吃的,吃完面包后,怀卓看起来好了些。华萤缩在后座上看她,不知何时起,她对这位小姨又怕又爱,她总觉得,只要怀卓一个不开心,她就能把所有给予她的一切收回。因此,她努力提升自己,跟上城市人的脚步。   刚到城里的头几周,沈华在寻找故去母亲的身影无果后,陷入了无事可做的无聊时光。只是某一个天气微凉的傍晚,她带着华萤出门了,她们乘上地铁。这玩意在人流高峰期闷热的简直是要考验人们的忍耐力,人们挤在这小小的四方里,奔波劳累,冷漠又疲惫。华萤不喜欢坐地铁,它速度快,又在地下,温度平衡的让人分不清冬夏,颠倒了日夜,混乱着时间。   但那天晚上她见到了杜绘宛,让人意外的不是她也在这里,而是她本人刚到这里,甚至还没来得及站稳脚跟。   “你怎么知道我在这?”杜绘宛惊喜的问沈华,随后她又说:“是我亲戚安排我到这教书的,你呢?”   “想知道自然就知道了。”沈华微笑道,“至于我,闲人一个。”   她说这话并非没有依据。   华萤每晚回家——她中午是在学校度过的——都能看见母亲在书房里,有时怀卓也在,后者不爱看书,只是在陪她,她喜欢靠在沈华肩上,偶尔和她说一两句闲话。那时华萤便隐隐察觉到什么,但她不愿相信。她继续用学业麻痹自己,但保留了一周去见一次杜绘宛,每两周和母亲与小姨出去玩。她只期盼两件事:考试后与放假时。   每次知道成绩后,无论好坏,怀卓都会奖励她一些礼物、安慰她的失落,她不是贪图那些或独特或昂贵的礼物,她只是享受怀卓看她的眼神——沈华从不用那种眼神看她,她总是平静的。华萤有时也很沮丧,觉得自己不够优秀,没能让母亲为自己自豪。   而每当放假,暑假或寒假,怀卓就会带她回村。最开始的时候,她总是充满期待,临行前一天必然会睡不着。一到村子就和孩子们疯玩,她们下河,上山,爬树,摘果,互相诉说自己在学校的趣事。但着年龄的增长——华雅最终没能实现自己的诺言,她能和华萤在同一所学校。那时的升学开始严格起来,尽管怀卓保证这事对她来说不是问题。但华雅还是认为自己不是读书的料。在市里读完初中后,她选了另一城市的护理专业——华萤对村子的兴趣逐渐减弱。村子里人越来越少,大家都搬了出去,只留下老人或小孩,随着孩子们的长大,他们也开始各奔东西,散落在各种学校中。   某一年的暑假,华萤抱着怀旧的心情进入如今已经没人居住的老宅,那里已经被鸡鸭占领,屎粪味混合着衰败的伤感,重新修好的厨房间彻底塌陷,但没有在意,世上大概再也找不到比这里更荒废的地方:青苔横生,蛛丝遍布,门窗卡死,被遗忘的老旧工具蒙上厚厚的灰尘。   华萤被古老的悲伤压得透不过气来,惶惶然只想哭泣。她想起了小时候在这里度过的点点滴滴,那些曾以为忘却的过往在此刻忽然重现,她仿佛又看见了年幼的自己,站在瓦檐下等雨停。这里最后一次的试探,将她与过去完全隔绝。她变成了和年少形象相反的那个人。   她出了老宅,回了洋楼,华永信永新两兄弟正忙着准备饭菜,唐楚楚和陆春红在一旁帮忙,华荣格和姐姐华怀卓讨论着果园的事,沈华则指导着华可朗功课,华雅不在,她没有回来。家里一派热火朝天,只有她感到孤独。于是她出门,去找父亲。   华荣进对女儿的怜爱一如既往,他和以往一样对女儿嘘寒问暖,华萤看见他眼角的细纹,鬓角的白发忍不住鼻头一酸,几乎哭出来,女儿这幅泫然欲泣的模样把华荣进弄得措手不及,他这才意识到,女儿长大了,有了自己的心事。   “阿萤,记住爸的话,”他对华萤说,“无论什么时候,只要你觉得委屈,都可以找来爸爸。”   从这天之后,她不再时刻想着回老家,但把父亲的话牢牢记在心里,所以当她无法接受母亲和小姨的时候,第一个想到的就是父亲。   怀卓接手公司后,反倒没有以前忙碌,她一手带入职场的杨如音已经能独当一面,这也为日后,怀卓把公司交给她奠下了基础。   华萤在恼怒中离家出走,又因许久等不到怀卓的示软而绝望,在很大程度上,她将怀卓隔了一个星期后才回村视为她不重视自己,这种巨大的心理落差蒙蔽了她的心,看不到从那之后,怀卓再也没离开过村子。她将公司托付给了杨如音,如同关之度所做那般。沈华知道这件事后,既没反对,也没赞同。   “这是她应得的。”她对怀卓说,“她有这样的能力。”   抛下了付出整个青春才换来的成就,怀卓不是没有不舍,但沈华恰到好处的柔情很好的弥补了这种不舍,她们像一对岁月静好的老夫妻,相处默契又暗含温馨,家人默许了她们的关系,没人看见过她们争吵。时间的钟表一刻不停的行走,从不肯为谁停留。长辈们一天天变老,心境平和,逐渐温顺,年轻人们一点点长大,野心增大,不再满足于目前的生活。   一天下午,怀卓等着去看望女儿的沈华回家,后者照例给她一个轻柔的吻,怀卓闭着眼睛享受了一会。最近几年的乡村生活使她心平气和,容颜看上去并没有多大变化。她睁开眼,沈华清隽的模样依旧打动着她的心,她把她拥入怀中,忽然问她:“你说,阿萤会原谅我吗?”   “会的,”沈华说,目光掠过她看向远处,她在她看不见的地方微笑,“等我死的时候。”   作者有话要说:   快完结了,好舍不得,从有念头开始,这本书已经酝酿了快一年。虽然有时我不写,但一直在想,谁说什么话,谁又怎么做,谁会有什么结局,我觉得写文不一定要快,写的久了,书中的人物仿佛真实存在一般,那才是我想要的感觉。   微卷 第50章 第五十章   时隔多年,华萤第一次在和怀卓决裂后走进新宅子,她那伤人的誓言最终在得知母亲沈华去世的消失时更弦改辙。她急匆匆的回了家,和父亲当年一样风尘仆仆,眼神疲惫。她不知在回程的途中哭过多少回,只要一想到母亲的脸她就难以遏制内心的伤痛。这时,一直阴沉着的天空终于落下了雨。   华萤走进房子,家中浓重的悲伤如她年少时那般明显,像凝固在空气中的白色线条,每一根都通往沈华的卧室——她是正常去世的,死时没有痛苦也没有留恋。最近几年,家中人口骤减,华永信永新两兄弟相继去世,没过几个月,华荣格外出时发生意外,当场死亡,一下子痛失丈夫与儿子的唐楚楚悲伤过度,大病一场后很快撒手人怀。家里瞬间进入了暮年,活着的人在孤独中穿行,每天重复着一样的事,甚至说同样的话。习惯了沉默的陆春红没能隔入沈华与怀卓的世界里,孩子们不在,她每天只需准备三个人的饭菜,打扫一下若大的房子,连果园也不需要费心照料——她把果园交给了华荣进。因此,她每天能做的事只剩下等死。   尽管没向任何人抱怨,她也是感觉到难熬的,对她来说一辈子似乎太长,单单是把儿女们扶养长大就耗费了她的太半心血,可到头来,竟没有一个人愿意靠近家里。   华萤是不肯回家,华雅和华可朗是因为工作:姐姐在县里一家医院当护士,负责照顾步入晚年、生活不能自理、惨遭家人遗弃的老人们。弟弟则成长为一位幽默风趣,拥有家族中罕见的亲和力。他是一名建筑师,在圈子里他的能力已得到认可。对比姐姐,他显得年少有为,这种过早获得成功的喜悦让他迷失,家族中恶劣的性格在他身上重现,即淡漠性薄。   一次回家时,华萤惊愕的发现怀卓最初投资的百货大楼倒闭了,大楼恢复了原先的模样,街上依旧能找到穿各种工衣的员工,唯独没有最早的那件,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它已成为一种过往,一项回忆,一次最不值得的想念。   华萤得知在华荣格去世后,百货商场由华可朗管理,也正是他亲口宣布商场没救的。她跑去质问他,谁知这个与年幼长相相差巨大的男人,思维方式也大为不同。   “我工作很忙,怎么管得了那么多。”他说,但看见愤怒依旧的华萤后,他换了种语气,“你可别忘了,当初姑姑可是准备将它送给你的,是你自己不要。你有什么可抱怨的。”   华萤被他的话惊醒,隔了近半个世纪,她才敢鼓起勇气回顾怀卓对她的点点滴滴,最后她不得不承认,她找不到任何一点怀卓不爱她的证据,一切都是她的敏感与自卑在作祟。就像沈华以及所有经历过或知道卓梅故事的人误以为沈卓文不喜欢华梅一样。曾经,那种截然相反,相互斗争不休的情绪让沈卓文远走他乡,如今华萤又轻而易举的掉进了它的陷阱里。   “我想了想,时间大抵是转着走的。”沈华在临终前几天忽然这样对怀卓说,在最后的日子里,她常常透露出对死亡迫近的预言。怀卓坐在她床边,不再有力的双手紧握着她的双手。怀卓看着她,笑得温柔,她虽然满脸皱纹,发丝黑白参半,却是优雅的老去,是位可敬的老太太。她握住沈华的手,在脸颊上蹭了蹭。   “我也觉得是这样,听说……”明明事实就摆在眼前,她却说不下去。谁也没想到,华萤最终选择了一个普通人唯恐避之不及的职业:殡葬师。即使在这个火葬遍及且推广的年代,人们也还是希望自己能干干净净的离开。华萤负责的便是恢复死人的容貌,整理他们的仪表。她享受这个过程,不是因为有什么特殊癖好,她只是能在死人身上看到各种各样的人生,死人是不用骗人的。   华萤推开母亲的房间,房里只有两个人。沈华躺在床上,没有呼吸,安静的就像睡着般。怀卓坐在轮椅上——她患了关节炎,一到阴天关节就痛的厉害,到了不能行走的地步。华萤竭尽全力才能让自己维持镇定,她走过去看母亲最后一眼,心中酸楚不已,几乎是同时,怀卓的视线投注到她身上,华萤忽然鼻头一酸,在昏暗的室内,怀卓的表情看不真切,华萤却在她双眼里看出了沈华的影子。沈华同化了她。   察觉到怀卓想开口说话,她落荒而逃。关上房门,她看见了华荣进与陆春红,他们身后是村里负责白事的师傅们。按照沈华生前留下的遗言,他们会将她土葬。   华萤第二次走进母亲房里时,怀卓已经叫陆春红将自己推走,既然华萤还是不愿见到她,她不想打扰了她们母女最后的相处时间。   华萤接了盘热水,仔细的擦拭着母亲开始变冷的身体,直到这时她才有空注意到,从一开始,她就没有见到母亲死后的灵魂。就是不可能的事。从知道死讯到她赶回来,时间堪堪才过三个钟,华萤知道,死人不会那么早的离开生前的躯体,只要死人们还对生前持有怀念,她就能看见他们。   一个可怕的念头在她脑中产生:对于沈华来说,这一生没有什么值得她留念的事,人也好,物也是。她不肯相信母亲是这么无情,无法去爱的人,那样对怀卓来说未免太过伤人,所有的亲吻和誓言都成了笑话。   华萤强迫自己稳定心情,耐心等待母亲的回忆,但同时,她又决定把这件事隐瞒,尤其是对怀卓。她为母亲换上寿衣,帮她整理发型,替她修整指甲,穿上她最爱的一双鞋子,最后,她处理完一切,无声无息的退出了房间。怀卓却一把扫住了她,身体大不如前的她颤颤巍巍的站在她面前,旁边的陆春红虚扶着她,并时刻关注着她的情绪。   “你看见了什么?”怀卓直接了当问,褐色的眼眸流露出期翼与渴望。她知道华萤的特殊能力,沈华告诉她的,她告诉她只是想让怀卓理解华萤的选择:不仅仅是选择当殡葬师让怀卓恼火,华萤成为独身主义的忠实拥护者也让她害怕,她宁愿华萤和自己一样喜欢同性,也不愿她孤独终老。因此,从这方面来看,华萤的确比沈华更加无情。   “我……”华萤愣住,好半天才反应过来。她说了谎,“看见了年轻时的妈妈,看见了小姨你,”她对怀卓说,眼神开始湿润,但没人觉得异常,“还看见了我。”华萤越说越顺,就好像真的见过一样,她回忆起记忆中的沈华,想象着母亲不为人知的喜怒哀乐。   “看得出来,妈妈很爱你。”最后,她深叹一口气说道。   三天后葬礼结束,华萤没能等到沈华的灵魂,她不懂该把这归为自身能力的失常,还是妥协于自己的猜想。她没再家里待多久,反是华雅留了下来。华雅给她送行时,拥抱了她。华萤问她为什么。   “家里需要我,”华雅说,“妈妈和姑姑更需要我,所以我留下来了。”   华萤最后一次见到怀卓是在沈华去死后一年的那个冬季,那天特别的冷,怀卓却不顾家人的反对,硬是要坐着轮椅跑到果园里来。华萤于心不忍,怀卓那幅蜷缩在毛毯里可怜模样,无欲无求的神情化成了寒风,一片片的刮在她心尖上。   “你来了。”怀卓喃喃自语,华萤以为她在和她说话,但实际上不是,她在和幻觉中的沈华说话。华萤蹲下来,握住她的双手,她温热的手掌驱散了怀卓的幻觉,她努力睁开眼,咧开嘴一笑,她的牙齿脱落了几颗,说话也成了问题。怀卓只费了半分钟就认出了华萤——她的脸和沈华有所差别,但眼睛是一样的,笑则暖,不笑冷。   “阿萤,”她低把唤她,颤动着双手去抚摸她的头发,华萤从没有如此温顺过。“真好啊,你和你母亲长得真像。”   华萤嗯了一声,“我带你回去。”她说,正打算绕到怀卓身后推她回去时,怀卓忽然用尽全身的力气拽住了她。   “我想去见阿华。”她说。   春季还未到来,怀卓随着沈华去了。为她料理完后事后,华萤辞掉工作,走完了大半个中国,在旅行中,她无意得知了一件年代久远,几乎被人遗忘的事:文/革时期,红小将们放火烧了某个戏班子,本打算给他们一次教训,结果却使整个戏班演员无辜丧命。   旅行结束后,华萤最终回村定居,就住在父亲的房子里。与此同时,一直默默无闻的华雅带回了一个男人,那是和她交往了近五年的男友,他爱她至深,愿意放弃一切,和女友守着新宅。没多次,他们的孩子出生了,在得到华萤与长辈中活得最久的陆春红的同意下,华雅扔掉了一些老物件,改造了家里的格局。一切重新开始,时间只是在原地打转。   华溪村的故事仍在继续,有人死亡,有人老去,有人远走,有人出去。它还是最初的模样。   小说下载尽在http://www.bookben.cn - 手机访问 m.bookben.cn - ★★书本网论坛★★.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